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次心灵之旅
爱,是永恒的有一位天使永居于我们灵魂的宫殿,她至真至纯至性,她就是爱。
人的一生,其实是一个寻找爱和学习爱的过程。一个拥有真爱的心灵的人,他整个生命里程中的一切行为,都是对爱的诠释和表现。只有以一颗深情深挚的爱心对生活中的逆境和坎坷勇敢挑战,才能最大限度的弘扬生命的伟力。爱的奇妙,在于它是超意识、超自我、超物质的一种感觉,是心灵中一种美丽的牺牲,一种有距离的欣赏与理解。自私、占有、猎奇、炫耀、自孽、孽人、逃避等都是爱的杀手。情用出去了,就不要考虑收回,爱不是放高利贷,投了资就能使收回利润。爱又是这样一张存折,只要你不挥霍,珍惜每一次支出,每支一分,就有十分存入,使你一天比一天富有。
爱,不是因被爱而爱。爱至情至性,应是为了爱而爱。当一个人真正懂得关爱别人,感激生命中遭遇的一切,时时处处在感动和祝福的心念之中的时候,我们说他已经领悟了爱的真谛。一句话,爱就是以他人的幸福为己之幸福。现代生活中,许许多多的爱情沦为****、权势、金钱的牺牲品,这之中有社会客观的因素,但更取决于当事人的用心和修缮。因此说,一个人的品行如何,它的爱情就表现为如何。爱的终极,也是修身的问题。活着,我们就该相信,爱包容了世间的一切,拯救着世间的一切。也只有爱才能超越生命。
爱,是一次心灵之旅,在这漫漫无期的旅途中,没有轨标,没有灯塔,心灵便是我们唯一的导航。爱,是永恒的。
有个流氓爱过我
第一次见到雷是在一个我记不得名字的酒吧,我喝的很多。其实我并不喜欢这种,
灯红酒绿的地方,但我失恋了;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失恋,但我讨厌被人骗,为什么男孩子总是爱骗人呢?
酒精麻醉了我的大脑,有人递给我一包东西,让我试试,我不假思索就放进了嘴里,在接下来的几秒里觉得身体在迅速兴奋,似乎被火焰灼烤着,有种要发泄、要跳舞的冲动。于是我走进了舞池中央,疯狂的舞动起来……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过火。
只知道突然之间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一双有力的手拦腰抱起了我,不顾我的拍打,扛着我走出了那间酒吧。
那是我第一次被一个陌生男人“扛”着,第一次茫然地失去矜持和防卫。
到了雷家,我被扔在一张皮椅上,头还是阵阵的痛,可是已经清醒了很多。在缭乱的烟雾中我看见雷,坐在一张充气沙发上,抽着烟。他给我的第一印象,绝对是个流氓:斜叼着烟,迷乱的眼神,紧皱的眉,皮肤竟也白皙,,右上臂纹着一条龙。
“你是黑社会的?”这是我第一次和他说话,幼稚到我自己都收口不及。雷只是望了我一眼,用不屑的眼神。“你这么年轻,不好好生活,去做黑社会。”我理智完全清醒后开始对自己的安危担忧起来,一边纯粹在没话找话,一边偷偷地四下打量着周围环境,考虑着怎么脱身。
雷换了支烟,叼在嘴里,拨开堆满杂物的桌子,找到一个一次性打火机打着了火,狠狠吸了一口。
“好像是你在酒吧吃******吧!”他开口了。“自已都不是好人,怎么说别人?”我不由的觉得害怕,刚才吃的原来是******。“我,我……不是故意的。”我脸有些发烫,如果家人知道我吃这东西就惨了。
“第一次去酒吧?”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以后一个女孩子不要去那种地方!
