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茅台为什么这么牛
23391900000024

第24章 战争体制(1)

到新中国成立时,三家茅台酒烧坊已经停产,技术工人全都回乡种田,复产时,只有6个有经验的工人,到1954年才有了权威级的酒师。1952年合并的“王茅”烧坊,窖坑已经被老板用来存放盐巴。

1951年,贵州省人民政府赎买成义烧坊,成立茅台酒厂。

一、工人当家

1950年~1953年,被称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财政非常困难,全国财政收入只有62亿元,其中军费和行政支出占了60%多,国家实行了中央集中财权的制度。新解放的地区,首先要稳定秩序,恢复生产,开发税源,城市、城镇经济领域的主要任务是迅速恢复生产。各省财税部门都组建了专卖系统,对酒类和卷烟行业收取高额专卖事业费。茅台酒厂成立之初,最重要的职能是税源。因此归属专卖系统。酒厂建厂负责人由仁怀县税务局长王善斋兼理。建厂第一年生产产品76吨,产值6万元,纳税3.2万元,是当时仁怀县产值最高、纳税最多的企业。投入的4万元,属于投资的只有赎买“华茅”资产的1.3万元,其余的充作流动资金。

除了税务局长之外,进驻华茅的干部只有1人,留用了2个成义烧坊职员和9个制酒工人。接收完成后,招收了有经验的制酒工人22人,又调进了12个干部,恢复了生产。没多久,包括局长在内,茅台酒厂一共有9个派驻干部在“三反五反”运动中被打成了“老虎”和“贪污分子”,工人也被处理了11个。1952年1月,仁怀县委派了部队转业的县盐业分销处干部张兴忠到茅台酒厂当厂长,当年又接收了被没收的荣和烧坊。到1953年2月,生产赖茅的恒兴烧坊也被没收,由茅台酒厂接管。职工人数达到52人,工人大部分是有过制酒经历的老烧坊工人,小部分来自附近农村。从此茅台酒生产全部归于国营茅台酒厂一家。

对茅台酒厂的改造,走的是工业城市改造旧官僚资本和外国资本工厂同样的路子——产权以没收为主,管理由军事或政工干部全面接手,动员工人阶级,开展以奉献为基调的劳动竞赛,以动员带动改造。

李显章是1951年10月由仁怀县委组织部选派到茅台酒厂工作的12个干部之一。他高小毕业后在家务农,仁怀县解放后进了干校。进厂后他先负责保管粮食,后来负责保管成品,1952年3月调到秘书股做油印缮写。他回忆说,虽然华家是几代资本家,但成义烧坊和荣和烧坊一样,设备简陋,全无管理,会计只记买进卖出的流水账。工人包括酒师大都不识字,喝酒拿粮很常见,窖池酒醅烧包(发霉),工人们视作平常,几篓几篓背回去喂猪。1951年“三反五反”中的“老虎”和贪污分子,罪状其实就是这些事情。

在给上级的一份报告中,张兴忠这样描述新建立的茅台酒厂——负责人“犯着官僚主义的作风,不问生产,不规划生活,不管财务的手续”;干部“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过着无政府的生活”;工人“任意取拿原、燃料,不经过一定的手续”;“发料、开支上更是乱。单据百分之七八十以上是自己写的白条子。做账也没有领导签字盖章。猪吃粮食保管员都不知道”。总之,“糊糊涂涂地进行生产”。而工人们似乎习以为常。

张兴忠先是农民,后来当兵,不了解中国手工业。“糊糊涂涂地进行生产”,是手工业行帮的传统。这种程序和数量的糊涂,背后是规矩与文化的清楚。

因为是传统盐码头,茅台镇虽然很小,也有自己的行帮传统。据《茅台酒厂志》的记载,茅台烧坊的管理更接近行帮,录用严,管理松。雇用工人的条件十分苛刻,有“六不要”和“两要”——“六不要”即:参加过帮会的不要;名誉不好的不要;不老实的不要;不聪明伶俐的不要;结过婚的不要;家住附近的不要。“两要”就是要有介绍人作保;要经过试用。新工人进厂后,资本家就把工人的工资固定下来,并约定任何一家不得擅自增加,三家烧坊还规定,工人进厂后,最低等级的工种是学徒,工作是看磨和割马草,还要早起晚睡,去打扫磨房﹑马棚,负责搬运高粱﹑晒麦子﹑洗酒缸等。学徒三年以后,看磨两年,才有资格参与烤酒,要想取得酒师资格必须拜师。

生产管理按计件定额,车间管理的单位是“灶”,一个灶一天必须烤七甑酒。班组管理的定额叫做“工口”,比如一个工人一天必须踩一石(50公斤)麦子的曲。工人们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每烤一甑酒最少需要1.5小时,烤七甑酒就需11个小时,每个工人每天劳动时间13~14小时。

民国前,茅台酒产量少。两家烧坊都是使用临时工。荣和老板家有大量佃雇农,还有长雇工。高粱、小麦等原料来自自有土地产出,烧坊工人也基本来自自己的农业雇工和佃户,直到解放前夕,也只有固定工6人。成义烧坊除了固定聘请酒师外,其他工人也是使用临时工。后来规模扩大,成义开始使用固定工。恒兴则在改名之时就雇用了40多名固定工人。

