一事能狂便是英雄
大多数犹太商人看起来更像学者,他们学识渊博,风度儒雅,身上普遍透着一股书卷气。这并非因为犹太商人都有高学历,都在学校学习过许多年(事实上,老一辈的许多犹太商人因各种原因多半没受过多少正规学校教育),而是因为犹太民族的学习传统和钻研习惯。因着数千年没有家园四处漂泊的特殊经历,犹太人对学习、对智慧重要性的认识要比一般民族早熟得多,他们早就将之上升到“资本”、“资产”的高度,他们将之比作“抢不掉而又可以随身带走的资产”。认识到智慧和知识的价值,犹太人对智慧和知识表现出无比的敬重。被犹太人称为生活圣经的《塔木德》中说:宁可变卖所有的东西,也要把女儿嫁给学者;为了要得学者的女儿,就是丧失所有的一切也无所谓。对学者的敬重其实就是对知识的敬重。犹太人从小就把学习知识,钻研学问当作毕生的义务。久之,这便成了个人的习惯,民族的传统。
分析众多犹太商人的成功之路,发现他们大多是先通过钻研成为某一行当的行家里手而后以之起家的。与犹太商人打交道你会发现,犹太商人的知识面很广,眼界很开阔,像一个犹太钻石商人,很可能就连“太平洋底部有哪些特殊鱼类”这样的生僻问题都能一清二楚。作为拥有几千年辉煌的商业智慧和丰富的商业实践的民族,纯商业上的知识在其就更不待说了。犹太商人追求学识渊博,他们当中精通两门以上外语的不在少数,他们视外语为世界商人的通行证。
学识渊博不仅提高犹太商人的判断力,还增加他们的修养和风度从而增强自己的信心和客户的信赖。同样进行投机、冒险、垄断、创新,犹太商人的成功率较高,最根本的原因也就在此。据一些从美国回来的学者说,今天的美国,最注重学习的,把学校办得最好的还是犹太人。传统之深厚,可见一斑。
犹太人不仅自己重视学习,更重视对后代的培养和教育。
当一个犹太人的小孩上学的时候,他就被鼓励发问。
他放学回家之后,他的妈妈就会问他:鲍比!你今天在学校向老师提问题了吗?提了什么问题呢?
小孩子说:我问老师,为什么鱼是用鳃呼吸,不是用鼻子呼吸呢?它的鼻子在哪里呢?我过马路的时候,为什么红灯总是亮的?为何玛丽老师今天穿了一件咖啡色的裤子呢?
开始的时候,他们的问题让人觉得幼稚可笑,但是时间一久,他们的问题就让人很难回答了,甚至一些专业的教授也无法回答了!
犹太人就是这样鼓励小孩提问,因为在他们看来,思考是求得知识的开始。
一个聪明和有希望的民族一定是重视学习的。善于学习的回报就是知识和金钱。
要认为自己很富有
犹太人对于知识问题,有一个相当实际的认识:知识就是财富。
有一次,一艘大船出海航行,船上的旅客尽是些大富翁,唯有一个人例外,他是一个拉比。
富翁们闲着没事,就互相炫耀自己所拥有的巨额财富。正当他们彼此之间争论得不可开交之时,那位拉比却说:“我觉得还是我最富有,只是现在我的财富不能拿给你们看。”
半途中,海盗袭击了这艘船,富翁们的金银财宝等等,全被抢掠一空。
海盗们离去后,这艘船好不容易抵达了一个港口,但已没有资金继续航行了。
下船后,这位拉比因其丰富的学识和高尚的人格,立刻受到居民的器重,被请到学校里去教导学生。
过了一段时间,这位拉比偶然遇上那些曾经同船旅行的富翁。如今,他们都已陷入朝不保夕的凄凉境地。
富翁们深有体会地对拉比说:“你以前讲得一点不错,一个有学问的人,等于什么都拥有。”
由于知识可以不被抢夺且可以随身带走,所以教育是最重要的。在当今世界上,知识就是财富,受教育程度同收入的关系是非常明显的。所以,要特别重视科学和知识。
学习是一件大事情
多年前,有一个基督教徒想在街上雇一辆马车。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不远处有一排犹太人的马车。走近一看,马正在吃草,却找不到车夫。他就问在路上玩耍的小孩:“车夫哪儿去了?”小孩回答说:“在车夫俱乐部吧。”于是,这个基督教徒就来到街道深处的车夫俱乐部,看到在狭窄的屋子里面,车夫们都在学习《塔木德》。虽然是车夫,但他们一有时间就学习圣书。这就是传统犹太人的写照。
