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商务合同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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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买卖合同(4)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__日之内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该日期应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内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其他处理方法。

第九条交付条 件。

1.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2.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项所列条件。

(1)提供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完成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满足下文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4)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2006年1月1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适用)。

第十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九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1)项中的百分比],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交接手续。

1.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以及未满足第九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2.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__。

3.双方商定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缴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代交下列第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①专项维修资金。

②契税。

③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④供暖费。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①专项维修资金。

②契税。

③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④供暖费。

第十二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年__月__日达到__。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__年__月__日达到__。

(3)供暖:__年__月__日达到__。

(4)燃气:__年__月__日达到__。

(5)电话通信线:__年__月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__年__月__日交付,敷设到户。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

(2)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年__月__日达到__。

(2)小区非市政道路:__年__月__日达到。

(3)公共停车场:__年__月__日达到__。

(4)幼儿园:__年__月__日达到__。

(5)学校:__年__月__日达到__。

(6)会所:__年__月__日达到__。

(7)购物中心:__年__月__日达到__。

(8)体育设施:__年__月__日达到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

(2)__。

第十三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1.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2.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利率付给利息,如果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日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签订补充协议。

(2)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设计、施工、勘察、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商定按照第__种方式处理。

①出卖人应当于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②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①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②__。

③__。

3.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第十四条 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该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部门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没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住宅保修责任。

1.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2.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而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隔声情况。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CB8485-87)、《隔声门》(HCRJ019-98)的标准,并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

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之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得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第十八条 权属转移登记。

1.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2.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同意委托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元人民币(大写)。

3.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利率给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第十九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及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第二十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

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以下第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__、__、__、__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商品房附属的__、__、__、__不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服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1.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__,资质证号为:__。

2.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地上停车管理费__,地下停车管理费__。

3.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第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__月__日前、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4.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