我突然又觉得雷不像坏人。看他样子也就与我一样二十五六岁,怎么就进了黑社会呢。
“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走。”我忙不迭地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我轻轻地在外面关上门,松了口气,还好他没有伤害我。
雷住的是公寓的房间,大约在五楼,我下了楼才发现这个地方我一点都不认识,b:3|=!G
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回家。
站在马路边,我很头疼。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头一看,是雷。
他一声不吭,朝着我右手边走去,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跟着他,从他的背后看,他不算高大,肩膀却很宽,走路的时候有种昂然的男子气概。令我不由自主地默默跟随。
总算到了人多的地方,我提着的心也放下,雷拦了辆出租车,在拉开车门的时
候,我迟疑着转头对他说:“今晚……。谢谢你啦。你叫什么名字?……”他扬了扬眉毛,脸上有种捉弄的表情,说:“不用知道我的名字,我只是个混黑社会的流氓”。
我张口想说什么,一时语塞,他笑着凑到我耳边,轻声说:“告诉你,你的腰好软。
我的脸蓦得涨红,气得转头钻进车子,把门狠狠关上,吩咐司机开车。
我每天都回这个家,每件家具我都擦的干干净净,每个杯子每本杂志我都照你的规矩放好,你的床我会弄的整整齐齐,连**筒我都放在原来的位置,我生怕有一天你回来会感到陌生……
那天回到家,爸爸知道我去了酒吧,狠狠骂了我。他说警察的女儿怎么可以去那种地方。
爸爸是警察,而且是个大队长,被他抓的坏人不计其数,再让他知道我和一个流氓逗留在一起,那后果真是不可设想。
仅仅睡了几个小时就得起来上班了,打开衣柜,我挑了一套苹果绿的套裙,在化妆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昨晚雷的充气沙发就是绿色的。为什么想那个男人?他跟我只是萍水相逢,我们根本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套上精致的白色皮鞋,拎着包出了门。
到了公司所在的大厦,挤电梯的时候碰到家明。我第一次对他常穿的粉色衬衫感到无比的厌恶。衣冠楚楚。电光火石的刹那,我又想到雷。下班后,我顺路去了爸爸的警局。
去之前我可万万没想到,我跟雷的第二次会面是在那里。他的手上还带着——手铐。头上仍在流血,身上都有打斗的痕迹。
我躲避不及,愕然间生怕雷认出了我。可是雷只是看着我,我感激他没有跟我说话。
“爸爸,刚才那个人犯了什么法?”我在家的时候问爸爸。
“携毒,不过我们收他身的时候已经没有了。
“那怎么样了,后来?”我急切的问。
“先放了他,女孩子家不要问这么多。”
听到说放了他我才放心下来,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为这样一个小流氓担心。我不肯承认,他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对我有多大的杀伤力。
一定是鬼迷了心窍吧!我居然买了水果去看雷。可我忘了他的家。
只能先坐出租车到上次他送我上车的地方再慢慢凭记忆找他的屋子,还好我记性还不错。
站在他的门前,我的手伸出去又退回来,实在没有勇气敲门。我是不是疯了?为什么对一个经常出入警察局的小流氓这么关心?权衡再三,我转身欲走,门却突然开
他看见我,吃了一惊。
“我……,我来看看你。
他也没有回答我,开了门,让出条缝给我进来。
“有事么?”雷问我。在他脸上,看不是到底是厌烦还是喜悦,似乎冷冷地。
“我在警局看到你受伤了,就来看看你。”
“那个人是你爸爸!”
“嗯!”
“有个警察爸爸,还来找我这个混黑社会的?”
“我不相信你会携毒!”
“为什么?”他的神色似乎有些严厉,看着我的眼睛。
“你上次救我,所以我不信。”我喃喃地说,有点畏缩。
雷不屑的笑了。
那是雷第一次对我笑。尽管是那样的不屑,可他对我笑了。
在那一刻我有前所未有的一种感觉,似乎命运安排了一些我无法预料的东西,等在我的前路。也许布满荆棘。
但当时的我怎能预料?我仅仅是以为,我被爱情撞了一下腰。
掐死你的温柔
我虽然知道女孩子的智商普遍不高,但我还是低估了艳雪给我的惊讶程度。我很少佩服人的,但却不得不佩服她,佩服她的弱智。如果一个人连弱智都有人佩服的话,那她肯定不是普通人,更何况是被我这样才高八斗的人佩服。艳雪给人的功能就是会让你永远吃惊。
就在刚才,自修课上,我好不容易到别人地方剥削个CD,正趴在桌上边听音乐边跟周公女儿周MM相会以此补充昨天的睡眠不足。突然一个贼手很不客气地将我摇醒,我好不容易睁开睡眼,就见到了艳雪那杀死人不偿命的微笑。我大喊:“鬼啊你,大白天扰人清梦!”
