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报道理念与人性美”,文章提出,在新闻传播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从采访的角度,材料的组织,到新闻报道的基调、标题,都应该倾注人文关怀的责任意识。灾难新闻常常带有悲剧色彩,具有不可知性、毁灭性,对受众带来的震撼感强,易使受众产生恐慌心理。报道灾难新闻,应尽量挖掘其深层原因及内涵,着眼于展现灾难中人性的光辉及良好的社会风尚等。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大地震,央视中断日常节目,进行24小时不间断报道;奋战在前线的记者冒着生命危险进行现场直播,坚守工作岗位。这些不仅见证着中国新闻人的职业操守,更是新闻人悲天悯人情怀的体现。在灾难性事件面前,一方面,新闻人是政府信息和公众需求之间的桥梁,需要及时准确地传递最新信息;另一方面,新闻人又要做重要的舆论推手,鼓舞人们众志成城,共度国难。新闻媒体应站在人性关怀的角度,既向大众呈现真实的现场,更要体现在灾难面前不怕困难、坚强不屈的人性光辉。
关于“新闻报道角度与人性美”,文章指出,新闻报道的角度是新闻传播者发现事实、挖掘事实、表现事实的着眼点。任何新闻题材,只有放在人类发展或人性的背景下确定报道的角度和方式,才能创作出有感染力且思想深刻的作品。
生命为天地精华,然而一些媒体则以调侃和渲染的报道方式,赤裸裸地展示血腥的画面,解构和亵渎神圣而庄严的生命现象。广州一位农民工在天桥上对着桥下京广铁路边的高压线撒尿时触电身亡,有媒体形容死者“像烧焦的烤鸭”,称之为“电死”、“自讨苦吃”,同时庆幸民工的死亡没有对列车运行造成影响。这些媒体在面对他人的悲剧和不幸时,丝毫没有恻隐之心,用调侃、戏说的方式来描述灾难性事件,嘲笑鄙视因无知而丧命的事件当事人,体现了一种深层的冷漠人性。
“新闻人物描写与人性美”也是该文章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的人物通讯,报道的先进模范人物个个形象高大、意志超群,被“神化”的先进模范人物,脱离了正常人的思想特点和行为特征,失去了起码的真实性,因而减弱了其作为先进典型的社会示范作用。在报道反面人物时,对他们美好的过去只字不提,使人们对“人性本善”、社会道德产生怀疑。这种缺乏表现真实人性的人物通讯,都没有将他们作为人来观察、描述和评判。
逼近了社会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才是逼近了真实,才是新闻本身的魅力所在。从人的视角去看待先进模范人物,也从人的视角去看待普通人或反面人物,显示每位人物的个性和人生曲线,才能使人物真实可信。
新闻凸显人的价值
曲雅君、吴媛媛在《人的价值与新闻价值》一文采用的是“人本”的视角。文章提出,新闻职业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是一个关乎责任、道德和操守的职业,也是一个广受社会关注的职业。新闻工作者的作品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其行为也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因此,做一个好的新闻工作者,首先要从做人开始。(曲雅君、吴媛媛《人的价值与新闻价值》,《青年记者》,2008年10月中)
2006年7月10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女记者曹爱文在采访中英勇救人的事迹,被人们传为美谈。在采访和救人之间,曹爱文选择了后者。她说:“生命比一条报道更重要。我不后悔自己的选择,遗憾的是没有多掌握一些救人的方法,没能救活那个小女孩。”在救人于水火的突发事件面前,不应该有看客,新闻工作者首先是一个公民,而每一位公民都有在别人遇到危难时伸出援手的义务,这是一种良知——公众的良知、社会的良知。
曹爱文的行为引发我们思考:我们为什么做新闻?怎样做新闻?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让每一个人安全、健康、幸福、自由、平等、有尊严地活着,媒体与记者的一切行为都应该服从这一基本价值。曹爱文虽然只是一位普通的年轻的女子,但是她懂得捍卫生命的尊严!她惋惜的眼泪是对生命最真挚的热爱。她的“生命比一条报道更重要”的观点,是对新闻职业最深刻的诠释,令人动容。
就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来说,新闻采访当然是首要的、第一位的,但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良知告诉我们,生命才是更宝贵的,因为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如果仅仅为了拍到第一手资料而错过了救人的最佳时机,即便拍到了好照片,也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做记者应该“先做人,再做文”。在新闻现场,记者已不是一位普通的看客,而是新闻理念的传播者、新闻道德的实践者、新闻良知的坚守者。从这个角度来说,新闻记者本身就是事件的“变量”和“变数”之一。新闻记者不是“零度”的存在,记者首先是人,是一个有价值选择和行为能力的人,是一个不能脱离社会生活与事件的活的生命。记者不仅是新闻报道的主体,也是社会生活的主体。
