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做生意要会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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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做生意要敏感——把握行情走势才有机遇(7)

1987年10月,在广交会期间,深圳市某进出口贸易集团公司总经理叶振忠通过下属海外经济贸易公司经理李某认识了陈某。听李某一番介绍,叶总决定聘用“能人”陈某,以扭转海外公司不景气现状。

1988年1月,来海外公司报到上班的陈某得知公司去年曾从澳大利亚进口有2万多吨氧化铝,眼下正交与国内某铝厂加工成铝锭,以便复出口,当即向李某建议:“这批铝锭应该拿到国际期货市场买卖,能起到保值作用。”“什么是保值?期货是怎么回事?”不懂此道的李某、叶振忠等初闻此言,便反复向陈某讨教。为此,陈某专程去香港请来一位港商对他们进行“期货交易”的启蒙教育。在陈某的热情鼓舞下,叶总、李某渐渐头脑发热,早已把国家禁止国有企业擅自参与国际期货交易忘得一干二净。叶振忠、李某等共同拍板定案:国际期货交易,可以干!

1988年2月,经陈某策划,一个秘密的冒险计划开始实施:即刻以叶、李、陈三人组成一个国际期货运转操作小组,先用该进口公司的名义与美国P公司签订了参与期货交易的有关文件,随即在美国纽约某银行建立账户。经商议决定:动用该账户的期货保证金要由叶、李、陈三人中的两人同时签字方能生效。至于其他生意业务,可由陈一人独自决策。案发后,查阅叶、李、陈三人订立的《转移资金授权书》,发现一个极容易钻的空子:交易所“在任何时候,无须事先通知就可将资金从调节商品账户转移到其他账户,具体可以事后用书面通知李、陈两人。”

为使陈某能卖力为公司工作,叶、李二人特为其在新园大酒店包租了一豪华写字间作办公室。该写字间月租金为9000元,内设有电脑、国际直拨电话等现代办公通讯设备。就这样,陈某开始独自一人操纵着海外公司期货公司交易的大权。

经短时间的“精心准备”,叶振忠听从李、陈的谋划,在1988年4月,将那批铝锭投进国际期货市场。为使此项工作能较顺利开展,叶振忠奔走于深圳市经济发展局、外汇管理局和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很快便办理好了参与期货交易所必需的文件和手续。5月5日,叶振忠拿着外汇管理局的批复,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分批付出贷款200万美元作为期货保证金存入公司在海外炒期货的账户上。

尽管市外汇管理局在办理该进出口公司和海外公司的批复时强调:“汇出的外汇必须专款专用。”此笔款项“只限于用作复出口铝锭期货交易保值,交易完毕后,要及时将资金调回国内”,“不宜搞专门买空卖空的期货交易活动”。但叶、李、陈等人却是“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他们凭着自己的胆大,毫无顾忌地跨过了前述规定:他们手中仅有1825吨铝锭,却在期货市场中卖出26000吨,由此造成的虚位空锭多达24175吨。由于到期供不出实际现货,叶振忠等人便只好用保证金作冲抵赔偿。因上阵决定草率,第一笔期货交易便给公司造成300多万美元的亏损。

眼见第一笔期货交易白白丢失300多万美元,叶振忠为迅速弥补损失,在陈某的鼓动下,同意扩大生意范围,空炒铝、铜、锌、金银、外汇、棉花、大豆、石油、食糖等多个品种的期货。

可是,出师再次不利,仅1989年春节期间为一桩铜材的期货交易,叶总的公司又损失掉800万美元。这犹似一次大赌博,越输越想赢回。叶总再次听从陈某建议,在缺乏铝锭现货的情况下,干脆“以锌换铝”。可是期货市场进入者须得先交保证金。这钱从哪里来?一急之下,叶总想到了自己的妻子,向她借钱救急。

叶总之妻黄美贤是深圳市免税商品供应公司的总经理,一听叶总呼救,她便立即伸出救援之手。为了避违纪嫌疑。她先让自己属下公司与丈夫属下海外公司签订合伙生意期货生意的假“协议书”;然后便以免税公司进货为名,利用开具给免税公司的假发票,蒙骗市外汇管理局,轻易将500万美元汇出境外。资金一到境外,黄美贤即刻便将其中的400万美元转到他丈夫在美国炒卖期货的公司账户上。然而,这一着也未能圆叶振忠的美梦。到1989年8月,不到3个月的时间,黄美贤为救丈夫划出的400万美元已全部亏空流失。而她自己留的那100万美元,也因使用不当,同样流失干净。

面对“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惨局,叶振忠曾有过懊悔,但他并不善罢甘休,他发誓:非要赢个大盘不可!可这几个月的实际运转结果是叶总总亏空已达1200万美元。

