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读者精品——生活·哲理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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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享受生命的乐趣(3)

昔日的我对生活苛求挑剔,自认格调高、有眼光,平日将所有心力倾注于“品味”两个字上,轻视穿塑胶皮鞋拎PVC皮包的人,耻笑着钉珠旗袍衬高跟鞋的人。在出门前竭力用昂贵的饰物把自己堆砌成所谓水准高尚的“品味一流族”以增强自信心,日夜忙着应付衣食住行的派头,结果完全忽略了人生的理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把人穿衣服演变成衣服穿人,也将生活与理想混淆不清了,还沾沾自喜。

说开卷有益的人救了我。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上看见这样简单的句子:

生活可以是朴素的,理想却必须要高远。

这才蓦然惊觉,自己对生活与理想的要求竟然秩序颠倒了。顿悟之后,我开始将衣食住行的标准重新定位,如今我最向往的是:简单生活。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

微笑的我们,要用微笑的力量,去关照周围,去感化周围,去影响周围,直至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挂起一片不落的灿烂。

马德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抱怨生活给予了太多的磨难,不必抱怨生命中有太多的曲折。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滚,就会失去雄浑,沙漠如果失去了飞沙的狂舞,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仅去求得两点一线的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魅力。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把每一次的失败都归结为一次尝试,不去自卑;把每一次的成功都想像成一种幸运,不去自傲。就这样,微笑着,弹奏从容的弦乐,去面对挫折,去接受幸福,去品味孤独,去沐浴忧伤。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去把“人”字写直写大,活出一种尊严,活出一种力量,不向金钱献媚,不向权势卑躬。清贫,是一首朴素的歌;平凡,是一行亮丽的诗。微笑着,我们去唱去吟,在平静中看红尘飞舞,在孤寂中品世事沉浮。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把尘封的心胸敞开,让狭隘自私淡去;把自由的心灵放飞,让豁达宽容回归。这样,一个豁然开朗的世界就会在你的眼前层层叠叠打开:蓝天,白云,小桥,流水……潇洒快活地一路过去,鲜花的芳香就会在你的鼻翼醉人地萦绕,华丽的彩蝶就会在你身边曼妙地起舞。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眼泪,要为别人的悲伤而流;仁慈,要为善良的心灵而发;同情,给予穷人的贫苦;关怀,温暖鳏寡孤独的凄凉。微笑的我们,要用微笑的力量,去关照周围,去感化周围,去影响周围,直至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挂起一片不落的灿烂。

是的,就这样,我们微笑着面对生活带给我们的一切。

人生的第一瓶香槟酒

我的英格一辈子也不知道她喝的第一瓶香槟酒是矿泉水。

柯里德

当我爱上16岁的英格时,我正好17岁。我们是在游泳池里认识的。然而,我们的友谊只限制在冷饮店里的约会。

每当我想英格的时候,就兴奋地等待和她再次见面。当她真的又来到我身边时,我事先准备好的许多美丽动人的句子又都不翼而飞了。我胆怯、拘谨地坐在她身边,手脚无处放,不知所措。英格肯定也察觉到了这些,因为她在不断地设法让我活泼起来,或者让我感到我是她的保护人。我的自信心由此也坚定起来了。我拼命地鼓起勇气,开始定期地邀请我的英格去游泳或去冷饮店。

事情朝着顺利的方向发展。直到有一天英格告诉我,她对去冷饮店感到厌倦了。那是小孩子去的地方。她要正正经经地出去一趟,像她姐姐那样去喝一杯香槟酒。

起初我装着什么也没听见。但我的耳朵里却不停地重复着香槟酒这几个字。我仅有的零钱几乎都花完了。尽管如此,我仍不露声色,还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说:“香槟酒,好呀,为什么不去喝一杯呢!”我的话似乎在表明,喝这种饮料对我来讲就像做任何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一样。人在热恋中是什么都能装得出来的。

钱终于存够了。我带着热恋的人来到城里最好的一座酒吧。这里富丽堂皇,婉转动人的音乐在低声地围绕着我们,侍者们悄声无息地来回走动。在这种高雅、朦胧的气氛里,我的胃也莫名其妙地作怪起来。

当我们在一张小桌旁边就坐后,我不得不集中精力,以免我和英格在大庭广众之中出丑。我把侍者唤来,激动之中尽可能用无所谓的口气要了一瓶香槟酒。侍者上了年纪,两边鬓角已经灰白,有一双亲切的眼睛。

他默默地弯下腰,认真而严肃地重复道:“一瓶香槟酒,赶快。”

他是尊重我们的。在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讽刺的笑容。看来我穿上姨妈送给我的西服和系上新的红领带是对的,周围的客人也都把我们看做是成年人。不管怎样,我已17岁了。英格穿的是她姐姐的漂亮的黑色连衣裙。

