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读者精品——生活·哲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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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再给自己一次机会(5)

背着沉重的十字架,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往下落,一年后,我成为师专的一名大学生。刚去了北京读书,我莫名地恨他,在留言本上,他写了一句老掉牙的“语录”:愿我们的友谊万古常青。而东在我的本子上,写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大白话: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东没有考上大学,是我害了他。不久,他参军走了,便不再有他的消息。

15年过去了。

这天,我一个人回古老的县城办事,从一老同学口中得知,东已成家立业,是某派出所的刑警队长。曾经的一幕幕又重浮心头,我要告诉他那时的真相,并真诚地向他致歉,请求他的原谅。拨通了他的手机后,东惊得大叫起来:“老天,你终于出现了!”我说:“有一事相告,约个时间散散步,好吗?”他大大咧咧地说:“求之不得!”

那是一条小溪,我们班曾在溪畔搞过好几次“冕会”。东已高大了很多,英武中透出一份憨。“我知道你今天约我出来有什么事,我不是说过,‘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吗?”

一轮不很圆满的月儿已上了树梢,我泪流满面,问他:“你为什么要承担那不白之冤?”东停下脚步,拿出手帕为我轻拭脸上的泪,并说出了他心中的秘密——原来,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他就暗恋我,但只是深深地埋在心底,他觉得自己是个农民的穷孩子,当时不配向我表达这种非分之想。更重要的是,他早已看出我喜欢刚,他痛苦过,挣扎过,但最终他控制了自己的情感。那天,当东从地上捡起刚恶狠狠掷给他的那张纸条看了一半时,马上就明白了这是我一手制造的。他熟悉我的字体,还有一点,我写文章时,总是把句号写成黑黑的一点……出于保护我的自尊,出于保护自己心目中神圣纯洁的爱,他悲壮违心地背起那个“罪名”,而且至今无悔!

原来如此!我猛地扑入他的怀里。“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这一切,为什么?”东紧紧地把我搂着,没有回答,只是越来越紧地搂着。此刻,我只希望自己是一朵花,凋谢在他宽大的怀里。可是,他渐渐地松手了,他不停地摇头,然后深情地吻了我的前额,仍然是那么平静而有力的声音:“你没有再犯错误,我更不能,因为我是一个男人!”

默默地做自己

没有什么出众,我却爱着自己,把缺点也会变成优点。

肖平平

开心地说,我蛮欣赏自己的。可是遭到他人的中伤与白眼,我就有点恨自己。偏偏翠比我好多了,她从不在乎别人的中伤与白眼,只是默默地做自己。我真想学做那样的人,多么洒脱的性格!

我究竟是怎样的家伙呢?连我也说不上:可以说我很勇敢,却又有些胆小;我很宽容,又很小气;我很粗心,又很细心;我很从容,又很慌张;我很善良,又很丑恶;我很温柔,又很粗暴;我很勤奋,又很懒惰;我很骄傲,又很谦虚。等等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矛盾,却是缺一不可的。就是说:我是双重性格的人。却又怎样呢?别以为我会为这些烦恼,哎,人又何必分得那么清呢?这世上本就是无数复杂的、不可说清的事情,单凭自己单方面的性格又怎能办得到呢?况且又有谁真正说得清自己?先问问你,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有何证据?

翠是个典型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我可不敢这么个人主义)。我和她打交道已有两年多了,那时候我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可是几个月前彼此闹得不欢而散,很遗憾,只为那么一点很小的事,也许是吵得多吵厌了。

她说起来是真正的君子,也是她的致命弱点。她从不奉承任何人,说话容易得罪那些人,对我更不例外。我经常劝她说话别那么倔,给人留点转弯的余地,可她也改不了。

虽然我最欣赏的是自己,难免有点鄙视别人,但对于她,我不敢鄙视,甚至欣赏她佩服她。例如:大家爱做同样的事,即爱赶潮流,即使自身不是真正喜欢,她却出众得很,根据她的思想,她喜欢什么,就是潮流,即使是大家瞧不起的事情。我经常这样想:为什么她可以对外充耳不闻,而洒脱地做个真我?后来,我终于知道,这是她对自己的要求,她不可以对不起自己,因此她不允许自己做违心的事,即使世人加诸她的压力也动摇不了她,可以想像得出她是何等的坚定,我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心中的英雄哟!