正当炒期货屡屡失手的叶振忠在为上千万美元的流失而惶惶不安之时,他又接到了期货交易所的明白告示:“贵公司所属的海外公司账上已无剩余资金,请马上追加保证金,如果不马上补足应交的期货保证金,我们将向国际法庭起诉,追诉罚金。”

面对这最后通牒,叶振忠更是慌了手脚。在此之际,李某献上一策:国家储备局正委托该进出口公司代购矽钢片,已汇入800万美元,何不先动用一下该款,以解燃眉之急?叶总一听,马上叫李某策划办理,很快他们便编造了一个理由,骗取了主管部门的同意,将其中的300万美元直接汇入到在美国的公司期货账户上。对那余下的500万美元,叶振忠也没用来替国家储备局购买矽钢片,而是交由李某所在海外公司使用。李某拿到这笔钱后迅速购买了大批棉花,准备加工成棉纱出口,以赚一笔大钱。可没想到国家很快实行了对棉纱销售采取保护价格的限制,这样一来,不仅赚头不大,销售也日见困难。结果,这批积压的几百万美元的货物只好困守在海外公司的库房里……

在1988年5月至1989年8月期间,叶振忠属下的海外公司先后21次向美国纽约化学银行汇出期货保证金,总计达3066.62万美元,以上款项除已经汇回中行深圳分行1222.94万美元以外,截止1991年9月为止,期货账户上仅有余额1.2万美元,也就是说有1842.48万美元,加上银行利息521万美元,总计2636.48万美元,经叶振忠等人的国际期货买卖折腾,竟像打水漂似的在短短的时间内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叶振忠以为天上有馅饼掉,上了陈某等人的大当。

公司要避免落入欺诈的陷阱,必须端正思想,以诚实致富作为座右铭,不要企求轻松可以获得巨大财富。

[BT2]8.危难之中急不得

在市场活动中,当公司生产生意陷入某种危难之中时,生意人往往急需有人帮助。诈骗分子就会迎合这种心理,布下陷阱或骗局主动相助,侍机骗取财物。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达公司生意日益显得困难重重,为了改变公司每况愈下的窘境,1993年10月,通达公司总经理王玉玺终于作出了一项重大决定:对公司所有的商店、商场实行公开招标承包。

不几天,一个自称是浙江某电气元件厂“厂长”的项某,在别人的引荐下,来到公司提出愿意出资承包公司所属的“中心商场”。尽管对此人毫不知底,但在项某口若悬河的大侃和朋友的极力保举下,王玉玺顿时感到项某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于是,他顾不得对项某做更深一步的观察,坚信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很快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中心商场”承包给项某,双方签订了合同。项某走马上任,摇身一变成了“中心商场”合法经理。最初的几个月内一切生意活动似乎都在履行合同的范围,但好景不长,不出半年,员工纷纷反映,项某经常提取大笔资金,长时间外出不归,生意大权都由一名会计代替,而且生意也到了十分混乱的地步。对这些反映,王玉玺不予理睬。果然不久,项某撕去了假面具,提取了银行账户上全部现金,在一个早上不辞而别,携款潜逃。突然的变故,终于使王玉玺感到了事态的严重。他慌忙下令对“中心商场”封存,盘点报告出来后,他才吃惊地发现,短短几个月,项某已从商场挖走了几万元的商品,同时欠下了10多万元的债务。

正当王玉玺为错用项某招致重大经济损失而痛心疾首之时,他也在千方百计寻找着亡羊补牢的办法。不久,一个叫仁某的人,不失时机地出现在他面前。仁某自称是西安设备成套服务部的“法人代表”,有“介绍信”为证。他提出以优惠的条件承包“中心商场”,并承担全部债务。王玉玺像遇上了救星,很快与其签订了承包合同。“中心商场”似乎又起死回生。

“中心商场”开业后第二天,仁某即派他的业务员李某,参加了在石家庄召开的全国副食品订货会,以“中心商场”的合法名义,用私刻的合同章,与江苏、浙江、广西、福建、贵州、广东等地10多个厂家签订65万元的副食品购销合同,开始了明目张胆的诈骗活动。同时,仁某还加紧了对商场移交商品的转移活动……仁某的行动很快被员工觉察,并不断反映给公司,王玉玺这才发觉不妙,忙派人对仁某进行外调。当外调人员将调查结果摆到王玉玺面前时,他简直傻了眼:一切都是假的!王玉玺大呼上当,当即终止了与仁某的承包合同,又十万火急地向上述10多个厂家发出了“停止供货”的电报……可惜为时已晚。在他采取这些措施之前,福州市一厂家发来的价值4.6万元的茶叶,已被仁某提走,下落不明。仁某也闻风而逃,查无音讯。

此后不久,通达公司接到了受骗厂家及当地法院的诉状。虽经多方调解,但法院仍依法追究通达公司的连带责任,强行从公司账户上划去了2.5万元的赔偿资金。

在王玉玺实施的“重大变革”中,也包括对下属“东城商店”的招标承包。在诸多的人选中,一个自称是某飞机制造公司停薪留职人员的金某,又找上了门,几乎没费什么周折,金某便成了承包人。他提出的承包条件似乎很简单:将“东城商店”改为独立法人,实行自主生意,自负盈亏。

对这个如此“痛快”的“承包者”,也曾有人提醒王玉玺多个心眼。王玉玺仍不以为然。几个月后,当王玉玺还以为自己的“变革”成果欣慰时,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又使公司上下震惊:金某突然去向不明,“东城商店”陷入混乱状态,经济纠纷不断,债主纷至沓来……经调查核实,短短几个月,金某就以通达公司“东城商店”名义,骗取了郑州、平湖、西安等地10多个厂家价值近10万元的商品!

