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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古代家具概述(2)

四、家具分类

家具分类一直是家具研究中的一个难题,至今尚未有明确统一的说法。一般来说,从其功能分,有卧室、厅堂、书房、餐厅及办公等家具;从使用材料分,有木、金属、钢木、塑料、竹藤、漆器家具等;从体型形式分,可分为单体及组合式家具等;另还有以地域性划分的。而在西式家具分类中往往习惯以某一时期的风格来划分。中国家具的地域性特点很强,为了能更明确某一地域家具的流派,这里暂以地域划分为以下几种:

京式家具主要指北京地区生产的以宫廷用器为代表的家具,京式家具大体介于广式和苏式之间,用料较广式要小,较苏式要实。从外表看,京式与苏式在用料上趋于相仿。从纹饰上看,它与其他地区相比又有其独具的风格,它从皇宫收藏的三代古铜器和汉代石刻艺术中吸取素材,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工匠根据不同造型的家具而施以各种不同形态的纹饰,显得古拙雅致。清代的京式家具,因皇室、贵族生活起居的特殊要求,造型上给人一种沉重宽大,华丽豪华及庄重威严的感觉。宫廷用器因追求体态,致使家具在用料上要求很高,常以紫檀为主要用材,亦有黄花梨、乌木、酸枝木、花梨木、楠木和榉木等。京式家具制作时为了显示木料本身的质地美,硬木家具一般不用漆髹饰,而是采取传统工艺的磨光和烫蜡。

苏式家具主要指苏州及周围地区制作的家具。苏州地区人杰地灵,文人墨客辈出。家具制作中很多文人学士都亲自参与设计,使苏式家具具有很深的文人气,举世闻名的明式家具。即以苏式家具为主。苏式家具形成较早,制作传统家具的技术力量较强。其造型和纹饰较朴素、大方。它以造型优美、线条流畅、结构和用料合理为世人称道。苏州地区制作家具时材料不易得到,于是就采用包镶技艺制作家具,这比实料制作需更高的技术。其制作时常表面用好材料,面板常用薄板粘贴。一般都饰漆里,漆工技艺要求相当高,制成后很难看出破绽,包镶技艺可谓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苏式家具常以紫檀、黄花梨、花梨木、榉木等为主要用材。

广式家具是指南方广东地区以广州为中心制作的一种较有特色的家具。广州地处南海之滨的珠江三角洲,商业和手工业都很发达。它又是中国南方的贸易大港,海运交通便利,外国客商云集,当地华人散居世界各地,这对于广式家具事业的发展及家具用材的进口,都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供销渠道。

广式家具的制作一方面继承了中国优秀的传统家具制作技艺;另一方面大量吸收了外来文化艺术和家具造型手法。广式家具最早突破了我国千百年来的传统家具的原有格式,大胆引用西欧豪华、高雅的家具形式,其艺术形式从原来纯真、讲究精细简练线脚、实用性较强的风格,而转变为追求富丽、豪华和精致的雕饰,同时使用各种装饰材料,融合了多种艺术的表现手法,创造了具有鲜明的风格和时代特征的家具样式。

广式家具用料以酸枝木为主,亦有紫檀及花梨等,用材上讲究木质的一致性。为了显示硬木木质的色质美和天然花纹,广式家具在制作中,不髹漆里,上面漆,不上灰粉,打磨后直接揩漆,即我们所称广漆。广式家具花纹变化无穷,线条流畅,根据不同器形而随意生发延伸。刀法浑圆齐整,刮磨精工细致,卯榫衔接精确不可思议,历年来,留下了很多足以传世的家具佳品。

扬州家具主要为漆木家具。扬州漆器很早就享有盛誉。扬州漆器家具最为著名的是多宝镶漆器家具,它是我国家具工艺中别具一格的品种。多宝镶又名“周制”,因由嘉靖年间著名匠师周翥创制而得名。清代扬州多宝镶家具曾风行一时,但传世品甚少。扬州的螺钿漆器家具和漆雕家具亦久负盛名。提到雕漆,我们不得不首先介绍较典型的“剔红”,它用传统的朱漆一层层地覆盖在漆坯表面,当工艺结束后就获得了一种深沉而绚丽的色调。“剔红”技法要求雕漆时在漆坯半干时雕刻,色彩的效果取决层次敷漆的变化。扬州漆雕名匠很多,但由于技艺要录高,工艺比较复杂,制作周期长,客观上限制了漆雕家具大量制作,也使传世“周制”及“剔红”不多见。扬州家具品种齐全,造型上基本保持了南方地区的高雅协调和明快的风格。

