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佛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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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古宝遗华(1)

佛教心理学浅测

——六月三日为心理学会讲演

诸君!我对于心理学和佛教都没深造研究,今日拈出这一个题目在此讲演,实在大胆。好在本会是讨论学问机关,虽然见解没有成熟,也不妨提出来作共同讨论的资料。我确信研究佛学,应该从经典中所说的心理学入手,我确信研究心理学,应该以佛教教理为重要研究品。但我先要声明,我不过正在开始研究中,我的工作百分未得一二。我虽自信我的研究途径不错,我不敢说我的研究结果是对。今天讲演,是想把个人很幼稚的意见来请教诸君和海内佛学大家,所以标题叫做“浅测”。

倘若有人问佛教经典全藏八千卷。能用一句话概括他吗?我便一点不迟疑答道:“无我、我所”。再省略也可以仅答两个字:“无我”。“我”即无,“我所”不消说也无了。怎样才能理会得这“无我”境界呢?我们为措词便利起见,可以说有两条路:一是证,二是学。“证”是纯用直从学理上解释“五蕴皆空”义。观,摆落言诠,炯然见出“无我”的圆相,若搀入丝毫理智作用,便不对了。“学”是从学理上说明“我”之所以无,用理智去破除不正当的理智。学佛的最后成就,自然在“证”,所以“有学”这个名词,在佛门中专指未得上乘果的人而言,但佛教并不排斥学,若果排斥学,那么,何必说法呢?我们从“证”的方面看,佛教自然是超科学的,若从“学”的方面看,用科学方法研究佛理,并无过咎。

佛家说的叫做“法”。倘若有人问我:“法”是什么?我便一点不迟疑答道:“就是心理学。”不信,试看小乘俱舍家说的七十五法,大乘瑜伽说的百法,除却说明心理现象外,更有何话?试看所谓五蕴,所谓十二因缘,所谓十二处、十八界,所谓八识,哪一门子不是心理学?又如四圣谛、八正道等种种法门所说修养工夫,也不外根据心理学上正当见解,把意识结习层层剥落。严格的说,现代欧美所谓心理学和佛教所讲心识之相范围广狭既不同,剖析精粗迹迥别,当然不能混为一谈。但就学问大概的分类说,说“心识之相”的学问认为心理,并无过咎。至过最高的“证”,原是超心理学的,那是学问范围以外的事,又当别论了。

佛教为什么如此注重心理学呢?因为把心理状态研究很真确,便可以证明“无我”的道理。因为一般人所谓我,不过把“意识相续集起的统一状态”认为实体,跟着妄执这实体便是“我”。然而按诸事实,确非如此,状态是变迁无常的东西,如何能认为有体?《唯识颂》说:

由假说我法,有种种相转,彼依识所变。

意思说是“因为说话方便起见,假立‘我’和‘法’的名称,于是在这假名里头有种种流转状态之可言,其实在这假名和他所属的状态,不过依凭‘识’那样东西变现出来”。简单说,除“识”之外,无“我”体,然而“识”也不过一状态,几千卷佛典所发明的,不外此理。

我们为研究便利起见,先将“五蕴皆空”的道理研究清楚,其余便可迎刃而解。

五蕴或译五阴,或译五聚。“蕴”是什么意思呢?《大乘五蕴论》说:

以积聚义说名为蕴,世相续,品类趣外差别,色等总略摄故。

什么是“世相续”?谓时间的随生随灭,继续不断。什么是“品类趣处差别”?谓把意识的表象分类。佛家以为从心理过程上观察,有种种观念在时间上相续继起,而且内容像很复杂,很混乱,但可以用论理的方法分为五类,每类都是状态和状态联构而成,一聚一聚的,所以叫做聚,又叫做蕴。

五蕴是色、受、想、行、识,佛家以为心理的表象,这五种包括无遗。这五种的详细解释,很重费些话,今为讲演便利起见,姑用现代普通语先略示他的概念。

色——有客观性的事物

受——感觉

想——记忆

行——作意及行为

识——心理活动之统一状态

我这种训释是很粗糙的,不见得便和五蕴内容吻合,详细剖析,当待下文。但依此观念,用西洋哲学家用语对照,可以勉强说,前一蕴是物,后四蕴是心。《大毗婆沙论》(卷十五)说:

