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7)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8)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买。
(9)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10)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11)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
(12)拍卖人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并提供查看拍卖标的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13)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
(14)拍卖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
②对拍卖标的进行虚假宣传,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
③雇用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④采用恶意降低佣金比例或低于拍卖活动成本收取佣金,甚至不收取佣金(义拍除外)或给予委托人回扣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⑤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拍卖人的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拍卖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拍卖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移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拍卖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需要转移委托的,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拍卖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拍卖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拍卖人应对次拍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交付财物及转移权利义务的责任。拍卖人未将处理事务取得的财产或者权利及时转交给委托人,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不履行费用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如果委托人违反这一义务,应当向拍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2)不履行报酬支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拍卖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终止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委托人不履行此义务,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事由。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拍卖。
(1)没有竞买人参加拍卖的;
(2)第三人对拍卖标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有争议并当场提供有效证明的;
(3)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以正当理由书面通知拍卖人终止拍卖的;
(4)发生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暂时不能进行的;
(5)出现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情形的。
终止拍卖应由拍卖人宣布。终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自然恢复拍卖。
2.有下列靖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拍卖。
(1)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认定委托人对拍卖标的无处分权并书面通知拍卖人的;
(2)拍卖标的被认定为赃物的;
(3)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拍卖活动无法进行的;
(4)拍卖标的在拍卖前毁损、灭失的;
(5)委托人在拍卖会前书面通知拍卖人终止拍卖的;
(6)出现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情形的。
终止拍卖由拍卖人宣布。拍卖终止后,委托人要求继续拍卖的,应当重新办理拍卖手续。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1.委托人。
(1)委托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委托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委托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拍卖人。
(1)拍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拍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拍卖履行本台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拍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拍卖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运营活动、公司计划、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年。
第十六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信地址如下: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信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因此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第十八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 拍卖行(盖章):__
授权代表(签字):__ 授权代表(签字):__
签订地点:__ 签订地点: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附件1委托方交与拍卖方的证明材料(略)
附件2委托拍卖标的清单(略)
委托培育良种合同
合同编号:__
委托方(甲方):__县种子公司(或种子站)
受托方(乙方):__县__乡__村__村民
为了大力繁殖和推广优良品种,促进粮食生产的优质高产丰收,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制种名称和数量。
__。
第二条 母本种子供应及质量标准。
甲方供给乙方__母本种子__公斤,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乙方。甲方保证母本种子净度达到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发芽率不低于__%,水分不高于__%。
第三条 制种质量标准及数量、价格。
乙方培植__种的土地(或水田)必须相对集中连片,土质肥沃,无杂草,排灌畅通,精耕细作。乙方必须保证培育的__种子净度达到__%以上,纯度不低于__%,发芽率不低于__%,水分不高于__%。
乙方必须向甲方交付__种子公斤,甲方以每公斤__元收购。完成该收购数后,每超卖一公斤,甲方多付给__元(或完成收购数外的种子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农药、化肥供应及技术指导。
甲方保证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__农药指标__公斤,提供__化肥__公斤,由乙方自费购买。
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育种指导,乙方必须保证接受指导,严格按种子繁育技术规程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