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计《招生章程》:话中有话巧思量
计谋释义
我国各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这些信息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或民办高等学校抑或是独立学院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男女生招收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和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必须经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经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且不得擅自更改。民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隐瞒办学类型、层次的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等学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计谋案例及【点评】
【案例1】
考生方琴(化名,以下案例均使用化名)报考中国民航学院(现已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面试时,学院发给她的《招生简章》中说“按照高考成绩及综合测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但在录取过程中,校方却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对于空中乘务专业按艺术类进档的考生,按照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尽管她的高考文化成绩在本省同类考生中名列前茅,却没能考入自己向往已久的中国民航学院。
在向学院多次申诉无果后,方琴将中国民航学院的顶头上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民航总局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责,撤销民航学院违反国家高考招生政策、规定及法定程序制定的《招生章程》,并索赔315万元。
2007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向被告民用航空总局所提行政复议申请事由不属法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和不符合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为由,驳回起诉。
(【点评】)
考生方琴报考中国民航学院依据的是该校公布的《招生简章》,而该校录取时,则是按学校颁布的《招生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具体操作的。一个是“简章”,一个是“章程”,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作用却非同。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作用,而《招生简章》由于“简单”,文字表述也不太严谨,甚至还带有广告宣传的性质,所以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从内容上来看,《招生简章》仅介绍一般性报考内容,如学校简介、当年招生计划、往年录取分数、专业介绍、校园文化等,而报考的核心内容(如录取规则等)则可以不公开,但《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是其必须公开的主要内容。
考生方琴只看到中国民航学院的《招生简章》,而且这个《招生简章》是她报名面试时领到的,显然带有广告宣传的作用,却并没有注意到学校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的本年度的《招生章程》,其吃亏也就在所难免了。
【案例2】:
2011年6月底,高考成绩公布后,安徽省省级示范高中无为中学迎来不少高校的招生老师。喻先生的女儿理科考了645分,在填报高考志愿之前,和南京大学签订了一份预录取协议,协议上承诺,只要考生第一批次A志愿填报南京大学,学校就能保证录取她。这份协议一式两份,盖上了南京大学的公章。
由于协议在手,喻先生就认为女儿考入南京大学是铁板钉钉的事情,所以后面几个志愿都没怎么认真填,专业也是随便找,看着顺眼就填上了。但是,7月18号,当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一本批次结果出来时,喻先生的女儿才得知,自己并没有被南京大学录取。
南京大学招生老师解释说:“往年我们都会追加一些名额带走预录取的学生,但是今年安徽分数线提高了不少,我校已经对该省生源追加至30多名录取生,实在是一名学生也没办法再接收。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点评】:
“预录取”是近年来高校为了抢生源而采取的一种措施,这种措施实际上是对《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的一种践踏。根据招生政策,考生只有达到南京大学在安徽的投档线,他的档案才能被投到该校,然后该校才能在网上录取这名学生,而预录取是在志愿填报和投档线公布之前进行的,从录取规则和招生政策上来说,预录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潜规则。如果考生的分数达到该校在当地的录取线,没有这一纸协议,学校也必须按规定录取;而如果考生的分数低于该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章程》中颁布的录取规则,即使有预录取协议书,也无法被这所学校录取。
【吕老师提示】
1.《招生章程》公布的时间
全国各高校的《招生章程》大多在每年的3、4月份向社会公布,有的则在1%2月份公布。如果是特殊招生(自主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院校招生、特长生招生等),公布的时间更早,往往在上一年的11、12月份公布,有的甚至在上一年的10月份就“上市”了。
2.《招生章程》公布的途径
《招生章程》公布的途径一般有两种:一是通过各省级招办编印成书卖给本省的考生,二是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目前,很多一本批次的院校,尤其是名牌高校已经不再向各省级招办提供当年的《招生章程》,而是只在本校的网站上直接发布。考生通过中学买到的相关资料,上面刊载的《招生章程》大部分都是二本以下高校颁布的,而且,由于时间仓促,校对印刷难免出错,所以,考生对自己钟情的高校,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在该校的官方网站上仔细阅读当年的《招生章程》。
与此同时,许多非名牌高校、民办高校还精心制定了大量的《招生简章》通过各地的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向考生发布。有些学校甚至还自己印制大量的招生宣传材料和广告传单直接寄发到各个中学。这些花花绿绿的《招生简章》,字里行间充斥着“王婆卖瓜”式的溢美之词。
3.从《招生章程》中要读懂学校概况
(1)读懂学校全称和校址
本科院校都叫“大学”或“学院”,专科学校一般叫“某某职业学院”或“某某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学院多叫“某某大学某某学院”。学校的全称和校址并无直接联系,如中国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并不在北京,安徽工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河北工程大学也不要想当然地以为设在省会。更有许多学校合并后,仍是分散办学,一些校区和分校远在郊区或县城。
(2)读懂办学层次
许多高校学历教育层次是复合型的。本科院校既招本科学生也招专科学生,专科一般只面向本地招生。专科学校既从高考生中招二、三年制的大专生,也从中考生中招五年希U的大专生。
(3)读懂办学性质
主要分清该校是公办还是民办。现在进入普通高校招生行列的民办院校越来越多,招生名额也大多列入国家一年一度的招生计划之内,可是多数民办高校(包含独立学院)在《招生章程》中对“民办”二字讳莫如深,许多考生甚至进了学校,还弄不清学院到底是什么性质,由此引发学生和校方之间的纠纷不断发生。在此,吕老师告诉你一个判断学校性质的最简单方法,看它收费标准是多少:公办高校普通专业学费一般不超过5000元,民办高校学费大多超过1万元;公办高校艺术类专业学费一般在1万元左右,民办高校学费大多超过1.5万元。
(4)读学校次
由于高校数量的急剧增加,在高校的办学档次上也出现了多种说法,如“985高校”、“211工程”、“部属院校”、“地方院校”、“示范院校”、“重点院校”、“一般院校”,等等。其实,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看学校的录取批次,即一本、二本、三本、高职。一般来说,凡是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尤其是该校的招生计划在全国各省都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不论是不是重点院校或部属院校,各方面办学条件应该都是不错的。
(5)读懂学校录取规则
这些规则包括招生院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男女比例、单科成绩、加分政策、分数级差、第二志愿等诸多要求(详细内容后文有专题介绍)。
4.从《招生章程》中读懂学校的“画外音”
近几年,随着高校之间生源大战的烽烟四起,《招生章程》也越来越不简单,一些看上去很清晰明了的简单文字,读起来却是扑朔迷离,给人的感觉好像每一所学校都是完美无缺的,每一条规则都是为你着想。听话听声,锣鼓听音,考生千万不要被华丽的词句所迷惑。如:
“我校迄今已有百余年历史,是全国办学历史最长的XX高等学校之一,其前身是清朝光绪年间创办的XX学校。”
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历史,时间长短就看你从何算起。如果你肖要把当年的“中学”、“预科”、“专科”甚至“干部培训班”都算上的话,那恐怕还不止百年呢!
