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底,北京市宣武区环卫局率先推行企业经营公厕的方式。6座一类收费公厕移交企业经营管理一个月后的情况表明:公厕的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收费公厕也由原先持续亏损变为目前盈亏平衡。6座“试点”公厕中,紧临商业街的一座日客流量约400人,日均收入130元左右,一个月中总收入近4000元。扣除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水电、抽运、维修等费用,月净收入千元左右。宣武区内有厕所800余座,宣武环卫局把一小部分公厕转让给企业经营,由此每年能节省30余万元的人员开支和公厕维修成本的开支。公厕权利的拍卖
1.产权
1999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首次公开拍卖国有公厕产权。一座原造价10.6万元的公共厕所,在9月1日上午的拍卖会中,以174万元的竞价被买走。另有2座处于闹市中的公厕也分别以70.2万元,58.4万元被买走。拍卖会上共有4座公厕产权公开拍卖,年限50年。买主在不改变公厕经营功能的原则下,可对公厕进行改建而获利。
2.保洁权
1998年4月25日,青岛市市南区将部分道路和公厕保洁权公开拍卖,其中12座收费公厕的保洁权是首次拍卖。台西四路一处收费公厕的标底是年上交8000元,失业人员王炳琴以2.01万元价格竞标成功,夺得保洁权,比标底高出1.5倍。
3.经营权
2002年11月4日,随着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正式签订,下岗女工李鸿芳当场拿出20万元,买断上海卢湾区淮海中路一座星级公厕的10年经营权,这标志着上海公厕打破了市容环卫独家经营的局面,开始走上市场化、社会化之路。李鸿芳认为,3名服务员的工资,加上水电等日常支出10年约47万元,目前该公厕每月营业额在5000元左右,还是有利可图的。为了鼓励招标人的长期经营,发标方把此次转让的期限定为10年。10年中,政府还发放公厕的公益性补贴和4年一次的大修专项补贴等。以此为开端,这个行业在上海的传统垄断地位开始打破。到2002年,上海共有公共厕所2000多座,其中市区约1200座。长期以来,公厕一直由政府投资建造、管理,政府为此每年要投入几千万元的费用。由于缺乏竞争机制,公厕管理水平上不去成了环卫业的老问题。为改变这一局面,市卢湾区已决定将一半左右的公厕拿出来公开招募经营人,全市将有数百个公厕逐步向市场开放、公开招投标。天价公厕的诞生
2002年8月29日,武昌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对区内6座公厕实行招标承包,成交总额高达83万余元。两天之后,经过138次竞价的激烈角逐,清洁工人余文学最后的奋力一举,将武昌南站出站口公厕的中标价锁定在46.95万元一年,成为武汉“天价公厕”的标王。这座公厕的竞标底价为每年31万元(另外几座的最低底价为1900元至几万元不等,41名系统内职工报名参加投标。“争夺”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先后有十余名投标者参与叫价,价格从31万元以“每叫增加4000元”的速度“飞”涨至39万元才有所缓和,余文学最终以46.95万元的年价中标,这意味着他平均每天要上交近1300元。当时,南站出站口公厕收费标准为每人次5角,厕纸2角一张,24小时轮流值守至少需5人。有人在该公厕做一简单统计,5分钟内,如厕的出站乘客其51人,收费30余元。知情人士认为,南站出站口公厕即使出价50万元,除去水电、人工费用外,个人仍有“空间”,春运期间更是“日进万金”。余文学赚了多少钱无人知道,但是,一年之后,2003年8月26日,武昌城管局对该公厕为期一年的经营权进行招标,结果以62.15万元的价格成交,比上年高出了15.2万元。两座公厕(车站还有一座公厕)一年的经营权,卖出100多万元的高价,可以推想其获利惊人。
其实,真正的天价厕所出现在南昌。早在这之前的1998年,这样的事就已在南昌发生。1998年1月5日,魏锦以年租金78万元的价格打败6位对手,承包了南昌站的公厕。固定厕所的利润是如此诱人,竞争是如此激烈,移动公厕与之相比也毫不逊色。不甘后人的移动公厕
据大连的媒体2002年10月报道,在大连市寸土寸金的商业区,经营一个小小的流动公厕的年利润,大约在10万元以上,相当于一个小型盈利企业。
2003年10月30日下午,青岛市城建项目经营权(冠名权)拍卖会在青岛拍卖行举行。其中青岛栈桥东侧的移动公厕以4.5万元一年的价格起拍,价格一路飙升,最后以青岛市民苏正杰报出的20万元的价格成交。这个破天荒的价格不仅爆出了拍卖会的冷门,也让青岛市民目瞪口呆。天价催生的违规
