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读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读的是英译《斯万之恋》,其时译林出版社的中文全译本尚未出版。《斯万之恋》可能是《追忆似水年华》中最流行的一卷了,因为故事完整,完全可作为一部独立的长篇小说来看。相对于其他各卷,情节集中,叙述单纯,即使是缺乏耐心的读者,稍微皱皱眉头,也就读下去了。其中缠绵悱恻之处,尤胜坊间的言情佳作,可以使人掩卷之后,怅惘而又痛快地长叹一口气。有此先入之见,后来读罢全书,始终不能改变对此卷的偏爱,多年之间,一读再读,欲罢不能。施隆多夫执导的同名影片看了两遍,很不喜欢,因为情调根本不对。斯万在书中本是一花花公子,但天性风趣,有钱,又有极深的艺术修养,加上“长得帅”,是上流社会顶受欢迎的人物。但在电影里,杰瑞米·艾伦斯扮出的却是一个患了重度忧郁症的衰朽“老”人。至于奥黛特,负责选角的人可能从未读过普鲁斯特对她不厌其烦的描写,要么就是故求新异,以至于人物形象和书中处处相反,脸形、眉眼,甚至乱蓬蓬的头发,都足以让真正的斯万气得半死,只除了那一身红衣。
这里强调奥黛特的容貌,决非搬弄才子清客的故伎。在斯万富于哲学和艺术性的恋爱过程中,容貌扮演的角色,远较我们习以为常的“心灵”或“精神世界”来得重要。在这里,容貌是斯万庞大爱情哲学体系的支柱,是所有推论和结论的基础。在斯万那里,爱情基本上是他个人的情感游戏,目的在于以对象为材料,通过想象和虚构,建立起一个万花筒般的王国,来填补内心巨大的空虚。爱既是这种完全按照个人理想(或臆想)的虚构,在爱的对象身上,就必有某一个细节,和这种理想符合,哪怕是加以改造和完善后的符合。因此,在恋爱过程中,关键的就是寻找那一个神秘的符合点。
斯万以风流着称,情妇如走马灯似地变换,在遇到奥黛特之前,他对女人的态度很简单:乐于在情妇面前显摆,以此满足他的虚荣心,因此,对于女人本身,无论其社会地位,还是体态容貌,并不过分挑剔,为了省力,“他不费心思去发现跟他在一起消磨时间的女人身上的美,却花时间去跟他一眼就觉得漂亮的女人在一起。而这些女人的美时常是相当俗气的,因为他本能地追求的体态之美跟他所喜爱的大师们所雕塑或绘出的女子的美恰恰背道而驰。后者深沉的性格和阴郁的表情使他的感官凝滞,而只有健康、丰满而红润的肉体就足以使他的感官苏醒。”
这里必须提一句:斯万是位善本书收藏家,同时又是美术史研究者,对音乐既敏感又富于深刻的理解。
往日的朋友把奥黛特作为“令人销魂”的宝贝儿介绍给斯万时,斯万对她的兴趣并不大,倒不是觉得她不美,她的美是那种他不感兴趣的美:“轮廓未免太鲜明突出,皮肤未免太纤细,颧骨未免太高,脸蛋未免太瘦长。眼睛倒是好看,但是大得仿佛在自身的重量下往下低垂,压着脸上的其他部分,使她总显得身子不舒服或情绪不佳。”
此后,由于奥黛特的一再主动,斯万逐渐对她产生了好感,随着来往增多,奥黛特“体态上的缺陷”不再那么突出。在维尔迪兰家的聚会上,一曲凡德伊的小提琴奏鸣曲,斯万最喜爱的乐句唤醒了他心中最温柔的东西,“好比在朋友家中的客厅里突然遇到他曾在马路上赞赏不已,以为永远也不能再见的一个女人一样”。音乐把他领向“崇高、难以理解、然而又是明确存在的幸福”,一瞬间仿佛使他恢复了青春,也就是说,恢复了他早已弃绝的把生活与一个理想结合起来的念头。这一瞬间,斯万变成了纯洁的圣人,他的温柔很自然地,转移到眼前正和他亲密来往的女人身上。于是他相信,他是在真正地“爱”一个女人,尽管这个女人曾经有过那么可疑的过去。
