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加入WTO如何经营私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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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腾飞中的私营公司(2)

3、满意国内经济环境

1999年春天,《今日美国》杂志记者采访科利华软件集团总裁宋朝弟时,宋朝弟告诉他,前几年政府对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待遇不一样,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在回答记者提出的私营企业进出口权和修改宪法问题时,宋朝弟说,经过几年的创业、积累,现在对私营企业来说恰恰需要政策、环境和变化。正巧在这个时候,国家决定给私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我们自身的感受是,目前是国内整个环境最好的状态。也就是说,新政策出台是及时的,假如5年前给我,我也没用,及时就可以了,这有利于我们开拓国际市场。

1998年全国私营企业共创产值5853.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92%,创汇私营企业6082户,出口创汇折合人民币187.61亿元。同时,私营企业户数、从业人员的快速增长,为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职工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转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仅据有关部门最近两年的不完全统计,私营企业吸纳安置下岗职工已超过650万人次。浙江省富阳市的繁荣企业不仅吸纳再就业人员7000余人,而且创造的工业产值和上缴税金均达全市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的60%,占富阳经济的半壁江山。北京私营企业迅猛发展,由1988年的8户发展到目前的5万多户,10年间增长6000多倍,其中高科技企业近千家。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与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不但是必需的,而且具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

◆私营企业新概念

目前,我国调整私营企业的主要法律规范是1988年通过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三种类型的私营企业,即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对调整和规范私营企业起了相当大的积极作用。但是,1994年颁布的《公司法》、1996年颁布的《合伙企业法》以及1999年8月30日出台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均以更细致的规定涵盖了《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但立法机关并没有将其废止。《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这一尴尬处境绝不仅仅是立法进程中立法内容在结构上或形式上的调整,而有其深刻的寓意,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我国最早提出私营企业概念的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十条规定:“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企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植发展。”为了贯彻这一基本方针,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但是,不久就被并入公有制经济中,私营企业基本上不再存在。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单一的经济成分被多种所有制成分所代替,国务院1988年又通过了新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立法上重新确立了私营企业的概念,但是,对于私营企业这一概念,由于其所依托的理论背景和时代较为特殊,因此,使我们常常能够感受到另一番含义。

第一,私营企业是一个不同于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的概念。私营企业是相对于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而言的,没有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也就无所谓企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是经济成分中的主流,而私营企业仅仅是补充。这种身份的不同决定了地位和权利的不同,决定了企业的另类属性,决定了私营企业只能在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的缝隙中生存。

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特别要求市场主体的平等性,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只有地位平等、权利相同,才能进行公平竞争。否则,有悖市场经济的基本性质。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私营企业仍然处于不被重视甚至受歧视的状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企业的身份如何,所有制如何,地位都应当是平等的,而将私营企业视为另类是与市场经济完全相悖的。

第二,以所有制为标准来划分企业,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企业分类标准有很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最主要的分类是以它的所有制为标准进行的,即将企业分为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这是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分类方法。在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生产力水平发展的不平衡,经济成分的来源比较复杂,形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与之相适应,企业立法也是以所有制为标准来进行的,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以所有制为标准对企业进行的分类在我国一直占据统治地位。

以所有制为标准对企业进行分类,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那就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有制是一切问题的决定因素,任何问题不可以不考虑所有制性质。对企业进行的分类亦是如此。将企业分为全民、集体、私营,目的在于对不同的企业实行不同的待遇。私营企业所受到的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应该说是不言而喻的。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这一新的经济体制要求对所有企业都一视同仁,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有悖于市场经济的性质。国际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主要以企业组织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即将企业分为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以及独资企业,很少考虑所有制的因素,甚至从来就不考虑所有制因素,这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法律框架也应该逐步改进。目前,我国已颁布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这些都标志着摒弃所有制、取而代之以平等市场主体为特征的法律框架的建立。因此,以所有制为标准,将企业划分成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不再有任何必要。

第三,私营企业概念有待更新。立法的改变代表着观念的更新,《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出台使《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失去了意义,私营企业这一带有时代烙印或某种观念的概念,也应当重新认识。在法学范畴,应当摒弃全民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这些计划经济遗留下的概念。我们对待企业再也不要从所有制方面进行品头论足,所有制并不代表什么,也不能决定什么,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

◆私营经济的历史地位

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适应着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它能够长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因素。因而,私营经济具有一系列经济作用和社会作用。这些作用的集中点就是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成为生产力发展不可忽视的辅助力量。我国私营经济在相当长的时期之所以能够对生产力发展起积极促进作用,就是因为它内在的生产关系有相当的活力和优势。

相对于国有经济而言,私营经济是一种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市场经营机制,而不是对某种所有制的标定。自诞生之日起,它便属于非公有经济的一员。它的显著特征是:“二不四自四权”,即:不要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决策权、自主经营权、与效益挂钩的创分配权、择优录用的人事权。私营企业的特征,使其彻底地实现了政企分开,确立了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独立法人地位。这正是私营机制的核心。

与个体经济相比,私营经济是建立在更高生产力基础之上的、社会化程度更高的、技术更先进的经济形式,因而是一种比个体经济具有较为优势的生产关系,是一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较为先进的经济形式。

同时,私营经济又是一种天然的市场经济的经济形式。在这方面,它比传统的公有经济具有更大的生机与活力。

首先,产权关系清晰。私营经济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这就决定了私营企业具有明确的产权关系,具有完全利害关系的硬约束机制。因此,私营企业具有强烈的利润动机和增值资本的冲动,并承担利益风险。这是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

其次,经营机制健全。私营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完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企业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和决策权,能够为适应市场供求的变化及时做出决策,调整生产要素的组合。这种能够摆脱政治原则和行政干预而以经济利益为惟一原则的经济组织形式,可以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再次,运行机制灵活。私营企业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组织形式,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市场机制是私营企业运行的核心机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就是在市场机制的支配下实现的。企业由于具有灵敏的市场信息传导机制,能较好地适应市场上瞬息万变的情况。可见,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方面,私营经济具有很大的优势。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反映了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而且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而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下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一种特殊经济形式。我们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充分发挥私营经济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这正是私营经济的历史地位的主要之点。

◆私营公司的生存空间在哪里?

