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会听到很多人说“人生苦短”,其实生命是可以延长的,那就是在相同的时长里,做更多的事情,有更多的经历,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富多彩,这样,我们就不会再感叹“生命苦短”了。爱迪生说:“生命如此短暂,而我要做的事情又如此多,因此我要争分夺秒。”正是因为他惜时如金,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了更多的事情,接触了无数新鲜的事物,因此,在他80岁生日那天,他说自己已经135岁了。想要延长生命吗?那就努力使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吧!不要总是在一个环境中待着,适当地接触一下外面的世界,虽说“外面的世界很无奈”,但是“外面的世界还很精彩”。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中有这样一段关于桃花源中人的描述:“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这里的人没有经历朝代更替,没有经历世事变迁,他们虽然生活舒适安逸,但是由于从未身处陌生的环境,也没有新的消息来源,因此,相对于外界的那些经历或见识了世事的沧桑巨变的人们而言,其生命便显得有些短暂。
因此,为了更好地立足社会,也应该时刻不忘增长自己的见识,尽量多地接触新事物。新事物如同陌生的旅程,让人感觉耗时许久。倘若一味守旧而拒绝新事物,就如同你一直在走熟悉的回程,自然会感觉转瞬即逝。
这时,也许你会提出异议:按照这个定律来说,越是接触新事物,做的事情越多,就会延长时间,那为什么那么多整日无所事事的人会感叹“度日如年”,而那些日程安排得极满的人们却总是在抱怨时间不够用呢?
是的,生活中的确有太多这样的现象,表面上看来,它似乎与我们所说的“陌生时长定律”相矛盾,其实不然,整日无所事事的人在最初的时候的确会感觉自己有大把的时间,但是到了晚年回首一生时,他才会发现自己一事无成,感觉自己的生命中没有太多的经历,空虚感会油然而生,而那些有各种经历、各种爱好的人们,虽然总是感觉时间不够用,但是在他晚年回首自己的一生时,他有回忆不完的有趣的事情,且这些事情各不同,这时他会发现自己的一生所经历的要比有些人再活百年所经历的还要多,因此会觉得生命过得很“值”,因为他充分利用了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最大限度地丰富了自己的人生。
相信没有多少人愿意过那种“年年岁岁花相似”的生活,人生本来就长不过百年,倘若再不经历一些新鲜的事物,则百年的人生将会缩得更短。
传播扭曲定律
古时候有这样一个关于流言的故事:
春秋时代,宋国地处中原腹地,常年干旱少雨。人们灌溉田地主要是用井水。
当时有一户姓丁的人家,由于地里没有水井,他们每天都要用专人赶着马,到很远的河里运水回来。但这十分麻烦,而且那个运水的人除了运水之外,几乎干不了其他的农活,这太浪费人力了。于是,一家人商议后,决定自己打一口水井来解决灌溉的难题。
接着,丁氏一家人起早摸黑,辛辛苦苦地挖了半个多月,终于把水井打成了。取水的那一天,丁家人简直比过节还高兴,他们欢天喜地,逢人就说:“我家里打了一口井,还得了一个人哩!”其实,丁家人的意思是,因为打了一口水井,再也不用派专人去河里运水了,因此省了一个人的劳动力。
谁知有人把丁氏打井的事掐头去尾地传了出去,说:“丁家在打井的时候,从地底下挖出了一个人!”一时之间,整个宋国都在传“丁家从地下挖出活人”这件耸人听闻的事情。
这个谣传甚至传到了宋王的耳朵里。宋王心中疑虑到:“难道丁家真的从地底下挖出来了一个活人,那个人是神仙还是妖精呢?”于是,宋王把丁氏找来询问,经丁氏一番解释,才明白一切都只是谣传。
事情在传播的过程中,经常会被层层的扭曲,甚至最后面目全非,而且多是夸张、增值而非缩小、减值,这种现象叫做“传播扭曲”。
那么传播扭曲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口头传播存在不准确性,受个人口音和语调等因素的影响,有被误听的可能。
其次,由于每个人对同一件事情都有不同的理解和感情,传播的过程中,容易按照主观意愿进行片面夸大,或者断章取义,进而造成了信息扭曲。比如,某名演员因偷税漏税而被审查,不喜欢她的人说:“早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这下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非判个15年不可。”接着,下一个讨厌她的传播者可能会说:“15年太便宜她了,20年还差不多。”如此传下去,到了最后,就有可能成了这个演员“被判了无期”!
