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余秋雨文化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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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写作才是他梦想的事业(3)

记得一次到您的宿舍请教问题,见到您的书房里,四壁皆是书。您自豪地告诉我,书架是您自己设计的。为了节约空间,您把书架设计得很高,从地上一直顶到屋顶。您的书门类十分齐全,从社科大的分类来看,就有文学、艺术、哲学、历史、经济、法律等等。让我十分惊讶的是,这里有很多的新书,这些新书都是本专业最前沿课题的最新研究成果,而且这此书似乎您都读过。我不明白的是,您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从多如牛毛的新书中淘到您需要的书来,还要一一阅读。因为我到书店淘书,常常是一天、两天无功而返。即使淘到需要的书,买回来也常常是无暇顾及,束之高阁,只有到了写东西需要时,才找出来阅读。从您的宿舍出来,我终于知道了您讲课成功的秘密,您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是一桶水,讲课时只是从桶里舀出一小瓢,所以您讲课是如此潇洒,如此生动,在旁人见到的这种表面轻松的后面,其实蕴涵着您许多辛勤的汗水和心血!

藏书具有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藏书也可以传染人。一天一个旅游公司的经理来到余秋雨的书房,感慨万端,说他也想搞学问了。此后,这位经理果真像着了迷一样总往书店跑,很快就张罗了一个很像样子的书房。这里且不说他看不看这些书,起码他认为,文化可以当作美的载体,滋润自己,滋润别人,养眼、养心,提升人的价值品味,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是有益无害的。记得在读书的时候老师教给我们一种记忆的方法:“死背不如烂笔头。”所谓的“烂笔头”就是不停抄写的意思,抄写时过手过目过脑就更容易记忆。古人说,书香门第,可能就有“传染”的意思,这里所说的香,应该是书本身的油墨香,再就是指书本身的价值,香是褒义词,即好的意思。

余秋雨是一个学者、文人,但他首先还是一个人,就免不了有普通人惯常的思维方式。余秋雨有很多朋友,来访者也就不会很少,在这来访者中,有些人是直接奔着他的书去,还告诉余秋雨别理他们,让他们自己去书房参观他的书。每当这时,余秋雨不但不沮丧,还觉得很自豪,不过每次心里都不免有些隐隐地担忧,害怕人家向他借书。余秋雨这样形容:“怕终于听到那句耳熟的话。那句话还是来了‘这几本我借去了!’”话语干净利落,不由分说。读到这里真有点让人想笑。

我也爱藏书,书虽然不多,却也深有同感,我也喜欢客人看我书房的书,自豪感也会油然而生。我理解余秋雨的担忧,因为我借给别人的书,大多都没有还给我,有时自己都忘了借给谁或者借给这人几本了。虽然这不算个什么大不了的事,但还是会隐隐地影响我的情绪,沮丧、懊恼、烦燥,好像都挂不上边,毕竟这不是个什么大事情,可其后的几天就是快乐不起来。医学里有一个名词叫“亚健康”,这也许可称为“亚情绪”。

我曾到过一个朋友家里,他是一个编剧,写过几个电视剧。他的每个书柜上都贴着一个标签,如:“此柜工具书,恕不外借;此柜艺术书,恕不外借;此柜文学书,恕不外借;此柜教学书,恕不外借”等等,每个柜子都有一个书类的名字,但均不外借。那天我的心情本来很好,当我一走进他的书房看到书柜上这些标签时,心里马上布满阴云,同时我也纳闷,为什么在每个书柜上都写上不借不说,还要注明是什么类型的书,是想显示他藏书种类的齐全,还是打算故意寒碜别人,让别人彻底死了这条心。其实他这人平时待人也没这么小气和不尽情理的,但在书的问题上我实在闹不懂,其他朋友在一起谈起他,也爱谈到他“不借书”的这种特殊做法,都感到不理解。

余秋雨谈到毛泽东警卫员尹荆山的一则回忆:“50年代末,毛泽东向黄炎培借取王羲之书贴一本,借期一个月。黄炎培借出后心中忐忑,才一星期就接连不断打电话催问,问是否看完,什么时候还。毛泽东有点生气,整整看了一个月,在最后一天如期归还。黄炎培也真够大胆的,但文人对自己的藏书痴迷若此,并不奇怪。”可见,文人爱书,有时真到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地步,简直与其身份和儒雅的举止不符。