宁式家具为宁波地区制作的家具。宁波地区在清代和海外交往频繁,又是当时重要的港口城市。自清代以来,宁波地区在坚持传统技艺基础上,创立了很有特色的骨镶和彩漆家具。彩漆家具即用各种颜色漆在光素的漆地上描画花纹而制成的家具。宁式彩漆家具主要是平面彩漆,成器后给人一种光润、鲜丽的感觉。宁式家具最为著名的是骨镶家具,在造型上,保持多孔、多枝、多节、块小而带棱角,宜于胶合和防止脱落。骨嵌分为高嵌、平嵌、高平混合嵌几种,宁式多为平嵌形式。骨嵌的材料只用牛肋骨,一般先用红木做好家具,然后在木坯家具上进行镶嵌。宁式家具品类齐全,花纹题材近于生活,创作技艺亦相当成熟,成器给人以古拙、纯朴的感觉。

云南家具最为著名的是镶嵌大理石家具。所用石料产于云南大理县苍山,石质之美,名闻各地。其中以白如玉和黑如墨者为贵;微白带青者次之;微黑带灰者为下品。白质青章为山水者名春山;绿章者名夏山;黄纹者名秋山。而以石纹美妙又富于变化的春山、夏山为最佳,秋山次之。另外,还有如朝霞红润的红瑙石、碎花藕粉色的云石、花纹如玛瑙的土玛瑙石、显现山水日月人物形象的永石等。

云南嵌大理石家具制作时,往往把石材锯开成板,镶嵌于桌案面心,插屏、屏风或罗汉床的屏心及柜门的门心。嵌石家具由于石材纹理的变化,在似与不似的景象中,情趣横生。

鲁作家具是指山东地区制作的家具,制作上较简朴。清代山东潍县出现了一种嵌金银丝家具,给中国家具增加了一种新颖的品种。嵌金银丝家具这一技法是由商周青铜器发展演变而来的。商周青铜器的鼎、匝、尊、壶等器皿上常嵌着金或银,这种工艺移植到家具上,形成了新的装饰特点。嵌金银丝的图饰有人物、风景、山水花鸟、飞禽走兽、亭台楼阁等。制作的家具有床、椅、桌子、屏风等。

徽州家具徽州所制木器,雕镂镶嵌,备极华丽。明清时期,徽州地区商业很发达,当地商人主要经营茶叶和盐。徽州商人勤奋耐劳,他们不但在国内进行贸易,甚至漂洋过海到外国去做夹卖,赚了钱后,又思丰富家乡的文化,建造了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徽州民居,制作出了民族气息浓厚的徽州家具。《云间据目抄》曾记:“徽之小木匠,争列市于郡治中,即嫁妆杂器,俱属之矣。”可见徽州家具当时的流行程度。

晋作家具主要指山西乡镇制作的家具。其做工在技艺上已可与苏作比美。在造型上基本上保持了明清家具样式,装饰纹式都较简练。在北方制作家具中可谓首曲一指。

湖南竹制家具湖南益阳在明初就有竹制家具,且制作技艺精良,造型上类似木家具且品种多样,有椅、床、桌、几、屏风等。材料使用很严格,需用生长二年以上的老竹,也像木制家具的材料需阴干三至四年才能使用,竹种主要采用毛、麻竹,利用竹材光洁、凉爽的特点,并根据竹青、内黄的不同性质,经郁制、拼嵌、装修和火制等工序制作完成。竹制家具富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卯榫拼接很严密,纹饰丰富。

