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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古代家具的辨伪与投资(1)

一、明清家具的鉴定辨伪

古家具的辨伪有一定难度。这是因为,第一,相对瓷器青铜器,它不是批量生产,每一件都没有重复;第二,它没有年号(刻有年号的古家具极少);第三,中国对家具研究较晚,收藏古家具起步也较晚。

虽然在宋代就有《木经》三卷,但现在我们已经看不到了。明代又有《鲁班经》、《三才图会》等家具专著,但多为木作的分类和制作。

而西方对家具的研究较早,出版了大量家具研究的书籍,早在18世纪就出版了《家具词典》,堪称世界上最早的家具设计百科全书。

由于古旧市场的进一步放开,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涉足于传统家具收藏这块领域。而如何鉴定家具的年代特征,家具鉴定窍门何在?这是许多传统家具爱好者颇为关注的问题。

家具的鉴定不像其他古董,如陶瓷书画,因为有成批的带有年款的作品存世,所以可以很方便地找出参照物。

而从现在流传下来的家具来看,带有年款的家具实在是凤毛麟角。这样就使得家具鉴定与其他古器物的鉴定方式及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明清家具的鉴定存在着它的特殊性。一般说来,我们在鉴定一件家具时,往往说某某家具是明式家具,某某家具是清式家具。

在传统家具研究界里,明式家具往往是指明及清前期(清康熙、雍正时期)制作的家具,这是因为清代初年生产的家具在形式上仍然继承了明制,还依明式的规格制做,这一时期的家具,在结构上和明代家具没有多大差别,因此统称为“明式家具”,而清式家具则是指清雍正乾隆以后制作的家具。

明式家具大体上保留了我国家具传统的装饰风格及作法,而进入乾隆帝统治时期,由于统治阶层好大喜功的心理及西方文化对我国的浸透及影响,在家具制作上逐渐刻意崇尚精雕细作及装饰手法的多样性,清式家具开始形成。

当我们具体涉及到家具鉴定时,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不同时期的家具,因受当时韵工艺水准、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人们的审美情趣等因素的影响,在制做风格、造型结构、装饰手法、所用材质上都不尽相同,这些因素都是判定家具时代特征的重要标准。

鉴定辨伪要从细节入手,于细微处见精神。从哪些细微处分辨呢?

从造型做工分辨

明式家具大体上造型简洁,刀法疏朗明快,不事雕琢。从历史记载来看,明代帝王多崇尚道教,好老庄之说,道家讲究“无为而治”,“无欲则刚”,故明式家具给人一种“素面朝天”的自然美感,装饰无多却恰到好处,可谓“多一分则繁缛,少一分则寡味”,这种风格一直持续至清代初年。

清代初期的顺治、康熙统治时期,由于政局未稳,统治者一直忙于纷至沓来的政事之中,无暇他顾,对于玩好享乐之事并不刻意追求,家具做为起居之物,自然得不到重视,还在沿袭明代的风格。

至清中期以后,到了乾隆皇帝在位之时,国力强盛,版图辽阔,四海来朝,国库充盈,乾隆皇帝以盛世天子自居,好大喜功,留心翰墨,醉意诗情,有足够的心情来尽心享乐,家具虽然只是居家必备的起居之物,但为了体现盛世景象,其在造型做工上已慢慢脱离了明代家具的模式,表现为稳重、庄严和豪华、富丽相结合的造型风格,清式家具的风格形成了。

从形态结构上分辨

明式家具与清式家具在形态结构上形成了各自明显不同的特点。

一是辨腿足。

明式家具的腿部多使用圆形构件,像房屋的“立柱”,同立柱一样的将上端渐渐地收细,四条腿子也向外略侧。柱腿之间用圆形的撑子做连络材,如房屋梁枋一样,并且使用替木一样的牙子,辅助支托的力量。

把十分具体的大木构架,在家具上合盘托出,显得格外稳定。家具足部的变化,是腿部用材的技巧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式样,明式家具腿部的形式,由于要在腿部的上端,需要露出榫头,与攒边的格角部位交接,同时也要考虑到它上中下三部之间的玲珑比例,故使顶部收进而腿部突出,于是足部的形状,自然地因削割腿部曲线而产生了“向里勾”或向外翻的两种样式,深刻地代表了我国家具的雄伟气派,可以说,腿足的变化足以说明明清两代家具的不同风格。

明式家具的腿足除直足外,还有鼓腿彭牙、三弯腿等向内或向外兜转的腿足,线条无不自然流畅,寓遒劲于柔婉之中,至清中期而矫揉造作,做无意义的弯曲,至足端蜕变成长方或正方,往往加上回文雕饰。

明式罗汉床的腿足常制成直腿马蹄足,而清式则变为内翻马蹄足。

晚清苏式,每况愈下,其常用的造法是先用大料做成直足,至中部以下削去一段,向内骤然弯曲,至马蹄之上又向外弯出,大自宝座似的大椅,小至案头几座,几无不如此生硬庸俗。明式朴质的风格,丧失无遗。

二是辨牙子。

很多家具在立木与横木的支架交角处,多运用形式不同的牙子,予以装饰。如椅子的后腿与搭脑的交角处,圈椅的扶手与与后腿、桌宰的台面与四腿的交角处等,都施以各种纹样的牙子(包括牙条与牙头)。

这种牙子,横向较长的称为牙条,施在角上的短小花牙叫做牙头。除此之外,还有用在衣架、镜架上部搭脑的两侧,名叫挂牙。而施在屏风、衣架等底座两边的牙子叫做站牙,也叫坐角牙子。

