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家风正,子孙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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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拒受不义之财

(战国·田稷子母)

儿女长大成人以后,父母还能不能管教?还管得了管不了?许多做父母的,往往对此做出否定的回答:

“儿女大了不由娘,管不了了。”

事实上,并非都如此。

不义之财不许带回家

战国时期,齐国国君齐宣王在位期间,曾任命田稷子(又名田子)为宰相。田稷子任职满三年,退休回家,随身带回黄金两千多两,奉献给他的老母,以示尽孝。

母亲见儿子回家,自然是喜出望外。但是,当她看到儿子带回那么多的黄金时,并没有感到高兴,而是很惊讶。她连忙问道:

“儿子,你这是从哪里得来这么多的黄金呀?”

田稷子支支吾吾地回答说:

“这是,这是我做官所得的俸禄啊。”

做官只三年,就得到了这么多的俸禄,母亲将信将疑。母亲对儿子一向十分严格。于是,便进一步追问道:

“儿子,你做宰相三年了,过去每次回家来都带回俸禄,可从来没有这么多啊。难道你为官期间,就不吃饭,不穿衣,没有什么别的花费吗?你是不是在外边做了有愧于一个正人君子德行的事?你给我如实说来,这笔钱财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看到母亲那样穷追不舍,田稷子觉得实在是不能隐瞒事实的真相了,他只好如实承认道:

“母亲,这是我做官时,下级官吏送给我的。”

田家虽为国君的宗室,可历来不依仗权势巧取豪夺不义之财,他们家的清明名声是远近风闻,尽人皆知的。田稷子做官,收取贿赂,败坏田家门风,田母非常气愤。她当即令儿子跪在祖宗牌位前,厉声厉色地训斥道:

“我听说,读书之人应当有高尚的道德修养,思想要纯洁,行为要端正,不能随便拿不应得的钱财;做事情要尽心竭力,不能投机取巧,不能欺骗别人。不义之事,不要去想,不义之财,不能带回自己的家。要言行一致,表里相符,不能有半点儿虚假。

“现在,齐王封你做那么大的官,做那么大的事,给你的俸禄也很优厚,可以说你是高官厚禄,你理应竭尽全力把国家的事办好,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你身为大臣,辅佐齐王治理国家大事,本应把所有的才能和智慧都施展出来,秉公处事,廉洁奉公,至死不变。只有这样,办事才会顺利,自己也免于灾祸。而今,你的所作所为,却与此恰好相反悖,你离一个忠臣的标准,差得太远太远了!

“你作为大臣而不忠,这和做儿子的不孝是一样的。你带回来的这些不义之财,我绝不能收;你这不孝的儿子,我也不要了!”

田母被儿子的行为,气得浑身发抖。

母亲责令儿子退赃、请罪

母亲的批评,极大地触动田稷子的心灵。母亲的谆谆教诲,使田稷子翻然悔悟,他感到万分的惭愧,连连叩头说:

“儿不忠,儿不孝,儿有罪,儿有罪!”

母亲当即命令道:

“你立即把这些受贿的钱财给我退回去!你现在就到齐宣王那里去请罪,接受惩处!”

田稷子遵从母亲的旨意,当即退回了全部不义之财,并到王宫去向齐宣王请罪,表示情愿接受任何处置。

齐宣王听说田母严厉批评田稷子的事,对田母深明大义、严于教子大加赞赏。

鉴于田稷子能接受母亲的教导,主动自首,还退回了赃物,齐宣王决定赦免田稷子的罪过,并再次任命他继续做宰相,辅佐朝政。为表彰田母深明大义,对其给予了物质奖励。

田稷子接受下级官吏的重金贿赂,用不义之财去孝敬母亲,不但没有博得母亲的欢心,反而遭到严厉的批评和斥责,充分表现了田母正直清廉的高尚品质。

古人说:“君子不饮盗泉之水,不食嗟来之食。”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这位母亲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样的母亲,值得人们学习。

经过田母的批评教育,田稷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过。这不仅表现了田母对子女负责到底的精神,还使我们认识到,子女长大成人以后,不但还需要管,而且也能管得了。

常言说:打铁先得自身硬。只要做父母的言行端正,以身作则,表里如一,即使子女长大了,父母也仍然拥有教育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