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咱们五(5)班谁的名字最简单,那肯定是非我莫属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的名字就叫“简单”,我觉得这个名字特别有哲理,而且容易上口。只要听过一次的人,绝对不会忘记。不相信你就读读看:简单、简单、简单……是不是特别好记。
我想起我们班几个同学的名字就头疼,比如“红苕花”绍静伊,我估计她老爸老妈一定是酸溜溜、迂腐腐的文人;还有赵兰兰,土得掉渣的名字;还有罗小欧,肯定来自莎士比亚的《罗密欧和朱丽叶》。
但有一点我必须申明,我和我的名字并不完全一样,我这个人并不简单。我从小就有明星梦,记得还是在幼儿园时期,我便是舞台上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唱歌、跳舞、吐口水、撒尿比高,都是我的强项。毫不夸张的说,我的FANS遍布整个幼儿园大、中、小班。
有一次我唱了一曲《种太阳》后,所有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开始崇拜我,纷纷向我献上“金丝猴奶糖”、“喜之郎果冻”、“巧克力棒”等慰问品,因为他们觉得我唱得太好了,简直可以将原唱PK下去。后来老师才悄悄地告诉我,当时的确忘记关原唱了。
到了长大一点,我就更喜欢去追星了。刘德华、F4、周杰伦、谢霆锋、罗志祥、林志颖、张柏芝,说起这些明星的出生年月、兴趣爱好、八卦花边,我可是一套一套的。后来班里同学认为我已达到了追星“达人”(资深、专业)级别,便给我取了一个外号——狗仔队。
我当时还挺乐意,觉得大家是在抬举我,想想眼下全班哪个同学没有追星呢?在校园里,谁了解明星最多,谁追星追的最狂热,谁的人缘、人气指数及威望就会最高。就拿咱们班同学来说吧,几乎每个同学都是墙上贴着偶像,兜里揣着偶像,心里想着偶像,仿佛只有当歌星、影星才是人生最大的梦想。
咱五(5)班的学生说起明星的尊号如数家珍,什么“青春美少女队”、“四小歌后”、“后街男孩”、“狂野歌后张惠妹”、“香港小天王谢霆锋”、“本色男儿古天乐”、“玉女派掌门周慧敏”……一口气能列出一箩筐,可是一旦背起数学语文、天文地理知识,那就结巴地不得了。
追星时,咱们班同学和美国大兵进驻伊拉克完全没有两样,什么照相机、望远镜、签名CD、简易睡袋、手电筒、雨伞,简直就是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甚至为了一瞻明星的风采,可以达到几天几夜不吃饭、不睡觉的“辟谷”境界。
“今天我爷爷住院了,但我没去医院看他,到这里看你来了。”这是咱们班的苏小美在某某明星歌迷会上说的一句话。
某某明星在某地开个唱会时,咱们班的超级少女星迷——崔妮娜为了签名,居然在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中“杀”开一条血路冲到自己的偶像面前。帽子飞了,头发乱了,脚踩肿了全然不顾,拿到签名激动得涕泪交流。
咱们班的路瑶尧,自迷上某某明星后,买唱片、买纪念品从来是毫不吝惜;买追星器材、观演唱会,更是一掷千金。
正是因为咱们班有着众多的追星一族,所以我才为我的“狗仔队”外号感到自豪。可是有一次,班里的“整蛊专家”——周新星同学自作主张的把我绰号中的“队”删掉了,直接叫我“狗仔”。我那时候呲牙咧嘴,喉咙里发出了低沉的吼叫,把那个胆敢诬蔑我的家伙狠狠教训了一顿。
由于是在气头上,我一个不小心把那家伙打成了一只“牛更”(一种眼睛是黑眼圈的狗狗)。但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小子居然是校长的侄儿,这下可算是太岁头上动土,冒犯皇族了。
我那时候的感觉就好像《水浒传》中那个得罪了奸臣高俅纨绔子弟高衙内的林冲,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不知道这次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那知道校长大人倒是格外开恩,只是让我写一篇不少于三百字的《检讨书》,然后交给班主任了事。原本这已经是很轻的一种处罚了,可那时候我正在气头上,那有什么心思写这狗屁检讨书,便大笔一挥,写了一封洋洋洒洒长达七百多字的战斗檄文,以此表达我的愤慨之情。
尊敬的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各科老师、各班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文娱委员、宣传委员、劳动委员、体育委员、各课代表、小组长:
大家好!
首先,我要在这里表示万分的忏悔!我真的不应该动手打我亲爱的、可爱的、弱小的、胆小的周新星同学。即使万不得已、情非得以要打,我也应该告诉该同学,鄙人已经是跆拳道蓝带段位。而且我觉得我做得最不对的地方,就是不应该打周新星同学的脸,正所谓打人不打脸。
周新星同学当时亲切地称呼我为“狗仔”,我应该克制我的愤怒火焰,对周新星同学好言相劝、微笑相迎。说到这里,我不禁要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狗仔队和狗仔的区别。
我用百度查过:狗仔队是指,当一种现象(一种新事物、一个人)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作为愉悦大众的媒体,就象苍蝇叮蛋一样,会想尽一切办法,挖空一切心思,炒做之。我们叫这种事件为“绯闻”,我们称那些通过种种“非常规手段”,抱着“种种非常规目的”来报道这种事件的人叫做“狗仔队”。“娱记”由于其报道内容、报道对象的特殊性,常常被冠以“狗仔队”之称。
而狗的解释是:哺乳动物,种类很多,听觉嗅觉都很敏锐,善于看守门户,有的可以训练成军犬、警犬。无庸置疑,狗仔就是该哺乳动物的后代。
难道我亲爱的周新星同学竟然不知道两者的区别,就算他是校长的侄儿,也不应该摆出一副高干子弟作风,如此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我们不禁要问周新星同学用意何在,诬蔑同学之出生、之父母、之长辈,这难道就是学校提倡的五讲四美吗?学校不但不惩戒该同学的这种恶劣行为,还将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的受害者——本人,叫到校长办公室严厉训话十分钟,其间三番五次询问我,“为什么要打周新星同学?”、“难道你不知道这是很恶劣的行为吗?”。
基于此,我要提出严正的抗议,要求学校给我一个公正的待遇。否则,我将如农民工索要工资一样天天到教育局上访,以讨回我的公道。同时,我将密切关注这一事态的进展。
我把这篇“战斗檄文”贴到了学校专门公布重大事宜的橱窗上,很快迎来了全校师生的大讨论。许多同学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纷纷在上面画上了可爱的小狗狗。更有甚者,见到我就学狗叫。我当时真想红着眼睛去咬这些坏孩子,让他们全都得狂犬病。
不过这个世界毕竟还是好人多,没过几天,橱窗上跟帖无数,许多同学这样写道:虽然简单同学打人的行为不对,但是周新星同学诬蔑同学错在先,所以我们大家认为,周新星同学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迫于广大热血青年的“讨伐声势”,校长不得不做出了新的姿态,那就是让周新星同学在班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我道歉,并且保证以后不再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这场“狗仔”与“狗仔队”的风波,总算是圆满的平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