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在别人困难之时给予打击,以谋私利。
【出处】南朝·宋·范晔《后汉书·盖勋传》。
盖勋是东汉时汉阳郡的长史,他智慧超群,为人正派,刚正不阿。当时,汉阳属凉州管辖,凉州刺史梁鹄是盖勋的好朋友,梁鹄在政务上有什么疑难,常向盖勋请教。
凉州管辖的其他几个郡内官吏贪赃枉法,十分腐败。当时武威太守仗着朝廷中有后台,横行不法,鱼肉百姓,弄得老百姓怨声载道,对他恨之入骨。
梁鹄手下有个从事苏正和,是个不畏强霸的正直官吏,他依法查办,不看情面,不徇私情,狠挫了那些贪官污吏的气焰。
梁鹄得知这一情况后,害怕苏正和这样做会触及武威太守在朝中的后台,连累自己,便想除掉苏正和,以保住自己的地位。于是,他来到汉阳,想找盖勋商量一下,究竟应该怎样办。
盖勋和苏正和也有嫌怨,有人向他建议乘机将苏正和除掉,盖勋断然拒绝,义正辞严地说:“为了个人的私怨,杀害贤良的人,这是不忠;乘别人危难的时候去谋害人家,这是不仁!苏正和虽然和我是冤家,但我绝不会乘人之危,落井下石!”
过了几天,梁鹄果然来到汉阳,向盖勋征询如何处置苏正和,盖勋说:“喂养鹰鸢,训练它们的凶猛,目的是让它们去捕捉猎物;如果你训练好了,却又杀掉它们,那你还喂养它干什么呢?”
梁鹄听盖勋这么一说,便又改变了主意,没有杀苏正和。后来,苏正和知道了这件事,十分感激,多次登门道谢,但盖勋却避而不见。他对别人说:“我劝梁鹄别杀苏正和,这纯粹是公事,跟我与他的恩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