纽特·阿克塞波正是把学习当作一生的课题的榜样。
纽特·阿克塞波青年时代渴望学习语言,学习历史,渴望阅读各种名家作品,好使自己更加聪慧。当他刚从欧洲来到美国北达柯他州定居的那阵子,他白天在一家磨坊干活,晚上就读书。但没过多久,他结识了一个名叫列娜·威斯里的姑娘,18岁就和她结了婚。此后他必须把精力用在应付一个农场日常的各种开销上,还必须养儿育女,多年以来,他早就没有时间学习了。
最后终于有这么一天,他不再欠任何人的债务,他的农场土地肥美、六畜兴旺。但这时他已经63岁了,让人觉得仿佛不久就要跨进坟墓了,没有人再需要他,他很孤独。
女儿女婿请求他搬去和他们同住。但纽特?阿克塞波拒绝了。“不,”他回答说,“你们应该学会过独立生活。你们搬到我的农场来住吧。农场归你们管理,你们每年付给我400美元租金。但我不和你们住在一起。我上山去住,我在山上能望见你们。”
他给自己在山上修造了一间小屋。自己做饭,自己料理生活。闲暇时去公立图书馆借许多书回来看。他感到他从来也没有生活得这么自在过。
开头,纽特·阿克塞波仍改不掉他多年养成的习惯:清晨5点起床,打扫房间,中午12点准时吃饭,太阳落山时一准就寝。但他很快发现他那些事情完全可以随自己高兴,想什么时间做都可以。实际上,他那些事即使不干也没有什么关系。于是他一反过去的老习惯。早上他常常在床上躺到七八点钟。吃罢饭,他往往要“忘记”打扫房间或清洗碗碟。但是,他后来开始在夜间外出作长距离散步,这才是他真正告别过去,向着新的、更加自由的生活迈出的最为彻底的一步。
在他一生之中,白天总是有很多工作要做,累了一天之后,天一黑就没法不睡觉。现在可不同了,白天过完,夜晚他可以出去散步,他发现了黑夜的奥秘。他看到了月光下广阔的原野,他听到了风中摇曳着草和树发出的声音,有时他会在一座小山头上停下,张开双臂,站在那儿欣赏脚下那一片沉睡的土地。
他这种行径当然瞒不过镇上的人。人们认定这个老头的神经出了毛病,有人说他已经成了疯子。他也知道别人是怎样看他的,从人们向他提出问题时所说的那些话,以及人们看他做事时的那种眼神就不难了解到。他对于那些人看待他的态度感到十分气恼,因此也就更少和人们交往,他用来读书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了。
纽特·阿克塞波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中,有一本现代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名耶鲁大学的青年学生。小说叙述他怎样在学业和体育方面取得成就,还有一些章节描述了这个学生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活。
纽特·阿克塞波现在64岁。一天凌晨3点钟,他读完了这本小说的最后一页。这时他做出了一个决定:去上大学。他一辈子爱学习,现在他有的是时间,为什么不上大学?
为了参加大学的入学考试,他每天读书很长时间。他读了许多书,有几门学科他已有相当把握。但拉丁文和数学还有点困难。他又发奋学习。后来终于相信自己做好入学考试的准备。于是他购置了几件衣物,买了一张东去康涅狄格州纽海芬的火车票,直奔耶鲁大学参加入学考试。
他的考试成绩虽然不算很高,但及格了,被耶鲁大学录取了。他住进学生宿舍。同屋的人名叫雷·格里布,曾当过教师。雷的学习目的是得一个学位,以便再回去教书时可以挣更高一点的工资。雷在学生饭堂打工、挣钱交学费,雷不喜欢和人讨论问题,不喜欢听音乐。纽特·阿克塞波感到很惊讶,他原以为所有的大学生都和他一样喜欢谈论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