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夏娲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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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步云履(3)

我佯装无意地问他:“侠盗步云飞的隐身之处找到了吗?”他说还没有,不过警方又设了几处监视点,还备了直升机,准备在作案现场逮住他。我忙说:

“可不能开枪!不能打伤他。”

“放心吧,公安们心中都有杆秤。”

他的手机忽然响了,一个沙哑的嗓音喜不自禁地喊着:“冀队长,我把他打伤了!我把飞贼打伤了!这会儿他掉到窗户外了,快让你的人抓住他!”

冀大头迟疑地问:“你是谁?”

“听不出来?”对方恶意地嘲弄,“老别,别主任。你派的人正在我家对面的楼上蹲坑嘛。妈的,自从老焦出事后,我找人在家埋伏了十几天才打到他!”

冀大头沉着脸问:“你哪来的枪支?你有持枪许可证吗?”

对方哑声笑起来:“冀大头,我有枪没枪关你屁事!”他狂妄地说:“有本事你随后到法院告我吧。闲话少说,快让你的人抓住飞贼,否则我告你内外勾结!”

对方挂了电话,冀大头没有耽误,随即挂通了监视点的电话。老齐愧然说,飞贼确实现身了,不过在现身时他们没发现,后来听到了枪声,又见一个人影飘飘摇摇地从10楼上掉下来,这会儿小黑他们3人已去搜捕。冀大头断然命令:

“不许朝他开枪,听见吗?宁可让他跑掉也不准开枪。还有,若发现他受伤迅速送医院抢救。”

“知道,你放心吧。”

冀大头匆匆告辞,开上警用摩托走了。我没有跟他走,这回我另有打算。我开上都市贝贝,迅速赶往步云飞的隐身之处,把车停在街上的黑影里,一眼不眨地盯着1817号单元。屋里没开灯。少顷,一个身影忽然从空中出现,贴上1817号的窗户,很快闪进屋内,窗帘合上了,屋内亮起微弱的灯光。

我没有耽搁,立即进了大楼,乘电梯来到1817号房门前,轻轻地敲门:

“步云飞先生,步大侠!”没人应声,我坚决地敲下去,“步先生,我是来帮你的,我知道你受伤了,刚从窗户进来。我是16年前在塔克拉玛干沙漠中与你邂逅的那个小女孩,你还记得我吗?”

也许是最后一句话打动了他,门开了。他没穿上衣,胸前血迹斑斑,桌上扔着纱布、绷带和药品。他神色疲惫,但目光仍十分锐利,冷静地盯着我,似是在辨认我是不是16年前那个小女孩。我心疼地看着他的伤口,低声说:

“我来帮你包扎。”

我扶着他坐在在椅子上。伤口不大,但位置十分危险,就在左心室的上方,只要子弹往下几毫米,也许他就没命了。我仔细检查,发现伤口是前后贯通的,子弹肯定没留在体内,这使我松了一口气。我迅速止了血,撒上消炎粉,包扎好,又喂他吃了抗菌素。在我做这些事时,步云飞一直不声不响地打量着我,这时他说:

“16年前……”

我嫣然一笑:“16年前,塔克拉玛干沙漠一个沙丘顶上,我喊你胡子爷爷,劝你上车。你告诉我别担心,又说汽车走得太慢。后来,你在车后跟了二十多千米,对吗?……两天前,你从便宜坊饭店出来,伸手挡住一块落下的匾额,那时我就认出你了。”

步云飞(这肯定不是他的真名)点点头,冷峻的面容上绽出一丝微笑。我扶他上床,脱下鞋子,柔声说:

“你休息吧,我守着你。你放心,这个地方警察不知道。”

步云飞放心地闭上眼,他失血过多,精力损耗过甚,很快入睡。我坐在床头,带着柔情,看他连在一起的眉毛,刀劈斧削般的面庞,青色的络腮胡子,宽宽的肩膀和强壮的肌肉。我心情怡然,脑子空空的,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能照顾他、保护他是极大的幸福。

我忽然瞥见他的袜子——不是袜子,是鞋子。刚才我已为他脱了鞋子,但这是第二层鞋子,质地又薄又柔,紧紧箍在脚上,就像是质地稍厚的弹力丝袜,只是脚底较厚。这就是我16年前看到的那双鞋,是我在公安局录像带上看到的那双鞋。

镇静剂起作用了,步云飞睡得很熟。我站在他脚这一头,内心紧张地斗争着。我已猜到,步云飞身轻如燕的奥妙就在这双鞋上——我回忆起刚才扶他走路时,他似乎没一点重量——我想把鞋子脱下,看看它到底是什么神奇玩意儿。但我知道这是步云飞的不传之秘,我的鲁莽也许会惹他翻脸的。