爱带来全心全意的投入,带来焦虑和幸福,带来嫉妒的痛苦,带来精神的充盈乃至升华。但是,奥黛特的“缺陷”虽然不重要了,但依然存在,而且总是使他的幸福欠缺那么一点完美。在去奥黛特家的途中,斯万必须在脑海里勾勒她的形象,“为了觉得她的脸蛋长得好看,他不得不回忆她那红润鲜艳的颧颊,因为她的面颊的其他部分通常总是颜色灰黄,恹无生气,只是偶尔泛出几点红晕。这种必要性使他感到痛苦,因为这说明理想的东西总是无法得到,而现实的幸福总是平庸不足道的。”
可是奇迹终于发生了:这一次,奥黛特因为不舒服,穿了随和的(奥黛特是巴黎最讲究穿着的女人)浅紫色中国双皱梳妆衣,胸前绣满花样,头发没有结拢,披散在面颊上,低垂着头,“那双大眼睛在没有什么东西使她兴奋的时候一直倦怠不快”,结果,斯万意外地发现,她和罗马西斯廷教堂波提切利的一幅壁画上耶斯罗的女儿塞福拉是那么相象。“现在他看待奥黛特的脸就不再根据她两颊的美妙还是缺陷,不再根据当他有朝一日吻她时,她的双唇会给人怎样的柔软甘美的感觉,而是把它看作一束精细美丽的线,由他的视线加以缠绕,把她脖颈的节奏和头发的奔放以及眼睑的低垂连结起来,连成一幅能鲜明地表现她的特征的肖像。”
普鲁斯特解释说,斯万素有一种特殊的爱好,惯从大师的画作中发现现实中人身上的一般特征,而且要去寻找最不寻常的东西,从认识的容貌中发现极其个别的特征。他以前曾发现他的马车夫雷米的面貌和安东尼奥·里佐塑造的威尼斯总督洛雷丹诺一模一样,尤其是他们的高颧骨和歪眉毛。现在,他在奥黛特身上找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东西,波提切利的画从此获得他的珍爱,而奥黛特在他眼里也一步登天,变得更美,更弥足珍贵:
他心想,当他把奥黛特跟他理想的幸福联系起来的时候,他并不是像他以前以为的那样,是退而求其次的权宜之计,以为在她身上体现了他最精巧的艺术鉴赏。“佛罗伦萨画派”这个词就像一个头衔,使他把奥黛特的形象带入一个她以前无由进入的梦的世界,从此身价百倍。以前当他纯粹从体态方面打量她的时候,总是怀疑她的脸,她的身材,她整体的美是不是够标准,这就减弱了他对她的爱,而现在他有某种美学原则作基础,这些怀疑就烟消云散,爱情也得到了肯定。此外,他本来觉得跟一个体态不够理想的女人亲吻,占有她的身体,固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也并不足道,现在这既然像是对一件博物馆中的无上珍品的爱慕饰上花冠,在他心目中也就成了无比甜美、无比奇妙的事情。
斯万的爱至此进入最辉煌的乐章。
一幅画竟有如此大的力量,以至彻底改变了一个情场老手对一个女人的态度!我很难控制自己急欲一睹的念头,同时我也想知道,奥黛特究竟长得什么模样。小说中,斯万把塞福拉的画像摆在家里,权当奥黛特的照片,画中人和小说中人,就绝非一般的相似。塞福拉,圣经中译为西坡拉,她的故事见《旧约·出埃及记》,摩西杀人,逃往米甸:“一日他在井旁坐下,米甸的祭司有七个女儿,她们来打水,打满了槽,要饮父亲的群羊。有牧羊的人来把她们赶走了,摩西却起来帮助她们,又饮了她们的群羊。”姑娘们把摩西带回家,告诉父亲事情的经过,那位祭司耶斯罗(《圣经》中作《忒罗)就把摩西留下,并把其中一个女儿西坡拉给摩西为妻。
波提切利的壁画名为《摩西传》,集中画了摩西一生中最重要的几个片断,井边饮羊是其中的一段。画面上,摩西身穿黄袍,是个年轻力壮的大汉,正在往水槽里倒水。左边画了《忒罗的两个女儿,其中一个背对观者,正面一个则正是西坡拉。西坡拉怀抱牧羊杖,头微低,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摩西,脸上有感激,有羞涩,也许还有爱慕。西坡拉的容貌和波提切利画中常见的女神大致相似,但她更年轻,表情中更多少女的单纯和柔弱,用楚楚动人来形容最合适不过。现实中不乏漂亮的女人,包括可爱、温柔、秀丽和艳丽等等不同的类型,但真正当得起楚楚动人四个字的很少。这里有四个因素,缺一不可:纯真,柔弱,羞怯,善良。如果再进一步,波提切利笔下的西坡拉,看久了,会看出她眼睛里一丝若有若无的哀愁,这才是打动人的决定性的力量。由于这种哀愁是淡淡的,欣赏者在不知不觉里,以为这是本人面对一个少女时油然而生的情感,于是这一点哀愁便唤起了极为强烈的情绪,再反转投射到画中人物身上,形成不绝的循环。