文章提出,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应该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无论是从自己的责任,还是社会地位、社会影响都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就是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新闻工作者的一切活动,不仅要为人民群众传播信息,传播真理,采写读者最需要的新闻,还要反映他们的意见、愿望和呼声。记者发出的每一篇报道,都要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新闻记者应怀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多深入农村和基层,多报道农民的生产生活,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疾苦。要做到喜百姓之所喜,忧百姓之所忧。
胡****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宣传工作“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对此,文章有以下理解:所谓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是传媒作品对社会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是对传媒人工作成果的要求,重在考验新闻工作者的工作能力;而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则是传媒工作者与社会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交流,是对传媒人工作过程中应具备的基本状态的要求,重在考验其道德水准。
一个合格的记者,应当把自己的职责和品德、人格融为一体。特别是在采访时,遇到突发事件,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比采写一篇稿件更有社会意义,因为它更能展示记者的人格和职业形象,更能体现社会风尚。从职业的角度来讲,新闻重要,从人的良知来讲,生命更重要。积极救助他人是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大力张扬的人性之美,新闻是给人看的,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应该遵循的原则永远是以人为本。造就一篇好新闻,绝不仅仅是靠漂亮的文字、敏锐的嗅觉,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俯仰天地的境界,一种乐于助人、奉献社会的情怀。
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在职业过程中的行为,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新闻媒体的看法。因此,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用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来检验自己的职业行为,正确地行使职业权利,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完成其职业使命的基本要求。在报道工作中,应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多从老百姓的行为、见解、情感、心态、命运等出发,密切关注他们在社会中的地位、价值和意义,直面人性的真善美,使宣传报道更具人性化、更富人情味,从而更吸引人,更打动人。
做好工作是重要的,这是职业对我们的要求。
做好人则是必要的,这是道德和良知对我们的要求。
“公民新闻”的未来
贾瑞军《新闻定义的历史演变》一文,是从“公民新闻”的视角来研究新闻的。文章是这样描述“网络时代新闻定义的新突破”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以博客、聊天室、维客、信息板、移动通讯等新的方式对新闻进行传播,从而导致了“公民新闻”的产生。(贾瑞军《新闻定义的历史演变》,《青年记者》,2006年第22期)