其实,惊人暴利的背后必然是违规经营,不然必亏无疑。南昌的魏锦在中标的20天后就后悔了,因为20天她要上交4.3万元的租金。而头20天公厕的收入不足3万元,她自己借钱贴进去了1.5万元。以青岛的苏正杰为例,他承包的厕所经营期限为4年,这就意味着苏正杰需投入80万元,平均到每天大约560元才能保本。如何挣到这560元?苏正杰想到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涨价:“我甚至打算每人的如厕费收5元钱。”另外就是增加厕所的附加值:“我还想在公厕旁边辟出休息服务间,每人每次收费10元。”根据他的经验:“人到内急的时候一般不在乎钱!我在栈桥西侧有一家公厕,每次收费1块钱,比旁边的贵8角,没因为价格贵而减少客源。”而据随机调查,面对一次5元的价格,10名市民中有7名肯定地表示不会去,2人表示“实在憋不住了才去”,1人表示“可能会因为好奇,进去看个究竟”。一边是不想出高价如厕,一边是必须高价才能保本,矛盾就这样产生了。武昌的天价标王余文学敢于第二年继续夺标,是因为他实际上一直都是以一元的价格在超标收费。按照规定,这所公厕的收费标准是每人次五毛,照此标准办理,余文学每天至少要接纳3400人(24小时开门每分钟须两人以上)才能保本,而要达到这么多人人厕是根本不可能的,余文学只能另定标准。天价标王的出现实际上是以侵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的。有关部门因为自身是既得利益者,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不再过问。业内人士分析,在拍出百万天价后,这两所公厕肯定还要涨价,不如此则不足以保持收支平衡。规范收费的标准
由于社会上公共厕所收费没有统一标准,因而出现乱收费、多收费,引起矛盾纠纷不断的现象。2003年,成都市物价局专门制订了一个公共厕所的收费标准,并以《关于公共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此通知规定,成都市城区公共厕所收费实行属地管理。其范围包括由市容环境管理部门选址并修建的公共厕所,以及有关单位投资修建专为社会公众服务的厕所。此通知把成都市公厕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个等级,规定,公共厕所将按等级收费。其中三级公厕收费标准每人每次不超出O.10元,二级公厕不超出0.20元,一级公厕不超出0.30元,特级公厕不超出0.50元。
此通知指出,特级公厕的标准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至150平方米,设坐、蹲式独立大便器,隔断板不低于1.3米高并设门,有感应式冲水器,小便器为立式或壁挂式,地面铺高级彩色防滑地砖,室内墙裙贴面砖至天棚,挂高档装饰性灯具,装备铝合金推拉窗、排气扇、洗手盆、红外感应烘手器、香皂盒、镜面、霓虹指示灯等;休息厅要有沙发、电话、装饰壁画、电风扇等。一级公厕标准建筑面积为75平方米至130平方米,坐、蹲式独立大便器,隔断板1.0米至1.3米高并设门,立式或壁挂式小便器,彩色防滑地砖,室内墙裙贴面砖至天棚,一般装饰灯具,铝合金推拉窗,排气扇,洗手盆,烘手设施,镜面,香皂盒,霓虹指示灯等。这个标准得到了民众的认可,使收费者和如厕者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与纠纷。
其他一些城市也相继出台了类似的法规或标准。鞭长莫及的规范
但是,这些地方性法规或标准只能规范环卫部门管辖的公共厕所,而对于诸如铁路、公路、民航等通天行业的公共厕所则显得鞭长莫及,力不从心。郑州站的收费官司
1998年10月28日,25岁的郑州某公司会计葛瑞针对郑州火车站向他收取0.30元的人厕费提起诉讼,要求还他的三毛钱,并且赔礼道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1993年11月5日下发的[93]财综字第152号文《关于公布第一批取消的收费项目的通知》中的规定,火车站厕所的收费在取消之列。9月17日的《中国消费者报》上也披露一条消息:国家计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于3月份,以“有禁不止收取站内厕所费”为由,收缴了北京火车站和北京西站在一段时间内违规收取的高达96万元的站内厕所费。被告却拿来了铁道部的文件:不能收费的是指站内厕所,也就是站台上的厕所。发生纠纷的厕所位于候车室旁边,不在站台上,因此这个厕所可以收费。那么究竟哪份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呢?无所适从的法院
受理此案的二:七区法院专程赴北京咨询这几个部委。国家计委、财政部这两个部门对这个问题相互踢皮球,因此一审判决时没有依据两个部委的联合文件,葛瑞一审败诉。这使葛瑞很伤心,甚至对法律产生了怀疑。1999年4月29日,国家财政部又下发了一份新文件,再称火车站上所有的厕所都不许收费。葛瑞为三毛钱官司继续上诉,而且认为二审必胜无疑,国家财政部收费管理处说:“铁道部本身没有这个权利,铁道部收费应该报到财政部、国家计委审批,自己没有收费立项审批权。”
