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被告李九莲,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罪行严重,活动嚣张,民愤很大,态度顽固。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卫批林批孔运动,维护社会秩序,打击阶级敌人的现行破坏活动,现根据党的政策,依法判处被告李九莲有期徒刑拾伍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如不服本判决,限接到判决书之次日起,十天内,向我院提出书面理由,上诉于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兴国县人民法院(章)1975年5月30日
全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75)全法刑字第26号
起诉机关;全南县公安局
罪犯:朱毅,原名朱民盛,男性,现年三十岁。家庭出身(未定),本人成分学生。大学文化程度,汉族,系湖南省武岗县人。现家住赣州市南门外牛岭居委会。捕前系共大全南分校教员。无前科,现在押。罪犯朱毅现行反革命一案,业经本院审理完结,现查明:
现行反革命分子朱毅出身于非劳动人民家庭,资产阶级思想严重,在批林批孔运动中,于1974年4月间,公然对抗中共中央关于批林批孔的指示,擅离职守,窜到赣州,站在资产阶级反动立场上,利用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案件,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于1974年4月26日为首策划组织“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竭力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翻案。
自非法组织“李调会”成立之日起,至1974年10月29日强行解散止,曾在赣州公园架设广播,主办《野草》、《战旗》、《动态》等刊物。亲自起草《众手掀翻独霸天》、《九吐心》、《静夜扪心录》、《调委会和她的群众运动》、《告全省人民书》等反动文章,进行反革命宣传,恶毒攻击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恶毒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反动气焰十分嚣张。在朱犯的策划和煽动下,先后七次组织人员赴京,在京张贴为李九莲翻案的标语,破坏首都秩序。同时,还先后冲击赣州地委扩大会议,绑架扣押地委领导同志,围攻兴国县委、县武装部、县公安局的领导同志,冲击兴国县看守所,冲击地区政法机关,殴打公安司法干警,抢占地委交通工具,犯下了一系列严重罪行。严重地破坏了批林批孔运动,破坏了安定团结,破坏了抓革命、促生产的顺利进行。
当江西省委三令五申指示解散“李调会”非法组织时,对朱犯做了许多教育工作,朱犯均不听劝告,仍执迷不悟,继续坚持反动立场,为非作歹。在审查期间,不但不老实交待罪行,反而继续攻击我无产阶级专政,辱骂对其审查的人员,并以“绝食”来对抗审查,反动气焰十分嚣张。
上述事实,经审理查明属实,证据确凿。本院认为:现行反革命犯朱毅,在批林批孔运动中,一向坚持反动立场,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翻案,为首策划组织“李调会”,大肆进行反革命活动,犯下了一系列严重罪行,造成了严重后果。且经多次教育,仍坚持反动立场,执迷不悟,继续为非作歹。情节严重,民愤极大,实属顽固到底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为维护社会治安,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促进安定团结,保障“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依法从严判决如下:判处现行反革命犯朱毅有期徒刑贰拾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的第二天起,五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上诉于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全南县人民法院(章)
1975年12月12日
1975年5月,以后来在中央搞“两个凡是”的那个人兼部长的公安部党组,讨论批准了赣州地区公安局的报告。被王洪文、张春桥定性为“右倾翻案复辟”典型的李九莲案件,和“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反革命”性质,终于被最高当局钦定了。
江西省政法领导小组,为公安部批复后的这个报告发了专案通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朱毅低估了那张网的能力。“调委会”的主要成员再跑,也跑不出如来佛的掌心。在他被捕之后,一个个地请君入瓮。继李九莲与他被判刑,仅仅在1976年“四五运动”前后,被推上审判台、正式判刑者就有十五人。对朱毅来说,十五个人里,完全出于他意料之外的,只有一人,那便是钟海源。
仿佛是命运特意要安排这位女性进入这个故事里,与曾昭银那个六尺须眉男子作一比较:一个接到李九莲的“反革命匿名信”后,“立场鲜明”地交出去了;一个收下朱毅的一包“反革命宣传材料”后,隐匿不报之外,反将自已交了出去。
在她的那间小屋里,钟海源起草了几份传单《最最紧急呼吁》、《强烈抗议》、《紧急告全市人民书》。写了,又自己刻,自已印。没有油印机,就将蜡纸铺在地上,上面用软布使劲抹,几张,几十张,几百张。也许,这一切,都是在深夜,她丈夫与女儿大梦沉沉时,她才进行的;也许,当进行这一切时,泪花,还有额头上的汗花,扑簌簌地掉在了蜡纸上,和进了油墨,渗入了传单。还掉在地上,化成了一滩滩的湿迹……她边干,边想了些什么呢?
她一定想到了李九莲,这位与她素昧平生、不曾谋面、却让自己无比敬重的女性;
她一定想到了“调委会”,它是个非官方承认的组织,它是个谋不到一分钱私利的组织,却像磁铁一样,吸引了上百名干部、群众为它呕心沥胆地工作,像火把一样,在整整七个月里,烧热了几十万赣州人民的心胸!如果我们的人民,都能似这样被某种真理所激励,被某个理想所召唤,我们的国家,该有多么伟大的力量,将能创造出多少令世界震惊的事情。可是在那时,为什么一个处处号称“人民”人民政府,人民交通,人民铁道,人民银行,人民币,人民日报,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园,人民广场,人民大道……乃至国名也叫“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却要人民在精神上跪着,一旦站了起来,它竟如此凄惶,如此从上到下,处心积虑地要扼杀人民的思索,人民的声音呢?这表明它的强大,还是表明它的虚弱?