再则,流言的传播者多是无聊的人,他们为了寻求刺激或打发无聊往往就会将信息夸张化,将信息传播得耸人听闻。心理学家认为,在传播时,用夸张的表情与语言达到刺激别人的效果的行为能够给传播者带来更强烈的自我宣泄与自我实现感。
某娱乐节目曾安排嘉宾做过这么一个游戏:让几个嘉宾站成一排;接着,最左边的A向自己右边的B说句悄悄话,B再将这句话传给自己右边的C……这样依次传话,直到最后一个人;然后,最后一个人大声说出自己听到的话。结果,最后一个人说出的话与A的原话大相径庭,甚至是风马牛不相及,完全变了样,令观众捧腹大笑。
这个游戏就是信息在传播过程中被扭曲,流言产生过程的模拟重现。流言有一个特色,就是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玄,一直传播到面目全非。在传播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个人经验增加或者减去一些内容,或多或少地将信息片面夸大,各种各样的加墨润色的形式使流言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流言是人们相互传播的提不出任何可信依据的消息,是不可信的。
虽说流言不可信,但生活中,我们却经常被流言所困扰。它能给传播者、流言所指的对象,甚至是整个社会都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因此,我们要尽量避免小道消息的干扰,要学会冷静地、理智地分析判断问题,这才是对自己、对别人负责的态度。古人说:“谣言止于智者。”就让我们去当那名智者吧。
群体极化效应
群体极化,是指群体中原已存在的一种倾向性由于某些因素而得到加强,使原本在群体中平平常常的一种观点或态度占据支配性地位。比如讨论就能够使群体极化现象发生,通过讨论,一方面能够使原本不认同的人变得认同;另一方面能够使认同的人更加坚信,这样就会使某种观点在群体中占据支配性地位。
在信息化的今天,网络以其惊人的速度发展壮大,为群体极化现象的发生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从2005年的陈易卖身救母事件,2006年2月的虐猫事件,2008年4至6月的铜须事件,到2008年8月的通缉流氓外教事件、脱衣门事件,再到“馒头事件”,网络群殴事件此起彼伏、络绎不绝,这都是群体极化的具体体现。就像有的人说的那样:“对许多人而言,网络就是极端主义的温床。”
之所以这样,主要有如下3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与现实生活中的群体相比,网络群体更加非理性,更加容易激动。因此,其言辞和态度自然也就更容易走向极端。二是网络中聚集的群体,往往都是因为具有某些共性或者相同的特质而组合起来的,因而,更容易就某一态度或观点达成统一。三是个体持续暴露于极端的立场中,听取极端的论调,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而逐渐极化。
当然,现实生活中,“群体极化”的现象也时常发生。比如,2003年的“非典”,几乎所有的人变得前所未有的恐慌,他们或躲在家里闭门不出,或盲目抢购米面油盐,或听见咳嗽就有多远躲多远,或听到“38度”就心惊肉跳、脸色惨白。
针对群体极化产生的原因,心理学家们做了进一步的研究。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认为,群体极化主要是由群体所固有的特点所决定的。古斯塔夫?勒庞对群体做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他发现,无论是“无名称的群体”比如街头群体等,还是“有名称的群体”比如陪审团等,都具有这些特点:与个体相比,群体的理性程度降低;群体更容易受感情因素影响,不容易从客观事实进行推理;更容易被权威左右。具备了非理性、易激动、少判断、易被左右这些特点,群体极化就比较容易了。
心理学家还指出,群体极化一般有冒险偏移和谨慎偏移两种情况。至于是向冒险偏移极化还是向谨慎偏移极化,取决于全体初始的倾向。如果全体一开始倾向于谨慎,那么结果就是更加谨慎,比如陪审团;如果全体一开始倾向于冒险,结果便是更加冒险,比如街头群体很有可能极化成黑社会组织。
群体极化具有双重的意义。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它能促进群体的内部团结,增强群体凝聚力,使群体步调更加一致和谐,进而对外界产生积极的影响。比如:美国的公民权运动、反奴隶运动以及两性子权运动等。事实证明,群体极化有时的确是件好事。从消极的一面看,它也能使错误的判断和决定更加极端,进一步扩大和加深错误的危害。
因此,要对群体极化趋利避害,其关键在于把握好群体形成之初的属性,保证它一开始就倾向于谨慎,同时,引导它向谨慎偏移的方向发展。
群体去个性化效应