郑州铁路分局对财政部的新文件却极为不满。郑州铁路分局法律顾问说:“铁道部也是一个部委,财政部也是一个部委,国家计委也是一个部委,怎么能一个部委否定另一个部委的文件呢?”但是,按照中共中央及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应予立即取缔。官司陷入了扯皮。直到2001年3月,葛瑞才赢得了终审的胜利。随后,他于4月9日到郑州市物价局举报,请求没收郑州火车站收费的违法所得,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几个月过去,葛瑞没有得到任何正式的答复,于是又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郑州市物价局告上法庭。9月29日,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对葛瑞状告郑州市物价局行政不作为案作出判决:驳回葛瑞的诉讼请求。与此同时,法院的判决向公众第一次透露:郑州火车站收取火车站候车室入厕费一事,经过葛瑞3年来的穷追猛打之后,业已被河南省计委于今年7月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没收郑州火车站违法所得1749422.74元。而这正是葛瑞一再打起官司的直接目的之一。新规章的出台
此案的审理,还促成财政部和国家计委作出一份解释函,以此宣告了铁道部允许各地火车站候车室收取入厕费这一政策的无效。国家计委2001年5月发布规定,禁止铁路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客运码头、民航机场等公共客运场所内公共厕所收费。位于城乡结合地的长途公共客运汽车站内的公共厕所,旅客可凭当日有效车票免费使用。其他公共客运场所内的公共厕所必须全部免费对外开放。
规定中还要求,客运输企业必须保持厕所内的卫生清洁,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旅客收取入厕费,不得在停止收费后关闭上述规定范围内现有的公共厕所。有关运输企业还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公共厕所满足旅客的需要。
国内民航机场的厕所大体上是免费的,厕所的基本设施和卫生状况也都比较好。这和国际空运行业的游戏规则基本一致,各国机场内的厕所也都是免费的。但在大西北和大西南,分别有一处机场的厕所要收费。当然,这两个厕所严格说来不属于“机场内”,因为,它们的门都开在候机楼外侧——以表明没有违反国家民航局关于“机场内厕所不许收费”的规定。消费发票的风波
公共厕所收费大家都认了,但所有的消费者都忽视了一个问题:收费厕所从来没给过发票,这既让消费者失去了保护凭据,也让经营者钻了国家税收的空子。2004年5月,终于有人为此诉诸法律。5月18日,北京的郝先生和朋友乘坐北京复八线地铁时,在大望路站下车,因内急要上厕所,地铁工作人员告诉他,必须花五毛钱买一枚地铁专用币方可。他到售票窗口付款后拿到一枚印有地铁标志图案的硬币,当他向售票员索要“厕所使用费发票”时,对方告诉他,地铁没有发票。郝先生当即向大望路地铁站值班站长投诉并留下联系电话,要求补开发票。第三天,地铁客运公司和郝先生取得联系,告诉他没有这样的地铁发票。北京地铁总公司的答复也是复八线地铁确实没有发票,因此不能补开。5月29日,郝先生在地铁王府井站上投币厕所,索要发票未果。郝先生认为,地铁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地铁公司对收取的厕所使用费开具发票。西城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还厕于民的免费决定
公共厕所收费虽然是小事一件,但它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男女老少。在给芸芸众生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不方便,引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恶化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它彻底颠覆了几十年来我们关于金钱和人生观方面的宣传与教育。一步行动胜过一打纲领,虽然收费的价格与人们的其他消费开支相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它带给人们心灵的震撼却是巨大的,金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被强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其实,收费的理由有千条万条,不收费的理由只有一条,就是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