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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千奇百怪的禁忌(3)

“灯下不讲鬼,灯下不谈贼。”这是旧时北京的禁忌,理由是说鬼招鬼,说邪招邪,可是人们偏偏好鬼故事,于是人们又发明了辟邪之方,说鬼时把《时宪书》放在桌上,就可以畅所欲言了。至于灯下说贼也有破忌之术,说的时候把茶杯倒扣在桌上,这样也可以使梁上君子不敢光临。

山西新绛一带,禁忌外甥在舅家剃头。非要剃头,把外甥引到大门外边的官道上,就不算在舅父家了,这就谓之破忌。

再如小孩儿的扣子掉了,就得脱下来缝。如果穿在身上缝扣子,小孩儿就会变成哑巴。为了破忌,可以让小孩儿嘴里咬一根线头,这样虽然穿衣服缝,也不会变成哑巴了。

小儿夜啼,迷信的人认为为是不祥之兆。不请医生看,也不找原因,不使人知,讳莫如深,自己写一张帖子,贴在大路边的墙头(不署名):“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行路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日常行为方面的禁忌事项,不胜枚举。这些禁忌无一不与生活紧密相连,带有强烈的生活属性,甚至可以说本身就是生活的一种形式,一种民俗化的生活准则,一种民众祈吉避凶心态的行为外化。因此,我们将它们纳入民族的整体民俗文化之中来加以考察研究。

民间出行的禁忌

出门远行,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遇到的。旧时交通不便,在外困难诸多,最怕碰上不可预测的麻烦。因此,民间素来有慎出行的习惯。

出行时第一件重要的事情是选择一个吉日。据《无何集》云:“《阴阳书》言,鹤神日游,五日正东,六日正南;五日正南,六日西南。西北仿此。元旦出行。忌向此方……或曰,鹤为噩之讹。”所以,民间以为有噩神在四方云游,出行时要避忌之,尤其元旦出行,忌之更甚。

出行日要注意的是,逢“七”的日子不可起程,宁可延期;逢“八”的日子不可到家,宁可在旅途中多逗留一两天,俗谓“七不出门,八不归家”。十三日忌出远门,因为“十三”与“失散”谐音。忌黑道日出门,每月的初五、十五、二十五都不能出远门,更不能在外住宿。

正月十三与以后的每月递减二日为杨公忌或杨忌,百事禁忌,迷信的人不出门。即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和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十二月十九。这些日子都是禁忌出门离家的。

旧时还有出行忌月的。俗谚云:“六月、腊月出门,神仙也遭难。”大概指六月、腊月大暑大寒,气候恶劣,出门困难而言的;“六月、腊月也不宜出兵作战。《风俗通义》中有“俗云五月到官,只免不迁”的说法。《清稗类钞》也说:“官吏上任及人民移家,每忌正、五、九月。”

如果是去看望病人,河南林县一带忌讳在初五、十四、二十三出门。山东则忌讳下午出门去看望病人。据说下午属阴,恐使病人的病情加重。

古时又有出门占卜方向的习俗。以为出门方向是有吉凶兆示的,因而也有所宜忌。民间有俗谚云:“老不上北,少不上南”、“老不入川,少不游广”、“老勿走新疆,少勿走苏杭”,也是出门的禁忌。

出门还要忌方向,有“三六九,向东走,二四七,向正西”的说法。出门要敬神。过去,在出远门时,要作好一切准备。俗话说:“在家不敬月,出门遭风雪。”所以出门前要敬路神、天神、日月神,祈祷神灵的保佑。出门前忌与家人争吵。否则,出远门心神不宁。民间出行前常有一种占卜行旅吉凶的心理要求,如果吃饭时噎住了。或者折断了筷子、打碎了碗等,便认为是不吉利的预兆,一般会不外出。

出门上路,最好有人结伴而行。俗话说“一人不上路,二人不看井”,就是担心一个人出远门遇上难处,无人照应,也不能捎个信儿回来。这当然是在旧时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的思想。

旅途中通常有什么禁忌?

