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谈谈成分和其他调查者提出的分析单元的相互关系。
一、众说纷纭:成分丛
在大多数智力的心理测量中,基本的分析单元一直是因素。那么,一个因素到底是什么呢?对于这一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瑟斯顿提出“因素可以被称作不同的名称,如‘原因’,‘官能’,‘参数’,‘功能单元’,‘能力’或‘独立的测量尺度’”。罗伊斯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维度,决定元,和分类种类”,卡特尔则把因素称为“来源品质”。
我不认为将成分或因素称为比另一个“更基本”有什么意义:每一种单元都包含各种自由度,每一种单元都与另一种单元相互关联。我倾向于把因素视为各种成分丛,成分可以用因素来分析,因素可以用成分断言。下面简略地谈谈成分和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
二、多重镜像:信息加工的关键单元
智力行为的信息加工方法都把一些基本的信息加工过程作为行为的基本单元。个体的信息加工系统的所有行为被认为可以部分地视为这些基本过程的组合的结果而予以理解。但是,各种信息加工的方法彼此之间在所确定的作为理解行为的关键的单元上不同。下面,我谈谈几种目前提出的单元,它们如何与成分结构相关,以及建立在其上的理论。
1.TOTE
米勒等人提出的作为智力行为的基本单元是TOTE。每一单元的行为从对照预期结果对当前的结果进行检验开始。如果检验与预期的结果相符,退出检验,如果不符,则进行下一次操作,以使下一次检验的结果尽可能与预期的结果接近。执行单个TOTE,几级TOTE和一串TOTE以实现预期的结果被称为计划。
TOTE和它的派生概念与成分和成分的派生概念相对应。一个TOTE在我的系统中被视为由两个比较成分、一个编码或组合成分和一个反应成分构成的子策略。计划则对应着我称为的策略,预期的结果对应着策略意在实现的目标状态。米勒等人没有区别反省成分结构的高级类型和低级类型。相反,他们提出这一方法的一个中心观点是TOTE单元的操作成分本身又是TOTE单元。也就是说,TOTE的范式描述了行为的策略和技巧两个单元。因此,高级TOTE的操作阶段本身可以由一串TOTE单元构成,接着每一串TOTE单元又可以由其他的TOTE单元串构成,等等。
2.产生式
一个产生式是一个条件的活动序列。如果某个条件满足,就会执行某个活动。按一定顺序连成的一连串产生式称为产生式系统。产生式系统的控制流被假定在产生式序列中从头往下流,当一个产生式的活动为另一个产生式的运行创造了所需要的条件时,控制流就从一个产生式流入另一个产生式。当没有一个条件满足时,这一过程就停止。产生式的结构由纽厄尔和西蒙在心理学中提出,又由安德森等人在心理学理论论证中广泛使用。产生式系统的规则可以按要求进行精加工。例如,安德森提出过加强或削弱一个产生式的规则。
产生式系统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是它们能够自我调节。安德森等人提出有4种传递机制来实现调节作用。第一种,形成机制,即通过训练建立一个新的产生式。第二种,强化机制,即增加产生式被激活的概率。第三种,泛化机制,即削弱激活一个产生式的特殊条件,使得该产生式更有可能在一个更广范围的情况下被执行。第四种,分化机制,加强一个产生式被激活的特殊性,使得产生式仅在比先前情形更特殊的条件满足时才被激活。注意提出后三种机制的一个关键假设是产生式具有不同的强度,它影响着产生式执行的可能性。
产生式能够很容易地用成分的术语来理解。条件的检验对应于比较成分。活动对应一个编码或组合成分,或甚至可能对应另一个比较成分,只是这里的比较是在两个新信息之间,而不是在一个新信息和一个旧信息之间。当活动是一个最终活动时,它就对应于一个反应。