茅台价格昂贵,生产茅台酒的人却待遇低微。从1926年到1936年这个期间的资料看,“成义”烧坊的酒师每月工资7~8银元,“二把手”5~7银元,一般工人3~4银元。“恒兴”酒厂工资待遇和“成义”差不多。“荣和”的工资,比“成义”﹑“恒兴”还要低,至于临时工的工资则更低。当时家在茅台的工人都住在家里,家在外地的工人则住在猪圈或马圈里。烤酒时,工人们深夜不能回家,只好几个人挤在一个斗里,铺草垫,盖秧被。

解放前的烧坊管理十分粗放。只有流水账,没有簿记账。虽有劳动定额,却没有成本定额。据解放初即在厂工作的老员工介绍,烧坊时代工人带走粮食的事情常有发生,而酒师自行拿走成品的事情更是常见。

由于经理不懂技术,工人经常制造事故来争取待遇。茅台酒需求扩大后,资本家为了增加生产,要求试验夏季烤酒,夏天生产条件过于艰苦,工人们在下窖时,有意不把酒糟密封,结果大量酒糟“烧包”(霉变)。“成义”经理薜相臣,为了减少支出,停止供应工人的夜餐。工人以不上夜班相对抗,并且拖延上班时间,延长中午吃饭时间,使原先每天烤六七甑,下降到三四甑,迫使薜相臣恢复供应工人的夜餐。工人中往往有“调把”(即结拜为弟兄),称为“围腰帮”。1947年,国民党的货币贬值,工人生活日益恶化,工人向资本家提出了调整工资的要求,遭到拒绝。于是“成义”工人周绍清﹑龚德华等人在1947年10月,相约了十多个“围腰帮”成员,集体向资本家交围腰,罢工停产。经理让步,调整了工资。

刚开始进入管理工厂的角色,习惯了军队管理方法的张兴忠很不习惯,觉得老工人觉悟低,开会不发言,又没有文化,看不了报纸,政治思想动员看不出成效;困难多又不知道怎么解决:生产出酒没有容器装,没有仓库装,转运酒用的卮子是竹篾编成,糊上皮纸猪血石灰豆腐晒干了就拿来装酒,有时漏酒,有时有异味;买原料没有钱给,酒卖到上海去钱迟迟收不到,等等。

虽然到处都是问题,生产还是恢复得很快。在几个月之内,茅台酒厂极快地形成了超过历史的生产能力,让人们看到了新制度的效率。而新政府的官员则让人们看到了新中国的“步调一致”。

张兴忠发现,他这个厂长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贵州是新解放区,每天要组建无数的新单位。重建采取军事化手段,效率很高。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一般由解放贵州的解放军5兵团转业干部和冀鲁豫根据地地方干部组成的“南下支队”、第二野战军在江西组建的“西进支队”干部担任,一般干部来自贵州当地青年学生,这些学生进入各个系统的“干部学校”短期培训之后,全省统一分配,除了一部分充实到土改工作队参加各地农村土改,其他分配到城市和城镇各单位,成为20世纪50年代干部的主要成分。

对于酒厂这种高税企业,税务局派有驻厂机构。解放前这种机构的人是酒厂的“大爷”,吃拿卡要,通同作弊。而酒厂工人眼里看到的新中国的征税人是这样的:下乡收屠宰税时,他们会把屠宰户宰猪得到的猪膀胱顺便收购了,送到茅台酒厂。因为茅台酒的酒瓶用这个东西密封瓶口。茅台酒厂恢复生产,在仁怀县是件大事,全县的机关干部都和酒厂工人一起到四乡八寨去背粮,领导机关的干部义务劳动,并且显然没有任何私下的诉求,对于看惯税吏军警勒索的茅台人,观念冲击巨大。

新工厂建立了秘书、生产、会计三个职能股,但厂长的办公室连一块玻璃板都没有。政府的机构和官员变成了酒厂的合作者、一家人。改朝换代的新气象,激发了李显章、罗庆忠这些有文化的本地年轻干部的热情,对于上级的每一项号召,他们都积极响应,努力实践。1950年开始,经济领域的运动一个接一个,“三反五反”之后,是全国性的支援“抗美援朝”和“增产节约”运动,在李显章他们的眼里和心里,这些运动的目标是伟大和激动人心的,“每一次政治学习念完文件或人民日报的文章,年轻干部浑身充满了使命感”。

贵州近代化进程远比全国落后,就是和邻近的川滇湘桂地区相比,生产方式也要落后。1949年全省工业产值只有2亿元,是同期云南省的三分之一。茅台地区由于地形破碎,人均耕地很少。加上交通阻隔,人民生活水平在黔北地区也属下游。“王茅”烧坊的工人都是老板的雇农,烧坊的劳动几乎无偿;“华茅”和“赖茅”的普通工人月薪1银元,可以买一斤茅台酒或3~4斗大米。酒师工资很高,有7银元,但1948年开始几家烧坊都停产了,酒师也无业可就。茅台酒厂建厂后,1952年普通工人的工资是27~28元,可以买6斗大米。酒师31元。杂工比烧坊高,酒师比烧坊低。

