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点阳光,你就会灿烂;给点月光,你就会浪漫。其实,你不仅会灿烂和浪漫,你还会给这个世界温暖和光亮。
在这方面,茉莉做到了。作为花本身,它“芬芳美丽满枝桠,又香又白人人夸”,还情愿“送给别人家”;作为茶,“窗外野鸭知冷暖,壶中淡月自浮香”,又给人们的心地注满了沁人的幽香。
茉莉花茶,有提神功效,可安定情绪及舒解郁闷的功效,其味美价不贵,可以说茉莉花茶是很亲民的。让我们来一起品尝,像它一样,那色那香那形,能把人带进一种美丽的境界,又把一缕温馨缠绕进你心田。
三 一段情谊的开始,总是生命中注定的缘份
生命传代的下一个季度,会是智慧强于博爱,还是博爱强于智慧?现今还是稚嫩的心灵,会发出多少友情的信号,又会受到多少友情的滋润?这是一个近乎宿命的难题,完全无法贸然作答。如果说友谊是一颗常青树,那么,浇灌它的必定是出自心田的清泉;如果说友谊是一朵开不败的鲜花,那么,照耀它的必定是从心中升起的太阳。多少笑声都是友谊唤起的,多少眼泪都是友谊揩干的。友谊的港湾温情脉脉,友谊的清风灌满征帆。友谊不是感情的投资,它不需要股息和分红。
手心与手背
他们是双胞胎,模样几乎完全一样,惟一不同的是弟弟胸前有一颗痣,而哥哥没有。
兄弟俩不但长得像,而且上学后成绩也同样优秀,年年捧回的奖状都是花开并蒂。然而,这种完美的局面维持到他们初中时出现了变化。一天,在地里父亲被一条毒蛇咬伤了,因救治不及时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母亲瘦弱的肩膀哪能得起两个孩子的求学路?在父亲的遗像前,她流着泪无奈的高高抛出一枚硬币。正面代表他,反面代表哥哥。三个人,同时紧张地屏住了呼吸。一道银白的抛物线后,是反面。他急得一脚踩在硬币上,这样不公平!看母亲态度坚决,他突然灵机一动,指着自己胸前的那颗痣,强词夺理地说:“你们看我,我与哥哥有什么不同?我胸怀大‘痣’,我才是上天注定的读书人。”母亲闻言,崩溃般坐在地上自责地痛哭,哭她自己的力不从心,不能让两个孩子都上学。
哥哥主动退了学,挽起裤腿和袖子下了田,他穿得干干净净去了学校。他很快乐很开心。
上高中后,学习紧张,他住了校。因为穷,食堂的荤菜他很少吃,然而哥哥却隔三差五骑着自行车送菜给他。是各种不同的鱼,有鲤鱼、鲫鱼、鳝鱼。做法也不同,小鱼是晒干了油炸的,大鱼是红烧的或煎的。还有虾,红红的虾与青绿的椒丝炒在一起,色香诱人。这些口味纯正的野生鱼让整个寝室的人很眼馋,常有同学买来别的荤菜和他交换,他胃口大开,身体长得很棒。
在一个周末回到家,母亲在菜园里忙活,告诉他哥哥又去捕鱼了。他沿着水边寻找,不久只见哥哥一拐一瘸的,仔细一看,他见一条蜿蜒带着血迹的脚印。他想过去搀扶一把,但哥哥那满身的泥浆让他无处落手。原来是沟里的碎瓷烂瓦划的。哥哥咧嘴一笑,没关系,几天不沾水自然就好了。他用棉球给哥哥擦洗伤口时,发现哥哥脚上有不少新伤旧痕,他想起那些鲜美的鱼,双眼一下湿润了。
后来他常常想,人的一生就如一盘棋,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他庆幸自己当初推翻硬币的决定,否则遭罪的就会是他。但转念一想,如果退学的是自己,自己会这样给哥哥捕鱼吗?他想了很久,却没有肯定的答案。这样一比他脸上有些火辣辣的。他这才知道,根本不是有没有痣的问题,而是谁爱得多谁就输的一种必然。
高中毕业时,他考上一所理工大学。哥哥说:“弟,我随你一起去城里工作吧,我挣钱供你读书。”他同意了。
大三时他喜欢上了系里的一个女孩。他给她写情书,一封接一封,却如石沉大海。
