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法定婚龄或者叫最低婚龄,意思是说只有达到了这个年龄,结婚才算合法。同时《婚姻法》还强调了晚婚的必要性。所谓晚婚,就是按《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有的青年人认为,反正迟早都要结婚,早一点、晚一点没有多大关系,这种思想显然是不对的。
第一,一个人推迟几年结婚看来好像影响不大,归结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意义可大呢。试想,女青年如果都是到20周岁就结婚、生育,一代接一代,在100年内将有五代人出生。若将结婚年龄推迟5年,女青年在25岁时结婚生育,则100年内只有四代人出生,也就是说,100年内要少生一代人。这对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一代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数字。所以说提倡晚婚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二,晚婚有利于青年的进取。青年是人生的黄金季节,正是人一生精力最旺盛、脑力最发达的时期。这时人的记忆力强,求知欲高,思维敏捷,精力充沛,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正是专心致志学习,努力生产,积极工作,在事业上大有成就的黄金时代。但一个人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所以适当推迟结婚年龄,会对自己的事业大有帮助。
第三,晚婚有利于男女双方的身体发育。虽然一般地说男青年22岁、女青年20岁后,性功能和生殖功能基本发育成熟,但身体的其他方面,如心、肺、脑、骨骼等要到25岁左右,发育才能完全成熟。25岁以前的青年,如果忙着结婚,尤其是女青年结婚后要怀孕、分娩、养育子女,就更会增加心、肺、脑、骨骼等脏器的负担,影响身体的进一步发育。同时,青年人过早地结婚,由于大脑还没有充分发育健全,抑制能力较弱,易于冲动、兴奋,性生活常过于频繁,使大脑对性功能的调节失去控制,久而久之,将会带来性功能的衰退,出现阳痿或早泄等病症,还可引起许多慢性病。所以实行晚婚,我们中华民族的身体素质将会得到很大提高。
第四,晚婚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安排。青年人20出头刚刚长大成人,经济上有些还没有完全独立,如果立即结婚生育,必然造成经济上的拮据。如果实行晚婚,待经济上积蓄稍多一些再养育孩子,就可以为婚后的家庭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五,晚婚有利于子女教育。20岁左右的年轻人世界观还没有完全形成,自身的文化修养、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等都还较欠缺,各方面还欠成熟,而且贪玩。有些青年人成天坐在麻将、牌桌旁。只顾生孩子,而不养育和教育孩子,这无疑将影响下一代的智力水平。所以说提倡晚婚,不仅是为了控制人口的需要,也是符合青年人本身利益的。因此,青年人不宜过早地结婚。
《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②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血亲又称血缘,是指人类群体中两个人有共同的祖先。直系血亲是指“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即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近亲结婚的夫妇所携带的相同基因的可能性很高。因为有的遗传病,当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并且“相会”时,后代就会发病。而一般普通人的婚配中,这种“相会”机会很少。而在近亲结婚的夫妇,因为他们来自同一祖先,共同的基因比较多,这种“相会”的可能性则明显增加,其后代出现各种先天性缺陷、畸形、智力低下等明显增多。因此,要禁止近亲结婚。
麻风病未治愈前应禁止结婚。因为这种病可以造成人体多种病变,甚至严重的残废畸形,而且是接触性传染病,又较难治愈。从“预防为主”和保证患者能顺利接受治疗、早日康复的目的出发,《婚姻法》专门做了这一规定。
对于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等未治愈者,不能结婚;影响性功能的生殖器畸形,婚后不能进行正常的性生活,也不宜结婚;严重的智力低下,因为不能自理生活,如果双方患同一疾病,不但不能互补,尚需他人照顾,无法承担家庭义务,且相当部分还有遗传性,也不宜结婚。严重的遗传病、先天性畸形患者,如克汀病、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等,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并可遗传给后代,也不能结婚。
此外,已发展到威胁生命的重要脏器疾病,如心衰、肾衰、肝硬化腹水等或无法治愈的恶性肿瘤,因其生命期限不会太长,也不宜结婚。
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兴旺,消灭遗传病,消灭畸形,这是社会、每一个家庭、每一对伴侣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已经到了结婚年龄,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要识大体,顾大局,严肃、认真地履行婚前医学检查。如果有上述《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则应按规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