终于,可恶的好奇心占了上风。我悄悄脱下他的一只鞋子,放在桌上,再脱下另一只。转过头,我愣住了,我放在桌上的那只鞋子在半空中飘浮,稳稳地定在那里。我把第二只鞋子托在手上,轻轻抽回手,那只鞋子也稳稳地停在那里。我轻轻按按它,鞋子下降到新的位置又稳住了。

两只鞋子在我眼前飘浮,完全违背了物理规律。太神奇了,我就像在梦中。我忽然蹲下,脱下自己的女式皮鞋,穿上这两只魔鞋。鞋子里还带着那个男人的体温,鞋的弹性很好,紧紧箍住我的纤足。我试探着站起身,立即觉得自己失去了重量,走一步,轻飘飘的。我试着跳了一次,“嗖”地一下,我的身体像火箭一样上升,“嘭”地撞到天花板。我惊叫一声,身子倾斜了。这时,失去的重量似乎又回来了,至少是部分回来了,我从天花板摔下去,跌得七荤八素。

我狼狈地坐起来,思索着刚才的经历。无疑,这是一双极为神奇的魔鞋,它能隔断地球的引力,不过只是在你身体直立时。如果身体倾斜,重力仍能部分作用到你的身上。

我小心地站起身,在地上行走和纵跃。这回我拿捏得很准,没让身体倾斜。我轻盈地升空,摸到天花板,又轻轻地落下来。很快我就掌握了魔鞋的诀窍,可以行走自如了。我走到窗前,按捺不住自己的愿望,真想跳到18层楼的空中去试一试。不过我毕竟还缺乏这样的胆量,再说,屋内还有一个伤员需要我照顾呢!

我脱下魔鞋,又轻轻地为他穿上。因为我知道,这个男人一定很看重这个秘密,如果醒来后发觉失去了魔鞋,他一定会发怒的。鞋子穿好了,他还没有醒来。我坐在床边,出神地端详着他。现在他的神奇已经部分褪色——他也是一个凡人啊,只不过有一双神奇的魔履而已——但我仍对他充满景仰。他从哪儿得到的魔鞋?为什么偏偏是他有了这个不世奇遇?他在大漠深处的生活是怎么度过的?他为什么告别隐居生活?是仁者之爱使他愤然出世,行侠仗义除恶扬善吗?

我浮想联翩,几乎是下意识地俯下身去,吻在他的热唇上。

身下的动静把我惊醒,我发觉自己是伏在步云飞的胸膛上。我睡眼惺忪地抬起头,见步云飞正冷静地看着我。天已经大亮。我脸红了,难为情地咕哝道:“昨晚我也太乏了,步先生,我为你准备早点吧。”

步云飞安静地看着我,忽然说:“为什么不喊我胡子爷爷呢?”

我红着脸没有答话,但心中甜甜的,这句话把两人之间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16年的缘分啊!我到厨房去做了早点,喊他吃饭时,很自然地改了称呼:

“云飞大哥,吃饭吧——不,你不要下床,就在床上吃。”

我说,吃完饭我就为你找医生,我知道你不会去医院,我要找一个能保密的熟医生。云飞大哥摇摇头说:“用不着,这点小伤我会扛过去的,你看我今天精神好多了。”我再三劝他,他一直不松口,我只好勉强顺从他,打算一会儿出去为他求药。

步云飞在床上吃完早饭,我一直坐在旁边,痴痴地看着他,他忽然说:“昨晚你曾脱下我的鞋子?”

我再度脸红,心想那时他原来没睡着啊,我十分狼狈,因为昨晚我的行为确实不像一个淑女。不过看来云飞大哥并没有发怒,对我昨晚的小鬼祟很宽容。云飞大哥猜到我的心思,说:“昨晚,我确实睡熟了,可能你喂我吃的药中有镇静剂。不过,这双鞋已成我身体的一部分,熟睡中我也能随时感觉到它。”

我无法按捺自己的好奇心:“这双神奇的魔鞋……你从哪儿得到的?如果不方便说——你不要勉强。”

云飞大哥凝望着远处,很久才回答:“偶然的机会罢了。20年前我遭遇过人生的最大挫折,我那时年轻冲动,一怒之下,决定到沙漠中找一个绿洲终生隐居。我进了塔克拉玛干沙漠,遭遇到一场沙暴,几乎送了命。沙暴过后,就在我藏身的沙丘底部,有一双亮光闪闪的鞋子半埋在沙土中。它们是鞋底朝上埋着,等我把它拽出来,惊奇地发现它们能随意悬浮在空中……后来的事就不必细说了。我穿着这件绝世奇宝,在沙漠里游荡了十几年,后来我想,总该拿它为世人干点事情吧,于是我就离开了沙漠,在各个城市飘荡。”

“太不值得了!”我脱口而出。

云飞大哥扬起眉毛:“你说什么?”