如果我们此时拿《摩西传》中的西坡拉和小说中的奥黛特作对比,结果恐怕是令人疑惑的,因为按照普鲁斯特的描写,奥黛特,不管她多么迷人——会说话的大眼睛、纤细的腰肢、性感的嘴唇——她和西坡拉并不相似。西坡拉没有高颧骨;西坡拉脸蛋修短合度,丝毫不过于瘦长;西坡拉脸色健康;西坡拉没有过去的放荡生活留下的疲惫神色。当然,西坡拉眼睛大而明亮,但这差不多是所有绘画作品中美女的共同特征(写实的人像除外)。更重要的是,透过容貌反映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哪一点能和奥黛特对应得上呢?我们前面讨论的五大因素,纯真,柔弱,羞怯,善良,以及那天然的、与现实生活无关的、似乎来自天国的哀愁,每一点都和奥黛特风马牛不相及。在某一时刻,某种特定的情形下,奥黛特可能表现出上述特质中的各项,但那既是暂时的,也是非本质的,更可能是表演性质的。
既然如此,斯万的惊天动地的发现是如何产生的?
普鲁斯特在不经意间可能提供了答案,他说斯万:“已经接近看破一切的岁数,懂得满足于为爱的乐趣而爱,并不太要求对方的爱。但是这种心心相印虽然已经不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是爱情必然追求的目标,却依然还跟一些概念如此紧密,还可能在爱情没有萌发之前成为产生爱情的根源。”普鲁斯特说:“男人在年轻的时候渴望占有他所爱的女子的心,到了后来,只有你感觉一个女子心上有你,就足以对她产生爱情。就这样,到了一定的岁数,由于你在爱情中追求的主要是一种主观的乐趣,你就会觉得对女性之美的爱好应该在爱情中起最大的作用,这时即使最初没有任何欲念的因素,爱情也会油然而生。”
关键的一句话是,在斯万那里,爱情是“一种主观的乐趣”,这也正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在斯万那里,爱情,以及在爱人体现出来的所有美好的品质,透过微小的细节折射的精神意义,都是爱者的想象和虚构,归根结底是不存在的。在这里,想象也许是情不自禁的,而虚构,则是彻头彻尾的自我麻醉,自我欺骗。尽管如此,斯万的动机的真诚和善意却仍然是不容否认的。
波提切利最着名的两幅画,都和爱神维纳斯有关。《维纳斯的诞生》是不用说了,《春》的核心人物也还是维纳斯。这两幅画中的维纳斯形神均酷似,不仅突出爱神之美,还写出其风流态度。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爱神可爱而轻佻,但似乎给人的还是高贵的印象。波提切利并未越出此一范围。不过,若让我放胆说点外行话,波提切利的维纳斯中,我最喜欢的却是《维纳斯和战神》中的那一位,觉得是所有维纳斯中最美的。《维纳斯和战神》的题材本极香艳,但画中的爱神难得的安详和端庄,仿佛优雅的贵妇人,或贤惠的妻子。波提切利惯会搞这一套把戏,在《维纳斯的诞生》中,爱神因为赤身裸体而不胜娇羞,在《春》中,爱神不像是爱神,更像是面对大自然陷入沉思的某位湖畔派诗人。其实这都不是爱神的本来面目,我觉得也不是波提切利的本意。波提切利着意围上的帷幕,是要待细心的观者自己揭开的。