女孩太漂亮了,使他欲罢不能。于是他想在礼物上给女孩点惊喜。当哥哥再骑着单车送生活费来时,他心里进行着强烈的斗争。他非常了解哥哥的苦。可就在犹豫不决时,他意外地发现哥哥的一个小动作。他看到哥哥掏出钱时,顺手把一张百元钞票塞到了另一个衣兜里,哥哥早就交了房租,盒饭也就三五元一份,况且每天都有固定的收入,还准备100元钱做什么呢?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说,学校要交书杂费100元。哥哥吃惊地看着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摸出那张钞票放到他手上。他开心地笑笑,然后掉头走开了。当晚他就给女孩买了一大束漂亮的玫瑰,约她看了场电影。爱情正甜蜜地靠近,可是花钱却如流水。
在一个星期天,他转了两趟公交车,才找到那个建材市场,准备再去向哥哥要零发钱。在喧嚣与灰尘中胡乱穿梭,他头都快晕了。由于他跟哥哥太像了,别人误会了,他才明白哥哥那钱是用来交给搬动队头儿的管理费。如果不交费的话,就会被他们欺侮,在这里就不好混下去。
在一夜之间,他仿佛成熟了很多,重新把精力放回学业上,课余还兼了两份家教。他把哥哥“赶”回了家照顾母亲。他觉得,欠哥哥实在太多了。
他大学毕业那年,在市里一家最好的单位工作,就在那一年冬天,哥哥在乡下结了婚。婚礼上,他当着满堂宾客给了哥哥1000元的礼金,哥哥拉着嫂子给他鞠了一躬,说:“弟弟真好。”围观的乡亲也在啧啧称赞这个弟弟好,真好。他在一旁听着,鼻子发酸。
后来,他遇上了一个温柔又体贴的女孩,两人相爱了。她去他家,临走前他到医院开了一堆的护肝片。她好奇地追问,他便给她娓娓讲述一对孪生兄弟的故事。于是她知道了那颗痣和那枚硬币;知道了哥哥为了给弟弟捕鱼患上血吸虫病,廉价药物治好了哥哥的血吸虫病却让他落下“血吸虫病肝”,要是再不控制就会引起肝硬化;弟弟被蒙在鼓里心安理得那么多年,前不久才从嫂子口中得知……
他问她,如果孪生兄弟是一只手,那么谁是手心,谁是手背?没等她回答,他已泪流满面。
幸福感悟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们不敢揣测哥哥的命运如何,但我们所目睹的兄弟深情让大家不时感动,在我们的印象中,“至死不渝”这个词是多用来形容恋人的,当看完这篇文章后,感觉这个崇高的词汇应该献给他们,这种人间不散的亲情,存留的感激,这兄弟俩做了最好的诠释。
我的陪读兄弟,你在哪里
我是一个从小做惯了“伸手皇帝”的人,由于独立生活能力很差,便找了一名同学陪读,以照顾生活起居。
这同学叫李自强,家里特别穷,跟我都是新生,但成绩可好过我百倍。他帮我补习高等数学,使我很荣幸地成为全班少数几个奖学金获得者之一。
我们之间的矛盾缘自一个女孩——周敏。周敏是我与马自强一起认识的。那天乘坐公交车,进站时,周敏穿着印了我们学校校徽的粉蓝文化衫,牛仔裤,戴着白色耐克帽,帽檐压得低低的。她其实并不特别出众,但笑起来的样子很甜。她拿把深蓝雨伞,站在前门喊了声“爸,给你伞”,然后递过来就匆匆忙忙跳下车走了。
就是这惊鸿一瞥,周敏的样子印进了我脑海里。那天我一路以周敏校友的身份跟她父亲磨磨唧唧套近乎,直到打听到她和我们同一级。
第二天,我便跑去了播音主持系,开始疯狂追求她起来,周敏却始终对我若即若离。大三那个情人节前夕,我预备好了第二天的节目,准备给她一个惊喜。我写了大红烫金的请柬让马自强帮我送去。他回来,问起结果,他说她收下了。
可是我等了她整整一个晚上,都没见她来。午夜外面下起了雨,我独自一个人喝得大醉,趔趔趄趄往回走。经过学校大门,我朦胧地看到马自强正和一个女生拉拉扯扯,一副蛮亲密的样子。我走过去准备打招呼,但就在那一刻,我呆住了:那女生竟然是周敏!
