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东山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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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考订古尺当以实物为本

孔东塘尚任《建初尺跋》所载建初尺与诸尺比例,多不足信。孔云建初尺当汉末小尺八寸,已与《隋志》不合。又云与开元尺同,亦与余考定之唐尺大异。且此二者无传世之物,不识东塘何以知之。余谓考订古尺,当以实物为本,如元延建初二尺、王莽十布五泉与货布货泉契刀错刀,及唐通开元宝钱、蜀弩机尺,实为根本材料。此外诸家之说,除《隋志》外,均当慎取。近惟吴清卿中丞《古玉图考》中之圭、&二尺,虽未可遽视为周尺,要之较诸家架空之说为可据也。

累黍为尺乃无谓之说也

累黍为尺之说,始于《吕览》,刘歆、班固皆用其说,此最无谓也。历代之尺,多以累黍为名,而长短不同,后人求之不得,于是有纵黍、横黍、斜黍种种之说,实皆以尺求黍,不能以黍定尺,以为起度之准,殊为失之。此不独黍有大小之差,年有丰耗之异,如《隋志》所云而已。即令黍之大小,终古不变,而铢铢而累之,至石必差;寸寸而量之,至大必失。累分为尺,理亦如之。此事理之最易明者,而人乃多为之说。是何异已?

存世秦权量

今世所存秦权,浭阳端氏一家,所藏多至数十,合之宇内,数几及百。至于铜量,亦尚有之,大抵刻始皇一诏二世一诏。始皇之诏,乃制器时所刻,固宜每器皆有。至二世诏,则因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欲令明白,故下此诏,乃能使民间用器,一一追刻之。亡国一二年间,而法令之行如此,亦应代所未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