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盗墓笔记之邪至灵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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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意外

接下来的三天,我被关在小花的院子里,期间不断有高矮胖瘦的老头儿来给我进行各种各样的抽血化验,我觉得我还没被毒死,就已经被抽干了,但是我没有力气反抗,我甚至连指着那些老头儿的鼻子骂一句的力气都没有。我开始感觉到各种从未经历过的疼痛。每个老头儿最后都会给我开一把止痛药,我开始把止痛药当饭吃,反正饭也吃不下。我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酒不能混着喝,毒药特么也不能混着吃。

到了第三天傍晚,小花终于出现了。

他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拉把椅子坐在我面前,暮色昏暗,我看到夕阳在他眼睛中反射着微弱的光。

沉默了很久,他终于开口说话,声音很低,像是自言自语:“我只是希望,这一生,可以至少保护好一个人。”

我笑了笑,说:“你已经做到了,只不过,我们都有想保护的人。”

小花抬起头,温和地看着我,这个眼神,让我想起了当年那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孩,委屈地抱着树干,泪汪汪地看着树下的我。至少这一刻,他不再是解家的大当家,不再是呼风唤雨的小九爷,而只是那个不用时刻坚强的解雨花。

小花叹了口气:“你要我怎么跟他交待?”

我抬头看了看窗外的天空,阳光很柔和,映着逐渐淡出天际的一抹晚霞:“我迟早要离开他的世界,只不过早了几十年。几十年对于我们来说很长,但对于拥有无限生命的人来说,应该也没有太大区别吧。”

“你真的觉得没有区别?”

我想了想,说:“也不是,我起码不用变成一个老头儿,天天在他耳边絮絮叨叨我的那些想当年。你知不知道,你这些天找来那些老头儿真的很啰嗦。”

小花无奈地笑了下:“那些都是资深专家,可惜……”

“算了,没关系。”我转头看着小花:“还有最后一件事,我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中毒,否则计划就失败了。”

“放心,我找来的人都是信得过的。”

“我知道,但我不能无缘无故地死,这样太过可疑,”我看着他,认真地说:“我需要一场意外,一场轰动全城的意外,一场可以抹去所有痕迹的意外。”

小花的目光缓缓地看向我,我看到了他目光中的无法置信:“你要我帮你制造一场意外?你要我亲手……”

“我知道这个要求有点过分……”

“不是过分,是不可能!”小花站起来,推开椅子,转身就走。

我伸手拉他,碰倒了一桌子的杯具,哗啦啦碎了一地。

小花转身拉住我:“你老实点行吗?还没到最后一刻,我会想办法。”

“不要等到最后一刻,我们都见过毒发的人,让我走得好看点。这是最后一个忙,我实在找不到其他人帮我。”

满地的碎片里,小花默默地站着,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看着我,我第一次在他眼神中看到这样一种难以言说的伤痛与无助。

过了很久,他最终还是妥协了,只低声说了一句:“小哥会杀了我。”

一周以后,新月饭店,古董拍卖会。

包厢里只有小花和我两个人,前面摆着那把点天灯的椅子。

小花倒了两杯酒,低声说:“对外,是行内的顶级拍卖会,对内,道上都知道是老九门要清理门户。”

“你太高调了,”我接过酒杯说:“那些人背后的靠山倒了,小心会狗急跳墙。”

“没事,都安排好了,他们不敢不来,来了就走不了。”

“今晚上滤过一遍,明天水就没那么浑了。”

小花坐在椅子上,递了根烟给我:“还记不记第一次在这儿见面?”

“记得,你那个粉红衬衫真的很……”

“很什么?”

