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为使“刚”得恰到好处,“柔”得也恰到好处,曾国藩强调刚柔均须建立在“明”的基础之上。他说:“担当大事,全在‘明强’二字。”他致书诸弟说:“‘强’字原是美德,我以前寄信也说‘明强’二字断不可少。第‘强’字须从‘明’字做出,然后始终不可屈挠。若全不明白,一味横蛮,待他人折之以至理,用后果证明它,又重新俯首输服,则前强而后弱,这就是京师说的瞎闹。我也并非不要强之人,特以耳目太短,见事不能明透,故不肯轻于一发耳。。”又说:“修身齐家,亦须以‘明强’为本。”不明而强,于己则偏执任性,迷途难返,于人则滥用权威,逞势恃力,终归都是害人害己。什么是“明”?就是要明了事,明于理,明于人,明于己。欲强,必须明;欲柔,同样必须明。否则,虽欲强而不能强到恰当处,虽欲柔而不能柔到恰当处。一味刚强,必然会碰得头破血流;一味柔弱,遇事虑而不决,决而不行,待人则有理不争,争而不力,也是不能成功立业的。
所以,曾国藩认为,“强”有两种:“斗智斗力之‘强’,则有因‘强’而大兴,亦有因‘强’而大败。古来如李斯、曹操、董卓、杨素,其智力皆横绝一世,而其祸败亦迥异寻常。近世如陆、何、肃、陈亦皆予知自雄,而俱不保其终”。“惟曾、孟与孔子告仲由之‘强’,大概能持久恒常。”《孟子·公孙丑上》载:“昔者曾子谓子襄曰:‘子好勇乎?吾尝闻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缩,虽褐宽博,吾不怕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曾国藩所追求的,正是这种“自反而缩”的“强”。孔颖达注:“缩,直也。”指正确的道理。反躬自问,为维护正确的道理而勇往直前,这才是真正的“强”。故曾国藩说:“吾辈在自修处求‘强’则可,在胜人处求‘强’则不可。”一味逞强,终必败露;炼就意志刚强不拔,就可能有所成就。曾国藩大讲恕道,践履忍让,倡导刚强,力求坚毅,证之他在政坛军营的种种实迹,可充分说明,曾国藩这个深通统治术的人的特点,是外柔而内刚,外而恕忍,内而凶狠。
活学活用
刘晏(716—780),字士安,唐曹州南华(今河南东明县东南)人,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功绩卓著的经济谋略家。
刘晏生于开元盛世,自幼天资聪敏,勤奋好学。年方8岁,适值玄宗到泰山举行祭天地大典,他写了一篇歌颂唐皇文治武功的《东封书》,特从家乡曹州南华,赶到玄宗行宫,献上颂文。玄宗听说他小小年纪,竟写出如此文采横溢的文章,十分惊奇。负责主持这次大典的,是闻名当世、誉为文章大手笔的宰相张说。玄宗遂让张说当面测试刘晏,以察虚实。刘晏年纪虽小,可面对高官,毫不胆怯,所问必答,畅流无诘。张说考试完毕,回复玄宗说:“神童献文,真是国家的祥瑞!”玄宗大喜,即刻任命他为太子正字。
封禅大典结束,玄宗将刘晏带回京城长安。公卿们听说,都纷纷邀请刘晏,有的借机前来拜访,都想见识见识这位“神童”。
做太子正字,掌管刊正经、史、子、集四部全书中的错误,刘晏得天独厚,在皇家图书馆里阅读大量书籍,加上公卿、名流的邀请、拜访,使他的知识领域开拓日新,为日后掌理经济,施展抱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天宝年间(742—755),刘晏已是壮年,他离开京城,出任夏县(今山西夏县)县令。后又应“贤良方正”的科考,补上了温县(今河南温县南)县令。他为官廉洁公正,为民谋利,深受百姓拥护和爱戴。离任时,百姓为他刻石颂功。
天宝十四年(755年),安禄山叛乱,刘晏避难襄阳(即襄阳郡,在今湖北境内),镇守江陵(今湖北江陵县)的玄宗第十子永王李我磷,企图乘乱谋篡帝位,听说刘晏避难襄阳便派人请他,并委以重任,以添羽翼,被刘晏拒绝。正在这时,朝廷下诏,任命他为度支郎中,兼侍御史,掌管江、淮赋税。刘晏去吴郡上任的途中,永王李我磷叛变了。他就同吴郡(今江苏苏州、常熟及浙江嘉兴以东一带,治所在苏州市)太守兼江南东道采访史李希言共商抵抗办法。李希言让刘晏暂代余杭(即余杭郡,在今浙江省,治所在杭州市)太守,分兵镇守。永王李我磷率兵东进,直捣吴郡,其势难当。李希言派部将元景曜、阎敬之抗击我磷军,结果兵败,阎敬之被俘,元景曜投降,李希言只得跑到余杭,与刘晏会兵,抗击叛军。他们组织人民群众,加固防御工事,坚守待敌。不久永王打了败仗,想回兵攻取各州县,听说刘晏守余杭,就没敢去碰,而改道从晋陵(今江苏常州市)西逃。
