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国有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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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企业家队伍建设与国有企业的管理创新(3)

重要的是,要构筑竞争对手很难模仿、阻碍其进入的障碍;③要在经营者这一层次好好讨论,使他们都能对企业未来的蓝图和经营战略,有充分的认识、了解和信心;④经营者要选拔人才。要大胆引进可以在竞争中获胜的做法,录用可以渡过该困难时期的人才。不仅要建立持续培养人才的机制,而且还要根据需要从外部招聘人才,创造可以使他们心情舒畅地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环境。

只要坚持这些基本做法,中国企业就一定能与世界有实力的企业为伍,在21世纪的竞争中获胜。

(5)收入增长没商量。据调查显示,与2000年相比,2001年有49.7%的经理人收入增加了,仅有6%的经理人收入减少了,44.3%的经理人的收入则没有太大变化。而“2000年度职业经理人薪酬调查”的结果是有76.4%的经理人收入比1999年增加,有19.5%的收入减少。说明2001年度经理人收入增加面在扩大,而且薪酬行情上涨的趋势明显。2002年预测值与2001年相比,总体平均升幅达27%。

在收入增加的经理人中,增长幅度为10%及以下的占43.7%,增长幅度为10%~20%之间的占43.0%,增长幅度在20%以上的占13.3%。在收入减少的经理人中,减少幅度为10%及以下的占64.4%,减少幅度为10%~20%之间的占26.7%,减少幅度在20%以上的占8.9%。这显示出,职业经理人的总体收入水平仍然在稳步上升。

一些专家认为,职业经理人收入水平的上升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个人业绩和能力在薪酬中比重增大;二是职业经理人收入将规范化,逐步向国际水平靠拢;三是企业核心人员将持有股票、期权。此外,外资公司大量进入中国市场,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和优秀人力资源的短缺也是职业经理人收入不断增长的客观原因(资料来源:经理人杂志社“2001年度职业经理人薪酬调查”)。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收入增长很可能放缓。

7.4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的策略抉择

1.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学习能力

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必须分清主次.抓最要紧的学习。首先,要学会用企业家的战略思维来思考问题,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一切要从大局着眼、企业家的精神境界一定要高,一定要站在人类资源配置的高度来审时度势,高效率地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当作自己的光荣使命。其次,要学习市场经济规律,一切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将自己的企业家胸怀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结合起来;要学习适用的法律法规,做法律允许的事,用法律扞卫自己企业的权益;要学习国际通行的规则,尤其是世贸组织规则,因为在世贸组织这个庞大的经济联合国里,一切都是按照规则来处理的,不懂规则,不仅可能给别人带来麻烦和困扰而引起争端和矛盾,也常常会丧失自己的利益。再次,要学习现代经营管理方法和经验,熟悉新情况、了解市场变化,要善于从市场中汲取改善管理的新思路。最后,还要学会如何进入国际市场,因为进入一个新市场并不是光靠实力就可以轻松完成的,进入一个全新的市场并站稳脚跟,一定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否则欲速则不达。大部分企业在开拓新市场的时候都有一个十分困难的开端,同样,中国企业要想走出国门,也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如果我们能够有足够的耐心,学会正确地选择业务上的合作伙伴,吸引当地人才加盟,并找到合适的经营模式,就一定有可能把我们的优势发挥出来。

2.致力于建立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国际市场的较量是策略的竞争和实力的较量,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培育和建立自己具有独特竞争力的比较优势,这就是通常所讲的核心竞争力。不同的企业可以有不同的核心竞争力,低成本制造优势、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等等,不管是什么,就是其他的企业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残酷,因为人类经济的发展已基本告别短缺时代,买方市场将决定着企业的命运,如果没有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企业的日子将非常难过。

3.重要的是选人用人

未来中国企业家市场发展趋势的重点在于更加注重个人的能力,从“为工作付薪(Payforjob)”向“为个人付薪(Payforperson)”转变。除了选择那些发展得好并具有良好成长前景的企业外,重要的要选对老板,如果老板不欣赏,就是累死了也不会有什么出头之日;另外还要选对部下,他们也必须是能够提出好的建议并有很好的合作精神的人。作为经理人,懂管理是本分,除此之外还必须至少成为:掌握关键或核心技术的专才,阅历丰富、经验老到的通才,既掌握相关技术又熟悉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的高级人才。这是能够成为合格经理人的基础。如果谈吐不凡、举止潇洒、有亲和力、忠诚而健康、幽默而多才多艺、浑身荡漾着无以抗拒的个人魅力,最好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那作为经理人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和麻烦。当然,还必须学会知人用人,这是任何事业成功的关键,记住:权力的价值是实现理想和为工作的整体服务,而不能用来发泄个人的欲望和情绪;所得到的东西必须让人心服口服,否则,将会形象黯淡、威信扫地,而失去了威信和形象,职业生命将受到致命的威胁。要懂得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个简单的系统思想,团队的力量就是经理人的力量,每个成员都是手指,把他们聚拢起来,便有了力大无比的拳头。

4.要有战略的眼光

作为一个企业家,应该志存高远,要站在经济全球化的高度来审时度势,因为再不可能在政府的保护下生产自己的产品了,然后让别人来完成订单。当今世界,每天都有许多新的企业创办出来,每天也有不少的公司破产垮台,竞争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只有在全球市场的大舞台上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才有并不算太大的可能在高手如林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作为企业家不但要处理好眼前的事务,还必须看到将来,这样,才知道如何面对和应付变化,在瞬息万变的经济大潮中站稳航船。

专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号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是指国务院确定的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

(一)国有独资企业和不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二)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三)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列入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第三条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第二章)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六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七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包括下列内容:

(一)双方的名称和姓名。

(二)考核内容及指标。

(三)考核与奖惩。

(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八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

(一)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企业年度利润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

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

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二)分类指标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确定。

第九条确定军工企业和主要承担国家政策性业务等特殊企业的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可优先考虑政策性业务完成情况,具体指标及其权重在责任书中确定。

第十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

(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第四季度,企业负责人按照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国资委。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

(二)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国资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

(三)由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同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第十一条国资委对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

(一)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后,企业负责人每半年将责任书执行情况上报国资委。国资委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二)建立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投融资和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企业发生上述情况时,企业负责人应当立即向国资委报告。

第十二条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情况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一)每年4月底之前,企业负责人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对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报国资委。

企业负责人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格式和主要内容由国资委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