揭开这道帷幕之后,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我们看到的是,《摩西传》中西坡拉的那张脸,其实就是《维纳斯和战神》中爱神的面容,唯一的区别是时间:西坡拉还是一个少女,维纳斯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妇人。但愿这不是我个人由于印刷品的失真而产生的错误印象。
说到这里,事情应当明白了:斯万在奥黛特脸上看到的,其实不是别的,正是爱神的形象。而在现实中,爱神意味着什么,人人都知道。事实上,徐继增在其译本中,就把奥黛特的绰号译为“爱神”。
2007年10月1日
读红手记/《红楼梦》与旗人世家
徐缉熙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生长在一个非常特殊的家庭。从血缘关系上讲,曹家无疑是汉人。曹雪芹的密友,清宗室子弟敦敏在《寄怀曹雪芹》的诗中说:“少陵昔赠曹将军,曾日魏武之子孙。君又无乃将军后,于今环堵蓬蒿屯。”曹将军,即曹霸,唐代画家,曾任左武卫将军,乃曹操的后裔。而曹雪芹乃将军之后。但曹家又很早就成了满洲旗人,雪芹的六世祖曹锡远就已经归旗,属正白旗包衣人(“包衣人”乃满语,家奴的意思。),至雪芹已延续六代。所以曹家又确确实实是满洲旗人,甚至可以说是旗人世家,也许可以说他们是汉裔旗人吧。大家都知道,《红楼梦》是以作者自己的家庭作为生活原型的,那么它描写的贾府会不会是一个旗人家庭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
当然,我们读《红楼梦》,一般都不会去考察曹府是旗人家庭还是汉人家庭,贾宝玉、林黛玉是旗人还是汉人?事实上,满族入关后,和汉族真正实现了民族大融合,在文化上,两者已很难区分开来。但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在小说中发现一些不同于一般汉人家庭的特别的有趣的现象。例如小说中有个人物赵姨娘,是贾政的妾,由于本是侍婢,身分卑贱,所以尽管做了姨娘,而且已生一子(贾环)一女(贾探春),但在家里始终只是“半个主子”,实质仍然是奴才。她虽是贾环的生母,可是连教训贾环的资格都没有。有一次她正在教训贾环,恰被路过的王熙凤听到,王当即发话说他(指贾环)是主子,他有不好,自有人教训,还轮不到你,当下就把贾环叫走。按辈分,王熙凤是侄媳妇,赵姨娘是婶娘,可在王熙凤的眼里,赵姨娘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不过是个奴才。赵在王的面前,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更别说出言申辩。赵姨娘的亲生女儿贾探春,只认王夫人是母亲,对生母只称“姨娘”。赵姨娘有个兄弟叫赵国基,是贾环的亲舅舅呀,可他始终只能跟在贾环的马屁股后面充当奴才。赵国基死了,因是奴才,丧葬费按“例”只得二十两银子。赵姨娘找当时正在当家的贾探春,要求多给一点银子,她一口一个“你舅舅”,说:“你不当家,我也不来问你。你如今现在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被气哭了的贾探春当即发话说:“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指王夫人的兄弟王子腾),哪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倒素昔按礼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可知一个奴才哪配做主子的舅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