中国人素来有慎出行的习惯。孔子《论语·里仁》篇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这是从孝道出发对晚辈的规劝。意思是不要因“出远门”耽误了侍奉父母。其中也包含着“出远门会有一定的危险性,或者虽有心也未必还能尽孝道的意思”。假如真要出远门,也要有一定的去处,可以让家人放心,或者便于前去寻找。

出行,最好在白天赶路,忌走夜路。因为“爱走黑路,总要撞鬼”。不是受鬼祟的惊吓,就是受强贼的掠夺,总是不安全的。若总是在白天赶路,就好多了。万一非走夜路不可时,听见有人叫喊,切忌轻易应声。如果找不到人,就是有妖怪在作祟了。可连吐三口唾沫禳之。

在旅途中,要舍得花钱,忌讳吝啬,俗称“穷家富路”。因为路途劳累,不比平常在家,“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如果舍不得花钱,损伤了身体,就不划算了。但是,出门要防贼,忌讳财物外露。俗话说“出门不露白,露白会失财”,一定要“财不露白,货不离身”。

行途中不与女人为伍,这是过去一种比较普遍的禁忌。女人是世界的一半,没有女人就没有人类。然而中国古代由于男尊女卑的社会风气盛行。妇人往往被视为不洁之人,被看成是灾祸的象征,避女人成为辟邪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古代也有“军中不可有女,不可与女人同坐车船”的俗语。《左传》载,郑国伐陈,陈国君主出逃。碰到大臣贾获的妻子和母亲,国君让她们上了车,但贾获却把她们都赶了下去,对陈国君主说:“与女子同坐一车是不吉利的。”

出门在外吃饭,有许多禁忌,如不要先喝汤,不要端着碗喝汤,要用匙,不要泼了汤。不要掉了筷子,不要打破了碗。又“出门在外,不吃枸杞”,枸杞为补肾壮阳药,这条禁忌谚语含蓄地告诫:男子出门要注意控制自己,忌拈花惹草、寻花问柳。“落店”睡觉时,不要铺着茳织的席子睡觉,不然,会沉睡不醒。不要起床的时候站在床上,而且无论什么时候,不要站在或坐在人家的门槛上,主人家不高兴这样。

行旅途中,男子绝对不可以在女子的胯下通过,即使是女子晾着的裤衩,也要尽量避开。若男子住楼下,妇人不得楼上,如果一定要住楼上,必须示意对方避开,否则对男人是很不吉利的。

行路时,还忌讳遇上殡葬,俗以为不吉利。如果遇上,可将衣帽脱了,拍打数次,以为破解,谓之“散晦气”。不过也有的人不忌遇见殡葬之事,如经常在外边跑东跑西的艺人,就说这是件好事,因见着棺材为遇财(材)。棺材里边抬着死人更好,谓之“财(材)不宰”。跑生意的人行途中忌讳碰见兔子,说见了兔子停不了脚,还得跑,主生意无成。普米族人出门途中忌讳遇上背空筐者,以为不祥。若遇见挑水、担柴者,则以为吉祥。

在山路上行走时,若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不能答应,也不能回头看,俗以为这可能是鬼魅在试探。人名为人体的一部分,若答应了,灵魂便为鬼魅所逮,人将遭不测。在山里,行者最忌遇见瘴气。远看着山头有烟似的、雾似的东西蒸蒸而上,这是瘴气发生了。抽叶子烟是一个避瘴气的方法,还有其他有强烈气味的东西,也可避瘴气。

不同行业的行为禁忌

忌往店外扫垃圾。往店外扫垃圾,被认为是把财扫出门,生意会亏本,故忌之。

忌店铺中看书。商人最忌讳的是输、亏,所以凡能联想到输、亏的东西都忌讳.因此有些地方不许店员在店铺中看书,因为“书”与“输”同音,怕赔了本,故忌之。

忌面朝里坐。旧时店铺禁忌。规定店中不论有没有顾客,伙计都不得面朝里坐。背对店门则意味生意不顺,因此为店家大忌。今店员背对店门,则被视为是对顾客不礼貌的行为,此种禁忌在汉族地区均有流行。

忌坐柜台上。旧时店铺禁忌。柜台是店铺贮钱之器,坐在上面则被认为生意不顺。店中伙计有犯此禁者,必遭店家呵斥。

木工禁忌。木工忌讳别人摸他的斧、墨斗、曲尺。砍树时忌讳树墩上留有竖立的木片,认为那是“灵牌树”,不吉利。俗话说,几样东西不许摸,木匠的斧子,大姑娘的腰,独身人的包。

屠夫禁忌。屠夫忌讳亥日杀猪;杀猪时忌杀两刀。

矿工禁忌。矿工忌说“垮”、“塌”、“砸”之类的话,忌讳别人敲他的帽子,忌讳在井口烧纸.忌讳打死矿井中的小动物。

读书人禁忌。读书人认为字很珍贵,最忌讳的是烧掉写了字的纸,也忌讳用有字的纸擦屁股,认为这是侮辱圣人。

另外,有的地方忌讳学龄前儿童用手随意拨算盘,认为那样会算不清账。

当然人们只是通过这些禁忌,希望给生活增添更多的幸福,但真正的幸福生活需要我们自己的努力工作来争取。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禁忌