湖北树根藤瘿家具产地主要在鄂西北武当山、神农架地区。那里山多林密,藤根、怪树根资源丰富,形态丰富而奇特。艺人们精心选择藤根,去掉虚根、朽枝,经过处理,再反复髹漆,最后巧妙地制成各式家具。这种家具具有质地坚硬、经久耐用、情趣自然、古朴典雅等特点,特别是那些天然藤根的疤、节、瘤、洞甚至残烂部位,只要构思得体,排列适当,都可获得特殊的艺术效果。

下面附带介绍一些西式家具,主要以其风格来区分。

罗马式家具形成于公元5—6世纪意大利罗马。它是一种古罗马样式和当地乡村家具结合产生的古典家具。这种家具的产生影响深远;一直到本世纪初,欧洲一些由工业致富的人们还把它作为家庭主要布置。

罗马在公元5—6世纪建筑业相当发达,典型住宅为列柱式。当时的罗马地域广阔,文化交流活跃。手工艺人都把罗马作为典型的理想国,由此产生了和建筑相匹配的家具。罗马式特别讲究家具的雕饰,纹饰以自然界的花草和宗教内容为主。这种家具在艺术上具有一种庄重美,以及雕饰上的神秘感。罗马式家具在工艺艺术风格并不单一,这反映了欧洲各国相互的交流和影响。

哥特式家具产生于12—13世纪初的欧洲。当时的新宗教建筑装饰为竖向排列的柱子和柱间尖形向上的细花格拱型窗口,窗口上部用火焰形线脚装饰,间有卷蔓、亚麻布、螺形等纹样来创造宗教至高无上的庄严神秘气氛。当时欧洲经济发展很快,富裕者开始追求室内华丽、鲜艳和讲究的装饰。为了使建筑和室内装饰相融和,创造了仿拱形线脚、有着尖顶形式的哥特式家具。这种家具造型复杂,很有时代感,粗看更像当时教堂的复制件。

文艺复兴式家具开始于14世纪的意大利,15—16世纪时进入繁盛时期,在欧洲各国逐步形成各自独特的风格。

文艺复兴式家具具有突破了中世纪装饰和造型上的封建性和闭塞性而重视人性的文化特征,将文化艺术的中心从宫殿开始移向民众,并在对罗马式和哥特式文化、工艺技艺再认识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和改造。

文艺复兴式家具不露构件的榫头,强调表面雕饰,纹饰细密而繁复。制作材料以胡桃木及橡木为主。

巴洛克式家具盛行于公元17世纪,注重装饰,讲究曲线变化,追求动势与起伏,是一种充满了强烈动感的家具。这种家具是天主教教皇派为了恢复天主教的优势而使家具具有启动宗教感情的产物。

巴洛克式家具结构复杂,设计上意想新奇,是在文艺复兴式基础上的变型。其艺术特点是,强调雕饰的同时,注重厚重和线脚变化。其突出点是直线和弧线结合,注意线形的流动性。结构造型上往往给人一种音乐似的节奏动态感。

洛可可式家具是18世纪后半期盛行于欧洲的一种华丽、精巧的家具。它起源于法国。比起巴洛克式的厚重,洛可可式家具以其不均衡的轻快、纤细曲线而被世人称道。18世纪欧洲和东方的贸易来往频繁。中国和印度的装饰材料的输入曾在洛可可式家具制作中产生影响。

“洛可可”一词来自法国宫廷庭园中用贝壳、岩石制成的假山“洛卡优”,而意大利人误叫做“洛可可”而流传开来。其特点为造型和装饰上多采用贝壳的曲线、皱折和弯曲形状。这种家具制作相当繁琐,成器给人一种华丽、多彩的感觉。同时因中国卷草纹样的大量运用和装饰材料如瓷板画、漆板画的间入,又使视觉上显得轻快而富于变化。造型典雅、秀媚,制作时兼收并蓄、不拘一格,更富有工艺艺术的韵味。

新古典式家具产生于19世纪,当时机械制作家具已在欧洲风行。曲木家具的出现又极大地冲击了手工制作的家具业,而一些新兴的工业富豪们又怀恋过去的田园式生活方式和环境,于是缓和这一矛盾的“新古典式》家具诞生了。

