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伴侣的情况下,一个严重的恋物癖者会使用恋物对象(拿着或穿着)来****以性唤起并获得某种形式的性满足。如果有关与恋物对象相关的人的记忆已经被压抑,这种情况也有可能发生。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性唤起和最低程度的性满足,恋物对象被人格化了。如果记忆里还留存着与恋物对象相关的那个人,恋物癖者会使用恋物对象(拿着或穿着)来****,幻想着自己就是在同那个人****。对恋物癖者而言,因为恋物对象的存在,这种刺激感觉像真的一样。这与偶像崇拜中的行为非常相似——崇拜者保存着偶像的图像或者属于偶像的某样东西,想象着偶像就在身边。
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
在恋物癖中,压抑和移置机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恋物对象的选择源于当事人在儿童发育时期保留下来的与性相关的印象。因此,如上所述,恋物对象与当事人的过去有关。这种过去通常是指与性相关的印象或者当事人曾经幻想过的与某人相关的东西(在早年间将其视为性的象征和性满足)。因为得不到这个人,对这个人产生的性情绪被压抑并移置到那个物体上。现在,这个物体又被赋予性魅力,让恋物癖者性唤起。
因此,性情绪被无意识地移置、压抑和转换,导致了这种情况。在固着的情况中,当事人仍然活在过去,但是相信过去就在此时此地。如果恋物癖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困扰,还是建议向心理医生求助,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
问题升级
这种情况可能会恶化,导致下列问题:
◆因为恋物癖的缘故,当事人可能无法发展出稳定的恋爱关系。
◆对于一些严重的恋物癖者来说,会对收集恋物对象产生过度的欲望,从而导致严重的经济问题甚或是法律问题,比如他(她)通过偷盗来获取那些非常昂贵的恋物对象。
◆在有些情况下,如果没有恋物对象,严重的恋物癖者可能出现性唤起或****障碍,男性和女性都一样。因此,极端的恋物癖也是导致性关系不和谐的原因(曾在第四章讨论过)之一。
当这种情况变成困扰,要如何应对?
心理治疗和行为治疗都可用以解决这个问题。心理治疗会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厘清与恋物对象相关的人和事的因果链,帮助当事人活在当时当下。行为治疗可能会让当事人对恋物对象产生厌恶感,让他(她)不再需要这种物品。这可能会产生意外的副作用。例如,当事人在对一件特定而且具体的恋物对象(比如红色的鞋子、红色花饰的衣服或金项链)酝酿厌恶感的过程中,他(她)可能会对穿戴恋物对象的所有人都产生反感和无意识的恨意,从而避开这个(些)人。这种反应是我们不乐见的,它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
性摩擦癖
这是一种性摩擦行为,通过在别人身上(穿着衣服)摩擦自己的身体获得性快感。性摩擦癖者可能是男性,也可能是女性。被性摩擦癖者摩擦或触摸的人通常是性摩擦癖者不认识的陌生人,因为性摩擦癖者会在拥挤的环境中活动,比如拥挤的电梯,周围都是人的聚会(音乐会、高峰时间的列车)。就像伦敦的地下铁,乘客们紧紧地挤在一起,脸冲脸,背靠背,肩并肩,背冲脸。
男性性摩擦癖者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在另一个人身上摩擦他的****,女性则会摩擦她的乳房。在这样的情形下,性摩擦癖者可以轻松地掩人耳目,可以拿列车的速度、颠簸或拐弯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一般不会气恼,但性摩擦癖者却可以获得性满足。
但是在一些更加开放的场合,比如露天音乐会上拥挤的人群,性摩擦癖者会做出猥亵动作,然后迅速离开,到别的地方去,免得引人注意或在公共场合因******和举止不当的罪名被逮捕。
在极少数情况下,性摩擦癖者可能会向认识的人做出猥亵动作,假装是一场意外。如果是这样,性摩擦癖者的行为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他(她)遇上让自己倾心的人,但又无法拥有。性摩擦癖者遇上这样一个人,假借意外在他们身上摩擦自己的身体能让性摩擦癖者获得极大的性满足。
在性摩擦癖者生活的圈子里,如果他(她)对某个人的爱恋得不到回报,尤其可能发生这种情况。
例如我们在第四章提到的那个办公室经理,在他裸身被人撞破之前,无论什么时候和那年轻姑娘在办公室里遇上(比如在咖啡机前、在办公室的厨房、在饮水机旁、在复印机旁、在办公用品柜前和其他一些职员会聚在一起或偶然碰到的地方),他都会在那姑娘身上摩擦自己的****。但他摩擦的对象只有她,这是因为他的行为虽然看上去是无意的,但却是有选择性的。
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
当事人有着释放性压力的病态需求,但通过插入式****就能获得性满足并不是他(她)性冲动的意图。
同性恋
它所指的是两个相同性别的人之间发展出的感情和性关系。女同性恋者被称为Lesbian。这个词语源于爱琴海(之前被称为Lesvos)上的希腊岛屿——勒斯波斯岛。公元600年前左右,女诗人萨福和男诗人阿尔凯奥斯生活在那里。萨福和她的追随者们被认为是最先开始女同性恋行为的。
这种情况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
关于导致同性恋的原因,至今仍存有疑问。关于原因的争议涵盖以下几个问题。
◆同性恋是不是遗传的?