因刘晏忠于朝廷,抗击叛军有功,被任命为彭原(彭原郡,在今甘肃省)太守,改官陇、华二州(今陕西陇县和华县)刺史,又调任河南尹。后又升任户部侍郎,兼任御史中丞,度支、盐铁、铸钱等使。
京城长安收复后,又调刘晏兼任京兆尹。后遭司农卿严庄诬陷,被贬到荒远的通州(今四川省,治所在达县)作刺史。
唐肃宗去世,太子李豫即位,为代宗。李豫十分器重刘晏,将他从通州召回,又任命为京兆尹、户部侍郎,统属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租庸使。后因好友程元振得罪而受株连,被降为太子宾客。
不久又晋升为御史大夫,统属东都(洛阳)、河南、江淮转运、租庸、盐铁、常平使。
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爆发的安史之乱,给黄河两岸人民造成巨大灾难。居无尺椽,百业荒废,人烟断绝,千里萧条,使唐朝的经济、政治都陷入十分困窘的境地。
关中地区,尤其京城长安,急需调运江淮富庶地区的粮食来接济。过去,是通过隋朝开凿的大运河将江淮物资运到洛阳、长安的。由于战争的破坏,水运早已停止,致使京城米价暴涨,斗米千钱,连宫廷中也上顿不接下顿,城郊的农民甚至捋下谷穗送往城里,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统属江淮转运使的刘晏目睹这种困窘之状,心中十分焦急,决定亲赴各地考察。他从淮河、泗水坐船到汴河,又从汴河到黄河。向西行至底柱山、硖石县(在今河南三门峡市南),观看了三门(即底柱山,黄河水在此处形成三股急流,故称三门)的漕运遗迹;到达河阴(在今河南荥阳县北)、洛口(在今河南巩县附近),看了隋朝水利工程专家宇文恺修建的梁公堰——分黄河入通济渠的水道,又视察了本朝李杰所筑的新堤。至此,他把恢复水运的难与利了解得清清楚楚。正确的决策,产生于周密的调查与思考。他认为只有尽快解决南北水运,才能解决关中地区缺粮的燃眉之急,且可减轻这个地区人民赋税、徭役负担的一半;又可使东都洛阳地区的居民迁回故地,农耕、商市恢复常态;又可使军储充足,威慑藩镇努力和外族骚扰;可使黄河上下,大江南北,百业复兴,再现当年贞观、永徽的盛世。但要治理南北水运,刘晏也清醒地看到面临的困难。他怕受人牵制,不能放开手脚办事,就写信给宰相元载,陈说恢复南北水运给国家带来的利益,以及治理漕运的困难。这时,元载正独揽朝廷大权,无暇外顾,就把此事全权交给刘晏办理。
刘晏受权后,雷厉风行。首先疏浚汴河河道。汴河水道,自安史之乱以来,始终没有疏浚修整,河岸崩塌,护堤树木毁坏,泥沙淤积,河道阻塞。他首先组织民工兵丁,除淤通塞,使汴、淮畅通无阻。
从汴河入黄河,上溯至三门峡,这里水流湍险,是漕运的险要之处。过去漕粮经过这里,往往损失十分之二以上。为使运船安全通过三门峡,重新组织了船只和人力。首先解决行船的稳定性,把10只船编为一纲,以禁住急流的冲击,每纲配备篙工50人,纤夫300人。又从巴蜀(今四川)、襄汉(今湖北)调运大批竹、麻,制成结实的纤绳,避免穿越险流时,因绳断而船毁人亡,使漕船顺利通过三峡险隘。
付高价,造好船。为了不至因船只破毁而损失漕粮,在扬州建立十个造船厂,选拔廉洁精干的官员督办,宁可付给高出市价一倍的价钱,造了两千艘坚固耐用的船只。有人提出这样耗资太多。刘晏认为办事眼光要长远,付高价,造船工人不愁衣食,方能造出经久耐用的好船。
改直运为分段接运。以前的漕运,是每年2月船队集于扬州,入黄河时,正遇夏末秋初黄河水涨,要等到中秋后水落才启船上行。这样漕运,耗时太多,况且南方船工又不甚适应沿途河道和北方气候,致使粮食在中途损失很大。改为分段接运,自扬州至清口(古泗水入淮处)为一段,自清口至河阴(汴水入黄河处)为一段,自河阴至渭口(渭水入黄河处)为一段,自渭口至长安为一段。在扬州、河阴、渭口三地设立仓库,江南粮物运至扬州,即卸船入库,再由扬州装船,运至清口卸船入库,就这样段段接运,以至长安。接运途中,多次装卸,难免损失。刘晏又把从前的散装运载改为袋装运载。这样,既方便装卸,又避免损耗。
