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录三十五
从清朝末年,直到现在,常常听人说“保存国粹”这一句话。
前清末年说这话的人,大约有两种:一是爱国志士,一是出洋游历的大官。他们在这题目的背后,各各藏着别的意思。
志士说保存国粹,是光复旧物的意思;大官说保存国粹,是教留学生不要去剪辫子的意思。
现在成了民国了。以上所说的两个问题,已经完全消灭。
所以我不能知道现在说这话的是那一流人,这话的背后藏着什么意思了。
可是保存国粹的正面意思,我也不懂。
什么叫“国粹”?照字面看来,必是一国独有,他国所无的事物了。换一句话,便是特别的东西。但特别未必定是好,何以应该保存?
譬如一个人,脸上长了一个瘤,额上肿出一颗疮,的确是与众不同,显出他特别的样子,可以算他的“粹”。然而据我看来,还不如将这“粹”割去了,同别人一样的好。
倘说:中国的国粹,特别而且好;又何以现在糟到如此情形,新派摇头,旧派也叹气。
倘说:这便是不能保存国粹的缘故,开了海禁的缘故,所以必须保存。但海禁未开以前,全国都是“国粹”,理应好了;何以春秋战国五胡十六国闹个不休,古人也都叹气。
倘说:这是不学成汤文武周公的缘故,何以真正成汤文武周公时代,也先有桀纣暴虐。后有殷顽作乱,后来仍旧弄出春秋战国五胡十六国闹个不休,古人也都叹气。
我有一位朋友说得好:“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
保存我们,的确是第一义。只要问他有无保存我们的力量,不管他是否国粹。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新青年》第5卷第5号,署名唐俟。
随感录三十六
现在许多人有大恐惧;我也有大恐惧。
许多人所怕的,是“中国人”这名目要消灭;我所怕的,是中国人要从“世界人”中挤出。
我以为“中国人”这名目,决不会消灭;只要人种还在,总是中国人。譬如埃及犹太人,无论他们还有“国粹”没有,现在总叫他埃及犹太人,未尝改了称呼。可见保存名目,全不必劳力费心。
但是想在现今的世界上,协同生长,挣一地位,即须有相当的进步的智识,道德,品格,思想,才能够站得住脚:这事极须劳力费心。而“国粹”多的国民,尤为劳力费心,因为他的“粹”太多。粹太多,便太特别。太特别,便难与种种人协同生长,挣得地位。
有人说:“我们要特别生长;不然,何以为中国人!”
于是乎要从“世界人”中挤出。
于是乎中国人失了世界,却暂时仍要在这世界上住!——这便是我的大恐惧。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新青年》第5卷第5号。
随感录三十八
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这便是文化竞争失败之后,不能再见振拔改进的原因。
“个人的自大”,就是独异,是对庸众宣战。除精神病学上的夸大狂外,这种自大的人,大抵有几分天才,——照Nordau(Nordau,诺尔道(1849-1923),出生于匈牙利的德国医生,政论家、作家。著有政论《退化》、小说《感情的喜剧》等。)等说,也可说就是几分狂气。他们必定自己觉得思想见识高出庸众之上,又为庸众所不懂,所以愤世疾俗,渐渐变成厌世家,或“国民之敌”(“国民之敌”指挪威剧作家易卜生剧本《国民之敌》的主人公斯铎曼一类人。斯铎曼是一个热心于公共卫生工作的温泉浴场医官。
有一次他发现浴场矿泉里含有大量传染病菌,建议把这个浴场加以改建。但市政当局和市民因怕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极力加以反对,最后把他革职,宣布他为“国民公敌”。)。但一切新思想,多从他们出来,政治上宗教上道德上的改革,也从他们发端。所以多有这“个人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多福气!多幸运!