总立二分,谓色、非色。色即色蕴,非色即是受等四蕴。色法粗显,即说为色。非色微隐,由名显故,说之为名。

色蕴是客观性较强的现象,有实形可指或实象可拟,故属于西洋哲学家所谓物的方面。受等四蕴,都是内界心理活动现象,像是离外缘而独立,专靠名词来表他性质。---例如什么是“记忆”,没有法子把他的形或象呈献出来,不过我们认识“记忆”这个名词所含的意义,便也认识“记忆”的性质。这类心理现象“微隐而由名显”,佛家把他和色对待,叫做非色,亦叫做名,即是西洋哲家所谓心的方面。据这种分析,则是色蕴与后蕴后对峙,其类系略。

五蕴还有第二种分类法。佛家因为要破除“我”和“我所”,所以说五蕴。说五蕴何以能破除我、我所?因为常人所认为我、我所者,不出五蕴之外。《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说:

问:何因蕴唯有五?答:为显五种我事故。谓为显身具我事(色)、受有我事(受)、言说我事(想)、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行)、彼所依止我自体事(识),于此五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所以者何?世间有情多于识蕴计执为我,余蕴计执我所。

这段话怎么讲呢?据一般人的见地,眼、耳、鼻、舌是我的,色、声、香、味是我接触的,自然色是我所有的色,乃至我感觉故受是我所有,我记忆故想是我所有,我作意或行为故行是我所有。

这四种虽然或属物现象或属心理现象,但都是由我观察他,认识他,所以都说是我所。然则能观察,能认识的我是什么呢?一般人以为“心理活动统一之状态”的识即是我,笛卡儿所谓“我思故我存”就是这种见解。依这样分析,则是识蕴与前四蕴对峙,其类系略。

佛家以为这五种都是心理过程,一样无常不实,所以用平等观建设五蕴皆空的理论。

我们要证明五蕴空说是否合于真理,非先将五蕴的内容性质分析研究不可,内中受、想、行三蕴,就常识的判断,人人都共知,为心理过程,没有大多问题。独有那客观存在的色蕴和主观所依的识蕴,一般人的常识都认为独立存在,何以佛家也把他和那三蕴平列,一律说是无常,说是空。明白这道理,可以知道佛法的特色了。今引据经论,顺序说明。

色蕴

《大乘五蕴论》(以上省称《五蕴论》)说:

云何色蕴?谓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

笛卡儿即笛卡尔。——编者注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以下省称《杂集论》)(卷一)说:

问:“色蕴何相?”答:“变现相是色相。此有二种,一、触对变坏。二、方所示现。触对变坏者,谓由手、足乃至蚊、蛇所触对时即便变坏。方所示现者,谓由方所可相示现如此如此色。如此如此色或由定心或由不定寻思相应种种构画。如此如此色者,谓形显差别,种种构画者,谓如相而想。”

《五事毗婆沙论》(以下省称《五事论》)(卷上)说:

问:依何义故说为色?答:渐次积集,渐次散坏,种种生长,会遇怨亲,能坏能成,皆是色义。佛说,变坏故名为色,变坏即是可恼坏义。

《顺正理论》(卷三)说:

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胜,若劣、若远,若近,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

我们试综合这几段话研究佛家所谓色。所谓“四大种”者,指坚、湿、暖、动四种性——世法呼为地、水、火、风之“四大”。所谓“所造色”者,指由这四种性构造出来形形色色的事物,内中大别为两样性质:一、有形可指的叫做“触对变坏”,如山、川、草、木、眼、耳、口、鼻、笔、墨、桌、椅等皆是。触对变坏怎么讲呢?或为手等所能触,或为眼等所能对,但用人力或他种力加到他身上,他会变样子或破坏。二、有象可寻的叫做“方所示现”,如长、短、方、圆、青、黄、赤、白、甜、酸、苦、辣等以及其他许多抽象观念皆是。方所示现怎么讲呢?我们将各种印象(相)各各给他安上一个名,如何便是方,如何便是圆,方、圆等名是我构画出来,碰着对象合于我构画的方,便认为方合于我构画的圆,便认为圆,这便是“如相而想”。