她还在那里傻笑:“呵呵,你都说是大白天了,还睡什么觉?”
我只好摘了耳塞:“说吧,什么事啊,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干嘛装得这么可怜,人家只是有个问题要问你。”
“有问题你就说啊?”
“我只想问问,有没有一首歌叫“什么你的温柔”的?”
我一听顿时头大,当我是百度啊可以模糊搜索,不过要是不满足这姑娘的要求,下场估计很惨。我想了想说:“是不是邓丽君的‘恰似你的温柔’?”
她一听就兴奋地大叫:“对,对,就是这首歌,你说题目多逗啊,叫‘掐死你的温柔’,温柔也可以掐死的吗?”
她这一说,别我了,全班都笑倒一片。她一脸不解。
我拼命捂住肚子,好不容易控制住笑:“笨死了,是恰似,就是好像是你的温柔的意思,不是掐死,这么好的歌被你一说都糟蹋成什么样了?”
她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呵呵,我就知道没这个搞笑的歌词。介不介意我再问你个问题?”
“我有说不的权利吗?”
“当然可以了,不过我也有推翻你书的权利,你说呢?”
“回答,回答,你问什么我都答!”也不知道谁教她们,现在女孩子动不动就推别人书,这捡书的活多累啊,我立马好男不敢跟女的斗了。
“是你自己愿意回答的噢,不可以说我威胁你?我想问的是,那个你说的什么君是男的还是女的?”
这下好了,我笑得爬不起来,全班都似捅了马蜂窝一样热闹。
现在大家都领教这个叫艳雪的女孩子的厉害了吧,我一直后悔分个文科班怎么偏偏会有这号人物的存在,天生是我的客星。其实,一开始我们并不熟,我只知道这姑娘数学成绩特好,人长得也标致,动点贼心什么也是正常的。不过,想想自己第三世界的要面对现实,也就井水不犯河水了。一次我数学作业没搞定,没地方抄,只好找她要,她也爽快,只是有个条件,说要看看我发表的文章,我平常投点小稿,班上还是有点地位的。刚好一篇我评论痞子蔡的文章发表,就随手给了她。后来她还我的时候,连连赞我的文笔,被人夸我也乐得高兴。只是她嘴太快,说得太溜,露出了本性。她说痞子蔡的东西写得很好,都很感人,是八十年代最红的作家之一。我一听不对劲啊,人家痞子蔡九十年代才出道的,就问她是不是看过《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她接下来的一句话就彻底粉碎我对她的希望。
她问:“你说的是一个作文题目吧,我小时候也写过?”
后来她一直没事请教我些问题,这问题的幼稚程度让我又重温了当年幼儿园时的美好时光。我算琢磨透了,这位算是被应试教育佘毒的,就知道死读书,其余就属于智障。可能觉得我好欺负吧,每天像个苍蝇一样来烦我,每次都弄得我头大。我现在越来越理解《大话西游》中孙悟空面对喋喋不休的唐僧的苦衷了。“大家看到啦?这个家伙没事就长篇大论婆婆妈妈叽叽歪歪,就好象整天有一只苍蝇,嗡……对不起,不是一只,是一堆苍蝇围着你,嗡……嗡……嗡……嗡……飞到你的耳朵里面,救命啊!”幸好最近菜刀比较贵,要不我就为附近医院做贡献,自己进监狱体验生活了。
一帮狗屁弟兄,非但不在关键的时候帮兄弟一把,还假惺惺说羡慕我的艳福。不容否认艳雪长得是不错,可你这样折腾,梁咏琪给我我也受不了,现在我在教室最害怕听到的就是这种声音:“朱古力,我要问你问题?”老爹,你还是给我个痛快吧!
那次我正跟兄弟狂聊足球,她又屁颠屁颠过来,我猜完了,又完了,耳根没得清净了。
果然她说:“朱古力,我要问你问题?”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该来的还是得来,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有话快说,有什么快放!”