“合群的自大”,“爱国的自大”,是党同伐异,是对少数的天才宣战;——至于对别国文明宣战,却尚在其次。他们自己毫无特别才能,可以夸示于人,所以把这国拿来做个影子;他们把国里的习惯制度抬得很高,赞美的了不得;他们的国粹,既然这样有荣光,他们自然也有荣光了!倘若遇见攻击,他们也不必自去应战,因为这种蹲在影子里张目摇舌的人,数目极多,只须用mob(mob,英语:乌合之众。)的长技,一阵乱噪,便可制胜。胜了,我是一群中的人,自然也胜了;若败了时,一群中有许多人,未必是我受亏:大凡聚众滋事时,多具这种心理,也就是他们的心理。
他们举动,看似猛烈,其实却很卑怯。至于所生结果,则复古,尊王,扶清灭洋等等,已领教得多了。所以多有这“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的国民,真是可哀,真是不幸!
不幸中国偏只多这一种自大:古人所作所说的事,没一件不好,遵行还怕不及,怎敢说到改革?这种爱国的自大家的意见,虽各派略有不同,根柢总是一致,计算起来,可分作下列五种:
甲云:“中国地大物博,开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这是完全自负。
乙云:“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
丙云:“外国的东西,中国都已有过;某种科学,即某子所说的云云”,这两种都是“古今中外派”的支流;依据张之洞的格言,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人物。
丁云:“外国也有叫化子,——(或云)也有草舍,——娼妓,——臭虫。”这是消极的反抗。
戊云:“中国便是野蛮的好。”又云:“你说中国思想昏乱,那正是我民族所造成的事业的结晶。从祖先昏乱起,直要昏乱到子孙;从过去昏乱起,直要昏乱到未来。……(我们是四万万人,)你能把我们灭绝么?”这比“丁”更进一层,不去拖人下水,反以自己的丑恶骄人;至于口气的强硬,却很有《水浒传》中牛二的态度(牛二,小说《水浒》中的人物。他以蛮横无理的态度强迫杨志卖刀给他的故事,见该书第十二回《汴京城杨志卖刀》。)。
五种之中,甲乙丙丁的话,虽然已很荒谬,但同戊比较,尚觉情有可原,因为他们还有一点好胜心存在。譬如衰败人家的子弟,看见别家兴旺,多说大话,摆出大家架子;或寻求人家一点破绽,聊给自己解嘲。这虽然极是可笑,但比那一种掉了鼻子,还说是祖传老病,夸示于众的人,总要算略高一步了。
戊派的爱国论最晚出,我听了也最寒心;这不但因其居心可怕,实因他所说的更为实在的缘故。昏乱的祖先,养出昏乱的子孙,正是遗传的定理。民族根性造成之后,无论好坏,改变都不容易的。法国G.Le Bon(G.Le Bon,勒朋(1841-1931),法国医生和社会心理学家。)著《民族进化的心理》中,说及此事道(原文已忘,今仅举其大意)——“我们一举一动,虽似自主,其实多受死鬼的牵制。将我们一代的人,和先前几百代的鬼比较起来,数目上就万不能敌了。”我们几百代的祖先里面,昏乱的人,定然不少:有讲道学(道学,又称理学,是宋代周敦颐,程颢、程颐、朱熹等人阐释儒家学说而形成的思想体系。)的儒生,也有讲阴阳五行的道士,有静坐炼丹的仙人,也有打脸打把子的戏子。所以我们现在虽想好好做“人”,难保血管里的昏乱分子不来作怪,我们也不由自主,一变而为研究丹田脸谱的人物:
