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种自然倾向是,在自己的行为举止中与某个更重要的人物作比较(孩子与大人相比较,较卑微的人与较高贵的人相比较),并且模仿他的方式。这种模仿仅仅是为了显得不比别人更卑微,进一步则还要取得别人的毫无用处的青睐,这种模仿的法则就叫时髦。所以时髦是归在虚荣的名下的,因为在这种动机里没有内在的价值同时又归在愚蠢的名下,因为它同时却有一种压力,迫使人们奴颜婢膝地一味跟从社会上许多人向我们提供的样板的引导。人时是一件鉴赏力的事情;不入时而束缚于一种旧时习惯的人称之为因循守旧;把价值完全放在不入时的事情上的人就是一个古怪的人。但是,如果人们一般地想用“呆子”这一严厉的称号来判定那种虚荣的话,那么做一个人时的呆子总还是比做一个不入时的呆子要强。然而,如果对时髦的追求,为了那种虚荣而牺牲了真实的利益,甚至牺牲了职责,这种追求倒的确值得呆子这个头衔。一切时髦顾名思义已经是一种变化无常的生活方式,因为一旦模仿的游戏固定下来,那么这种模仿便成了习惯,因而也就不再被看作鉴赏。因此新奇性是时髦惹人喜爱的地方。并且,在各种各样外在形式中富有创造性,哪怕这些形式往往变成离奇怪诞的和部分丑陋的东西,这也属于高雅之士的风尚,特别是那些妇女的风尚。然后,其他的人对这些人趋之若鹜,而当这些人已把那些形式抛弃掉了的时候,其他人还在卑下的状态中背负着这些形式蹒跚前行。这样看来,时髦终究并非一件鉴赏的事情,(因为它可以是极端反鉴赏的),而主要与纯粹虚荣有关,是一种相互之间用来争强赌胜的事(那些宫廷摩登人士,又称为花花公子的,是一些轻浮的像伙)。
壮美可以和真正的、理想的鉴赏力相联结,因而可以和某种本身就美的崇高(例如壮丽的星空,或者,例如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如果这听起来不显得太微末的话)相联结。但虚夸地展示在人眼前的华丽,虽然也能与鉴赏力相联结,但对鉴赏力并不是没有拒绝的。因为华丽是为了迎合大多数群众的,包括许多顽劣之徒在内,他们的迟钝的鉴赏力要求感官的感受比要求评价能力更多些。
我在此只援引语言艺术,即雄辩术和诗艺,来作考察,因为它们是指向心灵的某种情绪的,这样就直接唤起了心灵的活力,因而语言艺术在实用人类学中有它的位置,在这里,人们是试图根据人从自身作出的东西来了解人的。人们把由理念灌注生气的心灵原则称之为精神。鉴赏力是对在想象力中联结杂多的形式作纯粹范导性评价的能力,而精神则是为这种先验想象力的形式提供基本模式的创制性的理性能力。精神和鉴赏力,前者是为了建立理念,后者是为了那些与创制的想象力的法则相适合的形式而要限制这些理念,以便把它们首创性地(而非模仿地)塑造出来。一件用精神和鉴赏力所创作的产品可以一般地称之为诗,并且是一件美的艺术的作品,不管它是借助于眼还是耳直接对感官呈示出来;而美的艺术也可是以被称为诗艺(即拉丁语意义上的诗),无论它是绘画、园林、建筑艺术,还是音响和押韵的艺术即严格意义上的诗。但与雄辩术相对而言的诗艺,却仅仅是按照知性和感性相互从属关系如何而与雄辩术相区别的,所以,诗艺是由知性所规范的一种感性的游戏,而雄辩术则是由感性而变得生动的件知性工作。但演说家和诗人(在广义上)两者都是作家,而且都从自己本身中通过想象力而创造出新的形象(即对感性事物的新组合)。
因为诗人的天赋是一种艺术技巧,并且是一种与鉴赏力联系在一起的、针对着美的艺术的才能,而美的艺术部分地包含着欺骗的目的(虽然是甜蜜的、往往也是间接有益的欺骗),所以,在生活中让这种欺骗有一个不大的(即使常常虽有害的)运用,这是免不了的。因此对于诗人的个性,甚至对于他的职业给他和别人的影响,以及应如何评价这种影响,也许倒值得提出一些问题和解释。
为什么在美的(语言)艺术中,诗所赢得的评价比为了同一个目的雄辩术更高?因为它同时又是音乐(可以歌唱),是一种本身即已使人感到快适声音,即音调,它与单纯的语言不同。甚至雄辩术也从诗那里借来一种接近于音调的声音,即重音,没有它,讲演在平静和激动之间就缺乏必要的顿挫。但诗还不光是赢得了超乎雄辩术之上的评价,而且还赢得了超乎每种其他美的艺术之上的评价,它高于绘画(雕刻也属于此列),甚至高于音乐。因为音乐仅仅是作为服务于诗的载体才成为美的艺术(不光是快适的艺术)。甚至于在诗人中也没有像在音乐家中那么多的浅薄的(不适于工作的)头脑,因为诗人还要用知性说话,音乐家却只用感官来说话。一首好诗是给心灵灌注生气的最深入人心的手段。然而,不仅对于诗人,而且对于每一件从事于美的艺术的人来说,他们都必须具有这方面的天赋,能够不借勤奋和模仿而达到这一步;同时,艺术家要使他的事情成功,还需要一种不期而至的好兴致,仿佛是一瞬间的灵感,因为,凡是按照规章和规则而做的事,其结果都是枯燥乏味的(无创见的),而一种美的艺术作品却不仅要求有可以建立于模仿之上的鉴赏力,而且还要求思想的独创性。这种独创性当它从自身之内鼓动起来时就叫作精神。手拿画笔或鹅毛笔(它也可以用来写散文或诗)的自然画家并不是美的精神,因为他只是模仿,只有观念画家才是美的艺术的大师。