“公民新闻”的出现对传统的新闻学理论中的新闻定义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由于采写新闻不是经过训练有素的专业记者来做的,而且许多网民在散发新闻时把自己的情感兴趣不加专业修饰地夹杂在新闻当中,这对新闻定义的主要因素“客观性”提出了挑战。面对网络上的海量信息,新闻的受众也越来越依据自己的兴趣形成小众化发展趋势,新闻在公民网上呈现非一律的状态,即呈现个性化、社区化的特征,这对传统的新闻定义的外延给予了新的扩展。
虽然现在我们所公认的新闻定义还是建立在传统的传播方式上的,但是,从发展趋势看,互联网将成为互动性最强、受众最广、信息承载量最大的传播媒体,新的传播方式将对新闻定义重新解读。目前,“公民新闻”对新闻定义的影响已初见端倪,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民数量的进一步增多,新的新闻定义必将出现。
新闻的“哲学之真”
阙爱民在《新闻真实性的多重属性及假新闻的危害》一文中,从哲学认识论的视角,对新闻真实问题作了分析,这也是一个新颖的角度。(阙爱民在《新闻真实性的多重属性及假新闻的危害》,《青年记者,2006年第20期》)
真实性是新闻最本质的规定性,也是新闻诸多属性中最刚性的、毫无回旋余地的属性。它是新闻独特力量和高贵品质的主要源泉,是整个新闻大厦的基石。新闻要通过新闻事实去把握世界及人类生活的本质,就必然把新闻真实性作为学科最基本的规定性。所以,新闻报道从现象到本质,无论涉及什么内容都要求完全真实,就是学科规定性使然。新闻媒体、新闻报道必须接受、恪守这一规定性,并为维护这一规定性进行不懈的奋斗。
如果说学科的规定性是新闻真实性问题的理论前提,那么,主客观的统一性则是新闻真实性的标准。学界就出现了三种新闻真实性的标准,一是本质真实论,二是现象真实论,三是综合论者。此论认为,新闻学中既存在现象真实问题,也存在本质真实问题,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是对新闻真实性不同层次的要求。阙爱民认为,现象真实和本质真实不仅仅是层次性问题,而且是对不同类型的事实的不同要求。
现象真实论与本质真实论的根本问题不在于对错,而在于衡量具体报道时真实性要求的内涵僵化。新闻真实性之所以是媒体实践的伦理性问题,原因有两个:一是新闻真实性作为学科的规定性,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社会约定,是媒体对社会的共同承诺,是媒体自我约束的一种职业规范。与政治制度和法律条文不同,它不具有外在的强制性;二是真实性是一种永恒的理念和高远的境界,是新闻人艰难而不懈的追求。
确保新闻真实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即使在最民主的社会里,新闻真实性也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因为实现新闻真实性不仅存在着诸多的客观技术难题,存在着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而且存在来自人类自身的有意侵害,面临各种各样的压力和障碍。
所以实现新闻真实性不仅需要能力,而且需要勇气,需要艰苦、细致、努力的工作,需要付出辛劳,付出屈辱,甚至付出生命和血的代价,需要把它作为一种理念、一种理想、一种境界去追求、去呵护、去捍卫,去自觉地为之奋斗。事实表明,在很多情况下,新闻真实性不是技术问题,不是能力问题,完全是一个伦理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新闻真实性就是记者的良心。
新闻真实性在公众心目中具有“信念性特征”。
哲人说过,怎么信仰就怎么生活。公众对媒体实际上也是如此。在公众心目中,对媒体至少有这样的信念:一般来说,媒体报道的是事实,因此用不着核实就可以直接相信。假如读者怀疑或者必须怀疑每一篇报道的真实性,以致每一篇报道都需要核实才能相信,整个新闻传播业就彻底地土崩瓦解了。假新闻之所以危害甚大,原因就是在公众的信念里,媒体报道的是事实,从而使假新闻获得了事实的力量,并以事实的力量为祸社会,其危害自然不可小视。所以,轻易利用这种普遍的社会信念,哪怕是没有任何恶意,有时也会给人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恐慌甚至灾难,世界新闻史上不乏其例。
关于虚假报道的危害,文章认为,虚假报道有着多方面的危害,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假新闻首先是对学科的颠覆;其次是对客观事实的践踏;第三是对新闻伦理的背叛;第四是对公众信念的嘲弄。新闻的力量既源于事实,也源于公众的信念,假新闻既践踏了事实又嘲弄了公众的信念,即使能一时蒙蔽公众,最终逃不脱公众的惩罚。文章的结论是:“真实永远是新闻最高贵的头颅,恪守新闻真实性也永远是记者最高贵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