余秋雨还欣赏一个朋友的勇气,这个朋友有天发现书房的书少了不少,却记不起来都是谁借去了,他干脆在报上发表告示,要求借了他书的人能及时归还。这种方式虽然直接,但也实在离谱,从这个事例也可看出,文人惜书是普遍现象。

藏书带给了余秋雨无尽的快乐,同时也带给了他隐隐的担忧,突然有一天,余秋雨想到,他死了之后,这一屋子的书不知将何去何从?他知道有个学者事先留下遗嘱,死后将藏书全部献给图书馆。余秋雨想像,个人赠给图书馆的藏书,一般散入大库,哗啦一下就什么遗迹也找不到了。他觉得这位学者的情怀十分让人感动,但他认为,这是学者的第二次死亡。余秋雨的这句话或许也折射出了他的心态,若干年后,他不知这些堆积如山的书将何去何从?

五、余秋雨闲暇时爱读的书

余秋雨辞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职务后,就可称得上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他爱旅游,他的散文基本都是“走”出来的,按他的说法,一年中有一大半时间在路上,因此他家里不订报刊杂志,某些杂志社寄给他的杂志他怕浪费资源就原封不动地给退了回去,因此还得罪过人。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从不勉强干自己不愿意干的事情。尤其到中年后,时间和精力有限,他读书有很大的选择性。他读的报纸大多是机场、码头那些刑侦破案读物,但也有选择,一是材料必须出自正规的司法机关,二是必须真人真事,还有一条就是,不能有文学描写。这后一条是因为他没有时间去看一般所谓的“法制文学”,说穿了,就是只看绝对真实的刑侦破案故事,以洞察世道。至于文学作品,他喜欢看历代大文学家如苏东坡等的诗文,还会正经八百地挤出一点点时间去品,为的也是修身养性、自我陶醉,以洗涤心灵的风尘。

对余秋雨来说,刑事案件是生活的极端状态,而极端状态总会集中社会神经的末梢,具有思考的价值,而且还能调动兴奋的神经,跟着案件一起跌宕起伏,然后来个峰回路转,同时,还可以学到侦探技巧,增加自身的保护意识。

余秋雨在一本法制文摘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件,大致情况是:八年前某地发生了一起绑架案,侦查了很久都没有结果。去年,一位名叫吴忠义的刑侦专家随手翻阅旧案卷,偶然地发现案卷中保留着一张绑匪写的纸条,突然若有所思,决定重新侦察此案。而侦察的范围,划定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中间。

余秋雨写道,究竟是一张什么样的纸条给了刑侦专家一个重新判断的机会呢?那张纸条上其实只写了十九个字,六个标点符号。其文曰:

过桥,顺墙根,向右,见一亭,亭边一倒凳,其下有信。

余秋雨这样解释罪犯仅用这短短十几个字的用意:写这张纸条的罪犯是在向受害者的家属指点藏信的所在,他竭力想把句子缩到最短,减少信号量,但他忘了,文字越简缩越能显现一个人的文化功底。

他分析着这十九个字:罪犯为了把藏信的地点说清楚,不用东西南北、几步几米的一般定位法,而是用动词来一路指引,这在修辞上显然是极聪明的选择。四个指引词,“过、顺、向、见”,准确而不重复,简直难于删改。特别是那个“见”字,用在此处,连一般精通文字的写作人也不容易办到。多数只会用“有”,但只有用“见”,才能保持住被指引者的主观视角。更有趣的是,这个句子读起来既有节奏又有音韵,在两个“二三”结构的重复后接一个“五四”结构,每个结构末尾都押韵,十分顺口。

余秋雨写到这里强调:罪犯当然不会在这里故意卖弄文采,只能是长期读古文、写旧体诗的习惯的自然流露。如果他自己发觉了这种流露,一定会掩盖的,但他没有发觉,可见实在成了一种表述本能。时至今日,能有这般表述本能的人已经不多,因此侦查的范围可以缩得很小。那地方就有一所大学。很快破案,罪犯是一个大学老师。

余秋雨喜欢立体地观察事物,喜欢举一反三,比如这个案件,除了侦破关键:一封特殊的信,他还从中领悟到了一个更深沉的寓意:“文化”一词涉义太泛,极易藏污纳垢。他呼吁:我们现在至少应该让很多教师和家长明白,文化知识不等于文化素质,文化技能更不等于文化人格。

