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野马:重返卡拉麦里(戈壁女孩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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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野马王子

清秀俊逸、体型健美但不肥硕,一眼就可以看出它长大以后会是一匹优秀的好马。

到野马中心后,我很快投入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一忙起来,也就把种种的不如意暂时忘记了。其实仔细观察起来,秋天的戈壁挺美的。不远处天山的巨大冰冠在越来越高远的天空的映衬下越发的冰清玉洁,戈壁上零星的几棵树的叶子变黄了,沙枣树上挂满了沉甸甸的果实,天空中经常可以看到南飞的雁群。这个时候,戈壁上会开满一种红色的小花,白天看着平淡无奇,只有当夕阳西下的时候,阳光斜射到细碎的花瓣上,那些花瓣才变得娇艳欲滴,红彤彤的一片一片,像是大地上落了一层轻柔的晚霞。这些美景,使我的心情至少也能暂时平静下来。

有一天,我把兽医室堆放杂乱的物品整理完往外走的时候,遇到了一份意外的惊喜。我刚走出兽医室的大门,突然从远远的马群里跑出一匹小野马,“嗒嗒嗒嗒”地向我这边冲过来,然后猛地停在我的面前。我吃了一惊,也站住不动。小野马睁着好奇的大眼睛,两条细长的前腿用力撑着地面,肚子因为奔跑而一起一伏,嘴唇上面可笑地长着几根软沓沓的胡须。

我小心地往旁边挪几步,想从它身边绕过去,没想到小野马也往旁边一跳,拦住我的路,晃着脑袋,还伸直鼻子往我身上嗅过来。我转身往回跑,小野马比我的速度还快,几步就挡在了我的面前。它用蹄子轻轻地刨着地面,头一点一点的,大眼睛欢快地闪啊闪啊。我被逗得“扑哧”一声笑出来,心想:多么奇怪的小家伙啊,它是不是想和我一起玩耍啊?

盛情难却,我蹲下身子,慢慢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小马的脸庞,小马也伸出鼻子嗅我的手,热气喷到手心上痒痒的,然后它又往我怀里凑两步,用嘴啃食我的衣襟。

这是一匹小公驹,长得四肢修长,清秀而健康,我摸着它的脸庞对它说:“你好,小家伙。你就叫野马王子吧。我现在还有事,不跟你玩了。”但小野马根本不放我走,它非缠着我,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拦住我的路,身子往我身上凑,亲昵地啃食我的衣襟。无奈之下我只好叫来饲养员帮忙,才算摆脱了这匹淘气的小马驹的纠缠。

事后饲养员告诉我,这是少有的现象,因为野马野性未泯,小马一般不会主动与人亲近。“你和野马有缘啊!”饲养员感叹地说。

也许这是那个梦的又一个验证?我心里想。从此以后,我在野马场里有了第一个小朋友——野马王子。每回去马舍,我俩都要玩上一会儿,我在心里许下了一个心愿:一定要看着野马王子成为一个威武骠悍的头领,带领着其它的野马在卡拉麦里无边的旷野里奔跑呼啸。

我有时候想,也许我和野马就是有着神秘的缘份,可以看懂彼此的心灵,虽然不能对话,但心灵却能交流。不然野马王子第一次见到我怎么就会扑上来与我玩耍呢?

这匹小驹现在就有着王子的风范,清秀俊逸,体型健美但不肥硕,一眼就可以看出它长大以后会是一匹优秀的好马。查过系谱我发现,它和英武的大帅是亲兄弟,同样身出名门,有着优秀的基因,这使我更加相信,它一定会成为真正驰骋荒野、英勇善战的野马帝王。

野马王子小时候很调皮,没有一刻闲的时候,有时候我就想,马儿也跟人一样,到底是“巴郎子”(维语:男孩),就是要比“女孩”顽皮一些。它经常跟自己栏里的小驹子嬉戏打闹,东奔西跑,累了呼呼大睡,饿了钻到妈妈的肚子底下吃奶,其它的时间大部分都是在玩。而当我去看它的时候,它就立刻跑到我的身边,不是啃啃我的鞋,就是亲亲我的脸,一会儿又用舌头舔舔我衣襟的味道。我经常逗它,扭它的耳朵,它不高兴地拨楞着脑袋;我用手打它,它也扬起蹄子还击,我在前面跑,它就会在后面追。有时候它会对我的观察记录本感兴趣,好奇地翻阅,很认真的样子,最终把纸读得一片一片的,碎片上沾满它的口水。每次去它那里一趟,手上脸上保证沾上好多唾沫,身上的衣服,也被它啃咬得不成样子。

它胆子很大,而且好奇心非常强。小驹小黑炭出生的时候,我们给母马接生。母马侧卧在雨后积水的渠边,我们在旁边观察记录并随时准备帮助野马生产。王子这个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凑起了热闹,睁着两只大大的眼睛,一动不动地好奇地看着躺在地上生产的母马。它耐心地看着小黑炭一点一点生出来,不知道害怕,也不想回避。我对它说,小孩子走远点,把它往圈子外边推,它四条腿倔强地支着,不屈不挠地只顾伸着头看,那股认真好奇的劲头让人看了好笑,搁在其它的野马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母马生产得很顺利,不多时包在胎衣里的小驹就完全生出来了,浑身湿漉漉的。看到母马转过头来舔小驹,王子也凑上前去热情地帮母马舔小驹身上湿淋淋的羊水,那傻兮兮的样子可爱极了。后来,它和新出生的小黑炭成了好朋友,每天都跑去找它玩,带着它一块吃草、喝水,帮它挠痒痒,好得亲密无间。

