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侦探邢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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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诗集的秘密(六)

这时,一个又矮又胖的老人走了进来,说:“你们怎么又来陶小姐的屋子里了?”

邢煜回过头去,说:“是这样的,陶艳死的蹊跷,我们是来这里勘察现场的。请问您是……”

老人说:“我姓黄,是这里的房东,陶艳小姐就是我的房客。这也是前两年的事,两年前,这里住着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好像是叫李纵。后来,这个孩子下海经商了,这里的房子就空下了。这个李纵好像和陶艳是认识的,陶艳就是他介绍的住进来的。”

高桥眼前一亮,问:“你是说,这间房子原先的主人其实是李纵?”

老黄说:“是啊,他可是一个很懂艺术的人,原先在窗台上种了很多的花。可是,陶艳却是一个不喜欢花的孩子,我还第一次见不喜欢花的女孩子。你看看,这里种了这么多的夜来香,一到夜里,那个美,那个香就不用说了,真不知道这个女孩子是怎么想的。李纵原想是最喜欢夜来香的,一到夜里,就会有不少的蜜蜂来采蜜,真是怀念啊!他还自己研究,采集了夜来香的花粉,自酿了花蜜,真是一个人才。陶艳这个孩子喜欢安静,平时也听不到她有什么动静。我是在有事的情况下才来主动找她,那天,我来找她要她上个月拖欠下的水费,敲了半天都没有人开门,我就自作主张的推开门看了一下,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邢煜看了高桥一眼,高桥说:“是的,就是这个老黄打电话报的案。”

“那你为什么没有告诉我?”

“这是这个老黄支支吾吾什么事情都说不明白,我想没有必要告诉你。”

“你真是糊涂!”

邢煜有点生气了,之后,他转过头去,对老黄说:“黄老先生,就在陶艳死的当夜,你看到了什么?或是听到了什么?”

老黄想都没想,说:“这件事情我是知道的,因为比较奇怪。那天晚上很热,我很晚都没有睡着,一直都躺在床上养神。那天晚上特别的安静,几乎任何细小的声音都能听到。我听到了一种十分奇怪的声音,那是一种很密集的震动,真的很厉害,就好像水从地底下流过。我就是这样想到了上个月陶艳还没有交水费,于是,就出门上楼问她要上个月的水钱。”

“哦,很厉害的响动?还有什么?在你上楼的时候发现什么了吗?”

“那倒没有,我没看到有什么人从上面下来。不过,就在我上楼上到一半的时候,我感到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把我的眼睛刺得很疼。”

“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是火吗?”

“应该不是,火没有那么亮,我看像是汽车上的大灯。”

邢煜脸上露出笑容,说:“好了,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回头看了高桥一眼,继续说,“高桥,这么重要的事情你没有早告诉我,正是老黄的一番话解开了所有的谜团。”

高桥疑惑的挠挠头,说:“这能看出些什么呢?”

邢煜又问老黄:“对了,陶艳当时租你的房子时,她对方子有什么要求没有?”

“没什么要求,就是要求房子的密封效果一定要好。先生,你也看到了,我这可是新房,密封效果绝对的好。”

“哦,这样就对了。你在最近两年还有没有见到过李纵呢?”

“嗨,我前几天就见过他。就是陶艳死的那天傍晚,李纵来过,他想问问陶艳在我这里过得好不好,顺便在我这里坐了坐,好像还帮着陶艳擦了擦窗户。李纵说,陶艳因为有特殊的原因不能开窗户,就帮她随便抹了几下。”

邢煜拖住下巴,说:“原来是这样,看来,一切都已经解开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还少着点什么东西。”

这是老黄说:“哦,对了,李纵来的时候把手表落在了我这里,我真不清楚,他这个人的时间观念一向十分的弱,怎么好好的戴开手表了?”

高桥一伸手,说:“好吧,这个交给我,我们会还给李纵的。”

接过老黄递过来的手表,高桥看了一眼邢煜,问:“好了,现在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邢煜摇摇头,说:“没有了,也没什么好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走了,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坐在你的办公室里,安安静静的思考。我想再过一个小时,我就可以给你揪出真正的凶手了。”

这时,老黄又开始说话了:“其实不瞒你们说,昨天就有一个男人来过,问了我和你们一样的问题。”

邢煜愣了一下,说:“你的意思是说,还有一个人也在查这件案子?那这个人可就真是厉害,比我们的进度整整早了一天。”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人家既然问起来,我就回答了他。这个人打扮的怪里怪气的,真是像一个神经病。”