人,一旦有了对比,就会或喜或悲。比不上去还是比下去呢?人类总有这样的疑问。可惜,永远找不到正确的答案。某天,你被比上去了,你会很高兴是吗?但是你又被比下去,你是否会感到悲哀?其实,人类的问题,是永远无法说得清,又何必在乎那一刻的欣喜或伤感?

这是我长久以来总结出来的,我也曾有过或喜或悲的情感,而且经常萦绕着我,使得我无法发挥真正的才能。是的,情感经常会影响人的思维。从那时起,我觉得自己不像自己了。然后就省悟,然后学会了抑制情感,学会乐观,学会了自我安慰,自我鼓励,学会了很多很多。之后,我感慨这奥妙的世间,企图用慧眼看世界。

翟是我第一个欣赏的人,除自己。我欣赏自己什么呢?说不清的。其实我为人不十分清醒,整天都浑浑噩噩,大笑特笑,傻里傻气的,心里时常潜伏着不安分的种子,欲做出惊人的举动,还有对人对事不认真,一副玩世不恭的刁样子。喜欢热嘲冷讽几句。喜欢看人困窘的样子(其实那时心里后悔自己的举动),天生有股叛逆心理,心里想的手里做的都不相称。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出众,我却爱着自己。别问我究竟爱自己什么?我的缺点,我也会把它爱成优点。

我天生有点小聪明,总以此为荣。因此我爱做很少人做的事。据我所知,校园里爱画画的不多,我偏偏爱好画画;爱写作文的少之极少,我却爱好写作,以及相信我的聪明,可以脱颖而出。可是努力了这么久,还是一无所获,唉,失望呀!

我知道有这样的一些人:当有人对他很好很好的时候,他会得意忘形,他对其他人爱理不理的,就是说看不起人,认为此时此刻的他至高无上,不可一世;但是倘若有人对他抛冷眼时,他会不断讨好此人,而此人讨厌他,还对他不理不睬,他就厚颜无耻,穷追不舍……这么个人,怎不讨人厌?

我就有一种偏激针对这样的人,太无耻了嘛!

然而,我也知道自己有讨人厌之处,对他们来说。可我又在乎也不在乎。天啊,我是个魔鬼。我发现他们心里所想的原来是这样!

要是以往,那就深深地伤了我的心了。只有我明白总有喜欢与不喜欢的人,别人的看法不一定是决定自己的好坏的,所以别在乎!

还是来说自己。我有很大的野心,可以说是个野心勃勃的魔头,经常想入非非,想入非非……

玫 瑰 陷 阱

其实玫瑰只是玫瑰,不过是众多情感表达方式中的一种。

叶南

漂亮的礼仪小姐给雯送来的那束玫瑰花几乎轰动了整幢办公楼。在作风相对严肃的政府机关本来就很少有人在意2月里还有一个“情人节”,何况雯语不惊人, 不出众,只是刚从大学毕业的一个文文静静本本分分的女孩子,居然在这个外国人过的节日里收到这么一大束玫瑰!同科室里有人在窃窃私语,说这一定是帆送的,帆是雯己交往了一段时间的男友。

可雯知道不是,虽然附送的卡片上没有署名,只抄了一段普希金的诗,但那熟悉的字体雯一眼就认出了,字里行间火辣辣的情意更让她脸热心跳。

帆是绝不会想起买玫瑰送雯的,虽然他才华横溢,两人不咸不淡相处也有半年多了,帆不时请雯吃饭,看电影,就是没送过雯任何一件代表爱意的礼物。本来雯在大学念书时也爱唱歌跳舞写风花雪月的诗,可机关里繁琐的事太多,帆的生活调子太平板,曾经浪漫的雯越来越不浪漫了——如果——如果不是这束从天而降的玫瑰……