这显示着它的年轻,抑或是显示了它的古老?
钟海源更一定想到了朱毅,想到了他的难言之隐。
月亮与星星有难言之隐吗?
太阳对江河有难言之隐吗?
春风与草木有难言之隐吗?
母亲对儿女有难言之隐吗?
在爱的博大疆土上,应该没有隐衷的影子。若说还有的话,那不是爱快要凋零了,就是爱之履尚未征服的最后一冠雪峰,爱之热尚未融透的最后几枝冰棱……
于是,与曾昭银的比较,便如此富有戏剧性--
她决心要融化最后的几枝冰棱,哪怕为此要耗尽自己的全部心血;
她决心要征服最后一冠雪峰,哪怕在峰顶之上自己一跌再也没有起来,刹那间,一闪的只是映着皑皑白雪的红梅般笑靥……
钟海源,不是不知道周围出了犹太,她还是领着几个也在“调委会”工作过的女性一起上街了。起初,公安局也并非没有动恻隐之心,几个区区小女子,既非头,又非脑,上有老,下有小,一个家全靠她们铁箍般地维系着,抓她们何必呢?
事后,公安局一位负责人曾说:
“我们就是想把她们从泥坑里拔出来,不想拔的话,就会叫便衣去。没派便衣去,派了穿警服的去,是要正告她们:我们已经知道了,你们几个娘们放老实些,赶快回家带孩子去……”
在赣南剧院门口,钟海源撒出了传单。她站在楼廊之上,身上依然是那件苹果绿的春秋衫,脸神凛然而又坚毅,恍如一尊青铜雕塑,只是手一回回地高扬着。传单犹如一群白鸽般地飞上天空,又柳絮般悠悠地落下来,它们告诉一街纷纷抢拾的群众:朱毅逮捕了!调委会取缔了!只是李九莲的精神,还飘在传单上,仍将屹立于小城里!
此时,尚不很要紧,只是叫她去办“学习班”。在“学习班”里,她不给对方一点面子,居然拒绝检查。她自己又上一层“楼廊”--逮捕,来执行时,她就是不肯将双手伸出来戴上手铐,一直与警察推推搡搡,直到其中一个姓唐的过来,对她说:
“朱毅当过我的老师,我不会与你过不去的,我们也是奉命行事,你看……”
她这才一动未动地戴上了手铐,给了这个朱毅昔日的学生一回面子。
值得注意的是,钟海源等七人被判刑,是紧接“四五运动”遭到镇压之后。那段时间,在赣州,报纸上,广播里,领导者们的报告里,审讯人员们的斥责中……如同打了一剂肾上腺素,一切都亢奋起来:“你们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翻案,你们否定和推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性质与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有什么两样?”一类的舆论甚嚣尘上。钟海源等七人,显然被视作了天安门广场上的那个“小平头”,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不要以为官方将小小赣州的一泓活水,与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的天安门广场上的一片汪洋联系起来,这未免太唐突,大急功好利了。不,客观地说,是钟海源,第一个道破了这其中的某种联系。
1976年4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撤销邓小平的党内外一切职务,一时间,他被官方的舆论称作“中国的纳吉”。与此同时,穿着藏青的毛式服装,不露锋芒,处事稳重,后来在中央搞“两个凡是”的那个人,已有扶摇直上九霄之势。
在监狱里的表态会上,刑事犯们、政治犯们,以拉锯一般机械、重复的语言,或有气无力,或激昂慷慨地声讨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之后,钟海源从容地说了这么一句:
“华国锋不如邓小平!”
这方面的反应总是异常敏捷的。
1976年5月3日,赣州市人民法院以(76)特刑字第14号判决书;5月28日,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76)上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钟海源犯有“现行反革命罪”,处她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就因为这一句话,仅仅八个字,钟海源被加了五年刑!
无怪乎那时中国的大人们总是这样叮嘱孩子:
“在外面讲话,你可千万要当心……”
1975年5月20日,李九莲在兴国县看守所开始了绝食。
绝食之前,她写下一份这样的文字--
投降书
不知何人,劝我投降,似真似假,为此写这投降书。
是的,我有“罪”,我的“罪”就是为党出过力,效过劳,动过太多的脑筋。“真理”,是个美丽的字眼,吸引了无数的青年人,我为它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原则,我做到了不怕坐牢,不怕杀头,不怕开除厂籍,不怕解除婚约……凡真理,都有三种遭遇:用得着时,便捧为至宝,用不着时,便贬为粪土;非但用不着而且有害时,就像狗一样关进笼子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理的遭遇。
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装饰自己,谁就得同时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这份《投降书》,实际上是一份绝命书。
它以蝇头般的小字,写在一张皱皱巴巴的手纸上。写好后,李九莲将它藏在自己布鞋的面壳里,是在她判刑后,被押到珠湖劳改农场,在一次年终对犯人的大搜查中发现的。
李九莲厌倦了失去自由的日子吗?