这真是大可寒心的事。但我总希望这昏乱思想遗传的祸害,不至于有梅毒那样猛烈,竟至百无一免。即使同梅毒一样,现在发明了六百零六,肉体上的病,既可医治;我希望也有一种七百零七的药,可以医治思想上的病。这药原来也已发明,就是“科学”一味。只希望那班精神上掉了鼻子的朋友,不要又打着“祖传老病”的旗号来反对吃药,中国的昏乱病,便也总有全愈的一天。祖先的势力虽大,但如从现代起,立意改变:扫除了昏乱的心思,和助成昏乱的物事(儒道两派的文书),再用了对症的药,即使不能立刻奏效,也可把那病毒略略羼淡。如此几代之后待我们成了祖先的时候,就可以分得昏乱祖先的若干势力,那时便有转机,Le Bon所说的事,也不足怕了。
以上是我对于“不长进的民族”的疗救方法;至于“灭绝”一条,那是全不成话,可不必说。“灭绝”这两个可怕的字,岂是我们人类应说的?只有张献忠这等人曾有如此主张,至今为人类唾骂;而且于实际上发生出什么效验呢?但我有一句话,要动戊派诸公。“灭绝”这句话,只能吓人,却不能吓倒自然。他是毫无情面:他看见有自向灭绝这条路走的民族,便请他们灭绝,毫不客气。我们自己想活,也希望别人都活;不忍说他人的灭绝,又怕他们自己走到灭绝的路上,把我们带累了也灭绝,所以在此着急。倘使不改现状,反能兴旺,能得真实自由的幸福生活,那就是做野蛮也很好。——但可有人敢答应说“是”么?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新青年》第5卷第5号,署名迅。
随感录四十三
进步的美术家,——这是我对于中国美术界的要求。
美术家固然须有精熟的技工,但尤须有进步的思想与高尚的人格。他的制作,表面上是一张画或一个影像,其实是他的思想与人格的表现。令我们看了,不但欢喜赏玩,尤能发生感动,造成精神上的影响。
我们所要求的美术家,是能引路的先觉,不是“公民团”(“公民团”,指袁世凯雇用的流氓打手,他们在一九一三年十月六日自称“公民团”,包围当时的国会,强迫议员选他为总统。后来的北洋军阀段祺瑞、曹锟也都使用过这类手段。)的首领。我们所要求的美术品,是表记中国民族知能最高点的标本,不是水平线以下的思想的平均分数。
近来看见上海什么报的增刊《泼克》(指上海《时事新报》的星期图画增刊《泼克》。“泼克”,英语Puck的音译,是英国民间传说中喜欢恶作剧的小妖精的名字。)上,有几张讽刺画。
他的画法,倒也模仿西洋;可是我很疑惑,何以思想如此顽固,人格如此卑劣,竟同没有教育的孩子只会在好好的白粉墙上写几个“某某是我而子”一样。可怜外国事物,一到中国,便如落在黑色染缸里似的,无不失了颜色。美术也是其一:学了体格还未匀称的裸体画,便画猥亵画;学了明暗还未分明的静物画,只能画招牌。皮毛改新,心思仍旧,结果便是如此。至于讽刺画之变为人身攻击的器具,更是无足深怪了。
说起讽刺画,不禁想到美国画家勃拉特来(L.D.Bradley 1853-1917)了。他专画讽刺画,关于欧战的画,尤为有名;只可惜前年死掉了。我见过他一张《秋收时之月》(《The Harvest Moon》)的画。上面是一个形如骷髅的月亮,照着荒田;田里一排一排的都是兵的死尸。唉唉,这才算得真的进步的美术家的讽刺画。我希望将来中国也能有一日,出这样一个进步的讽刺画家。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新青年》第6卷第1号。
“音乐”?