牙子是家具上的重要结构部件,在结构上主要起承托强固的作用。明清家具在牙子上的变化有着显著的差异。

明代家具的牙子形式,虽然丰富多彩,但在造型上却比较简练,通常只有壶门牙子、云纹牙于、替木牙子和弓背牙子,不事雕饰。

清代的牙子造型则比较繁复,通常在牙子上加上各种装饰,清代的牙子主要有洼膛肚牙子、五宝珠纹花牙、回纹牙子、夔纹花牙、透雕云纹花牙等,与明代牙子风格大相迥异。

三是辨角度。

扶手椅是明清两代家具中重要的品种。明代家具与清代家具在扶手椅子上的变化,也有很大的不同。

据故宫博物院专家研究发现,明式家具扶手椅的靠背略呈弯曲,靠背与椅座的面成100至105度角,座面与地平面之间一般有3度左右的仰角,这是为了就座时方便,以今天的观点来看就是符合人体力学的原理。

四是辨弯直。

明清椅子的搭脑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地方,靠背椅和木梳椅的搭脑中部向上高起的造形要比同类椅子用直搭脑的时代晚,靠背椅的搭脑与后腿上端格角相交,是广式家具的常用做法,如果系广做,其时代多较晚,这是鉴定明清家具的一项重要的方法。

五是辨繁简。

明清两代的床榻之间,也因床围子的变化而呈现出不同风格。

明式罗汉床的床围子常以单一的形式出现(明黄花梨罗汉床),而清式往往变为五屏风、七屏风围子(紫檀描金罗汉床)。

六是辨方圆。

又如凳子,明式凳子仅为方和圆两种(明代方凳),而清式则出现了六角凳、八角凳,还有桃花式、海棠式、梅花式等多种形式。外形也由明时的矮胖变为瘦高,凳面下部清式往往还有束腰(清代带束腰梅花式凳)。

为追求家具轮廓线条的变化,清式坐椅在结构上很少采用明式坐椅的后腿和立柱相连的做工形式,而更多地采用呈曲线有束腰的结构。

二、明清家具的品种异同

明清两代是中国家具发展的顶峰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更加充分地发挥了家具的使用功能。

古典家具是中国悠久灿烂的艺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古典家具的价值不仅仅是服务于人的使用价值,同时还凝集着在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各个时期不同的艺术风格,综合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生产发展、生活习俗、观念意识、审美情趣以及科学技术和物质的发展水平。人类使用家具的历史非常久远,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完整的家具遗存属战国时代。今天人们能见到的古代家具,主要是明清两代的制品。

明代是我国家具史上的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家具的造型、装饰、工艺、材料等,都已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地,具有典雅、简洁的时代特色,后世誉之为“明式家具”。

清式家具以设计巧妙、装饰华丽、做工精细、富于变化为特点。尤其是乾隆时期的宫廷家具,材质之优,工艺之精,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正是这一时期正是确立了清式家具的风格。

明清家具典型地体现了中国家具所具有的极其精湛的工艺价值、极高的艺术欣赏价值、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价值。

总体来讲,明清两代家具的种类已经日臻齐全,我们今天使用的大部分家具都是在那个时期定型的。但有些品种的家具因年代久远,今天已无处寻觅了。如明人的笔记里曾记载有“接脚”这类家具。

据明代人李诩《戒庵老人漫笔》里记载,明代有个叫叶钟的御史,有一次人宫奏事,见“宫殿皆不甚高大,中置龙龛,朝廷所坐有金交椅,又方木墩甚众,问内官所用,乃宫人祗候传班,短者以此木立之令齐,名接脚。”

从文中叙述可知,这种类似方木墩的器物名曰“接脚”,是明代宫中所用之物,专为身材相对矮小的宫人祗候帝王传班所备,“以此木立之令齐”。可惜随着时光的流逝,这种家具湮没在历史的风尘中,再也见不到了。

清代家具由于受到工艺水平的影响和当时文人审美观的左右,较明代家具品种更为丰富,如清初著名戏剧家李渔在他的那本《闲情偶记》的书里主张桌子要多安抽屉,立柜要多加阁板和抽屉。并身体力行,设计制作了一批家具。

李渔的家具设计思想对清代家具风格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带有抽屉的家具在清代以前虽也有过,但大量出现还是在清代以后。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带抽屉的桌子以清代居多,应是受到了李渔的影响。

我们今天常见的“多宝格”也是在清代才开始形成的。多宝格,顾名思义,就是储藏宝物的容器,大部分见于宫廷或官府,民间所谓“大户人家”中,也有使用。它兼有贮藏和陈设的双重作用,但主要是陈设之用。它是在明代架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家具。

明代的架格又称“书格”,通常高五、六尺,依其面宽安装通长的横板,每格或完全空敞,或安券口,或安圈口,或设牙板,有的在后背设背板。

大体上来讲,明代架格造型比较简练,给人以质朴之感。而到了清代,开始出现了一种用横、竖板(此种竖板又称为”立墙”)将内部空间分隔成若干高低不等、大小有别的架格,这种架格的前后左右做成不同形状的开光,内部空间之间分隔巧妙,设计得错落有致,因它与明代的架格意趣大异,称为“多宝格”。

有些家具是清代特有的品种,如贴黄家具,贴黄亦名“文竹”,是我国传统的竹刻工艺,这种技法兴起于清初,到了清中期发展成熟。

当时又称贴黄为“翻篁”,其工艺程序是将南竹锯成竹筒,去节去青,留下薄层的竹黄,经过煮、晒、压平后,胶合在木胎上,然后磨光,再在上面刻饰各种人物、山水、花鸟等纹样。其色泽光润,类似象牙,据清官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案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