派官督运,兵甲押护。这时期,自东垣(今河南新安县东)、底柱山到渑池、北河(指洛阳西一段黄河)之间的600里内,已久无驻军和哨所,沿河两岸,盗贼抢劫,十分猖獗;自淮阴(今江苏淮阴县南)至蒲阪之间,绵延3000里,其间布满了军队,营垒棋布,他们常常叫嚷着吃不饱,穿不暖,漕粮到此,马上会被截留,作为军用。针对这种情况,刘晏将从前的州县富户督办漕运,改为国家包办督运,沿途设置护运队,分段由官吏督运,兵甲押护,防止中途遭截留和抢掠。
经过刘晏精心而周密的治理,南北漕运畅通,江南粮食,物资,终于源源不断运到京城。唐皇得报,不胜欢喜,派卫士带着乐队,到东渭桥去迎接刘晏,又派使臣慰劳说:“你真是我的都侯萧何!”自此以后,一年可运到京城400万石粮食,关中即使遇到水旱灾害,粮价也不致于腾贵了。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年),朝廷采纳盐铁使第五琦的建议,在产盐区设置监院,统购“亭户”生产的盐,在州县设盐官专卖,把每斗盐价由10文提高到110文。虽然国家盐税收入有所增加,但因盐官遍布州县,层层敲诈勒索,百姓深受其苦。刘晏任盐铁使后,考察了现行盐政,确定了改革的措施。
首先,精简盐政机构。刘晏认为官多必扰民。所以撤销原来非产盐区的州县盐官,只在出产盐的州县设置盐官。在产盐地设置四处盐场(涟水、湖州、越州、杭州4处),10处设盐监(嘉兴、海陵、盐城、新亭、临平、兰亭、永嘉、太昌、候官、富都十处),负责管理食盐生产,并收购各地食盐,集中于盐场;13处设巡院(扬州、陈许、汴州、庐寿、白沙、淮西、甬桥、浙西、宋州、泗州、岭南、兖郓、郑滑13处),负责盐价管理和缉查走私活动。
然后,改革专卖制度。改变原来官收官销的制度,为官收商卖,即只须产盐区设置的盐监收购亭户生产的盐,集中于盐场,之后加价卖给商人,由商人运到各地自由出售。盐税即在加价之中。官府在吴、越、扬、楚等地建置数千个盐仓,积存2万余石食盐,以备意外急需。还在边远偏僻的非产盐区设“常平盐”,一是在商人不到的情况下,减价卖给百姓,保证百姓有盐吃;二是控制商人借机抬高盐价,牟取暴利。同时刘晏还奏请朝廷,取消州县加收的盐税,禁止江河堤塞征收通过税。
这种新法的实施,即使国家通过垄断货源而取得利润,又使官府减轻运销负担,节省人力、财力,又能平衡盐价,保证百姓的需求,又可刺激生产者和销售者的积极性。真是一举多得的良策。
新盐法刚施行时,每年盐税收入是60万贯,到代宗大历末年,增加到600万贯。全国每年的财政收入是1200万贯,盐税占其中的大半。
唐朝在交通要冲设有常平仓,谷贱时收购存储,以调节粮价,防备荒年。后也兼存其他物资,如布帛丝麻。刘晏兼领常平使,把平稳全国的物价,作为治理弊端丛生的国民经济、稳定政治局面的重要措施。
刘晏首先建立情报系统。在诸道设巡院,各置知院官。巡院官在各地调查生产情况、物价涨落以及经济上的种种问题,由以高俸雇用的腿脚飞快的通讯员,通过沿途设立的座座驿站,接连向前传递,即使是遥远的地方,没几天,四方物价即在刘晏的掌握之中。他依据各地的情报,来调节物价的高下,使得各地的差价不太悬殊,可以大致保持平稳。
利用常平仓平稳粮价。各地的常平仓,在丰收年月,粮价较低时,以略高于市场价格,大量收购储存。遇到灾害歉收时,又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常平仓的粮食,使百姓没有粮价甚高甚低之忧。平常年景,常平仓也收购一部分粮食,补充储备,以备饥荒。以前,各地粮食的收购数量,收购价格,统由官府主管官员确定。先须各地上报,由官府批复,方可收购。刘晏认为这种办法繁琐、误时,便先制定出一个原则,各地不必上报,就按照原则的规定,自定购价和数量。这个原则是:他把几十年来粮食收购的价格和收购的数量进行综合,然后将价格和数量分别分成五个等级。第一等价格为最高,第五等价格为最低;第一等数量为最多,第五等数量为最少。如果粮食价格高时,为第一等,就按第五等数量收购;粮价低时,为第五等,就按第一等数量收购。余皆类推。粮价过低,在第五等以下时,则适当加价收购,以鼓励农民积极性。
经过刘晏的精心筹策,常平仓成为平稳各地粮价的可靠后盾,国家又在一买一卖中获得了较大的利润,增加了国库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