玫瑰的芬芳唤起了雯关于往昔的浪漫记忆,也唤醒了雯淡漠已久的关于玫瑰花的梦想,让她强烈地渴望来自于帆的情人节礼物,其实雯已买了条领带,预备万一情人节帆有“表示”时可以作为回赠的。如今有玫瑰花的鼓励,正好用来点拨一下拒绝浪漫的帆,培养一下他对情调的认识。

这样想着,雯就真的抱着玫瑰花和领带去找帆了。心情不错哼着歌儿的雯敲开了帆的房门准备给帆一份惊喜,谁料迎面便被浇了一盆冷水:“洋人的节有什么过头儿?有那买花儿的闲钱还不如留着去吃火锅呢!”雯气得浑身哆嗦,含着眼泪摔门就走。就这么着,雯和帆因为一束花而分了手。

一年后,雯嫁给了滨,婚礼上介绍恋爱经过时大家才知道原来是滨送给雯那束玫瑰花的,大学时代滨一直暗恋着雯。宾客们为这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感动,举杯相贺,雯也就在这个时候才知道滨送那束玫瑰是出于一班老同学的“策划”。

雯的心里有些淡淡苦涩,不知怎地她又想起才华横溢的帆,想起学生时代的滨并没有什么吸引她的优点。但此时她已经没有回头路了。

其实玫瑰只是玫瑰,不过是众多情感表达方式中的一种。生活中常常有这样的例子,最让你倾心的未必是最宝贵的,最让你感动的也未必最有价值。

寻觅

我所苦苦寻觅的不仅仅是那份香甜,更是那份久违的真诚。

杨开燕

小时候,我家住在一条小巷里,小巷的两旁堆满了杂物,使小巷变得分外拥挤,可是小巷的人从未发生争执,总是亲亲热热好似一家人。

这里的小孩子更是情同手足,嬉笑玩耍不分家,每当听到屋外一阵“叮当,叮当”的铁器敲响时,“哎——叮叮糖——叮叮糖!”我们总是争先恐后地把早已准备好的废牙膏皮拿出,膏皮可换一块糖,那换糖的老头乐呵呵地接过牙膏皮,又乐呵呵地拿一块洁白的糖放在我们的小手中。望着我们那副馋相,他像得到了一种满足,惬意地眯着老花眼。调皮的孩子们踩坏了他的竹筐,他也不气恼,只是一阵数落:“咳,你们这些鬼头儿呦!”若是吃完了还不解馋,走过去甜甜地叫一声“爷爷——”准又会得到一块叮叮糖。

那份香甜哟,一直沁到心底。

一晃几年过去了,事过境迁,我早已远离小巷,住进了高楼林立的宿舍区。对邻居略知姓名,见面点点头。以后的日子,便是“各扫门前雪”了……偶然,在立交桥下一个极不起眼的地方,我听见一阵“叮当,叮当”的响声,极微弱,终抵不过马路上的噪音。我仔细搜寻,终于发现了一个小贩正挑着久违了的“叮叮糖”。我情不自禁地走了过去,猛然记起自己没有废牙膏皮,却听见小贩嚷道:“五毛钱一块,五毛钱。”

“好久没吃过这种糖了!”

“以前可没这么贵……”

“嫌贵?!嫌贵就别买!”小贩不满地嚷着,一脸的横肉在抖,颇有一幅“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派头。几个人悻悻而去。

我小心地买了一块细腻的,好像还感到有细砂在牙缝中作梗。

“叮叮糖啦……。”无论如何,我再也无法听见昔日那清脆悦耳的卖声,再也感觉不到那沁人心脾的香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