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今天我是升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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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快乐的烹饪课(1)

巴顿为肖晓的作文拍胸脯的时候信心很足,转眼间跟肖晓分手,岔到另一条路上回家的时候,十分信心已经失去七分。

原因也很简单:巴顿到底是个初一的学生了,对自己的作文水平应该如何估计,心里还是有点准头的。他的作文在班上充其量可以算作“中上”。“中上”的初一作文,拿到小学六年级打分,如果在老师手里不出偏差,得一个“优秀”大概总是可以的。但是问题就在这里:班级里水平优秀的作文,送到区里评奖,能保证进入前三名吗?进不到前三名就不能算获奖,获不了奖肖晓就没有理由申请当旗手。肖晓当不了旗手,巴顿的这篇作文也就算白写。哎哟,老天爷!对于巴顿这样的屁股坐久了会生疮的男孩子来说,平白无故多写一篇作文已经是痛苦不堪,如果不是想着为朋友两肋插刀,谁干呢?如果明知道写也是白写,巴顿又何必自讨苦吃呢?手里不抓支笔会痒痒还是怎么的?

巴顿一路走,一路为这篇将写而未写的作文伤着脑筋。当然他不是后悔,朋友间的事情怎么能后悔呢?没见武侠小说里那些豪气冲天的英雄吗?如果有朋友赞一声:你这颗脑袋真好玩!他马上就会拔出剑来,“噗”地割下自己的脑袋瓜儿,大笑三声送到朋友面前。那才叫做得漂亮啊!巴顿也很想漂漂亮亮做那么一回呢。

早知如此,悔不当初。当初学写作文的时候认真点儿就好了,多看点书、多写写日记就好了。这才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巴顿咂着嘴,叹着气,抬手抓着一颗不大的脑袋瓜,显出从未有过的心事重重。小学毕业考初中的时候他都没担过这么重的心事。那时候他很笃定:反正考不上有老爸交钱呗,老爸为他上中学准备了三万块钱,那笔钱专门从定期改成活期,为的是随时可以取用。当然他最后还是自己考上了。

迎面忽然响起一连串的自行车铃声:“丁零零零……”很急,还透着慌张,活像家里失了火忙着出门找人来救似的。巴顿来不及让开,一下子让那自行车的前轮撞着了胯骨,疼得直吸冷气。

骑车的女孩子慌慌张张跳了下来。原来是巴顿的同班同学金铃。

“对不起,对不起,撞伤你没有?”金铃连声道歉,伸手去掀巴顿的衣服,想要看看他被撞的胯骨。

“搞错没有啊?你是女的,我是男的!”巴顿大声叫起来,侧身闪开,两手捂紧了自己的衣服。

金铃的脸一下子红得像只番茄。金铃属于那种营养过剩又发育过早的女孩,不但身高可观,横向的发展也比较惊人,站在瘦小的巴顿面前,其比例完全是企鹅和鸡的差别。但是单看金铃的脸,又觉得她比巴顿还要幼稚。她的圆嘟嘟的鼻子、嘴和粉嫩粉嫩的皮肤,以及额头上那一层茸茸的汗毛,都在时时刻刻提醒别人:她的年龄尚在儿童往少女过渡的阶段。

此刻,金铃圆圆的鼻尖上冒着亮晶晶的汗珠,一再申明:“我不是故意的。”

巴顿很男子气地挥挥手:“算了,我也没说你是故意的。”

金铃又说:“我急着要去买东西。”

巴顿回答:“我知道你去买东西。”

“你买了吗?”金铃好心问他。

“买……什么?”

“鱼啊!还有煮鱼需要的材料啊!老师在课堂上不是说了吗?”

巴顿用劲地一拍脑袋。该死!他差点儿就把这事忘了。都是被肖晓那篇作文搅的!明天学校里有全班同学最喜欢的烹饪课呢!这回课上要学的是如何杀鱼煮鱼。老师说,可以红烧,可以油炸,也可以煨汤,甚至可以创新,也就是试验一种新的、前所未有的煮鱼方法。全班都已经在为明天的这节重要课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了。要知道,每次上完烹饪课,接下来的就是“快乐庆功宴”,烧出来的美味菜肴是要让大家当场品尝的呀!

