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斯上尉拖着拖鞋,悠闲的步向河边。暖阳让他眯着眼睛,昏昏欲睡。他的爱船停泊在美国加州泄湖区,每日午后,他都要乘船出去享受湖光山色。今天同往常一样,他熟练的解着绑在岸边的绳索。就在这时,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影在他的船边若隐若现?他啐了口痰,正准备破口大骂,是哪个不长眼的在他的船边游泳,要是船开动后伤着了人,谁来负责?
可待他定睛再看,立刻倒吸一口冷气,向后踉跄几步,脚都从拖鞋里滑了出来。这哪里是有人游泳?分明是一具浮尸!
惊慌失措的法尔斯赶紧报了警,他明白自己不能轻易触碰身体,否则会妨碍警方调查。所以只好任凭尸体随着湖水的起伏,在自己的船体上摩挲,法尔斯不忍再看,只觉得胃中翻滚,一阵干呕。
警方很快到达了现场,封锁了现场,警探约翰大步流星的跨到湖边,他是一位中年警探,高高的眉骨使得他一双深蓝色的眼睛更加的深邃,他的眼神中透出猎鹰般的警觉,似乎能洞察一切细枝末节。
尸体被打捞上来了,约翰仔细地观察着这具尸体,这是个女尸,尸体因为湖水的浸泡已经发胀发白。但由于在水中尸体的腐烂程度比暴露在空气中慢两倍,所以虽然经过长时间的浸泡,女尸的容貌还依稀可见。约翰挑了一下眉毛,心想这可是个美人儿,年纪看起来只有20岁左右,穿的那么性感,而漏在外面的皮肤确没有半点伤痕。约翰判断这多半是情杀,很显然她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杀的。那么杀她的人肯定和她很亲昵,所以她在死前才不会有挣扎的迹象。不过,这终归是推断,一切都要等到验尸报告全部出来才能够下定论。
女尸的脚踝手腕都被绑住了,脚手之间还连接着另一条绷带,这使得她的身体向前弓起,下巴附近还粘有胶带。很显然,在被抛下水前她的口鼻被人用胶带贴住,胶带绑住眼睛和头部,还绕了好几圈。脚上绑着一个购物袋,袋里似乎本来装了某种重物,大概是为了能够让她沉入水底。但重物弄破了袋子,再加上女尸在水中长期浸泡,所以才浮出了水面。
约翰没有在女尸的身上找到任何可以证明她身份的证件,她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成为泄湖区的浮尸?她生前到底是怎样的人?这一切都有待约翰警探去探索发现。
推算遇害者死亡时间,约翰希望能查到那几天寻找失散家人的记录,可是无一符合。这个情况无形中加大了女士身份认证的困难。怎么?难道女尸的家并不在加州衢星滩周围?凶手故意将尸首投放在远离女孩家乡的湖中,还是尸首是由湖水冲打到这里的?
与此同时,解剖验尸也在展开,面对一具无名无姓的,不知其来自何处、身份背景如何,而且永远不会开嘴道出真相的尸体,验尸官只得尽可能的从她身上探寻犯罪证据,可令人沮丧的是,这个几乎衣不蔽体的死者身上,可拿来验证的东西真是少的可怜。唯一的线索就是绑住死者手脚的绳索当中卡有毛发,似乎与黏贴在她身上的胶带所粘的毛发类似,通过显微镜观察,验尸官判定毛发来自犬类。
狗毛?这只能说明女孩受害地有狗出现。可是,别说是有所登记的家养狗,就连街上的流浪狗,在加州也是数以万计的,就凭那么几根狗毛,又能说明什么呢?而绑在死者脚上的塑料袋更是超市里常见的物品,超市的客流量成千上万,根本无从查起。案件几乎陷入死胡同之中。
可就在这时,女尸的指纹揭晓了死者的身份:蜜斯提,一个在加州衢兴滩长大的21岁女子,母亲早在她幼年的时候就因病去世,只剩下她和父亲相依为命。警方很快找到了她的父亲,经过父亲的确认,这个生长在大西洋美丽滨海社区的女孩的身份,终于浮出水面。
但是,为什么女儿失踪了那么久,而这位父亲都没有到警察局报案呢?带着这个疑问,约翰警探再次敲响了蜜斯提的家门。
蜜斯提的父亲名叫莫里斯,是一位退伍老兵,他深爱着自己的女儿。“她是个可人儿,她到哪里,哪里就欢声一片”这是莫里斯最常挂在嘴边的话,他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爱都倾注在蜜斯提身上,对于她可谓是有求必应,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也摘给她。掌上明珠的逝去显然对莫里斯来说是巨大的打击。对于警探约翰的调查,莫里斯十分的配合。但当约翰提出了他的疑问后,莫里斯却沉默的低下了头,许久才缓缓的道出其中的缘由。
