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郊区的莱特镇自古以来就是个安静祥和的地方,这里从没出现过什么名人,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可能也是因为这地方实在是太过无聊,大多数年轻人在自觉有点本事之后都会离开这里,去伦敦这样的大城市里面讨生活。当然不出意外地,他们之中也无人算得上出人头地,大多也就是平平淡淡地过完大半辈子,到老了就回到故乡。时间一长,这里的人基本都已经淡定了下来,仔细想想的话,风平浪静地过完一生也没什么不好。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想,比方说麦克。麦克是镇子里最大的那间酒吧的老板,说起来他家的生意兴隆还是拜那条前几年修起来的铁路线所赐,越来越多快被大城市高压逼疯的工薪阶层开始在周末的时候,逃离城市到乡下放松一下。宁静的莱特镇开始成了伦敦人的宠儿,周末总是有大批大批西装笔挺的人跑到酒吧里不醉不归,顺带还盘活了镇子里的旅店和干洗生意。不过人们在闲暇时候也不禁想要追求一些小小的刺激,有些人开始注意起了莱特镇的历史,根据一群来自牛津的历史高材生的考证,这个镇子中央那座老教堂地下室里那面墙上的涂鸦好像是罗马人留下的文字。这说明莱特镇早在罗马人征服不列颠的时候就存在了。这一发现立刻吸引了更多的游客,然而令所有人都大失所望的是,尽管他们翻遍了和莱特镇有关的历史记录,所能找到的最刺激的事件大概也只有去年教育部长的儿子在这里非法饮酒被拘留的事情了,顺带一提,那时候还是麦克头次见到来自伦敦的记者。
于是莱特镇还是原来那副样子,但是麦克已经不满足于此了。他觉得自己的家乡绝对不是那么简单,于是作为一名半路出家的考古学家,他决定对这个宁静的小地方来一次地毯式的搜索。而没过多久,他就发现了——至少他自己是这么想的——某个能让莱特镇一鸣惊人的大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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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后再和你说一次,麦克,免谈。”
“看在上帝的份上,贝尔托福,你为什么就不能把那东西拿出来呢?”
“我查过教堂留下的记录,这是当年某个人留在这里委托教堂保管的东西,我不能随随便便就拿出来。”
“天哪,这都过去多少年了?差不多快一个世纪了吧!”
“契约上面又没写明期限,既然如此,只要教堂还在这里,我作为教堂的神父就必须保管好人家的东西。”
“那里面会是什么?难道是金子吗?”
“里面就算是牛粪我也不会拿给你看的。”
贝尔托福神父索性把门关上了,吃了闭门羹的麦克不禁嘟囔道:“切,小气鬼。”
他转过头去,忽然心中冒出了一个想法;教堂的地下室正好和公墓那边连着,贝尔托福平时也不检查公墓那里的门,如果自己半夜偷偷撬开门锁的话,说不定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去看看。
“嘿嘿,就这么定了。”
老麦克下定了决心,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另一边,当贝尔托福神父关上门,没等走出三步之后,一个想法也突然冒了出来。
“那个箱子里面,放的究竟是什么?”
贝尔托福长舒出一口气,坐到了椅子上,思索起来。他很小的时候就在教堂生活,那时候他就知道地下室有一个锁着的箱子,他也曾经问过原本的神父那是什么。而那时候神父几乎就是用同样的说辞回答了他。
“麦克说得没错,已经那么多年过去了,搞不好这个箱子的主人已经蒙了主的圣召……嗯,单单只是看一下的话,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人说好奇害死猫,虽然贝尔托福神父也是一位道德君子,然而他也抵挡不住解谜的诱惑。于是他思索再三,也下定了决心:今天晚上,就去看看那个箱子里面究竟放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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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很快降临了,莱特镇又恢复了原本宁静的模样。镇上的酒吧和教堂都早早地关了门,而这两处地方的主人,怀着同样的心思,也不出意外地,在教堂地下室门口相遇了。
咔嚓——
“哦哦哦,终于可以亲眼目睹了。”
“你给我往后站!还有,虽然我允许让你看一眼,但是这不代表我就允许你把箱子里的东西带走!”
“哎呀,瞧你这话说得;再说了,要不是你被我发现的话,天知道你会不会自己——”
“你有完没完了!”
贝尔托福神父没好气地说道,他现在已经后悔让自己的好奇心作祟,结果被麦克抓了个正着。虽说老麦克这混蛋肯定也没安好心,但是好死不死是自己先被抓到的,自然也没有立场指责他了。
进入地下室之后,两人就看到了放置在那里的箱子。那是一个大小和保险箱差不多的方形物体,好像是木质的,上面也没有任何装饰。
“就这么简单?”
麦克有些失望地说道,他在听说教堂地下藏着什么东西的时候,还脑补出那种类似石棺的古物,结果眼前这东西完全就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木箱子。
“不然还能是什么?”