巴顿接过金铃递过来的一张“采购单”,看见上面写的是:“鲫鱼一条,重三至四两。黄酒一勺。葱三根。姜一块,不小于拇指。盐两克。味精两克。酱油十克。红辣椒一只。蒜头两瓣。”

巴顿“哈”的一声笑出来,说:“你买一条鱼倒好办,买两克盐、十克酱油什么的,人家怎么给你称?”

金铃愁眉苦脸道:“我也是这么想啊!我们学校实验室用的那种精细天平,人家小店可没有。”又问:“你打算怎么办?”

巴顿说:“买什么买?回家每样拿点儿不就行了?”

金铃很认真:“我是按照菜谱上的分量开的单子,要是在家里拿,我怎么知道两克盐是多少?盐放多了会咸,放少了又会淡,不好掌握。”

巴顿得意扬扬地咧开嘴,因为金铃的问题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个事儿。巴顿这个人,别的长处不大有,烹饪却是一把好手。平时在家里,没事就喜欢翻菜谱,然后一样一样照着菜谱折腾,把厨房里弄得乌烟瘴气。对于吃的追求,巴顿完全可以称得上孜孜不倦,他平均每天要创造一样新的吃法,比如在冰淇淋里倒上米醋,把馒头挖了洞打进鸡蛋再上笼蒸熟,用酱油、味精、醋、胡椒粉、果酱、黄油、辣椒油、牛奶搅和起来煮一种“巴顿浓汤”……哎呀呀,所有的创造发明完全可以写出一本厚厚的《巴顿菜谱新编》了。巴顿的爸爸为这事骂过他也打过他,巴顿爸爸说:“我给你取名叫巴顿,是指望你将来带兵打仗的,可不是让你当厨子的。”可是巴顿很顽固,打归打,骂归骂,该做的还是做,对于吃的发明创造他始终乐此不疲。他有个很美好的理想:将来有一天他要当上北京人民大会堂宴会厅的特级厨师。他认为欣赏他的人只能是那些国家总统、欧洲女王什么的,他的聪明脑袋瓜儿是为那些顶级人物而生的。

此刻,面对愁眉苦脸、手足无措的金铃,巴顿感慨得简直就想大发一通议论了。这世界真是很公平啊,人人生下来都有自己的长处,任何人都可以有机会把自己的长处施展得淋漓尽致呢!

金铃慌慌张张拍着车子:“不行不行,我得走了,还有这么多东西要买。”

如同闪电在脑子里一亮似的,巴顿突然间想到了肖晓的那篇作文。眼前的金铃是何等人物啊,全班……不不,全初一年级的作文大概要数她最好了吧?她上小学的时候作文就拿过全区一等奖了,要不是因为懒,不肯多写,再拿几个市里的、省里的奖都是有可能的事。这不是巴顿说的,是班里的语文老师说的。语文老师对金铃一直有那么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

巴顿有主意了。但是他暂时不想把他的主意公布出来。男子汉做事,绅士风度第一要紧。人家的忙还没帮上,先把要求条件说在前面,那多小家子气!那会让人家女孩子瞧不起。

巴顿清清嗓子,一本正经说:“这样吧,东西你就不用亲自买了,一切由我代劳。我的水平你应该领教过,上次烹饪课煎鸡蛋,我得了全班最高分。”

金铃抢着说:“我记得,98分。”

金铃自己是60分,勉强及格。因为金铃煎蛋时太心急,蛋黄蛋白没有凝固就急着翻个儿,结果弄散了,成了一锅炒鸡蛋。吃还能吃,就是模样不漂亮。

巴顿得意地一笑:“算你记性好。有我帮忙,你明天的分数也不会低于90分。绝对。”

“真的?”金铃眼睛都亮了。别管数学语文还是烹饪,有好分数总是让人心情愉快。金铃马上拿出十块钱交给巴顿。巴顿说用不着十块,五块足够了,明天带给她的肯定是一条全班最大的鱼,调料也是全班最好的调料。

从头到尾,金铃没有想到问巴顿一句为什么。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自己头脑简单也把全世界的人都看成跟她一样简单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子讨人喜欢,但是也容易吃亏上当。

