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简谱,是指一种简易的记谱法。有字母简谱和数字简谱两种。一般所称的记谱,是指数字简谱。数字简谱以可动唱名法为基础,用1、2、3、4、5、6、7代表音阶中的7个基本音级,读音为do、re、mi、fa、so、la、si,休止符以0表示。数字简谱的雏形初见于16世纪的欧洲。18世纪中叶,著名的法国思想家卢梭将数字简谱再加改进,大力倡导,并编入他的《音乐辞典》之中。19世纪,经过P·加兰、A·帕里斯和E·J·M·谢韦三人的继续改进和推广,数字简谱才在群众中得到广泛使用。因此这种简谱在西方又被称为“加—帕—谢氏记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