侍者回来了,他用熟练的动作打开了用一块雪白的餐巾包裹着的酒瓶,然后,把冒着珍珠般泡沫的饮料倒进杯子里。太壮观了!我们仿佛置身在另一个世界里。“为了我们的爱情,干杯!”我说道,并举起杯子和英格碰杯。

喝第二杯时,我抚摸着英格的手,她不再抽回去了。喝第三杯时,她甚至允许我偷偷地吻她一下。香槟酒太棒了。英格说她已微醉了,我也同样浑身发热,可惜,酒已喝完了。我们还能再要一瓶吗?我偷偷望一眼酒的价格表。哦,不行了。

“快一点来算账,经理先生。”我大声地喊道。真糟糕,我对自己的粗鲁既吃惊,又骄傲。

侍者来了,他把账单放在一个银盘子里,默默地将账单挪到桌上。当他转身走后,我拿过账单,读道:一瓶矿泉水加服务费共1.1马克。下面又写道:原谅我,孩子。你们尚未成年,不能喝酒,但我确实不想扫你们的兴,所以擅自给你们换了矿泉水。你们的侍者。

我的英格一辈子也不知道她喝的第一瓶香槟酒是矿泉水。

活着,说难也不难

活着很难——因为生活的道路是坎坷与崎岖的。

活着不难——因为你有战胜坎坷与崎岖的勇气。

蒋金镛

“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磨难”。张爱玲的这句话,道出了:活着,不易。

活着,虽是个名词,却有动词的属性。活着,要吃、要穿、要住;活着,要流汗、流泪、甚至流血……活着,不是一个问题,而怎样活得更好,却是一个问题。

活着,从形式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活给别人看;一种是,活给自己看。

活给别人看,会感到很累。与别人比房子或者票子,总是感觉自己不如别人,车子不如别人的好,妻子不如别人的靓,儿子不如别人的高……人比人,气死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越是想活给别人看,你越会陷入烦恼的怪圈。

别人数钞票的时候,我却赏月,多好;别人打高尔夫球的时候,我却在稿纸上打着草稿,多好……别把别人的目光,当做自己试图超越的栏杆。

活得悠闲、自在,如孤云出岫,可以静静地缭绕,也可以默默地逍遥。一派安然与舒适,皆来源于内心的自然。与其和别人盲目地攀比,不如像《菜根谭》中所说的那样:昼闲人寂,听数声鸟语悠扬,不觉耳根尽彻;夜静天高,看一片云光舒卷,顿觉眼界俱空。真的,这样多好。

活着,就要活得真实。

人生在世,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活给自己看,也许你可能也会觉得很累,但肯定会觉得自己过得很充实。与自己较劲的人,首先,必须具备一种昂扬、奋发、百折不挠的精神。

看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与命运抗争,与厄运拉钩,与生活掰着手腕。胜与输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活着的过程。

我认识一个女孩,尽管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却对她留下了许多关注的目光。她是个残疾人,摇着一辆轮椅,轮椅上立一根竿,竿上放一个夹子,夹子上挂着三份电视报,一份是国家的,一份是省里的,还有一份是市里的。当然,这三份不同层次的电视报没有任何深刻的涵义,但是,我想这个摇着轮椅、天天在街上走来走去的女孩,在她迈出家门的时候,思想肯定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我是个残疾人,我能养活自己吗?第二个阶段是:我必须改变命运的不公;第三个阶段是:我一定要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于是,她就把轮椅摇上了街头。初次看到这个口齿不清、说话都有些困难的女孩,我是不屑一顾的,但那次下班偶然堵车,恰巧碰到她在我跟前吃力地摇着轮椅,也许是出于一种同情心,我掏了钱买了一份电视报,她歪着头,一边递给我一张报纸,一边很认真地找零钱,她当时的样子就像做一项神圣的工作……我对她的那份执著劲儿感慨万分:确实,不论是体魄还是外貌,她都比不上和她同龄的那些女孩。但是,她却有滋有味地活着。在她的心目里,她也许从未觉得自己是一个残疾人,她惟一想说的就是:活给自己看,让生命中最柔软、最脆弱的那一部分情感,通过自己的努力,变成青春的花朵,按照自己的方式,开得娇艳或者灿烂。

生活,似乎总是一艘逆风行驶的船,有礁、有浪、有滩……不管是活给别人看,还是活给自己看,有时候,你都会觉得很难。

上帝给了你小麦,但做成面包却要靠自己。也许,你会跟我抬杠,说活着不难,难在你怎样让自己活着?对,这话说得在理儿,有的人活着为了吃饭,有的人吃饭为了活着。我要提醒你的是:狼吞虎咽的时候,别让自己噎着。

活给别人看,最大的难处是怎样处心积虑地战胜别人。

活给自己看,最大的难处是如何持之以恒地战胜自己。

我们所处的正是一个纷纭多变、强者生存的世界,活着,谁都不想做一个软皮蛋。打着哈欠的日子,是河流中的漩涡,早晚会将萎靡不振的意志吞噬。

我在大地上行走,无暇顾及身后的脚印是深是浅。旅程的遥远,举步的艰难,这都不能阻挡我前进的步履。

活着很难——因为生活的道路是坎坷与崎岖的。

活着不难——因为你有战胜坎坷与崎岖的勇气。

生活着是美好的

开掘生命的价值。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宝贵的呢?