他说:“蜜斯提一直都是很听话的孩子,可是近两年在社会上认识了些男孩子,总和男孩子出去玩,荒废了学业,我因为这件事常常责骂她,可她说什么都不肯听我的,她真是让我心灰意冷啊,我一气之下决定不再管她。没想到……反而害了她。”莫里斯顿了顿,又恨恨的说,“我从来不忍心让她吃一点苦,可还是有那样的无赖小子,去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她。”
从蜜斯提父亲的话语里,约翰隐隐约约的察觉到他对蜜斯提所交往的男性朋友并不十分满意,父女俩也经常因为这个问题争吵不休。而莫里斯心里一直倔强的认为,原先乖巧可爱的女儿,变得如此骄纵任性,全都是因为男友把她给带坏了。但凭借多年的经验,约翰却觉得莫里斯对于女儿的爱有些过度的亲昵,以至于让他感到这已经超过了一个父亲对于女儿应有的限度。也许莫里斯和蜜斯提曾有一段不伦的历史,而随着女儿的成长,这种“厄勒克特拉情节”而产生的不正当关系,由于外界男孩的介入而打破,造成父女不和。愤怒之下的莫里斯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比如说杀了蜜斯提,也是有可能的。
TIPS:“俄狄浦斯情结”或“厄勒克特拉情结”
精神分析学派开山鼻祖西格蒙特·弗洛伊德的理论。弗洛伊德将人的潜意识的冲动归结于性的驱力,因此,在他看来人格的发展就是围绕着性的发展。而人类从出生到成年是按照一定顺序完成其人格的历程的,由儿童时期的“口唇区阶段”,到从口腔转向消化道的末端以寻求,如小孩出生后的第二个年头,这时的刺激与满足过程表现在“排便训练”上。最后进入“生殖器阶段”,他们开始将注意力集中在生殖器上,并产生了男孩对母亲、女孩对父亲的恋情,前者称“俄狄浦斯情节”(恋母情结),后者称“厄勒克特拉情节”(恋父情结)。产生了成为父亲或母亲恋人的欲望。随着儿童成长为青少年,开始了异性的相互吸引,最终达到两性的结合。
通过莫里斯邻居的叙述,约翰警探进一步了解到,莫里斯会因为女儿蜜斯提晚点回家,就对她破口大骂,甚至还会出手打送莫里斯回家的男孩儿,这种事情屡见不鲜。而从邻居们的描述中,蜜斯提并非像莫里斯描述的那样温柔顺从。随着年纪的增长,她的叛逆心理越来越重,不再那么听她父亲的管束,经常浓妆艳抹的出去狂欢,坏名声也就随之而来。而莫里斯是个极要面子的人,对于这种流言蜚语当然是无法忍受,女儿的放纵,更让他在左邻右舍面前感到颜面无存。莫里斯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从小温婉的女儿,会和变了一个人似的,想来想去,更让莫里斯确信这一切都是因为蜜斯提在外面结交了不三不四的男朋友,才会性情大变,错全在那些坏小子身上!
对于邻居们的描述,莫里斯不愿意正面面对,只是轻描淡写的支吾过去。
“我现在对她只剩下美好的回忆了,即使有过一些缺点,但是蜜斯提是上天赐给我的天使,有她是我的福气。可是……可是上天给我的唯一的慰藉也……”说到这,莫里斯哽咽不能再语。
约翰觉得,虽然说莫里斯深爱自己的女儿,但会不会因为他过分的管教伤害到她?会不会莫里斯对女儿真的含有一种过度的爱恋?而这种爱恋受到女儿男友的刺激,进而转变成一种变态的犯罪心理?
约翰心里明白得很,猜测永远只是猜测,只有确切的证据才能揭示真相。而多年的破案经验告诉他,绝不能感情用事,让感性误导理性判断,会导致一个警员犯低级错误。
蜜斯提的父亲莫里斯总说有人缠着他女儿,虽然明显感觉到莫里斯的话里对事实有所润色和更改,但是约翰也绝不愿意放弃这一线索。那么在按摩院工作的,年轻漂亮的蜜斯提,会不会是遇上什么难缠的客人了呢?可是在层层过滤了蜜斯提身边的同事和客户之后,约翰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人物,又一条线索断掉了。
接着,约翰警探将敏感的触角伸向蜜斯提的男友斯蒂文。斯蒂文是一个28岁的电工,他们是在几个月前朋友聚会上认识的。美丽活泼的蜜斯提深深的吸引了斯蒂文,他对她一见倾心,展开了疯狂的追求。而刚刚和前男友分手的蜜斯提却将性情醇厚的斯蒂文当作感情缓冲的备胎,既然他一厢情愿,那么她也并不拒绝。就这样,对于爱情抱有截然不同的态度的两个人走到了一起。蜜斯提的死同样对斯蒂文震动很大,他也坦然的接受了警方的调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他主动让警方查看他的家,而约翰在他家里也没有发现任何和犯罪有关的物品,看似对蜜斯提一片痴情的斯蒂文没有任何杀死她的动机。