邢煜何高桥面面相觑,一个神经病也来调查案子?陶艳的这起案子可不是一般的奇怪啊。

办公室里,高桥拿着李纵的手表仔细的看了又看,最后实在是看不出什么一二三来,只好将手表扔在了桌上。邢煜随手将它拿了起来,正正反反的看了半天。

“行了,不用看了,那只是一块破表,后面的表壳都有点开裂了。”高桥点了一支烟,不耐烦的说。

邢煜将表翻转过去,仔细的看了看。手表的年代果然之间很长了,后面的壳扣的已经不是很紧了,上面还写了两个大写的英文字母:TY。邢煜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站了起来,走到了窗户底下,对着光仔细的看着。突然,他叫了一声:“高桥,快,找一个改锥过来,表的里面有东西。”

表的后盖被打开了,一张小小的照片出现在了二人面前。照片上的人面目全非,整张脸都是肿起来的,剃着光头,脸肿的几乎都看不到五官。照片的最低下,有一排日期,时间是八年前的春天,已经过去八年了,这个人是谁?照片怎么会在手表中?邢煜皱紧了眉头,突然,他眼前一亮,脸上露出了笑容。

“怎么了?”高桥问。

“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行凶的手法我也知道了。只是,还没有证据能够证明。”

邢煜托着下巴,在屋里来回转了两圈,最后坐在了沙发上,眼睛望着天花板,默默地出神。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凶手到底是怎么做的,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的破绽。邢煜很着急,因为一切都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候了,只差一步,就只差一步,就可以将凶手绳之以法了。

高桥走过来,拍拍邢煜的肩膀,说:“好了,不要着急,慢慢的想吧。就好像陶艳在她的诗里面说的一样,什么委屈,什么恐惧,只要告诉最值得信任的人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个意思,你就是我最信任的人,所以,我根本就不害怕这件案子破不了。可是,破案根本就不是着急的事情,所以,你就是着急也没有用。”

“委屈……最信任的人……啊!这……”邢煜一下子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再一次拿起了桌上的那张相片,看了又看。“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陶艳的卧室里,所有的人都到齐了。宋晴晴、曹芳、房菲、老黄、孙磊、吴莫,最后还有只闻其名从没见过其人的李纵。

宋晴晴左右看看,说:“喂,你们大老远的把我们叫来干什么?我们可都是很忙的,有什么话你就快说吧。”

高桥看了一眼邢煜,邢煜轻轻咳嗽了一声,说:“好吧,那我就来说说。今天叫你们来,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就是因为你们和死者的关系比较特殊。宋晴晴、曹芳还有房菲,你们三个和陶艳是大学时代的舍友,对她还是比较了解的。孙磊,你是陶艳大学时代的男友。吴莫教授,你是陶艳的导师。至于李纵先生,你们的关系真的是比较复杂,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李纵脸上微微一红,悄悄的看了一眼身边的妻子,发现房菲正狠狠的瞪着自己。

邢煜笑笑,继续说:“好了,现在就让我把这起诡异的杀人案一点一点的解开它神秘的面纱吧。大家请看,这就是案发现场,陶艳就是在自己的房间被活活吓死的。说来也有点奇怪,一个二十多岁的大活人,竟然在自己的房间里被活活吓死,这不是太奇怪了吗?大家请看这间房间,房间收拾得十分干净,这就说明陶艳其实是一个很讲究的人。可是你们再看窗户上的玻璃,却是布满了很多的尘土,好像有好长时间都没有擦拭,这就有点不对了。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可是唯独只是窗户不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先,我想可能是因为陶艳有恐高症,不敢接近窗户。可是事后得知,陶艳很喜欢玩过山车和蹦极一类的刺激游戏,这就说明陶艳没有恐高症。我的心越来越疑惑,真的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后来,我拜访了陶艳大学时代的舍友,从她们的嘴里我得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陶艳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且,她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习惯。比方说,陶艳很喜欢冬天,在冬天的时候心情就十分的好,可是在春天和夏天的时候就非常的烦躁。还有就是,即使是在炎热的夏天,陶艳也会穿着长袖长裤,从来不穿那些比较漂亮的衣服。最后就是,陶艳很喜欢花,却又不敢接近花。甚至,把孙磊亲手送她的玫瑰摔在了地上。这一切的一切说明什么呢?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那天,苏青警官的一句话彻底点醒了我。那天晚上,我几乎是一晚上没有睡觉,因为我那天开了很长时间的窗户,蚊子进到了我的家,叮了我一晚上。苏青警官就说,只要不开窗户,蚊子和小虫子就进不到屋子里了。这我就明白了,陶艳真正怕的其实就是昆虫。她喜欢冬天,是因为冬天几乎就没有昆虫,春天和夏天是昆虫最多的时候。陶艳在大夏天也会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就是因为她要防止任何的小虫子接触她的肉体。而陶艳真正的死因,就是因为那些小昆虫,陶艳就是被虫子活活吓死的。”