贝尔托福神父提着油灯,走过来端详着这个不知道在教堂里存放了多久的东西。据说当初箱子的主人是给教堂捐了一大笔钱,作为回报希望将这个箱子保存在教堂地下,结果没想到一放就是这么久。
“嗯,好像很轻啊。”
贝尔托福轻轻一推,箱子就露出了一角;随后,一股霉味首先散发了出来。
“呃,好恶心。”
“不想看就滚开。”
贝尔托福神父拿起油灯,随后就看到了箱子之中保存许久的东西。
“一本书?”
“什么?让我看看。”
“别乱动,拿着油灯!”
贝尔托福神父将油灯塞到麦克手里,随后小心翼翼地从里面取出了那东西。那是一本和字典一样厚的精装书,虽然上面有一些灰尘,然而摸起来好像还很新的样子。
“这上面有字……嗯,《暗夜魔王的传说》?”
“啥玩意儿?”
“不清楚。”
贝尔托福神父好奇地翻开书,发现第一页上就写有一段清秀的字迹。
“魔王于暗夜现身,巨龙一般的双翼汲取着月光的力量,匕首一般的利爪指向颤抖的猎物,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贝尔托福神父轻轻念出了上面写下的字迹,麦克听到这里,忍不住问道:“然后呢?”
“没了。”
贝尔托福神父又翻了几页,发现之后全都是白纸,只有第一页上写有字迹。
“没了,这怎么可能?”
麦克一把夺过书来,将油灯放下,仔细翻了半天,发现确实如此。
“就,就这些?教堂地下保存了这么久的东西,就是一本没写完的小说?”
“恐怕是的。”
贝尔托福神父倒没有什么失望的表情,相反谜团的解开让他松了一口气。而麦克却不相信会是这种结局,他继续翻看着每一页,然而很不幸,真的只有第一页上写下了一段字迹。
“也许是隐形文字?如果有显形剂的话——”
“你有完没完了?”
贝尔托福神父不耐烦地夺过书来,丢回了箱子里面,对一脸郁闷的麦克说道:“到此为止了,过几天我就和把这件事情告诉大家,到时候怎么处置就大伙儿商量着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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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很不甘心,但是麦克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垂头丧气地跟着贝尔托福神父走出了地下室。随后神父就将教堂锁上,而麦克站在门口还在嘟囔道:
“所以说当初那个捐赠者究竟想干什么?”
“天知道,说不定他是个小说家,希望把原稿保存在这里罢了。”
“嗯?或许这也是个值得探究的谜。”
麦克耸了耸肩,叹道:“也或许咱们镇就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地方了吧。总之我先回去了”
他说着便扬长而去,而贝尔托福神父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哼道:
“这家伙真是——”
贝尔托福神父的声音戛然而止,他好像突然被掐住了喉咙一样,双目圆睁,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呼——
教堂对面的喷泉上,一个巨大的,像是人一样的黑影正立在那里。在它头顶上,月亮被乌云遮盖,无法照亮它的身影,只有一阵阵低沉的呼吸声清晰地传进了贝尔托福神父的耳朵里。
呼——
黑影突然抬起手,指向了贝尔托福神父;与此同时,一双巨大的蝙蝠翅膀从黑影背后展开,而乌云也缓缓散开,当银色的月光洒下之后,神父才看清了眼前黑影的这面目。
“怪,怪怪——怪物!”
神父惊叫一声,而贝尔托福看着那个怪物的模样,忽然想起了那本书上写下的话语:
——魔王于暗夜现身,巨龙一般的双翼汲取着月光的力量,匕首一般的利爪指向颤抖的猎物,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猎物……难道是,我吗?”
不等贝尔托福神父想明白,锋利的爪子已经穿透了他的胸膛。紧接着他整个人都被砸进了教堂里面,被按在地上。随着一阵剧痛,贝尔托福神父的心脏被掏了出来,而他的意识也紧跟着破碎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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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镇上酒吧那里,一个黑影猛地撞开大门,狂奔到了街上。
“啊啊啊啊啊!!!!!!!!”
惊恐万分的麦克尖叫着飞奔出去,而随后他就听到背后一阵翅膀扑闪的声音。麦克下意识地回头,紧接着背后便被怪物的利爪挠出数道血痕。
“哇啊啊啊啊!!!!!”
大概是被疼痛刺激到的缘故,麦克以足够创造世界纪录的速度跑到了自己家的后院。他想也不想就飞奔进自己的车里,随后无比敏捷地掏出车钥匙发动起汽车,紧跟着一踩油门,一溜烟窜了出去。
“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我不要死啊!!!”
麦克尖叫着加速开出了莱特镇,然而他只在乡间公路上横冲直撞了大约半个小时,一个重物便砸到了他的车顶上。
“哇啊!”
措手不及的麦克来不及打方向盘,随后就撞上了一棵树;因为没系安全带的缘故,麦克直接从前车窗飞了出去,而不等他感受一下空中飞人的快感,一双利爪就抓住了他的双肩,将他撕成了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