虽然从没想到我竟会批评自己极端景仰的大侠,但我仍说下去:“太不值得了!你用这件奇宝去惩治贪官,那就像是用干将莫邪宝剑剁猪草。”我诚恳地说:“当然你干的是好事,但那群蛆虫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不是一朝之间能消除的,更不是一个人就能消除的。也不必对他们过于耿耿于怀,这些蛆虫绝不会长命的,很快,社会正义会惩治他们。但你知道你所持有的是什么样的宝贝吗?”

云飞没答话,安静地等我说下去,我接着说:

“很显然,这双魔鞋能隔绝引力。要知道,引力是宇宙中最奇特的力,现代科学已把电磁力、强力、弱力都统一在一个公式中,唯独引力不肯就范。引力很微弱,只有电磁力的十亿分之一,但它是长程的,任何东西都不能隔断它,它会一点一滴累积起来,成为宇宙中最强大的力。它能造成空间畸变,甚至物质坍缩,那时连光线都逃不过它的吸引。”我再次强调:“没有物质能隔断引力!世上有电的绝缘体,热的绝缘体,但没有任何东西能隔断引力。”

云飞平静地说:“有——就是它。”

我喊道:“所以它才越发珍贵嘛,它可能来源于一种全新的理论,可能来源于比我们先进10万年的科技社会。顺便问一句,你知道这双鞋的来历吗?你听没听过外星人来过沙漠的传说?”

云飞摇摇头,于是我向他转述了吐哈讲的传说,讲了那个纵跳如飞的外星人,他死于一种外星寄生生命,而这些寄生生命又被边防军烧死。“我本来并不相信这个传说,但看到这双魔鞋后,我想也许这是真的,也许那个外星人死后留下了他的‘无重力飞行器’。”

“无重力飞行器,”他沉吟着,“你的猜测也许是对的。”

“你想想,如果地球科学家能得到这个样品,他们会多高兴,也许这件宝贝会使地球科学一下子飞跃一万年!飞机啦,火箭啦,都会成为过时的废物,星际航行会变得比骑自行车还容易!”

显然我的话打动了他,但同样明显的是,他不会轻易放弃他的宝贝。他没再说话,疲倦地闭上了眼。

像所有单身男人一样,云飞大哥显然不善于照顾自己,冰箱里空空如也,厨房里只有一些方便食品。上午我出去采买,开门前我还在忖度,该如何向邻居解释自己的身份?但很快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正所谓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云飞大哥把隐身之地选在这儿太聪明了。这儿的住户都是短期的,个个忙于商务。在楼道和电梯中无论碰见哪个人,都礼貌地点头招呼,但没有人做深一步的交谈。

我在步云飞的公寓里待了几天,白天照顾他,晚上蜷在沙发中睡觉。云飞话语极少,这肯定是多年独居养成的习惯。他与外界没任何交往,案头上放的电话机上积满灰尘,显然从未使用过。他常常眉峰微蹙,望着远处,目光的冷漠中透着几分孤凄,这份孤凄让人心疼。显然,我是多年来第一个走进他生活圈子的人。由于16年前那点特殊的缘分,他已建立起对我的完全信任——我偷偷脱掉他的魔鞋,他也没对我生疑——甚至眷恋。每当我在屋内忙碌时,他常常默默地注视着我,目光跟着我游动。

他的伤口恢复很快,最后一次换药时,我开始为将来考虑了。他已经不需要我的照顾,那么——我该怎么办?我会回报社上班,然后常来探望他。我将保留他的钥匙。可能某天开门进来时,会发现屋内空无一人,茶几上留着一个纸条:“天云小姐,我已经走了,天涯萍踪,永世无缘再见……”

想到这儿,我脱口喊出:“不!”我不能失去他!可是,我真的已下定决心跟他在一起?我连他的真实姓名还不知道呢。步云飞听见我的低呼,扭回头,疑惑地看着我。我的脸刷地红了,笨口拙舌地解释:“没什么,我走神了。”步云飞安静地扭回头。

我告诉自己,不要犹豫了,实际上我已经不可能离开这个男人,我想他也会喜悦地接纳我。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是我把他拴住——让他回到人类社会中过正常人的生活;还是他把我拴走——跟着他浪迹天涯?