成分系统阐明的是两个操作系统,而不是一个操作系统。相反,产生式系统的操作系统仅适用于自动化的信息加工。基于执行的加工才适用于有意识控制的信息加工。因此,产生式控制系统是否适用取决于所涉及的加工的类型。
3.图式
“图式”的概念由帕斯库尔-利昂勒提出,又经卡斯进一步精加工,被视为“新皮亚杰主义”,因为它建立在原皮亚杰主义关于“图式”的概念上。不过这些研究者所做的工作是将一个图式的概念阐述得比皮亚杰更精细。
存在三种基本的图式,即形象图式、操作图式和执行图式。这三种图式都是内部表征,但是它们在形式上不同。形象图式,卡斯定义为“个体熟悉的信息项目或他认识的知觉形状的内部表征”。例如,如果某一个体将一张照片描述成关于他或她家房子的图片时,我们可以说这一个体将从感官输入的信息同化成一个形象的“房子图式”。操作图式,卡斯将其定义为“功能的内部表征,它能应用于一组形象图形,以产生一组新的形象图式”。例如,如果个体观看了两张不同的房子照片,判断它们反映的是“同样的”房子,我们则说个体对于两张照片的形象图式应用了一个“相同性”功能的操作图式。执行图式,卡斯将其定义为“在某个问题情境中,为达到某一目标,所采取的程序的内部表征”。执行图式较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体在某一问题情境中激活的形象图式和操作图式。例如,前面提到两张照片比较中的形象图式和操作图式,仅当它们是某一个要求更大的执行图式的一部分时才被激活。
在图式理论中,个体实际上是否解决了某一问题取决于4个基本因素。第一个因素是个体带到问题中的全部图式。第二个因素是在短时间个体的心理系统能够激活的图式的最大数量。个体能应用于一个问题的最大心理努力被称为“M-能力”,它随着年龄组的变化而变化。M-能力基本上与常常称呼的“工作记忆容量”是一回事。M-能力被视为是一般智力在年龄水平内和各年龄水平间个别差异的一个来源:它被假定随着年龄线性增加。第三个因素是被试利用已有的全部M-能力的趋向性:一些个体被认为比其他个体更愿意应用全部的M-能力,并且,一般地,个体在他们常常开发的M-能力的比例上不同。第四个因素是由知觉领域提供的线索与其他来源提供的线索的相对比重。
卡斯描述了获得新图式,从而促进学习与智力发展的几种方式。首先,新图式可以通过修改旧图式而获得。第二,新图式可以通过几个旧图式的组合或联合而获得。新图式获得的这两种方式又可以进一步分解,导出很多方法,促进智力的变化。
图式的这些不同类型可以用成分的术语加以理解。形象图式是单位化的内部表征,大致等同于米勒称作的“组块”。操作图式大致等同于低级成分,或者等同于皮亚杰等人称作的“转换”和纽厄尔和西蒙称作的“基本信息加工”。执行图式等同于高级反省成分表述的策略,或者米勒等人称作的“计划”和纽厄尔和西蒙称作的“执行程序”。
帕氏和卡斯提出的图式系统的一个有趣方面是决定某个问题是否确实被解决的一组假定因素。同样,这些因素也可以通过成分术语来理解。第一,图式的全体对应策略的全体,而且全体策略也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加。第二,在图式系统中的“M-能力”如同在成分系统中的加工能力或通道容量。第三,个体利用全部M-能力的趋向性等同于在成分和其他信息加工系统中的动机变量。第四,成分分析通过参数估计赋予各种输入信息加工系统的信息的比重。这些参数表明了特种信息在解题中不同的重要性。
4.规则
西格勒认为“规则评价方法的基本假设是认知发展在较大程度上可视为获得越来越多的解题规则”。规则或原理强调知识而不是加工,认为知识是发展的基本单元。不过,西格勒所称的规则实际上等同于我和其他人所称的策略,或米勒等人所称的计划。随着儿童的成长,他们的规则越来越复杂。高年龄的儿童的规则倾向于反映出更全面的编码和更彻底的信息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