几个人面面相觑,他们都不相信,一个成年人会叫小虫子吓死。

邢煜笑笑说:“相信大家现在一定认为我说的全部都是疯话,那么就请大家看看这个。”说着,邢煜从口袋里拿出了那张在手表中找到的照片。所有的人都围过来看,可是只看了一眼,就被上面人的恐怖形象吓得说不出话来。三个女人赶紧捂住了嘴,孙磊和吴莫脸色苍白,李纵则皱紧了眉头。

邢煜说:“大家也看到了,照片上的人脸很奇怪,几乎可以用面目全非来形容。其实,这个人就是陶艳。”

“什么?那是陶艳?”所有的人叫了起来。

“是的,那就是陶艳。她脸上的伤就是因为蜜蜂的群攻而造成的,在这之后,她就开始惧怕蜜蜂,甚至是怕一切会飞的小虫子。她不敢接近花,是因为有花的地方一般都会看到蜜蜂,她不在河边呆着,是因为有水的地方一般蚊子比较多。这样一来就解释了陶艳的怪异行为了。”

这时,宋晴晴打断了邢煜:“这只能说明陶艳害怕昆虫,可是并不能说明她就是被虫子吓死的啊。”

邢煜说:“没错,这就是这起事件最奇怪的地方。按理来说,陶艳平时不怎么开窗户,虫子几乎就进不到房间里。再说了,就是再怎么害怕虫子,一两只小虫也不会要了命吧。那么,凶手到底是怎么做的呢?凶手究竟在陶艳的房间里干了什么,才使陶艳在一瞬间过度的害怕,猝死过去了呢?”

高桥托着下巴说:“是啊,这就是最难让人理解的。好了邢煜,你就不要再卖关子了。好好的说下去吧。”

邢煜点点头,说:“好吧,那我就继续说吧。其实想到吓死陶艳,就首先要了解她究竟怕什么。三个舍友虽然都和陶艳比较亲近,但是全都不知道她怕什么。要想知道凶手究竟是谁,就要了解到陶艳诗集中的秘密。陶艳在一首诗里写道,她把她的秘密告诉了她最爱的人,甚至包括她最害怕的东西。所以说,陶艳最爱的那个人才知道陶艳到底怕什么。换句话说,陶艳最爱的人就是凶手,对不对,李纵先生?”

邢煜抬起头,看向一脸苍白的李纵。

这时,房菲激动地大叫:“不对,不是的,凶手绝对不是李纵,你们一定是弄错了。”

邢煜笑了笑说:“可惜,事实就是事实,没有办法。李纵就是唯一知道陶艳怕什么的人,也就是说,在特定范围内,只有李纵最有可能是凶手。”

曹芳这时开口了:“邢先生,就算李纵是真凶,可是他又是如何行凶的呢?我想,总不至于李纵化装成一只大虫子,吓死陶艳吧?”

邢煜打了一个响指,说:“对,这才是这起凶杀案最精彩的地方。凶手是如何行凶的呢?曹芳小姐有一句话说对了,大虫子。没错,凶手就是找来了一只大虫子,不过这只大虫子不是李纵化装成的,而是他找来的真正的大虫子。”

“这真是无稽之谈。”孙磊冷笑,“你以为北京市是热带雨林吗?什么样的虫子都能找到?现在,足以吓死活人的大虫子已经成为珍奇,那是价值连城的宝物。说句不中听的话,就是把李纵的公司卖了,也不见得能买的下那种虫子的一条腿。他上哪找那种虫子。”

邢煜看了一眼孙磊,说:“没错,话是这样说的。可是你不要忘了,老黄曾经说过,李纵非常喜欢夜来香,原先这里就是李纵曾经住过的地方,那时,他在外面的窗台上养了很多的夜来香。夜来香的开花时间是在夜里,所以得名夜来香,而这样一来,蜜蜂采蜜的时间,也就只能是在夜里了。这是高档小区,花朵本来就不是很多,这里的蜜蜂也自然就不会放过任何一次采蜜的机会,就算是在夜里,等到夜来香开花,它们就会成群结对的飞来采蜜。李纵在这里住了很长的时间,对于这一点,他当然是非常了解的。”

“可是,就算是这样,也不能证明就是李纵杀死的陶艳啊。”房菲又一次为自己的丈夫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