◆同性恋是不是因为母亲在怀孕期间荷尔蒙畸变导致的?
◆同性恋者是不是在性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成为同性恋的?
有这样一种观点,有些人因为他(她)们所处的环境而在生命的某些阶段成为同性恋者。我们可以在男生或女生寄宿学校以及男兵或女兵兵营发现这样的例子,学校里的一些少男少女以及兵营里的男兵女兵会暂时成为同性恋者。这些人当中的一部分一旦离开之前的环境进入社会,就不再有同性恋倾向,只有极少部分依然还是同性恋者。在这极少部分一直是同性恋的人以及后来成为同性恋者的人当中,他(她)在婴儿期尤其是性心理发展的性蕾期特别关注自己的生殖器官。因此,始于性蕾期的一些无意识因素与他(她)们后来成为同性恋者有一定关系。
在第一章中,我们简单描述了生命的起源,但没有说明这种情况有其生理学上的基础。但是,从我们在第三章针对性心理发展进行的讨论中可以看出,这种情况可能是性心理在性蕾期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无意识因素所导致的,就像上文所描述的那样。我们这里所指的是严格意义上的同性恋,而不是暂时的同性恋者,就像上文中所说的那些在单一性别的寄宿学校或兵营中成为暂时同性恋者的情况。同样,我们的观点不是通指,而是会考虑具体的情况。
有些人将同性恋错误地理解成一种性变态问题。他(她)们非常鄙视这种现象,将它当成生活方式的选择。
对严格意义上的同性恋者来说,他(她)们的同性恋倾向始于性蕾期,主要通过自己的生殖器官来获得性快感。在发育和成熟的过程中,他(她)们感觉到如果性对象没有与自己性器官相似的性征就不行。因此,当事人的性发育开始从自体****到对对象的爱,因为他(她)们之前通过自己的生殖器来获得性快感,所以固着在两者之间靠近自体****的位置。
如果一个人的生长环境非常严格,并且受到虐待,就像本书曾描述过的弗里茨勒情结(见术语表),这可能导致受害人因为恋母情结抗拒虐待他(她)的家长,变成同性恋者。例如,弗里茨勒虐待他在地下室中出生的孩子,这些孩子同时也是他的孙子孙女,强奸折磨他(她)们的母亲——同时也是他自己的女儿。他的女儿可能会抗拒男人,转向女人寻求感情安慰。但是,他在地下室中出生的儿子(同时也是他孙子)的恋母情结冲突可能得不到解决,固着于自己的恋母情结阶段。
他可能也会抗拒男人,因为他父亲对他的态度无法让他消除恋母情结,他可能会在女人那里得到母亲般的安抚——这是他和他的兄弟姐妹在地下室里从母亲那里得到的安抚,当时另一个男人(他的父亲,同时也是他的爷爷)正扮演着恶魔的角色。与年长的女人相处可能会让他感觉更舒服,她们是他母亲的替代品。但是,对这种情况的准确分析应基于各个事例的具体情况。
当事人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同性恋并不是一种病,它不需要治疗,但可能在当事人生活中造成严重的压力和焦虑,尤其是在这些人还没有“出柜”的时候。有些同性恋者曾接受过非常严格的宗教教育,因为害怕坦白性取向会让家人尴尬和失望,出柜对他(她)们而言非常困难。
这些人的内心充满了激烈的冲突,但他(她)无法将自己的性取向公之于众。他(她)通过心理治疗来寻求帮助,这种方式可以让他(她)们畅快地述说,找到这个问题的源头,完成治疗,从而让他(她)们能在所处的社会里幸福开心地生活。有些其他的同性恋者会接受他(她)看上去并不愿意接受的行为治疗。
通过心理治疗获得安慰和平静
如果同性恋者有着强烈的异性情感,或者同性恋者强烈地渴望改变自己的性倾向,那么心理疗法可能会起到比较好的效果。
有些同性恋者非常惧怕心理治疗,因为他(她)们认为心理治疗师会对他(她)进行评判和谴责。这种恐惧是通过以下方式滋生出来的。
◆当事人可能会潜意识地觉得愧疚,他(她)担心在心理治疗的过程中这种愧疚会表露无遗。