这种种色依物质运动的理法,碰着有和合性的便相吸,碰着有抵逆性的便相拒,相吸便成,相拒变坏,所以说“会遇怨,或亲便,能坏或能成”。既已怨亲交错成坏回环,所以凡物质(色)都是“渐次积集,渐次散坏”。不独触对变坏的色为然,即方所示现的色亦然,所以说是变现或变坏或恼坏。恼是刺激的意思,坏是变化的意思。

如是种种色不问为过去、现在、未来、内界、外界所变现,不问变现出来的粗细、胜劣、远近,我们用逻辑的分类,认他同一性质,统为一“聚”叫做色蕴。为什么把他们统为一聚呢?《集异门足论》(卷十一)说:

问:云何一切略为一聚?答:推度、思惟、称量、观察集为一聚,是名为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

因为我们用同样的推度、思惟、称量、观察的方式,认识所谓“色”这类东西,所以说是一聚,其余那四聚的名称,也因此而立。

佛家又将色相分为三大类,《大毗婆沙论》(卷十六)说:

色相有三种:可见有对、不可见有对、不可见无对。

这三色相,怎么讲呢?例如我们环境所见的一切实物,是可见有对的色相。例如别人的性格或思想,是不可见有对的色相;例如宇宙普遍性,是不可见的无对的色相。常识上认为性格悬殊的三种现象,佛家用逻辑的方式,都把他们编归一聚,通叫做色。所以佛家所谓色,固然一切物质都包含在内,但我们不能拿物质两个字翻译色字,因为范围广狭不同。

“不可见有对”“不可见无对”这两种色,不能离开我们心理而独自存在,这是人人易懂的。至于“可见有对”的色——即通常所谓物质如草、木、桌、椅等,分明是有客观的独立存在,如何能说他无实体呢?《成实论》(卷三)为辨明此义,设问道:

问曰:四大是实有,所以者何?《阿毗昙》中说:“坚相是地种,湿相是水种,热相是火种,动相是风种。是故四大是实有。”

这话是根据佛说设难说,客观物质实有——起码总实有地、水、火、风四件东西,既有这四件,自然这四件所造色也是实有。佛家怎样反驳呢?《俱舍论》(卷一)说:

地谓显形,色处为体,随世间想假立此名。由世间相示地者,以显形色而相示故,水火亦然。

意思说,地、水、火、风这些名字,不过我们为整理观念起见,将坚、湿、热、动四种属性权为分类,除却坚相,我们便理会不出什么叫地,除却湿等相,我们便理会不出什么叫水等,所以说“四大是假名”。

外人又反驳道:“那么最少坚等四相是实有。”佛家再反驳道:“不然,因为相本来无定的。”《成实论》(卷三)说:

坚法尚无,况假名地。若泥团是坚,泥团即为软,故知无定坚相。又以少因缘故生坚心,若微尘疏合为软,密合为坚,是故无定。

意思说,坚和软,不过主观的评价,若离却主观的状态,说是客观性有坚软的独立存在,是不合理的。

佛典中讨论这问题的话很多,限于时间,恕不详细征引剖析了。要之佛家所谓色蕴,离不开心理的经验,经验集积的表象名之为色。《成实论》(卷一)说:

如人病愈,自知得离,如水相冷,饮者乃知。如地坚相,坚何等相?不得语答,触乃可知,如生盲人不可语以青、黄、赤、白。

可见离却主观的经验,那客观是什么东西,我们便不能想象,严密勘下去,也可以说色蕴是受、想、行、识种种经历现出来。比如我们说屋外那棵是柳树,怎么知道有柳树呢?那认识活动过程第一步先感觉眼前有一棵高大青绿的东西,便是受;其次,联想起我过去所知道的如何如何便是树,如何如何便是柳树,把这些影像都再现出来,便是想;第三将这些影像和眼前所见这样东西比较看对不对,便是行;最后了然认得他是柳树,便是识。凡我们认为外界的“色”,非经过这种种程序后不能成立,所以“色”是我们心理的表象。我解释色蕴,暂此为止。