“他们有人说我卖肉,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意思吗?”
我一脸苦笑不得,兄弟喝口水全吐在我裤子上,然后笑得贼兮兮地离去,说什么回避政策。
我问:“你这都哪里听来的?”
“刚才我听猴子他们在轻轻议论着,是不是说我不好啊?”
我在心中问候了猴子祖宗十八代好几遍,可还是得回答她啊!问题是这怎么说啊?
我口干舌燥,一时之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一帮坏小子,说是回避了实际上还在附近看我的笑话。我实说不行,依艳雪的性格还不得活剥了猴子,估计告诉她的人我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正在一筹莫展之际,突然急中生智,猛然从脑中一种最好的解释方式,也算属于“弃车保帅”吧。
我说:“猴子那是在骂你……”才刚开头,后面的一帮弟兄,都竖起了耳朵,想我要实说了,有好戏看了。我才没你们笨呢?
“你知道什么人才卖肉呢?屠夫,就是那些粗鲁,蛮横的人,说你卖肉,估计是说你也是很粗鲁吧!”一帮兄弟听了后,果然大吃一惊,有的还对我竖竖大拇指,连称这解释经典,经典。
“好啊,原来猴子果然是在说我坏话,看我怎么收拾他!”我一边捂住肚子偷偷笑,一边默默为猴子祈祷。艳雪发狠的样子我是记忆犹新的,我那些被蹂躏的书就是明证。
这样的日子习惯了其实也颇有趣味,每天都在打打杀杀中轻松地度过。不过,我没料到艳雪居然会强迫我跟她补习数学,我最头疼的科目。她说一个男孩子数学差成这样,还好意思走出去吗?为了我纯洁的书有个体面的好下场,我只好委屈求全,放学后还的留下来接受她的唐僧式教学。在这时候,我就是孙子了,轮到她耀武扬威了。因为我最初蠢到会把无限符号看成躺倒的“8”字。不过这样效果倒是不错,没几天,我拉下的课渐渐补了上来。
有次补课阶段,罗嗦的“老师”为了奖赏她天资出众的学生顺利地完成了她布置的任务,非要给我唱歌。我知道她八成会唱她最喜欢我最厌恶的周惠敏的没半点特色的歌,这个还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是她唱得比周惠敏还难听,所以我决定阻止她,而且必须含蓄,否则吃亏的是我。我说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她欣然接受。
我讲了那个老妈小时候传给我的故事:“从前有个山大王,唱歌特别难听。一次抓了一个书生,书生连声说饶命。大王说:‘饶命可以。不过你要听我唱完一首歌。’于是这山大王就开唱了,唱了不到一半,书生就喊了:‘大王,你还是把我杀了吧!’”说完我一直观察她的表情,没想到她还是和往常一般不开窍,只是说世界上哪有这么笨的山大王。然后她又继续她的歌唱,我努力了半天还是救不了自己啊!
接下来的日子和往常一样精彩而平凡,有次她突然回了外地看她的父母。那两天我难得清净,心却静不下来,第一次觉得她好亲切。尤其是晚上,更是难以安眠。我知道我完了,我估计是恋上她了。
我整整思考了两天,终于决定向她表白,要珍惜这段难得的缘分。我度日如年地等着她的归来。然而她始终未曾回来。我等不及了,问来她的电话毫不犹豫地打过去。
里面艳雪的声音还是和往常一般单纯,我第一次觉得这声音是如此的动听。她听出我的声音似乎很兴奋。一张嘴就讲了一大端,什么杂七八糟地都告诉我。我只好静静地听。终于等她罗嗦完,我鼓起勇气,压抑狂乱地心跳说出了心中的话:“艳雪,我喜欢你!”
电话那段一阵沉默,许久她才说:“你真逗,提前过愚人节!”
我急了:“艳雪,我对天发誓,我说的是真的。”
又是沉默,最终她一句“神经病”挂断了电话。
我不甘心,又打过去。
“艳雪,我真的是说真的。”
“可这怎么可能呢?你不是老说我笨吗?”
“我喜欢,不管你有多笨!”
“我唱歌很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