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民族音乐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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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二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评奖活动述评

文化创新是民族文化在继承发展中的求新求变过程,面对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民族文化,以传统为根基,以现代为契机,通过文化的创新意识来提升和加快民族艺术的时代化进程是我国民族文化复兴大业的基本思想。民族音乐由于其传统的特性、悠久的历史,作为我国先进文化的一个代表,在音乐创作、表演的继承发展中,如何与时俱进地进行文化创新是我们当代音乐工作者所要思考的重大理论课题。

中国音乐源远流长,历史的积淀赋予了民族音乐以其多姿多彩的风格和形式。保护和继承传统是为了在民族音乐的开拓方面,保存和保留其文化本质的纯正性内涵,而创新发展则是在这样一种前提下,以人为本,以时代为创新点来丰富我们的传统音乐文化。特别是在今天人类社会发展到以信息网络为特征的时代,运用一切外来的先进科学思想和技术来强化我们的民族文化,这是时代的需要。

2006年10月25日,由文化部主办,中央民族乐团承办的第十二届全国音乐作品(民乐)评奖活动在北京成功举办,比赛以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的评审,先后共收到来自20个省市自治区、46个报送单位的125部作品,其中,民族管弦乐作品42部,独奏重奏及多种组合形式作品83部,最后11位评委按照奖项分类分别进行投票表决,最终评出民族管弦乐作品。

这次比赛从征集作品的形式上,大赛组委会不要求在形式上只局限于民族管弦乐作品,而是增加了独奏、重奏和多种形式组合模式的作品评选,而且报送作品量已超过了第九届民族管弦乐作品比赛数量,从作品比赛来看,评委们注重弘扬传统音乐,融合当代作曲技法,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当前我国作曲教学水平和现状,从促进学术交流,提高教学质量,改进创作思想方面,为今后的民乐创作给与了多方面的指导意义,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比赛基本上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上进行。

经过此次评奖,无论是管弦乐还是室内乐形式的作品都突出的反映出了一个特点,即,民族器乐创作在借鉴外来作曲技巧的同时,如何能体现出中国民族器乐特征的演奏法与艺术美感成为民乐创作的一个创新点。纵观参赛作品的创作技术和风格,虽然,有些作品在创作中评委们能感受到作者在追求民族传统风格方面所作的努力和要求,但更多的作品在写作方法上,一方面是写作技术的水平局限而没能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则是作者在创作思想上所涌现出的一种幼稚而西化了的作品风格,就民乐的本质来看,传统的影子、民间的韵味荡然无存,音乐中仅所留存的只是民族乐器特征。

民族音乐创作并不同于一般流行音乐和娱乐性文化活动,在社会文化功能方面,娱乐文化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如,日常生活中以消遣为目的的休闲文化、媒体文化等等,但娱乐文化在社会功能的本质上与民族音乐有根本的不同,即我们在文化属性方面所强调的文化精神和文化思想。如果从文化的审美角度去考虑,娱乐文化作为一种大众通俗文化虽然也直接影响了人在文化价值观念上的思考,但它与社会深层次内涵的民族传统文化相比较,两者在塑造人们高雅思想,净化人们心灵所产生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高雅文化内容与形式更是强调了人们对事物的内在认识和诠释,而非娱乐性的浅显概念,直观说明去引导人们对事物的理解,并形成文化心理的简单和平面化状态。现在很多民族音乐创作在借鉴外来文化的过程中,很多创作技法和文化思想所反映出的观念和写作方式,并不是真正从民族音乐传统与现代的角度去考虑作品的民族性和艺术性,而是从技法角度去影响观众,从娱乐时尚的角度去写作,这影响了我们的民乐文化市场,这种现象在民乐近十年来的创作中,音乐作品的极度现代意识,超时代理念,特别是在现代教学与理论研究中,不注重生活,不贴近时代,不考虑观众的感受为教学研究指导思想,影响了民乐创作的正常化发展,如,在音乐创作教育发展中,只注重西方音乐作曲理论技术的学习,而呼视对民族传统音乐的全方位认识,甚至很多从事音乐创作的学生,对民族民间音乐只了解一些皮毛知识,对民乐的乐器法、演奏法、民间乐种、乐曲等等内容掌握甚少,如果从创新的角度去审视,民乐创作根本谈不上深入民间、深入生活,既使运用一些原始民歌,民间音乐素材为基础创作的作品,但在这些所谓的现代理念和技法的混合体衍生出的民乐,其音乐本质也是脱离实际,与群众所要求的文化审美需求距离是十分遥远的。一方面,此风淡化了民乐传统的思想和意识,使民乐创作道路引入歧途,另一方面,搞乱了观众对民乐传统的美好认识,不协和音律的使用,曲体结构的复杂化,演奏的非正常化发挥,都使民乐的面貌发生根本性的变异,在观众看来民乐是那样的难听,不容易理解,这也可能是这类作者们所提倡的高雅、深奥使人难以理解的一个理由吧!但它却给我们的民乐发展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观众与民乐的距离越来越远、民乐创作的道路越走越窄,民乐各种艺术表演团体的演出曲目越来越单调乏味。如果说,民乐创作的发展在未来变成孤家寡人的状态,观众对民乐演出的冷陌则变成了个别圈子里的“高山流水”,那么民乐的创作需要我们彻底反思,需要我们调整创作思路,可以说,民乐创作应该考虑到百姓的欣赏需求为第一创作点,否则,我们的民乐就会失去社会生存的基础,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会毁掉这个事业。

民族音乐的创新也需要我们以正确地文化和历史发展观去面对,即使对古曲的整理,对民间乐曲的移植、改编和重新创作的器乐作品,就音乐和表演风格来讲,民族器乐表演技术手法,传统音乐创作的基本风格特色和乐器形态依然以民族传统特征为前提,而并不以改变民族传统音乐赖以生存的这些基本组成要素为创新点。应当指出,我们决不能以牺牲或改变音乐在形态风貌上的构成特征来改造民乐传统,否则,这种创新代价是致命的,它牺牲掉的将是民族精神和品格。从民族利益的角度来讲,这是在否定民族传统,异化中国音乐文化,不敢想象,如果按这种方式去改造中国各民族传统音乐,再过若干年那我们的民族传统究竟会是一种什么样的风格?我们的民族音乐又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异结果?世界民族音乐大家庭中,具有独特风格和品质的中国音乐文化还能保留和呈现出纯正的传统音乐韵律吗?这就如同自然科学中生物基因遗传学规律,任何基因的改变都会带来物种的根本性变异。上世纪京剧艺术家梅兰芳在表演继承中,以“移步不换型”的规律深化和丰富了京剧艺术的革新,并自成一派形成独特的梅派艺术。

民乐创作需要艺术院团的大力关注和投入,对于演出团体来看,好的民乐作品尤如好的产品,它能带给艺术家和演出团体们更大的市场占有率,但民乐创作又不同于其它音乐类型的创作方式,由于民乐在艺术本质上的特殊组成规律和表演形式,对于民乐创作方法的正确把握成为民族音乐发展过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话题,优秀的作曲家能向观众呈现出民乐精神文化中最美好的一面,相反,不了解民乐创作规律的人只能使民乐陷入一种新的危机之中,甚至以创新为旗号而改造民乐传统和精神,使我们的民乐风格丢掉了传统固有的美感,这是我们国家艺术表演团体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也是我们在今后的艺术生产与实践中加以确定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