夜里睡不着,又计画着明天吃辣子鸡,又怕和前回吃过的那一碟做得不一样,愈加睡不着了。坐起来点灯看《语丝》,不幸就看见了徐志摩先生的神秘谈,——不,“都是音乐”,是听到了音乐先生的音乐:
……我不仅会听有音的乐,我也会听无音的乐(其实也有音就是你听不见),我直认我是一个甘脆的Mystic(Mystic,英语:神秘主义者……我深信……此后还有什么什么“都是音乐”云云,云云云云。总之:
“你听不着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
我这时立即疑心自己皮粗,用左手一摸右胳膊,的确并不滑;再一摸耳轮,却摸不出笨也与否。然而皮是粗定了:不幸而“拊不留手”的竟不是我的皮,还能听到什么庄周先生所指教的天籁地籁和人籁。但是,我的心还不死,再听罢,仍然没有,——啊,仿佛有了,像是电影广告的军乐。呸!错了。
这是“绝妙的音乐”么?再听罢,没……唔,音乐,似乎有了:
……慈悲而残忍的金苍蝇,展开馥郁的安琪儿的黄翅,唵,颉利,弥缚谛弥谛,从荆芥萝卜玎琤淜洋的彤海里起来。Br-rrr tatata tahi tal无终始的金刚石天堂的娇袅鬼茱萸,蘸着半分之一的北斗的蓝血,将翠绿的忏悔写在腐烂的鹦哥伯伯的狗肺上!你不懂么?咄!吁,我将死矣!婀娜涟漪的天狼的香而秽恶的光明的利镞,射中了塌鼻阿牛的妖艳光滑蓬松而冰冷的秃头,一匹黯黮欢愉的瘦螳螂飞去了。哈,我不死矣!无终……(“慈悲而残忍的金苍蝇”一段话,是鲁迅为讽刺徐志摩的神秘主义论调和译诗而编造的。)危险,我又疑心我发热了,发昏了,立刻自省,即知道又不然。这不过是一面想吃辣子鸡,一面自己胡说八道;如果是发热发昏而听到的音乐,一定还要神妙些。并且其实连电影广告的军乐也没有听到,倘说是幻觉,大概也不过自欺之谈,还要给粗皮来粉饰的妄想。我不幸终于难免成为一个苦韧的非Mystic了,怨谁呢。只能恭颂志摩先生的福气大,能听到这许多“绝妙的音乐”而已。但倘有不知道自怨自艾的人,想将这位先生“送进疯人院”去,我可要拼命反对,尽力呼冤的,——虽然将音乐送进音乐里去,从甘脆的Mystic看来,并不算什么一回事。
然而音乐又何等好听呵,音乐呀!再来听一听罢,可惜而且可恨,在檐下已有麻雀儿叫起来了。
咦,玲珑零星邦滂砰珉的小雀儿呵,你总依然是不管甚么地方都飞到,而且照例来唧唧啾啾地叫,轻飘飘地跳么?然而这也是音乐呀,只能怨自己的皮粗。
只要一叫而人们大抵震悚的怪鸱的真的恶声在那里!?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语丝》周刊第5期。
诗歌之敌
大前天第一次会见“诗孩”(“诗孩”指孙席珍,浙江绍兴人,作家。当时是绿波社成员,《文学周刊》编辑。他常在北京《晨报副刊》、上海《民国日报》副刊《觉悟》
等报刊上发表诗歌,又很年轻,因被钱玄同、刘半衣等戏称为“诗孩”。),谈话之间,说到我可以对于《文学周刊》投一点什么稿子。我暗想倘不是在文艺上有伟大的尊号如诗歌小说评论等,多少总得装一些门面,使与尊号相当,而是随随便便近于杂感一类的东西,那总该容易的罢,于是即刻答应了。此后玩了两天,食粟而已,到今晚才向书桌坐下来豫备写字,不料连题目也想不出,提笔四顾,右边一个书架,左边一口衣箱,前面是墙壁,后面也是墙壁,都没有给我少许灵感之意。我这才知道:大难已经临头了。
幸而因“诗孩”而联想到诗,但不幸而我于诗又偏是外行,倘讲些什么“义法”之流,岂非“鲁般门前掉大斧”。记得先前见过一位留学生,听说是大有学问的。他对我们喜欢说洋话,使我不知所云,然而看见洋人却常说中国话。这记忆忽然给我一种启示,我就想在《文学周刊》上论打拳;至于诗呢?
留待将来遇见拳师的时候再讲。但正在略略踌躇之际,却又联想到较为妥当的,曾在《学灯》——不是上海出版的《学灯》——上见过的一篇春日一郎的文章来了,于是就将他的题目直抄下来;《诗歌之敌》。
那篇文章的开首说,无论什么时候,总有“反诗歌党”的。
编成这一党派的分子:一、是凡要感得专诉于想象力的或种艺术的魅力,最要紧的是精神的炽烈的扩大,而他们却已完全不能扩大了的固执的智力主义者;二、是他们自己曾以媚态奉献于艺术神女,但终于不成功,于是一变而攻击诗人,以图报复的著作者;三、是以为诗歌的热烈的感情的奔迸,足以危害社会的道德与平和的那些怀着宗教精神的人们。但这自然是专就西洋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