余秋雨非常喜欢读林语堂的《苏东坡传》,前后读了多少遍都记不得了。如果这句话从别人口中说出还十分平常不过,可出自于他这个将时间看得比金钱还宝贵的人来说简直让人有点吃惊。然而,如果了解余秋雨经历的人十有八九就可以理解,因为他的境遇跟苏东坡有些相似。余秋雨很欣赏林语堂先生的文笔,说林语堂把苏东坡在黄州的境遇和心态写得太理想了。

余秋雨感慨地写道:人们有时也许会傻想,像苏东坡这样让中国人共享千年的大文豪,应该是他所处的时代的无上骄傲,他周围的人一定会小心地珍惜他,虔诚地仰望他,总不愿去找他的麻烦吧?事实恰恰相反,越是超时代的文化名人,往往越不能相容于他所处的具体时代。中国世俗社会的机制非常奇特,它一方面愿意播扬和轰传一位文化名人的声誉,利用他、榨取他、引诱他,另一方面从本质上把他视为另类,迟早会排拒他、糟践他、毁坏他。起哄式的传扬,转化成起哄式的贬损,两种起哄都起源于自卑而狡黠的觊觎心态,两种起哄都与健康的文化氛围南辕北辙。他的这段话,很容易使人们联想起有人对他在“文革”中表现的攻击,他究竟在“文革”中做了什么,本书在《余秋雨在“文革”中的写作》已讲得比较清楚了。因此他觉得自己比较无辜、抱屈,便想用一种方式来表达。或许有人说,余秋雨的心眼很小,有必要吗?其实人往往都是这样,喜欢拿马克思主义的镜子照别人,如果设身处地去想,想法就不一样了。再说,借故事说事情,这本就是文人的一大优势,不说不明,不破不立,这也是辩证法的观点,为什么就要与名人过不去呢?

余秋雨引用了苏东坡弟弟苏辙的一句话:“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他太出色、太响亮、能把四周的笔墨比得十分寒碜,能把同代的文人比得有点狼狈,引起一部分人酸溜溜的嫉恨,然后你一拳我一脚地糟践,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这场可耻的围攻中,一些品格低劣的文人充当了急先锋。这种口气也不太像余秋雨行文的一贯风格,但事出有因,何况事实也确实如此,只是余秋雨将某些文人的做法表述得入木三分了点,且用的是直抒式,通俗法。

余秋雨虽然是一个学者、教授,但他最根本的是一个人,并有着正常人的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且不管他在《苏东坡突围》中所讲的故事到底是不是在暗示着什么,结论如何,都很正常,而且比起那些自认为了不起还要在人前人后荡来荡去的“半瓢水”不知要高出多少档次,按余秋雨的话说:“不是一个语言等级。”其实他还说客气了点。一个网民这样说:“有板眼就拿出一点真本事来给读者瞅瞅,你的那两刷子卖不出去,与余秋雨毫不相干,不要牵着余秋雨的衣角不放,嘴里还要大声喊着:‘你的书是抄我的!’问题是谁信呢?”

余秋雨是一个性情中人,他思想开阔,还能寻找开启快乐的药方,他这样领悟苏东坡“突围”后的精神状态:这一切,使苏东坡经历了一次整体意义上的脱胎换骨,也使他的艺术才情获得了一次蒸馏和升华,他,真正地成熟了——与古往今来许多大家一样,成熟于一场灾难之后,成熟于灭寂后的再生,成熟于穷乡僻壤,成熟于几乎没有人在他身边的时候。幸好,他还不年老,他在黄州期间,是四十四岁至四十八岁,对一个男人来说,正是最重要的年月,今后还大有可为。中国历史上,许多人觉悟在过于苍老的暮年,刚要享用成熟所带来的恩惠,脚步却已踉跄蹒跚;与他们相比,苏东坡真是好命。

这是一个真正的文人在经历了不幸之后的大幸,所谓大幸,不一定就是官复原职,住着别墅、开着名车、吃着山珍海味,而是看穿红尘后的一种通达。因为,幸福是由感觉指引的,这种感觉是需要自己去调整,甚至去学习的。人人都向往成熟,成熟与淡定相连,成熟是理性的孪生姐妹,成熟是心灵通向豁达的渐进表现,余秋雨能看好自己前行的座标,能通晓并理解人性的善良与丑恶并云淡风轻地面对。

中年后的余秋雨,还在不断地行走,不断地创作,也还在不断地探索,且兴趣越来越广泛,他文字的功底足以驾驭他所想要表达的内容,所以,不论是行走,还是读书,实用就成为他生活的目标,并定会衍化成一种文化,这就是他想要达到的目的,或者说成为他生活惯性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