对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酒厂工人来说,比工资更有吸引力的,是“公家人”、“单位人”身份带来的保障感。和农村土地改革同步,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在1953年作了修改。这个条例详细规定了城市国营企业职工所享有的各种劳保待遇,主要包括职工病伤后的公费医疗、公费休养与疗养、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女职工的产假及独子保健、职工伤残后的救济金以及职工死后的丧葬、抚恤等。该条例规定的保障项目超过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一直到90年代企业改革之前,中国制造业工人的福利权利都是各个行业最高的,超过了公务员和教师。比如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半公费医疗,及死亡时的丧葬补助等,都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没有的待遇。从社会福利体系的演变史来看,像中国这样一开始就建立如此齐全的企业福利架构,是相当罕见的。不过在实际运作中,这些权利打了很多折扣,欠账很多。这是后话。

中共元老董必武有几句诗写于1959年:“山移三座去,棋下一盘先,制度摧剥削,营生尚集团。”(《董必武诗选·建国十年咏》)对于工人阶级来说,新中国励精图治的精神和氛围一直持续到整个20世纪50年代结束。

二、支前体系的管理威权

新政府任命的厂长面临的最大困难是重建运作机制。

在大城市,解放后立即接收的一般是企业里面的国家资本,企业运作系统用公私合营的制度来维持,之后逐步过渡到全部国营。这些企业即使处于停产状态,一旦复产,成文的运作程序和执行这些程序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可以保证工厂的基本运作。而烧坊和现代工业部门不同,它没有成文的运作制度,也没有管理层,其运作是酒师主导,酒师是生产组织管理者,同时又是掌握工艺标准的人。1953年之前,郑义兴还未进厂,有酿酒经验的技术工人暂时无法给自己的角色定位,何况他们中间也无人具有传统的专业权威。而新茅台酒厂的干部中没有一个有烧坊经验的人。严格地说,新建立的茅台酒厂除了陈旧简陋的固定资产和很少的流动资金,什么也没有。

工厂到处都要用钱,而因为“不知道标准”,厂长不敢用钱。张兴忠是低级军官出身,律己甚严,虽然上级给了4万元,他不敢乱花一分。1952年初,酒厂给县财委会写了一个报告云:

1952年奉省局的指示,公用及个人开支标准可比照同级政府或者是按税局执行,但因别人借保密不告诉我们,得不到标准只好不敢用。到现在厂内一块玻璃板都没得用。知道的标准:办公费,72分/人、书报费5分/人、医药费20元、菜油20两、出差费5分……(《茅台酒厂档案·1952年卷》)

在所有人看来,在烧坊基础上建立一间新工厂,像苏联或者上海那样的工厂,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但在战争体制下,没有什么不可能。作为经济恢复的重点单位,茅台酒厂享受着“前线”待遇。仁怀全县都在“支前”。

“各区仓库将所存小麦全部运交茅台仓库,统一借给茅台酒厂,各区公所、各仓库立即组织力量调运,在6月14日前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拖延时间。此次运粮不开工资,每百斤日里只开支伙食费大米10斤。”县长王卿臣(《茅台酒厂档案·1952年,1952年6月2日“仁粮调字002号”》))

这是茅台酒厂档案馆保存的一份通知,虽然是粮食科发的“粮”字头文件,但文末有当时县长的签名。这个时候,粮食统购统销尚未实行,但只要茅台酒厂要原料,仁怀县县长亲自组织,平价供应,几乎无需任何采购的费用,还可以赊账;要包装箱,就到仁怀的大山上伐木,用县委书记的话说,仁怀县两个乡的树都被砍光了;要干部和技工,县委组织部马上下命令调人,人事部门一路绿灯办理手续;没有装酒容器,省工业厅给了120个铁桶。

1954年之前,茅台酒厂有四个上级:省专卖局、省工业厅、遵义地委和仁怀县委。大多数情况下,命令经济时代的“上级”,留给人们的一般印象是大家庭的公公婆婆,只下命令不帮忙,并且婆婆之间的命令常常互相矛盾。但对于此时的茅台酒厂,四个上级都像是最好的警察——有困难就找他。解放初期财政高度集中,各级机构的运转和打仗一样,有一套畅通的命令体制,虽然也有各自的小团体利益诉求,但保持着能打胜仗的军队的习惯,服从统一命令。所以来自四个上级的指示精神基本一致,那就是恢复和发展生产,生产得越多越好,卖得越多越好。

高华教授认为,新国家的领导者为了快速建立起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一直在谋求一种“最好的”治理中国的制度或管理形式,他们有许多创造,建构了一种新意识形态叙述,把中国传统的思想及制度资源,革命战争年代的经验与苏联因素融为一体,用来统合社会大众的意识。而通过党员和干部队伍积极投身各种主题激动人心的运动,全社会很快建立了建设新中国的共同意识和“党、国、人民”一体的共同价值观。这种精神感召力,对于年轻的新干部具有无穷的动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