第二天早上进教室,金铃一眼看见自己座位上放着一只好大的塑料袋,袋里鼓鼓地盛着清水,水里自由自在地游弋着一条黑乎乎的鱼。金铃“呀”地一声欢呼,扑过去用手轻拍那袋子。鱼儿受了惊动,“啪”地跳起来,摇头甩尾四下逃窜,却又处处碰壁,气得腮帮子一鼓一鼓,一双亮晶晶的眼睛责备似的盯住了金铃,尾巴用劲地甩个不休,好玩极了。

早自习还没开始,班上的同学都在四下里乱窜,观看、品评和研究各自带来的鱼。大部分的鱼都用塑料袋养着,也有人用小水桶和铝制饭盒做盛器。还有人用的是大口玻璃瓶,瓶里的鲫鱼不过两寸来长,简直不是用来煮了吃的,是养在瓶中看着玩的。金铃的那一条鱼毫无疑问最大,也最鲜活,所以她很得意。她特意去看了巴顿的那条,巴顿的鱼只有他的手掌那么长,闷闷不乐地趴在盛满水的饭盒里,对所有人都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巴顿附在金铃的耳朵边轻声说:“我要把第一名让给你。”金铃马上笑得满脸开花。

上课铃打响的时候,金铃把她的宝贝鱼连同塑料袋挂在头顶的窗户搭钩上。袋里的清水装得很满,水和鱼的重量把整只口袋坠成了一颗篮球大的饱满的水滴。阳光透过窗玻璃照进来,水滴便显得晶莹而明亮,水滴里的鱼儿时而沉思默想,时而缓缓游动,偶尔也吧嗒几下嘴,吐出一串珍珠般的气泡,活像思想者脑袋里冒出来的一长串问题。

这天上的是外语早自习。外语老师三十多岁,挺漂亮也挺时髦,烫着一头稍嫌张扬的卷发。有一次金铃在作文中写了这个老师,开头第一句话就是:“老师的头发烫得像炒肉丝。”语文老师看了笑得趴在桌上直不起身,之后就喊金铃到办公室把这句话擦了,怕外语老师知道了会生气。

外语老师这天早晨是真的生了气,因为全班同学的注意力都不在外语课本上,而是在抽屉里和脚底下形形色色的容器里盛着的鱼儿身上。她心里埋怨劳技课的老师异想天开,让同学们带这些活物来上课。今天还好,是不会出声的鱼,下回要是教什么“爆炒小公鸡”,让每人带一只鸡到教室里来,那教室可不是要变成斗鸡场啦!

老师一边用黑板擦“笃笃”地敲着桌子,一边忿忿地下令:“把英语默写本拿出来!既然今天你们读不进课文,那就改默写。快点快点!”

全班都傻了眼。老师昨天没布置默写,所有的同学都没有准备。现在突然袭击,个个狼狈不堪。大家低头,一边手忙脚乱地在抽屉里找本子,一边小声抗议着,还心照不宣地将找本子找笔的过程拖得尽可能长一些。

老师大声吆喝:“默单词和音标。第一个……”

她刚准备发音,突然教室里“啪”地发出像联欢晚会上气球爆炸的那种声音。紧接着,一大股水从天而降,没头没脑地浇在了金铃和她周围几个同学的身上,弄得头发、衣服、桌子、桌上的书本文具一片湿透。粗细不同的惊叫声中,又听见地上“啪啪啪”一连串击打声。大家探了脑袋去看,那条半斤重的大鲫鱼用尾巴愤怒地敲打着地面,蹦着跳着发着脾气,活像个受够了委屈、正当街撒泼的女人。

一教室的哄笑声。男生们纷纷下位,七手八脚去抓那条蹦跳着的鱼,有撅着屁股的,有在课桌下趴着手脚并用的,还有把课桌拉得乒乒乓乓响的。剩下的人便趁机推波助澜,吆喝着指手画脚,总之是让教室里越乱越好。乱了才能使老师发火,老师一发火就会忘了默写,躲过默写就是最大的胜利!

老师果然就要发火了,脸色已经激动得泛红,炒肉丝样的卷发一根根好像竖了起来。她咚咚地奔向金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