“我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两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5人,现有专任教师120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10人,绝大部分都是研究生学位。”
院士虽然是中国科技界最高的一种荣誉称号,但是在高校里,几乎没有哪个院士给本科生上过什么课。至于双聘院士根本就不是本校的员工,好几年他能来该校露一次脸就算很不错了。教授、副教授、高级讲师、高级政工师等都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一般大学里,有高级职称者很多,而真正称得上教授的却寥若晨星。况且,我国目前教授的评聘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至于说“研究生学位”,更是一个模糊概念,且不说研究生还有硕士和博士之分,单就学位的来历(脱产、半脱产、自学、委培、定向、公派、自费、进修班,等等)有几人能分清,其含金量也有天壤之别。
“长期以来,我校毕业生一直供不应求,就业率达90%以上。”
似乎还没人听说过哪所学校说自己的就业率在90%以下的,不过这就业率是怎么算出来的,大概只有天知道。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公司签约的肯定算,那出国的、考研的还有自主创业的算不算?有一种说法,只要能自食其力不在家闲着的都算就业,谁能说没道理?
“学校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听起来该校非常自律,实际上是在打马虎眼。就这样一句话,就让广大考生最为关心的学费问题失去了前期接受社会监督的可能。教育部在各种高招新闻发布会上曾反复强调:“在今后五年内,高等学校的学费、住宿费都不能调整。”莫非学校已经忘记了去年的收费标准?教育部对高校《招生章程》的权责也有明确规定:“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而该校的这种说法似乎要表明,一旦在学费上出现了什么问题,不是因为《招生章程》,而是因为考生没有全盘研究高招的所有政策。
第2计平行志愿:规避风险有绝招
计谋释义
平行志愿又称“并行志愿”,即在高校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和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等若干所院校(一般是3/5所)。每所院校志愿中又含有A、B、C、D等若干个专业志愿(一般是4/6个)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在投档时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在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等志愿时,只要被检索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该生即享受了该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级招办将通过地级市、县(县级市、区)招办及时向考生、社会提供考生录取状态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查询。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省招办规定的时间,及时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省级招办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愿放弃该志愿填报机会,可以填报下一批次平行志愿。
计谋案例及【点评】
【案例1】
湖北理科考生冯海明,2011年高考成绩586分,高出一本理科控制线15分。他一心想去北京上大学,在参考了往年北京的几所高校在湖北的录取情况后,五个平行志愿依次填写为:A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B北京化工大学,C中央民族大学,D北京林业大学,E北京体育大学。
投档情况公布后,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录取分数线为596分,北京化工大学594分,中央民族大学594分,北京林业大学587分,北京体育大学571分。
投档时,按冯海明填报的A、B、C、D、E志愿顺序投给高校,结果是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都无法投出,即这四所学校都已录满,分数线均高出586分。而E志愿北京体育大学尚未录满,可以投档,最后,冯海明被北京体育大学顺利录取。
(【点评】)
案例中,考生对平行志愿的梯度把握得比较好,四个学校按照往年录取的分数高低排列,形成了一定的梯度。尤其是第五志愿北京体育大学填报得非常巧妙。在一般人眼里,体育院校招收的都是体育特长生,怎么可能招文化生而且还是理科生呢?殊不知,现在各高校都在向综合性迈进,人们脑中固有的专业招生分类早已被打破。况且,41京体育大学不仅是体育院校中唯一的“211工程”,而且也是国家体育总局唯一直属的院校,将来毕业生的出路是显而易见的。该校2011年在湖北招生时,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运动人体科学等专业有理科招生计划,冯海明根据该校往年在湖北的录取分数(一般都在一本线上10分左右),把该校作为保底志愿,虽然排在了最后,但因为是按平行志愿投档,所以,很顺利地被录取了,从而实现了到北京上大学的梦想。
【案例2】
2010年7月,浙江舟山一位家长在天涯网上发帖!实名揭黑幕:高考646分照样让你等于零,求媒体关注》,讲述了儿子高分却被无情退档的遭遇。“我儿子今年高考理科646分,一家人都很高兴,要知道浙江省2010年的高考一本录取线是551分。我儿子A志愿填了同济大学的土木工程,B志愿是浙江大学,C志愿是南京大学,D、E志愿分别是南开大学与西安交大。现在结果是A志愿直接退档,其他志愿全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