为什么人们通常把诗人理解为一个构想诗行的人,即构想一种抑扬顿挫的语言(像音乐那样有节奏地说话)的人呢?因为他用一种庄严的态度预示着一件美的艺术品,这种庄严(根据其形式)必定能满足最精致的鉴赏力,除非这艺术品不美。但由于这种庄严最经常地被用来满足对崇高的美的表现,所以如果没有诗行,这一类矫揉造作的庄严就被(按胡果·布莱尔的说法)称之为“不堪忍受的散文”,另一方面,拼凑诗行也不是诗,如果它缺乏精神的话。
在欧洲,为什么当近代人诗人们诗行中的韵与思想内容结合得很巧妙时,它就成为我们的鉴赏力大力追求的东西了呢?反之,为什么这种韵与古代诗的诗相违背、相干犯,以致于,德意志无韵诗很少让人喜欢,而拉丁诗人维吉尔的这首押韵的诗则更加不能使人满意呢?这大概是因为,在古代的古典诗人那里,诗体学已得到了确立,但新的语言大部分还缺乏这种诗体学,所以,通过音调相同而把一行诗与上一行诗挂起钩来的韵就补偿了听觉在这方面的损失。在一篇散文的祝词中,一句偶然插入其他句子之间的韵文就会成为可笑的。
在写作中,那种演说家所不配得到的、间或违反语法的诗人的自由是从何而来呢?这也许是由于,诗人表达一个伟大的思想并不完全受形式法则过分严格的限制。
为什么一首平庸的诗不堪入耳,而一篇平庸的讲演倒还勉强可以忍受呢?其原因似乎是,音调的庄严在任何一首诗里都激起一种很大的期望,而正因为这期望得不到满足,它往往就比这个作品本来或许会挣得的散文价值跌落得更惨。一首诗如果以一句能被当作警句保留下来的诗句作结尾,这就会产生回味的快乐,并由此而使有些平淡的东西重新生光。所以这也属于诗人的一种技巧。
诗才到老年就枯竭了,而在一段时期内,一个有学问的头脑却一直还在科学知识上表现出良好的健康和干事的魄力,这也许是由于,美是一朵花,而科学却是果实。也就是说,诗必须是一种自由的艺术,它由于事物形形色色而要求快捷,但在老年,这种轻捷的感官却衰退了(而这是正常的),因为过去的习惯只有在一条同样的科学道路上前时才同时保持快捷性,所以,诗要求每一件作品都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而这就要求灵活性),这就是老年人所不能很好地适应的了,除非是在那些尖刻的笑话故事、箴言诗和讽刺短诗里。但这里的诗也比游戏要更严肃。
诗人不能带来如同律师和其他职业学者所造成的那种幸福,其原因已经包含在一般要求天才诗人所具有的那种天赋气质中,即通过思想的无拘无束的游戏来排忧解闷。但“诗人”个性方面的特点,即没有个性,只有喜怒无常、脾气古怪,不守信用(并非恶意地),把自己并不仇恨的人故意当作敌人,尖刻地嘲弄自己的朋友却并不是想给他带来痛苦,——这些特点的原因是在于某种部分由天生而得的素质,即统治着实践的判断力和疯魔的机智。
奢侈是在公共活动方面,在带有鉴赏的社交生活中豪华过度(所以鉴赏力是与这种过度豪华的享受相违背的)。但这种过度豪华如果没有鉴赏,就是公开的放纵,当我们来考察享受的两种不同结果时,那么奢侈就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它导致贫穷;但放纵却是一种导致疾病的浪费。前者倒还可以与民族的进步文明(在艺术和科学中)相一致,后者则是一味地享受,最终导致恶心。这两者所具有的虚夸性(表面的光彩)都比自身的享乐性更多;这在前者是由于为了理想的鉴赏力而精心考究(比如在舞会上和剧场里),在后者是由于在口味的感官上的丰富多彩(肉体感官方面的,如一个贵族气派的盛宴)。政府是否有权用反浪费法对这两者加以限制,这是一个不必在此回答的问题;然而,用来部分地软化人民以便能更好地进行统治的美的艺术和快适的艺术,却会由于简单粗暴的干预而产生与政府的意图恰相违背的效果。
好的生活方式是豪华与社交活动(因而是带有鉴赏的)相适合的生活。由此可见,奢侈使好的生活方式受到损害,而有钱人或上等人所使用的“他懂得生活”这一说法意味着,他在社交享受中带着清醒的(有节制的)头脑精明地作选择,使享受从两方面得到增益,这是眼光远大的。
由此可见,因为奢侈最终不能归咎于家庭生活之上,而只能归咎于公共生活方面,所以,在国家公民与公共活动的关系中,在那种有必要时宁肯受损失也要首先用美化自己或自己的事物来竞争的自由问题上(如在节日、婚礼、葬仪等等直到日常交往的良好风度中),简直是不应该用禁止奢侈的法令来羁绊的。因为奢侈毕竟造成了有利于艺术繁荣的条件,因而把那些打算在公共活动上浪费掉的这样一笔花销重又归还给公共活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