从二十二岁起,她的青春,就被掷弃在社会的一个最阴暗角落里。她的后脑就被刻上了政治威权所最不能容忍的反骨。然而,她的心灵,犹如一只晨光里扑楞楞的小鸟,从来没有停止飞翔,从来没有停止过歌唱……
1969年5月1日,是李九莲在监狱生活的第一夜。
此夜,望着铁门,铁窗,窗口上不时划过的刺刀的寒锋,还有囚室里通夜不熄的昏黄灯光,灯光下一具紧挨一具、只好弯起虾腰的身子,墙壁上因为拍打养得肥硕的蚊子、跳蚤所擦下的一痕痕血污,隔壁,传来有人翻身时带动的脚镣响声……她彻夜未眠。她觉得要为自已由此开始的地狱之行,写一首诗,此诗便是她在地狱里的天堂--
不要停止歌唱,姑娘,
你的歌声似眼泪似鲜血,
滴进了我的心坎。
你悲愤的低诉,
抚摸着我心灵的创伤。
你呻吟的颤音,
牵扯我的惆怅……
不要停止啊,姑娘!
你的歌声似同情似黎明,
吸引着我的心声。
失去了你的声音,
我将无所依傍;
失去了你的声音,
我将孤寂凄绵……
李九莲忍受不了牢狱里非人的虐待吗?
第一次坐牢,一些看守变着法儿折磨她,污辱她,最后竟也无可奈何地说:“24号,24号,要怎样才会使你老实些呢?”
第二次坐牢,她依然一副铁骨,数次对审讯人员说:
“不要忘记,你们头上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你们一定要为这个政府取信于民,才对得起党和毛主席对你们的委托和信任,才对得起人民对你们的委托和信任……”
李九莲为什么要舍命而去呢?
几乎在写《投降书》的同时,她还凭记忆录写了臧克家的一首诗--
宇宙这样宽大,
却容不下一条身子;
天地如此广阔,
思想却无处安放。
只好抱着贞洁去追踪彭咸,
带一颗眷恋的心跳下了汨罗江……
(生命就是这样,
不能去碰死僵冷的社会,
就只有碰死在它的身上!)
汨罗江的水
为诗人流了二千多年的清泪,
到如今,上官令尹
依然在人间充沛……
括号中的三句诗,原诗中并没有。李九莲加上去的这三句诗及原诗,是她当时内心煎熬和思想斗争的写照。
也许,她觉得了自己的无能与渺小。她讲了那么多,写了那么多,就是面对的是墙壁,那墙壁也会有个回音。可她面对的是一个“逻辑”,一个大理石柱般刀劈不进、水浇不上的“逻辑”你反林彪吗,林彪当时是党中央副主席,是毛主席亲自选定的接班人,你反林彪就是反对毛主席。你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吗,可它成绩最大、最大,缺点最小、最小。你追求真理吗,可“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必须剥去”,阶级敌人总是打看红旗反红旗……“三查”运动时,她被这个“逻辑”碰得头破血流,“批林批孔”运动时,她又被这个“逻辑”碰得头破血流。它真是包赢不输,天衣无缝,它真是豪夺强取,处处进逼。无路可走的她,唯有以死,来表达自己对这个力透强权意志的“逻辑”的最深刻怀疑!
也许,她看出了自己的悲剧。
她心中,曾有一个矗立着灯塔的美丽小岛,她想沿着一条风涛滚滚的河道,去寻找它的橙黄与葱绿,去呼吸它的宁静与清新……现在,她明白了,在自己启程之前,灯塔已经倒坍了,小岛则沉进了水面之下,现实世界中将不存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能够收容自己的爱情,而一切地方只能践踏自己的虔诚!
它只能存在于梦幻之中,那自己便去梦幻之中寻找它。死比生容易,生命一旦像颗流星划过未知的、但却是新鲜的茫茫夜雾,横亘在面前的,不就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梦幻世界吗?
李九莲开始绝食了。过了几天,即5月29日,是她被宣判的日子,监所报告法院,她因为绝食人已经昏迷,法院坚持昏迷了也得宣判。又过了五天,她仍在昏迷状态之下,由兴国看守所,押送到设在赣州的江西省第二监狱。
为了动员李九莲复食,监狱派了一个叫张兰、因贪污问题而入狱的女犯,与她同一号子。当然视此为狱方对自己的信任,为了这绿豆芝麻大却又来之不易的信任,张兰的嘴皮,几乎整日里水浪般波动,可所有的话,都像几掬泉水引进了热风灼人的沙漠,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倒在铺上、形消神黯的李九莲不为之所动,昏迷中的她,仿佛所有的听觉都麻痹了,萎缩了,只有张兰的一句话,不知被她哪根飘忽的游思,一下迅疾地给逮住了:
“绝食不那么容易,人其实是很贱的东西,不会饿几天就饿死的,除非是断水。没听人讲过吗?狗可以七天不吃食,但不能三天不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