从目前私营公司的发展现状来看,大多数私营公司规模普遍较小,大都是中小型企业,那么,入世之后,在中国内外公司的夹击之下,私营公司生存的空间在哪里?

1、自然生存空间

为了获得超额利润,追求“规模经济性”,大企业一般采用少品种、大批量的方式,这就自然为中小企业留下了很多大企业难于涉足的狭缝地带,我们称这些经营领域为“自然小生位”。

常见的自然小生位产品特点是:市场规模较小,对大企业来说生产价值不大的产品;大企业认为信誉风险大的产品;属于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方式的产品;小批量特殊专用产品。很多中小企业正是选择自然小生位投入经营资源,在与大企业不发生竞争的情况下成长起来的。例如:莱芜市一位私营企业家在进行市场调查中发现,天津虽是全国有名的“布窝子”,轻纺工业十分发达,但产品主要是向高、精、尖发展,微利低档棉布无人问津。但天津也有低收入群众,需要低档布料,就是其他消费者也需要一定数量的低档棉布做窗帘布、衣服内里、被里子等,还有许多老年人依然保持着穿布衣的习惯。于是他组织本厂大量生产低档棉布向天津市场推销,很受欢迎。又如,北京开关设备厂是个集体小厂,它了解到全国六家制造电器控制设备的国营大厂基本上占领了全国市场,但它们不生产数量少、规格杂的非标准型电器控制设备,有这种需求的用户跑遍全国也找不到制造厂家。另外,这些大企业采用年度订货的办法,一些一时急用设备的用户也难得到满足。因此,该厂以生产非标准电器控制设备作为本厂的服务方向,制定了“大厂遗漏我们拣,大厂缺的我们补,大厂不做我们做”的经营方针,只要客户需要,随来随做,不限数量,从而企业获得了成功,产品行销全国。

2、空白生存空间

在一般情况下,当前一代产品开始衰退,后一代产品尚未投入之时,市场往往出现“战略空白”。在这样的市场空白中常可找到适合小企业成长的小生位,我们可称之为“空白小生位”。中小企业应积极寻求这样的机会。善于此道者定能走向成功。我们知道:晶体管是著名的贝尔实验室在1947年发明的,很多人认识到电子管终究要为晶体管所取代,但当时在世界电子行业称雄的几家美国大公司仍沉迷于豪华的超外差式收音机的高超生产技艺,没有立刻转产晶体管收音机,而是计划在1970年左右将电子管转为晶体管。日本的索尼公司当时在国际上还寂寂无名,而且根本不生产家用电子产品。索尼公司的总裁秋田森多仅以25000美元的“可笑的”价格就从贝尔实验室购得了技术转让权,两年后索尼公司就推出了首批便携式半导体收音机,与市场上同功能的电子管收音机相比,重量不到五分之一,成本不到三分之一。3年后,索尼占领了美国低档收音机市场,又过了5年,日本竞占了全世界的收音机市场。

3、协作生存空间

企业的经济规模,是生产各类零部件经济规模的最小公倍数,对于生产复杂产品的大企业来说,不可能使每一道工序都达到规模经济性的要求。大企业欲谋求利润最大化或成本节省摆脱“大而全”生产体制的桎梏,去追求与其外部(下包厂)协作的完美。比如:日本丰田公司一次发包的企业就有248家,这248家还要向4000多家企业二次发包。日本松下电器公司由协作厂生产的零部件达80%以上。一个大企业网罗一大批中小企业(大企业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和供应)建立较稳固的协作关系。有这种协作关系的企业群体被称为“企业系列”,如日本的丰田系列、日立系列、松下系列、日产系列和NTT系列等。这种协作关系实际上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生存方位,我们可称之为“协作小系统”。中小企业应争取进入大企业领导体制的“企业系列”,以专用资产与大企业长期合作,“靠山吃饭”,以求生存与发展。

4、专知生存空间

拥有独特技术和生产技艺的小企业,可以运用工业产权来防止大企业染指自己的专有知识向自己的产品市场渗透,从而在法律制度的保护下形成有利于小企业成长的“专知小生位”。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技术开发和工艺创新,可以取得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科技发明成果,或设计出产品的新结构、新形态、新装饰等。这些可以作为开拓新的细分化市场,满足新的社会需求,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扩大产品差异性的手段,增强企业的竞争优势。然而大企业比中小企业具有更强的科研成果、商品化能力和市场控制能力,中小企业的专知一旦被模仿,就会因知识价值的提前下降而从市场上被排挤走。在工业产权的保护下,中小企业可取得专知的专有权或垄断权,免受大企业的驱逐与倾轧,赢得相对平稳的成长环境。并非只有少数技术开发能力卓越的小企业才能进入专知小生位,通过专利转让制度,很多中小企业都可以为自己谋得这样的小生位,因为对一些企业或科研机构来说,高价出售新技术成果往往比自己垄断使用更为经济。现在世界上待价而沽的专利成果有几百万件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