顾行伟

早晨起床的时候,往窗外一看,没有太阳、气压很低,感觉不爽快。谁料中午的时候,接到一个老同学打来的电话。说是中学里那个力气最大,推铅球推得最远的同学得了癌症,在医院里快不行了。傍晚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眼皮都没力气睁开。这大概就算是生命的弥留之际。嗣后几天我老是提不起神,那个没有太阳、气压很低的早晨,总停留在我的感觉上。生与死,以前总以为有一个漫长的经历,不料却分离在瞬间。

人的一生,大概从知道“死”,才算是懂事的开始。

常常在街头,在雨中,一个人行走的时候会突然止步,看着一个踽踽独行的老年人,从他们那沟沟坑坑的脸上去寻觅年轻时代的风华,童年岁月的稚气。雨中那迷蒙的薄雾,笼罩着我的心境,不尽的惆怅像雨丝般的难剪难断:人为什么要老呢?而且还要永久地离开这个世界呢?

五岁的时候我寄养在乡下祖母家里,从祖母家到外婆家,中间横着两个村,如此相近,我却极不愿去,那缘由是外婆的房间里存放着一口大棺材,老人们说是寿材。那在我幼小的心里产生过多少惊恐。而外婆却和这棺材朝夕相伴,还把村里分得的口粮全放在里面。

后来外婆死了,就躺在棺材里面入土,听说死得很安然。以后我回到上海读书,祖母却不愿随来,与其说是故土难舍,不如说祖母是怕到都市,日后归天要进炉膛火化,血肉之躯,化为灰烬。

人活着,“为什么老念着死呢?”我疑惑了好长一段时间,每每启齿要问,总是遭来父母的一顿白眼,终于知道这是一个不能谈论的话题。

死的墓场和生的鲜花常常是这样的相容着,墓场盛开着鲜花,鲜花掩盖着墓场,对死的最冷峻的思考,才会有对生最热烈的爱慕。见落花而流泪,见枯叶而失意,又何必呢?那个冬夜,刮着凛冽的寒风,我去一个朋友家中闲聊。蓦地,我有一个惊奇的发现:这位朋友的书橱里的砖头似的大书旁,放着一只人的骷髅,那完全是一个真人的骷髅。我直觉一股寒气扑面而来。我本以为朋友爱上了美术,此物为临摹用的,而朋友冷冷地告诉我,他与美术无缘,“只是以此作为一种死的揭示来抓住生的分分秒秒。”太冷酷地揭示了!我离开了那个朋友的家,心中却有一种生的富有和甜美。我记起了那句话,那句不知是谁说的话:“生活着是美好的!”

我明白了——为什么海明威在飞机失事、死里逃生后读到关于自己的讣告后却说:“一个人有生就有死,但只要你活着,就要以最好的方式活下去。”

我明白了——为什么三毛在撒哈拉沙漠中举行婚礼时,见到丈夫荷西送给她的礼物是从沙漠中拣来的一副骆驼的骷髅竟会欣喜若狂,珍爱如命……人正是知道了死,才掂出了生的分量。尽管长途跋涉叩开的都将是死亡的大门,人还要去抓住生的每一瞬间,开掘生命的价值。试问: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宝贵的呢?

停思坐爱秋霞晚

当万斛流金谢幕隐去,中天的湛蓝幻成处处非洲菊,西方上场的是苹果红了。

梁锡华

新居像新鞋,往往给人或多或少的不便,但肯定为敝寓增光添亮的,是客厅(兼职书斋)那几面高阔的大窗。有畏高症的朋友说下望不宜,因为人住在45层的楼上,只会翻眼朝天。

听他的话,如今只要时间方便,必朝。从朝到瞧,而且学会细瞧了。

左边是无可说的:大厦、汽车、行人,样样闷人。右边的一角倒可以让眼睛慢步甚至延长。

添马舰海基地和维多利亚港,讲水天之美,比数十年前,沦落憔悴多了,但残艳依稀,总没给风尘全污染。

真正可道的,非下、非左、非右,乃是前瞧所见的山色。这色,可以说四季(严格而言香港只有春、夏、秋三季)酿绿,然而大半的翠碧已被层层叠叠的大厦锁入后宫。佳人的国色天香现在只和冷寂共瑟缩了。所以,宁愿太平山在黄昏时间扮演配角,以沉黑的面貌遮满林木,也盖住环绕腰间脚下的楼宇,让其上的天空独领风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