几天没同冀大头通话,我想该给他打个电话了。我的手机早已没电,为了保密,我没有用屋内电话,走到街头打了电话。冀大头在那头大呼小叫地喊:

“我的大小姐,这两天你躲哪儿去了?你爸妈急死了,说你手机不接,家里电话不接,报社也不知道你的行踪。我还以为你被飞贼绑架走了,或者已经牺牲了呢。”

我知道自己这几天的行为反常,只好骗他:“不是,有人介绍了一个朋友,谈得比较对路。”

“进展神速,对不?”冀大头在电话那头坏笑着,“什么时候发喜糖?”

我没心去解释,忙问:“那边怎么样了?”

可能因为是在电话中交谈,冀大头含糊地说:“没进展。那人失踪了,他肯定受了伤,在现场发现大量血迹,也可能他已经不在人世。”

他的声音很沉闷,我只能轻描淡写地劝慰:“不会的,他不会这么容易就送命的。那个姓别的什么主任呢?”

冀大头恼火地说:“那个王八蛋!他确实能量很大,对他的非法持枪我只能短期拘留,现在已放了。妈的,他还是狂得很,到处吹嘘他打伤飞贼的功劳,好像成了除暴安良的英雄!”

“好啦,我还有事,下次再聊吧。”

冀大头奇怪地说:“怎么,你对采访不感兴趣啦?”

“哪能呢?忙过这两天我会去找你的。再见。”

回到1817号房,打开门,见云飞自己下床了,独坐在窗前。我说:“云飞,你的身体还很弱,怎么起床呢?”云飞说:“不要紧,我已经基本恢复了。我想洗澡。”我迟疑片刻,说:“好吧,伤口已经结痂了。”我到卫生间为他调好热水,准备好毛巾、沐浴液,出来又为他找了换洗的衣服。我说:

“让我照护你洗吧——你可以把我看成你的护士。”

“不,谢谢,我能行。”

我没有勉强他,说:“那好,你把外衣脱在外边。”

我帮他脱下外衣,脱下魔鞋,送他进卫生间。水声在屋内哗哗地响着,我捧着那双魔鞋出神地端详。它的质地像是皮革,但显然又是金属,手感柔润,锃光明亮。当我把魔鞋倒放时,它显出相当的分量,至少有七八双皮鞋那么重;平放后重量在刹那间消失。我再度在心中赞叹,这双魔鞋太神了!真该把它交给科学家啊!

卫生间门开了!步云飞裹着浴巾走出来,浑身热腾腾的。我帮他穿好衣服。洗澡洗去了他的病相,他显得轩昂深沉、英姿飞扬。他忽然捉住我的手——这是几天来他第一次主动的接触,低声说:

“天云,请坐下,我有话对你说。”

我顺从地坐下,心怦怦地跳着。

“天云,我的伤好了,我该走了。”

我幽幽地说:“我知道,我猜出你要同我告别。但是,你不能留下吗?为我留下?”

他略带歉意地说:“老树不能移栽。我已习惯了漂泊生活,让我扎下根一辈子不挪窝,我会闷坏的。”

“那么,我跟你走,跟你到天涯海角!”

他定定地看着我,轻轻摇头:“不行,你不会习惯这种生活,很快你就会厌倦的,再说也太危险。还是让我们告别吧,以后,有机会我会来看你。”

我凄然说:“不必安慰我,我知道你一走就不会回头了。不必多说,让我陪你这最后一夜吧。”

我安顿他睡下,又把沙发上的枕头和毛巾被搬到他的床上。

一夜缱绻,我在他的怀中入睡了。凌晨醒来,看见他已醒了,目光如冬夜中的火炭。我吻吻他,柔声问:“你在想什么?”

云飞没有回答我,只是胳臂加大了力度,紧紧拥住我。良久,他忽然问道:“真像你说的,魔鞋对科学家很重要吗?”

“当然!它一定会帮助科学家打开重重铁门,我想它的重要性不亚于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来的天火。”

他说:“它已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离不开它。”

我柔声说:“我知道,我不会勉强你。”

他低头吻吻我:“睡吧,天还早,睡吧。”

我真的睡着了。这一觉一直睡到天光大亮,是云飞把我推醒的。他斜倚在床背上,用手指轻抚着我的脸,看他的表情,显然已做出了重大决定。他说:“云,我已经决定了,我在S市再多待一天,你带着这双鞋子去找一位顶尖科学家,问问他的意见。以后究竟怎么办?再说吧。”

我乐坏了:“真的?你太慷慨了!我知道这个决定对你是多么不容易。20年来,你恐怕从未和魔鞋分开过吧。云飞,你放心,我一定会在晚6点前赶回来,原物璧还。你真的相信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