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语:
他们曾经恩爱成为眷属,他们曾经相扶同舟共济。还是那片蓝天,还是那片大海,从前的情分银何不在?分飞的劳燕何处疗伤?
故事:
杨琴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独自经营着食品批发店,生活上很辛苦。为了减轻她的劳累,让她生活有个着落生意也多个帮手,身边的几个朋友就张罗着给她介绍个对象。在见过的人中,杨琴对李涛最满意。他是家住城郊的一个菜农,人很老实,30几岁的老光棍。除了一个老母没什么拖累。李涛对她的感觉也可以,两人就这样开始了交往。李涛每天早上卖完菜后就到杨琴的店里帮忙,当杨琴外出进货时他便过来看店。两个人勤奋经营,小店的生意还算可以。两个人也开始筹划着操办结婚的事。
一天李涛在店里接了个电话,对方是个男的,说叫吴兵,是杨琴的前夫,他特意打电话过来告诉李涛许多有关杨琴重要的事。他告诉李涛,杨琴原本是个三陪小姐,跟他结婚后依旧淫性不改与外人私通,说这些事情千真万确,他手上更有确凿的证据。说这些的意义和目的,无非是让李涛远离杨琴,更不能跟她结婚。
不仅如此,吴兵还拿着当年杨琴到医院治疗性病的检验报告单和与人私通被捉后的协议书,到杨琴的老家,李涛家周围和他们的批发店附近到处宣扬,他痛苦而羞愧。就这样,在舆论的压力和思想的斗争中,李涛中止了与杨琴的恋爱关系,小店的生意也逐渐冷清了。
吴兵确实是杨琴的前夫,他们是在南方打工时认识相恋的。开始时,他们也一样经历了许多的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最初,吴兵一直不知道杨琴的真正职业是什么,等后来知道时,已离不开彼此。尤其是作为在外地漂泊的年轻男女。他们更多需要相互的慰藉和温暖。在热烈的爱情里,他们共同梦想着,依偎着。半年多以后,他们回到吴兵的家乡,领取了结婚证,办了酒席,成为了正式的夫妻。
儿子出生后,为了生活得更好,需要开辟个人的事业,他们带着孩子搬到县城,开了一家食品批发店。杨琴照顾孩子批发货物,吴兵进货送货。两人辛苦打理,生意一直很红火。
慢慢地,生活有了着落,有了闲钱和闲时,又是住得久了,在生意和邻居中有了些熟人,吴兵开始与人闲混。喝酒打牌,不过问生意。把小店撂给了杨琴一个人。
生意越来越难做,吴兵又赌输了不少的钱,他的脾气也变得暴躁,经常打骂杨琴。在他们的批发店旁边,还有一家玻璃店,是一个叫赵波的男人开的,赵波,30岁,妻子意外故去了,孩子由乡下的父母代养,这里就他一个人。闲着没事时,赵波经常过来帮杨琴照看孩子,料理生意,有时还做好饭菜要她们母子一起吃。时间久了。两人之间都很有好感,特别是杨琴,更觉得赵波会体贴人,是个成熟的男人,不像吴兵,既不负责任,又不顾家。终于有一天,两个人超越了雷池。
某日下午,在外打牌又输了钱的吴兵回家取钱,正把杨琴和赵波堵了个正着。他逼着杨琴和赵波共同签了一份私了协议,内容是:赵波承认自己跟杨琴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情愿主动补偿1万元,并保证今后不继续纠缠杨琴,吴兵也不再找赵波的麻烦。事情虽这样了结了,但吴兵经常以此为由打骂杨琴。最终,不再有爱的婚姻只好结束。两人到民政局协议离了婚,孩子由吴兵抚养,批发店由杨琴经营,杨琴需补偿吴兵2万元,并一次性支付给孩子抚养费1万元。
两人离婚后,吴兵把儿子交给父母照管,自己腾出身来做生意,他先后做了许多生意,但都没能成功。手中的钱也折腾差不多了,他懊恼而沮丧。在一筹莫展中,这个心理失衡的男人,竟把全部的失败归罪在杨琴的身上,尤其一听说她新处了对象,两人的小店开的不错,这更使他满腔的邪火无处发泄。他决定实施报复。而杨琴的一纸诉状才让她彻底清醒。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杨琴的卖淫和与人通奸的行为虽有悖社会公德,但其行为在未经特定机关法定程序公布之前,皆属个人隐私,吴兵私自宣传,对杨琴名誉造成严重伤害,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应立即将医院检验报告和私了协议返还原告主人,归杨琴所有。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金手指:
缘在,情在;缘尽,就理智地分开。何必死缠烂打、苦苦相逼?给爱情一个宽宥,放婚姻一条生路,多想想自己,多想想孩子,生命的责任不能轻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