新古典式家具在装饰方面要比以前的家具简洁得多,造型趋向于自然、明朗,局部加以雕饰,整体则注重实用。当时家具装饰行业兴盛,光彩夺目的金属饰件被大量使用,使新古典式家具富有时代感。

五、日常用具

【席】原始家具。用作铺垫,作息其上。一般呈长方形和正方形,大小不一,小方席称“独坐”,供一人使用,长方形席可多人同坐。席经常和筵一起使用。故名“筵席”。《周礼·眷官·司几筵》注曰:“筵,亦席也,铺陈曰筵,藉之曰席。”可知筵在下,席在上。原料有苇、草、麦秸、竹、藤等。名称各异。未秀之苇编席曰“芦席”;长成之苇编席曰“苇席”;稻草、麦秸编席曰“稿”;蒲草编席日“蒲”;竹、藤编席曰“簟”等。古时坐席的习惯一直延续到隋唐时期。

【床】汉代刘熙《释名·床篇》云:“人所坐卧曰床。”有“载寝之床”,为卧具,又有供一人坐用的匡床,也叫“独坐床”,春秋、战国时期已普遍使用。至汉代,称“床”的还有梳洗床、火炉床、居床、欹床、册床等。河南信阳长台关出土的战国彩漆木床,四周有围栏,前后两面各留有一缺口,以便上下。床框上铺竹条编排的床屉,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木床。

【榻】《释名》云:“长狭而卑者曰榻。”《通俗文》曰:“三尺五曰榻,独坐曰秤,八尺曰床。”榻是只有床身、上面没有任何装置的卧具。是床的一种,比床矮小,有正方形和长方形两种,除个别宽者外,一般较窄,大都供一人坐卧,或曰“独睡”。早期习惯床榻并称,汉代以后,“床”专指睡觉时的卧具,“榻”为供休息和待客时用的坐具。

【架子床】床榻之一种。有柱有顶的床统称架子床。基本式样是三面设矮围子,正中无围,便于上下,四角有立柱,上承床顶,因它有柱子四根,故称“四柱床”。顶盖四周装楣板,床面两侧和后背装有围栏。在床的正面加立柱两根,两边安装方形栏板,称“门围子架子床”;又因它有柱子六根,故曰“六柱床”。床榻正面床沿安“月洞式”门罩,称“月亮门”式架子床。四面围子与顶下挂檐上下连成一体,除床门外,形成一个方形花罩,称“满罩式”架子床。床屉多用棕绳编成,也有用木板制成。

【拔步床】床榻之一种。或作“八步床”、“踏步床”。外形与架子床相仿。床下有一木制平台,正面伸出床沿,平台四角立柱,并镶以木制围栏,使床前形成一个浅廊,中间为床的门户,两侧可放置小型家具及杂物。床架便于挂帐,多在南方使用。《鲁班经匠家镜》中名为“凉床”。还有“大床”一种,廊子两端设对开的门,床上三面围板墙,封闭严密,宛如一间小屋。

【罗汉床】床榻之一种。左右和后面装有形似栏板的“围子”,其间设有立柱。三面各有一块围子的为“三屏风式”,后面三块、左右各一块的为“五屏风式”,后面三块、左右各两块的为“七屏风式”。围子的造法,又分为:独板围子、攒边装板围子、攒接围子、嵌石板围子等五种。无床顶。形制有大小之分,寝室供卧曰“床”,客厅待客曰“榻”。床上正中放一炕几,两边铺设坐褥,可卧可坐。近人多称“宝座”,与屏风、香几等组合陈设。

【机凳】《玉篇》:“杌”,“树无枝也”。指无靠背坐具。北方称凳子曰“杌凳”,称小凳子曰“小杌凳”。《释名》释床帐曰:“榻登施于大床之前小榻之上,所以登床也。”“凳”即“登”,古代用为上床的登具,相当后来的踏脚,也作坐具。最早实物模型见于1959年河南安阳隋张盛墓出土的瓷凳,凳面长方形,中有相对两个小方孔,凳腿两条,与凳面同宽。又有坐面呈椭倒形,坐部凹下如弯月的月牙凳,圆形中间束腰的腰鼓形坐凳。基本样式为圆形、方形、长方形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