古代农业生产力低下力低下,人们主要是“靠天吃饭”,顺从自然,一方面得不误农时;另一方面要定期祭祀,以求助神灵的保佑。祭祀期间,不得从事农事活动,否则,神灵以为祭祀者不专心和缺少虔诚。春节是祭祀拜神活动最频繁的时期,因而其问许多民族都有禁忌生产劳动的惯例。

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为“过年”,忌耕作,以为耕作会冲犯神灵,一年百事不顺。汉族及一些以农耕为主的民族,都敬奉雷神,有闻雷辍耕的习俗。忌雷期间,不能犁田、耕地、播种,如果违犯,以为雨水不宜,庄稼歉收。

在南方人们普遍种植水稻,因此就有很多禁忌。比如十分重视开秧门和关秧门。每年开秧门时,必备荤腥酒菜、纸钱、香烛,在田边祭烧,并燃放鞭炮,祈求田公田婆消灾保佑丰收。浙江嘉兴地区十分重视拔秧开秧门,过去开秧门时有多种禁忌,插第一行田时忌开口,认为开了口以后手要伤筋,而且讲究扎秧把时秧合拢处忌不留缺口,也谓之“秧门”,若扎秧把无秧门,则被认为不吉利。开化县农村在开始拔秧时,要先左脚下田,拔两三株秧苗.以其根须擦洗手指,否则会发“秧风”,或手指屈伸不灵,或手指发痒。湖州农村开秧门那天,挑第一担秧苗下大田前,必先喊一声“老田公”。意请保佑。长兴一带开秧门插的第一株秧,必先倒插,接着拔起,再顺插,俗谓这样可以避免秧痂病。

嘉兴一带在插秧时,人与人之间禁忌随便传递秧把,俗谓这样做会使两个人成为冤家,必须把秧丢在水田中再捡起。潮州一带在“打秧”甩秧时,忌甩在种田人身上,若被甩中,俗称“中秧”,即为遭殃。解忌的办法是,中秧者不开口,打秧者高喊讨彩话,同田干活儿的人也跟着说些吉利话。

农事中除了以停止生产的方式防止灾祸发生以外,在生产过程中也需忌某些言行。例如,在浙江西南广大乡村,收谷时,忌女人坐在稻桶上休息,说是亵渎五谷神,来年要歉收;忌用镰刀敲稻桶,说是惊动五谷神,罚你收谷时割破手指。田间劳动喝生水,忌立即人口.要先吐一口唾沫在水中,见唾沫未化开的,表示鬼未投过毒,此水可以喝;如唾沫在水中化开,说明鬼已在水中放了毒,喝了会肚疼、生病。去山间田里劳动,忌路上唱山歌,忌吹口哨,忌呼同伴姓名,说是被鬼听到,会有祸事。粮食收到场上,忌讳别人打听亩产多少斤,忌讳别人估计总产量是多少,也不能说“粮食快收完了吧”之类的话。

一些民族中还有在农时节令、节日期间禁忌生产的习俗。

门巴族的藏历四月十五日和六月四日是忌耕日。这天,戒杀生,禁下地耕作,以为有冲犯天神,招致冰雹等危险。湘西苗族在阴历每月初一、十五忌挑粪,逢“戊日”不动土、不下田。土家族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日忌下田。逢“五”而耕作谓之破五,破则不吉,是以为忌。黎族人家有人去世,其亲属在三年内逢忌日均不得下田耕作,忌日即死者去世之日。黎族以十二属相纪日、月。因此每十二天即有一个忌日,这对农业生产极为不利。随着迷信观念的逐步破除,这种风俗现已基本消失。贵州布依族于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和每月的初四、十四日不许耕种。

畲族、白族等在春分、清明、大暑、小暑、立秋等日忌下田耕作。据说是恐挖着地脉龙神,庄稼长不好。彝族、白族、畲族等还忌二月初八、三月三、火把节(农历六月二十四、二十五日)、分龙日(农历五月二十日)期间下地劳动。仫佬族八月十五日要举行集体祭神仪式,停止生产,会众聚餐。

还有一些民族或地区。在某些特殊的日子里禁忌生产劳动。壮族春节期间的属猪日,是忌日。这一天无论在家或出外,只能闲着休息,一律禁忌干活,否则,要受众人的责罚。哈尼族中也有忌羊日、猪日、鼠日生产劳动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