受想行三蕴

这三蕴是讲心理的分析,我们为时间所限,只能略述他的定义。《五蕴论》说:

云何受蕴?谓三领纳,一苦、二乐、三不苦不乐。

云何想蕴?谓于境界取种种相。

云何行蕴?谓除受想,诸余心法及心不相应行。

《杂集论》(卷一)说:

问:受蕴何相?答:领纳是受相。谓由受故,领纳种种业所得异熟。

问:想蕴何相?答:构了是想相。由此想故,构画种种诸法像类,随所见、闻、觉、知之义起诸言说。

问:行蕴何相?答: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谓于善恶无记品中驱役心故。又于种种苦乐等位驱役心故。

《辨中边论》(卷上)说:

于尘受者,谓领尘苦等,说名受阴。

分别者,谓选择尘差别,是名想阴。

引行者,能令心舍此取彼,谓欲思惟作意等,名为行阴。

“受”训领纳,即是感觉,一种现象到眼前,我感受他或觉苦或觉乐,或觉不苦不乐。

“想”于境界取种种相。《阿毗昙杂心论》说:“想蕴于境界能取像貌。”《墨子经上篇》说:“知者以其知过物而行貌之”即是此义。我们遇见一种现象,像用照相镜一般把他影照过来,形成所谓记忆,做“诸言说”的资粮,便是想。

“行”是造作,除受、想两项外,其余一切心理活动都归入这一蕴中。他的特色,在“能令心趣此舍彼。”今欲明行蕴的内容,不能不将佛家所谓五位诸法先说一说。

佛家将一切法分为五位,一色法,二心王法,三心所法,四不相应行法,五无为法。五法的分类是各家所同的,位次先后及每位的数目,各有出入。例如俱舍家只讲七十五法,唯识家讲百法。五位中除无为法靠证不靠学外,其余四位,统名有为法,都属心理学范围。色法,指有客观性的事物之相。心王法,指心意识的本相。心所法举全文应云心所有法,亦名心数法。西洋学者所说心理现象正属此类,名目如受、想、触、欲念、作意、贪、瞋、痴、信、勤、惭愧等类皆是。不相应法举全文应云“心不相应行法”,心不相应行怎么讲?《五蕴论》谓:“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设。”用现在话讲,可以说是,不能归入色法、心法、心所法三类的叫做不相应法。名目如是、非得、生、老等类,如名句、文等类。今将诸法分配五蕴列一表,依小乘家《俱舍论》的法数制出,其大乘家《五蕴论》《瑜伽师地论》等所讲百法,有些出入,但心所法及不相应法分配受、想、行、识三蕴大致相同。

看这表可以见出行蕴内容如何复杂了,大抵佛家对于心理分析,异常努力,愈析愈精。释迦牟尼时代,虽仅分受、想、行三大聚。“行”的方面,已经错杂举出许多属性,后来学者将这些话整理一番,又加以剖析增补,大类中分小类,小类中又分小类,遂把“行相”研究得如此绵密。我的学力还够不上解释他,而且时间亦不许,姑说到此处为止。但我敢说一句话,他们的分析是极科学的,若就心理构造机能那方面说,他们所研究自然比不上西洋人;若论内省的观察之深刻,论理上施设之精密,恐怕现代西洋心理学大家还要让几步哩。

识蕴

“识”是最难了解的东西,若了解得这个,全盘佛法也都了解了,我万不敢说我已经了解,不过依据所读过的经典热心研究罢了。有说错的,盼望诸君切实指教。

“识”是什么了?《五蕴论》说:

云何识蕴?谓于所缘境了别为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摄故。

《杂集论》(卷一)说:

问:识蕴何相?答:了别相是识相。由此识故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等种种境界。

我们试下个最简明的解释,“识就是能认识的自体相”。前表所列色法、心所法、不相应法乃至无为法,都是所认识的,识即心法,亦称心王法,是能认识的。

初期佛教,但说六识,后来分析愈加精密,才说有第七的末那识和第八的阿赖耶识。今且先讲六识。

六识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就中眼、耳、鼻、舌、身识亦名前五识,意识亦名第六识,合达六种,亦名前六识。前六识的通性如何呢?《顺正理论》(卷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