但是,在之后的调查中,约翰却从斯蒂文的嘴忽然得知了这样一个情况:蜜斯提对他并不上心,经常不接他电话,或是爽约。斯蒂文影影绰绰的感觉到蜜斯提也许有别的男人,可是蜜斯提对此矢口否认,于是,他也只好对蜜斯提忠诚的承诺将信将疑。
虽然斯蒂文尽量的压制自己的怒火,希望以一种平和的心情去诉说这件事情,但是约翰明显从他的口气中感到一种强烈的憎恨。也许斯蒂文发现蜜斯提和别的男人有染,于是痛下杀手,杀了不忠的情人?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同时,约翰从斯蒂文身上发现了蜜斯提的驾照。而斯蒂文的解释是,他们两人去看电影的时候,因为密斯提随身只带了这张证件,买完票后,他就将之随手塞进了口袋,他只是替她保管驾照而已。(因为外国电影分级,有些电影是受到年龄限制的,所以需要凭证件买票)。而且,斯蒂文的确有不在场证明,而警探也查证无误,但是约翰警探深知任何案件都不宜过早下断论,他觉得应该继续理清死者生前的生活全貌,以及日常与她有往来的人。
但是,接连几天的调查都没有让他得到多少有价值的线索。毫无办法的约翰坐在办公室里眉头紧锁,用手拖着下巴,坐着一动不动,可脑袋却在高速的运转,他在一点点地整理着关于案件的调查结果。
虽然蜜斯提的父亲莫里斯和男友斯蒂文从情感上对蜜斯提都很炽烈,也许有犯罪的可能性,但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找到任何证据,这就等于整个案件陷入一片僵局,而揭开谜底的答案仍为零分,这个事实让约翰倍感头痛。但是,约翰也绝非轻易放弃的人,他决议仍然搜寻与蜜斯提有关的人,只有更深的挖掘她的过去,才能有破案的可能性。
通过多方调查,约翰找到了蜜斯提的前男友,当他根据地址找到这位男子的家时,约翰有点泄气了。
这名男子名为布兰德,今年22岁,刚刚大学毕业,有大好前程,家境很好,住在高级社区,生活优渥,有豪车和快艇,什么都不缺,干嘛冒险谋杀与他毫无利害关系的前女友?但约翰还是尽量排除心中的第一印象,以免影响自己的判断力。
布兰德一开门,约翰便感到一股酒味扑面而来。很明显,布兰德昨晚喝了不少酒,现在还处于宿醉的状态中。不过好在他的神智是清醒的,只是说头很痛,说话反应反倒要比正常时要爽利些。即使如此,细心的约翰还是观察着布兰德的一举一动,丝毫没有怠慢之意。
在被问道与蜜斯提的关系时,布兰德说他们已经分手有一段时间了,“那么你们没有任何联系了吗?”约翰问道,“有啊,不过她有了新男友,我也有了新的交往对象,而且我很爱现在的女友。”在聊天中,约翰发现布兰德是在湖边长大的,他对于周边环境十分熟悉,而且他对泄湖区,即蜜斯提尸体浮现的地方也应该了若指掌。因为布兰德的状态不佳,病急乱投医的约翰也只好约他改日再到局里细谈,布兰德也爽快地答应了。
TIPS:宿醉
因过量饮酒的直接后作用导致的醉酒后状态。其病因可能也与酒精中非乙醇成份有关。躯体症状可有疲劳、头痛、口渴、眩晕、胃病、恶 心、呕吐、失眠、手颤和血压升高或降低。精神症状包括急性焦虑、易激惹、过分敏感、抑郁,或罪恶感。宿醉的某些症状与酒精戒断综合征类似,引起宿醉所需的酒量因个人的躯体和精神状态而异。一般说来,醉酒期间的血液酒精浓度越高,随后出现的症状越重。宿醉一般只指单次饮酒的后作用,通常持续不超过36小时。
“她还是离不开我的。”次日,坐在警察局里布兰德有点骄傲的说道,“她说她还爱我,可我知道她是爱我的钱。”布兰德有点轻佻的继续说道,“我和她的联系也根本不算是友谊,倒像是一种福利,我只要美言几句,随时能去跟她上床。”
他的话惹怒了在一旁听训的莫里斯,他无法忍受有人这样诋毁他的女儿。“你说什么?混球!”莫里斯暴跳如雷,起身踢翻了桌子,就要上前打布兰德。约翰和另外两个警员赶紧拉住了情绪激动的莫里斯。
莫里斯咆哮道:“臭小子!我打你打得轻了!我真应该抽死你!”
布兰德在警局里有恃无恐,他颠儿颠儿地抖着腿,继续用毫不在意的口气说道:“怎么?你还想打我?”他慢悠悠的对约翰说,“我说,警察先生,我和蜜斯提分手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她老爸!我就算是送她回家,这老头都要跑出来揍我一顿。”说着说着布兰德用手擦擦嘴角,似乎在重复着当时拭去被打得出血的嘴角的动作。
“那是因为你对她动手动脚的!”莫里斯争辩道。
“我对她动手动脚?你怎么不说你对她动手动脚?恩?”布兰德越说越兴奋,刷的站了起来,嘴角挂着邪恶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