当王玉玺及通达公司被3个骗子搞得浑浑噩噩的时候,钱某的出现,又给这一场悲剧增加了更具讽刺的一幕。

钱某,48岁,曾因诈骗和流氓罪入狱5年,释放后从事个体生意。当他得知通达公司实行公开招标承包的消息后,立刻瞄上该公司下属的“东二路商店”这块肥肉。于是,他使尽了浑身解数,对王玉玺展开了攻势。尽管王玉玺对钱某的背景有所闻,但经不住钱某的攻势和说客们的游说,在未加慎重研究的情况下,拍板决定了。当钱某摇身一变成为合法经理后,即以“通达公司东二路商店”的名义,一次性骗购了本市糖酒公司白糖20吨,价值8万余元,携款物潜逃。

1995年10月,受骗单位依法上诉。经人民法院判决,由通达公司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几经劫难,通达经销公司终于走到资不抵债的尽头,不得不宣布破产。

一个公司毁于4个骗子,通达公司的倒闭给人们的教训是深刻的。王玉玺在公司生意陷入困局的情况下急于解脱危难,起死回生,这种心理被骗子利用,结果不仅没有走出困境,反而把公司拖入了死亡之地。

[BT2]9.克服经验不足不要轻易贸进

商场中,有的公司由于经验不足,往往也上当受骗。

1982年8月,辽宁省义县水果公司与山东莱芜县水果公司签订了山楂购销合同;规定由莱芜公司验收山楂果63000斤,付款45298.20元。1982年10月3日,山东莱芜公司的货运至义县公司,经入库检验发现山楂果腐烂严重。

虽抽样验收已经进行,并验明质量过关,但货物到达入库时却发现平均每筐减量14.8斤,少净重的21%,超过果品类商品途中损耗规定5%的3倍多,同时在质量检验中还发现病虫害严重,腐烂果达180筐,共计12600多斤,占货总量的19.8%。

为什么质检过关了,入库验收时才发现山楂果严重腐烂,重量减少呢?从收购货物一方(义县公司)看,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失误:

(1)在于第二步抽样检验时出了问题。验收抽样是按莱芜水果公司指定地点抽样的,没有代表性。正确的做法是应按果品从存放的不同方位抽样10%的要求进行抽样。而义县公司只是靠近存放处抽验7筐(按规定本应抽验90筐),从表面看看就认为质量可以。抽验重量时,只是从莱芜公司转运站刚收上来的果筐中抽验两筐,走走过场了事,没有起到验收把住质量关的作用。

(2)购货者(义县公司)对山楂早期虫害的问题缺乏思想准备和必要的知识,对山楂的产地(货源)情况掌握不清。事实上山楂货来源于山楂病虫害极为严重的地区。该地区果农实行承包以后没有注重科学管理,忽视对山楂病虫害的预防和治理,故使病虫害率高达50%以上。为掩盖质次缺陷,故意将摘果期由历年从霜降后即10月24日开始,提前到9月中下旬。使摘下的山楂果不成熟,潜伏着的食心虫幼虫肉眼不容易发现虫口,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莱芜公司违反了合同关于杂质、无霉烂的规定:允许收购占10%比例的虫害、霉烂果。因此山楂质量肯定不能保证。

(3)义县公司开始没有考虑到由于山楂收购时间提前一月,天气正处于早晚晾、中午热这种温差较大的季节,山楂由散放到装筐后,自身发热,遇冷自身“出汗”(指山楂表面上的水分),以每标准筐70斤为例,相隔一日就可掉秤2斤左右。加上火车长途运输,气候冷热不均,山楂“出汗”就更多,掉秤减量就更大。特别是受虫害的山楂受热后,从虫口处流出果液与浮在果面上的软腐病菌相遇后发生霉烂作用,严重时三四天之内可使成筐的山楂霉烂掉。

义县公司的上当受骗,关键是经验不足所致,最后终于导致了败局,公司在生产生意过程中,要防止因经验不足而上当受骗的现象,既要考虑周全,又要懂行。生产生意要精通本行业的有关情况,或者请专家参谋,否则就容易上当受骗。

[BT2]10.别把真诚当天真,商场骗子要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