“有个性”

小花笑了笑,“秀秀其实挺介意,你不记得她。”

“小时候的事,并不是忘了,只是保存起来了。”

如果没有儿时的一段往事,也许当年在新月饭店我们也只是点头之交。谁能想到,最懵懂无知的年纪反而会建立最生死相依的情谊。也许正是因为这世界太过浑浊,你才会渴望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曾经最清澈的自己。

“可惜你的记忆中,我只是个小女孩。”

“是啊,那时候我还想长大了娶你呢,谁知道你会变成小九爷,简直毁童年。”

小花举起酒杯,笑着说:“来,喝酒吧,敬你被毁掉的童年。”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就像任何一次朋友间的普通会面。

包厢里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人越来越多了,有人不得不来,有人是为了看热闹。我看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更多是不认识的。

中央展台上的灯亮起来,四周的灯逐渐熄灭。古董一件一件地摆上来,拍卖会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第一声枪响是从楼上响起的,紧接着,灯光全部熄灭了,基本没有什么缓存的时间,楼上楼下瞬间陷入一片混战,耳边只听到子弹呼啸和一些刺耳的尖叫。突然,一阵强大的爆炸声传来,整个包厢开始剧烈地震颤,接着就像火烧连环船,爆点一个接一个地炸开,眼前火光四射,如同一场燃烧的盛宴。

硝烟弥漫的熊熊烈火中,小花举起酒杯:“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也是最后一次,从此世上再无吴邪,也再无新月饭店,我用这场火,为你送行。”

炙热的火光把酒染成了红色,血一般的颜色,我微笑举杯,一饮而尽。

爆炸声还在继续,一阵阵浓烟袭来,将周围一切吞没,小花在我的视线中逐渐模糊,直至变成一个虚幻的轮廓,眼前的世界慢慢融化,由红色转为灰色,最终彻底没入无边的黑暗……

外界的元素再次进入我的世界,是一连串急促的铃声,就像早上睡得正香被突然吵醒的那种,我本能地动了下手指,想摁掉闹钟,却发现全身都无法移动。我努力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周围是一片纯白,白的天花板,白的墙壁,白的床单,连窗外的天空都是白色的。我用力转头,模模糊糊地寻找声源的方向,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闹钟,在我耳朵边很近的地方欢快地轰鸣,闹钟并不是放在桌子上的,而是提在一个人的手里,我顺着这只手看上去,就看到了一张脸,这张脸小心翼翼地凑过来,用手在我眼前晃了几下。我转头躲过他的手,看了看闹钟,低声说:“关了”。那张脸瞬间开心起来,立即伸手摁掉了闹钟的铃声。

世界恢复了平静,我重新闭上眼睛,大脑仍处于混乱之中,还没过一分钟,闹钟又响了起来,我睁开眼,还是那张脸,贴在离我更近的地方,拎着闹钟在我眼前晃。

“喂!”我对着那张脸吼。

那个人直起身子,松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看来是真的醒了。”

我看着那张有点熟悉的脸,大脑在缓慢地搜索,渐渐地,总算出现了一些与之相关的影像,“你是……叶齐?”

“没错没错,是我是我,我还以为这次我死定了!”叶齐毫不掩饰地兴奋。

“为什么我不能动?”

“别着急,你昏迷时间太久了,应该适应一下就好。医生一会儿就过来。”

“这是医院?我怎么会在医院?”大脑中各种画面交错混乱,我一时分不清哪些是真实与虚幻。

“催眠过程中出了点问题,呃……不是大问题,”叶齐吞吞吐吐地说,“你超过了催眠时间的最长极限,雷蒙很多次试图唤醒你,可是你的潜意识拒绝接受催眠师的信号,所以就……到了医院,雷蒙交待我每隔一个小时就响一次闹钟,我手都快晃断了……”

正说着,房间门开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外走了进来,操着一口英语对我说:“还好吗?吴先生。”

我点点头,雷蒙一边检查一边说:“你太不配合了,你知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很有可能永远醒不过来。”

我转头看看周围的环境,终于慢慢想了起来,叶齐,雷蒙,催眠,所以,之前看到的一切都只是在催眠中唤起的记忆?我记得记忆结束前的最后一幕,枪声,爆炸,我看到了新月饭店燃起的熊熊大火,那么之后呢?我没有死吗?按计划我应该在那场意外中死了才对啊,我为什么没有死?如果我没死,那么其他人呢?我用力握了下拳头,发现手指已经开始有了些知觉,我伸手拔掉身上的管子,撑着床坐起来,看着叶齐说:“带我去见黑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