法国群体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过:“在孤身一人时,个体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能去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他有这样做的冲动,也很容易克制自己。然而,当个体融入群体中时,他就会意识到群体赋予他的力量有多么强大,这足以让个体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很难抵御这种诱惑。”
古斯塔夫所描述的这种现象绝不是危言耸听。2003年7月31日,《南方周末》曾刊登了一篇关于湖南省会同县堡子村村民集体“刑讯”打死一个“贼”的报道。相信,这些村民中无论是谁,也不敢独自去将一个“贼”刑讯致死;然而“集体”刑讯却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实际上,个体单独的情况与融入群体的情况具有如此大的差异,是因为“群体去个性化”现象的存在。所谓去个性,也被称为“个性消失”,最早是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提出的,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个体丧失其个体性而融合于群体当中,这时,个体自控力逐渐丧失,变现出非典型的、反规范的行为模式。
1952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廷格、佩皮通和纽康姆进行了关于“去个性化”的实验。
他们将参加实验的男大学生分成2组。一组是可辨组,被试者身上戴着身份卡片,彼此之间称呼姓名,在明亮的教室里交流对于父母的不满;另一组是去个性组,被试者身着长袍,头戴面罩,只露出眼睛和鼻孔,彼此之间谁也不知道谁的身份,在灯光昏暗的房间里进行对父母的批评。
结果表明,与可辨组相比,去个性组更加肆无忌惮地数落、批评,甚至辱骂自己的父母,将他们对自己父母的厌恶与不满都毫无顾忌地发泄出来。此外,在随后的问卷调查中,绝大多数的男大学生都表示喜欢在去个性组的条件下进行活动。
其实,只要在一定的条件下,群体去个性化的事情在每一个人身上都会发生,这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1931年,美国德克萨斯州,白人和黑人之间发生了一件本来很平常的冲突,却因为群体去个性化的影响,事态发展到国家需要出动军队进行镇压的严重程度。
1967年,俄克拉荷马州的200个大学生围聚在一起,围观一个因挫折而站在楼顶要轻生的同学。这200个大学生中,竟然没有一个人出来劝阻,而是集体起哄,喊着:“跳!跳!跳……”
结果,那个学生在大家无情的起哄声中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无独有偶,2007年,成都市,一名年轻女子也试图跳楼轻生。虽然,经警方劝说了近5个小时,该女子最终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但在整个过程中,楼下众多的围观者中很多人起哄、谈笑,甚至有人急忙打电话叫朋友来看热闹。
……
这样的类似的情形生活中总是层出不穷。那么,这些现象的产生都有什么心理根源呢?
社会心理学家们认为有以下三个原因:
1.匿名性。当个体在群体中,会潜意识地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匿名的,因此也自然不必承担行为的后果,所以个体会毫无顾忌地做出违反社会规范、道德习俗、甚至法律的行为。
2.责任模糊性。集体行动的责任是模糊或分散的。集体行动的主体是整个集体,而非具体的某个个人,这使得个人责任感减弱,认为没有受惩罚的可能,没有内疚感,进而行为变得更粗野、放肆。
3.群体淹没性。在群体中,成员的自我、个性都被融化在群体中。渐渐的,成员的个体性越来越模糊,个人的理智等都被群体所淹没。在这种情况下,理智不再能够控制“本我”。
相反,如果个体单独行动,由于没有融入群体中,个性是凸显的,是非常容易被他人所知觉的。这种情况下,个体就会非常注意个性的意识,维护好自我形象,尽量让自己的行为符合规范。
研究表明,去个性化是一切不道德行为、暴力行为、反社会行为发生的条件之一。
生活中,我们发现大城市偷盗、抢劫等各种反社会行为的发生率明显要比小城镇和乡村高很多,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大城市人口密集、流动性大,人与人之间直接接触、后续接触少,这使得匿名性增加,去个性化程度提高,因而犯罪率也更高。
著名心理学家津巴尔多认为:一旦去个性化开始并聚集力量,就难以逆转或是停止。因此,对群体去个性化,我们应该防患于未然。在丧失个体性之前,有意识地提醒自己不要陷入它的圈套中,理智地认清形势、保持对自我行为的认知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