我第一次认识到了马自强的虚伪,特别是在一次舞会上遇见周敏,我问她为什么那晚没来,她奇怪地问我:“你邀请我了吗?”我更加恨起他来,这家伙原来偷偷喜欢我爱的女生。所有的过错不是周敏不爱我,而是马自强从中捣鬼。
从那以后,我与他明显疏远了。
很快就到了大四,系里有一个去联想实习的名额。我和马自强都有资格。辅导员找我们谈话,希望我们争取。马自强毫不犹豫地说:“阿林你上吧,我已经联系到别的地方了。”
可就在我准备好资料要去面试的时候,我住的地方被盗了。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统统丢失,我的档案资料以及所有相关证书也不翼而飞了。顿时,我就像堆烂泥一样躺在床上,马自强坐到床边充满同情地安慰我。突然,我脑子里间冒出一种揣测:丢失了档案证书,对谁最有利呢?即使马自强没胆量偷电脑手机,但趁乱拿走档案袋是完全可能的,何况,一个小偷要我的档案袋做什么呢?这个念头一直在我脑中回旋,那一刻我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冲着他大声嚷起来:“别他妈的假惺惺充好人……”
那是我第一次怒斥马自强,我当时也没想那些话对一个极度自卑又自尊的男生来说有那么伤人,我只管发泄私愤。他黝黑的脸涨成了紫红色,一副咬牙切齿想揍我的样子,但他说不出话来。我想,他心虚了。
从此,我们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就在当天,他拖上惟一的那只旧皮箱匆匆搬走了。毕业后,我留在本城,他去了北京,即使相互关心扶持着走过了那样一段难忘的青春岁月,到最后我们却连一杯祝福酒都没有喝过,就这样彻底失去了联系。
离校时,我搬家整理旧物,在我们共同住过的房间里找到落满了厚厚尘埃的黑色手抄本。上面是马自强零碎的心情记录,但那情人节以后的内容是我所陌生的。他写到因为我,他对周敏的喜欢退守成了关注,因此知道他和许多男生关系暧昧。他送去请柬,周敏没有接受,他不知怎么跟我说,只好撒谎骗了我,情人节那天晚上,他央求了她很长时间,她都不肯去见我。一张熟悉的请柬静静地夹在翻开的那一页。
也许就在那一刻,我才真正读懂了马自强。他一杯咖啡啤酒都不曾亏欠我,又怎会忍心伤害我。一直以来,他对我是带了三分感恩、三分尊重和三分包容的,他是宁肯低头求人,也不愿看我伤心难过的。
这就是我跟他之间的友谊,他不善于说什么,却只想着如何去做。他退让、隐忍,教会我独立、自律,他是牵引我长大,让我变得优秀的人,也是这世上惟一跟我分享过成长中那朵秘密之花的人。但我却最终失去了这个朋友……
他没有去联想实习,也没留在联想,我辗转打听他的消息,但没有打听到。我只有在学校BBS上留下了我深深的致歉。
幸福感悟:
友谊起于一个“缘”字,它全凭一个“信”字延续,全靠一个“心”字而长久!友谊在彼此的来往中不断加深,距离在相互的问候中靠近,心愿在彼此的祝福中验证。把友情放在心上,那是一曲优美的旋律;将好朋友记在心头,那是一份温馨的牵挂。
当美女遇到才女
小璐是“才女”,而我是所谓的“美女”。我们都是自信得有点傲气的女孩。只是小璐的称号是来自她的努力,而我不过是父母的功劳。
那个夏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生命里只有阳光和欢笑的我,期末考试竟然大红灯笼高高挂——两门不及格,要补考!班上的女生平时在我面前都有一份说不出来的自卑,如今则一扫而光。
“从今天开始,不准上课睡觉,不准逃课,不准约会,全力冲刺,一直到补考过关为止。”小璐严肃得像导师。