◆当事人可能已经知道行为疗法会引发对同性恋的厌恶,他(她)们担心这就意味着对同性恋的评判和抑制。因此,他(她)担心这种心理治疗师会对自己的性倾向进行评判和谴责。
同性恋者需要得到一再保证——心理医生不是道德家、牧师或者宗教导师。应该让他(她)明白心理医生的目的是提供帮助,而不是评判和谴责自己的病人。只要明白了这一点,如果他(她)们选择保持自己的同性恋倾向,也会对自己选择的性取向感觉良好,不会排斥。
在心理治疗的过程中,同性恋既不会招致谴责,也不会得到表扬。心理治疗是一种职业,简单地说它通过解决导致问题的冲突帮助病人解决自己的心理和情感问题,让他(她)们能够开心幸福地生活。因此,心理医生必须能够为每一个有心理或情感问题的人提供帮助,或者说为任何一个在眼下过得不开心的人提供帮助。
尽管有些书将心理治疗同道德联系在一起,比如马戈利斯(1966年),但是心理医生和普通医生都不是道德家。他(她)们都没有立场对自己病人的行为和态度进行价值评判。如上文所述,心理医生和普通医生不是牧师、宗教导师或者任何形式的宗教领袖。即使某位心理医生或普通医生具有双重身份,同时还是当地社区里的一名牧师或宗教导师,他(她)必须分别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在接受病人咨询时能够区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
身为一名职业人士,心理医生或普通医生不得在治疗病人的同时扮演道德家的角色,但是他(她)必须遵守严格的道德规范。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他(她)的道德是由他(她)在治疗病人过程中的所作所为决定的,而不是他(她)为了迎合公众说了些什么。如果他(她)一方面让公众觉得同性恋根本不是问题,一方面又私下里谴责同性恋,这无疑是典型的言行不一。
说到利用分析式疗法来治疗同性恋,尽管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本人对其功效持怀疑态度,在他写给一位为自己儿子的同性恋倾向忧心的母亲的信中,针对同性恋提出了一些令人欣慰的论点,让同性恋者不再因为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愧疚。
“的确,搞同性恋毫无好处,但它并非恶习和堕落,也算不得一种疾病,用不着为此害羞。古往今来,有很多值得尊敬的人是同性恋者,其中还有一些是伟人如柏拉图、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等。将同性恋视为犯罪而加以迫害是极不公正和残酷的,同样也是一种犯罪。您问我能否帮助您,我想尊意是要我消除您儿子的同性恋倾向而代之以正常的异性恋倾向。一般来说,我们无法保证办到。在一些具体的案例中,我们确实挖掘出那些在同性恋者身上所有隐藏的异性恋因素来。但从大多的案例来看,我们没有成功。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素质和年龄。每个同性恋者的性格不同,年龄有别,治疗的结果不能预测。精神分析能帮助您儿子多少又是另一回事。如果他现在不幸福、有点神经质、充满了矛盾、性情郁郁寡欢,那么,无论他继续保持同性恋与否,精神分析都可以让他感到幸福些,让他心灵和谐而变成一个有价值的人。”(弗洛伊德,1960a,P420)
下面,我们将把目光投向弗洛伊德的两个牵涉到同性恋的病人,看看每个病例的具体情况。第一个病例关系到女性同性恋,被弗洛伊德称为11号病例(企鹅出版社《弗洛伊德书库》第九卷,P367—400)。另一个更广为人知的病人名叫朵拉,弗洛伊德将其称为1号病例(企鹅出版社《弗洛伊德书库》第八卷,P44—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