1996年5月,蒙古野马考察团的专家们来野马中心考察。

我一般都会把外面来的参观者带到公马群里去,也就是光棍营里,因为我对那些野马非常熟悉,知道哪匹性格温顺,喜欢与人接近,我就挑选它们与外宾或者游客合影留念。这次考察团的人来了,我给它们介绍了王子,因为我想王子一向跟我亲近,应该也会对我带来的人不反感,再加上它长得骠悍英武,俊逸非常,就让它的英俊模样也上上照片吧。

外宾们兴致勃勃地走向马群,慢慢接近王子,想站在它身边留影,谁知王子丝毫不顾及人家远道而来的情谊,呲牙咧嘴,两个耳朵恶狠狠地背到后面,想伸嘴去咬外宾,外宾们吓得赶紧跑开了。连换几个人都是这样,它一点也不给面子。而当我走向前时,王子却亲热地走上来,拿头蹭我,又是亲又是吻的,外宾们吃惊又好笑,都说:这匹马只喜欢张小姐一个人,对我们没有兴趣。

少不更事的王子很快长大了,两岁多的时候,我们将它调入公马群,但王子明显地对过去的家恋恋不舍,怎么也不肯听从人的指挥进入马群。工作人员哄它、骗它、劝它、赶它,它不为所动,满围栏跑,就是不听从。它特别聪明,看出了人们在骗它,所以大家耗尽了力气也没有把它调入公马群。大家纳闷:平时王子对人温顺,这会儿怎么不听话了呢。我说:“让我来。”

我先让跑得浑身是汗的王子稍稍休息了一会儿,然后慢慢接近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头和脖子,王子仿佛受了委屈,像往常那样对我表示亲热。看到它平静下来了,我开始向大门口走去,并轻轻唤着王子,让它跟着我走。王子习惯而愉快地紧紧跟着我,就这样我领着它轻而易举地分了群。

我暗暗地想:有一天,当王子真正走进卡拉麦里的时候,我们会更加为它感到骄傲的。

野马的家族

野马是最“以貌取人”的动物,长得好看、身体强壮的公马总是群体中最受欢迎的偶像,所有的母马都会以和它生育后代为荣,而那些长得难看、身材矮小的公马却不被理会,有的甚至终生都没有母马相伴。

野马的家族有着严格的社会等级。只要有两匹以上的野马,就一定会分出一个地位高低尊贵的顺序,如帝王、皇后、妃子等。野马皇后是每个繁殖群中地位最高、最受公马宠爱的母马,一般都美丽丰满,在生育机会、采食等方面都有着优先权,还有权帮助头马管理家庭。

新疆野马繁殖研究中心

位于吉木萨尔县老台乡西地村西侧,位于东经88°45′-88°50′,北纬44°10′-44°15′,地处天山主峰博格达峰北部冲积平原地带,占地面积9000亩。这里属中温带大陆性气候,极端最高气温45℃,极端最低气温-42℃,年平均降雨量160.02毫米,年平均蒸发量2321.2毫米,蒸降水比为14.5:1,无霜期163天,全年大风天气占60%以上。这里海拔在570-585米之间,植被稀少,覆盖率仅为0.05%-0.1%,整个地区没有地表水,地下水贫乏,土类为盐土,含盐量超过20%。

野马中心的基本任务:通过人工饲养繁殖,发展野马种群,进行野马野化研究实验,为国内外提供种源,最终使野马在大自然里生存下来,以拯救濒临灭绝的普氏野马。

野马与家马的区别

野马与家马同属但不同种,虽其生理结构相同而血统不同,这是野马珍贵的基本原因,今天国际社会争先恐后地研究野马,饲养繁殖它,就是为了在地球上保留其血统。

野马从外形看酷似家马,但如果仔细观察,家马与野马还有很大区别:

1、首先可以明显地看出野马的额毛(俗称命鬃子)少,而且短或无,家马的额毛多而且长。

2、野马的棕毛呈棕褐色,群毛色泽单一,任何野马的鬃都是一个颜色,短而直立。家马的鬃毛色泽多样,各不相同,而且长,披于颈项两侧或一侧。

3、野马的上部毛色呈土黄色,群体毛色看起来百马一色,无变化,但单体色却多种多样,一根毛中有黑、白、红等各种色体构成。而家马的群体毛色多种多样,百马百色变化多端,但单体毛色一致,一根毛白就是全白,黑就是全黑。

4、每匹野马脊背(俗称腰背)至尾基上部有一条手指粗的黑线,四肢夏季有3—4条不太明显的横纹,而家马却没有。

5、野马的体形短小粗壮,成年马体形相似,大小一致。而家马骨骼细小俊俏,头颈高,额宽鼻尖,体形有大有小,有高有低。

6、野马的前后四肢内侧均有较大的附蝉(俗称夜眼)。而家马只有前肢内侧有一只较小的“附蝉”,而后肢均无附蝉。

7、野马有33对(66条)染色体,而家马只有32对(64条)染色体。将家马与野马杂交是有可能的,但其后代只有65条染色体,其混血种具有生殖能力,但当再一次与家马杂交时,其后代只具有64条染色体,由此可见,野马对后代的影响力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