我笑着说:“你不知道我的补考为多少男生创造了机会啊,他们排着队要帮我辅导功课呢,而且还免费提供饮料、零食和电影票……”
小璐气得直跺脚,“亏你还笑得出来,你想丢人丢到太平洋去啊,你要让所有的男生都知道A大的校花是个秀花枕头啊,拜托你,不要糟蹋爹妈给的这张脸蛋了。”
眼瞧小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痛心样,我一把抱住她,做出一副呜咽状:“你太让我感动了。”
小璐对我的关爱真的很让我动情,而作为当年全省的文科状元的她,一直让我景仰之至。而且她就睡在我的上铺,让我每天都景仰着她。
向来,我最好的朋友一直都是男性,但他们的醉翁之意不言而喻。而女孩子们不愿意成为别人的陪衬,因此我的青春虽然张扬然却又寂寞。唯独小璐。她快乐地和我走在一起。
那个暑假,我还剥夺了她回家和父母团聚的欢乐。就因为我要补考。
那时候,我宁愿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生,那样就没有人会知道我是谁,我会偷偷地用功,然后通过补考。可是现在……我把那些主动要求替我补课的男生拒之门外。
我缠住了小璐:“小璐啊,我的铁哥们儿,只有你能救我了。”
但一直对勤工俭学跃跃欲试的小璐第二天便上街找了个卖报的工作。她说:“以你的聪明,晚上看看书就行了,白天就不要浪费吧。”
这个公认的才女竟然首肯了我的聪明,被补考打击得开始怀疑自己的我一下子又有了元气。那个夏天在在我的记忆中是生命里最热的夏天。每天早上6点钟,小璐准时叫醒我,两个人叽里呱啦读一阵英语,然后去拿报,剩下的就是走街串巷地喊:“晚报、足球报……”
我的卖报成绩总是要比小璐好。往往我都卖完了,小璐才卖出几张。
那天晚上温书后,小璐开始盘着腿坐在床上乐滋滋地分钱。
你一张,我一张,你一张,我一张……
“按理说,应该多分一点钱给你。”小璐说,“你卖报的效率比我高多了。”
“别,就当我交辅导费吧,嘻嘻!”
小璐说:“别猫腻了,其实我很能理解你内心的那份沾沾自喜,美丽的女孩天生就占优势,让人宠,让人爱。只是,社会却比美女想像的要复杂,它常常让美女们占小便宜吃大亏。”
“啊?”我张大了嘴。
“啊什么啊!你自己的事不就是个教训吗?那些男生只知道一天到晚拉你出去玩,结果怎么样?两门功课不及格,丢人丢到太平洋了。”
我一直不解为什么别的女孩都对我敬而远之,而她却能和我成为好朋友。
小璐笑道:“那是因为她们缺乏自信,只要和比自己漂亮的人在一起就没有足够的信心。她们又嫉妒又自卑,可是又无法超越对方,所以只好选择逃避。而我呢,虽然不漂亮,但我有足够的自信,这份自信让我能够从容的欣赏漂亮的事物,所以我们能够成为朋友。而且我不怕你的光辉遮掩了我,因为那是暂时的,懂吗?”
我懂了,小璐的言下之意就是我虽然漂亮,却是个不求上进的家伙。可是女人的青春是短暂的,某一天我年老色衰,又没有智慧、知识、能力弥补青春的消逝,那我就成了豆腐渣,而小璐这样有深度有才气的女孩反过来就会超过我。
每天和小璐泡在一起,我发现她才是真正有资格骄傲的女孩。尽管他常被男孩子忽略,我总是被异性众星捧月。
对此,我问小璐是否有嫉妒我的时候,她说:“有啊。”
可是她要化嫉妒为力量,用知识和涵养去弥补相貌的不足,这样我也完全能够成为一个受人倾慕的人。
“但是好像没有多少男生注意到你的知识和涵养啊,他们一眼看到的还是外表。”确信小璐是个不容易被打击的家伙,我打趣她。
“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我发现,那些总是关注外表的男人都是浅薄之辈。”小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