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实践探索
作为文化部直属的国家民族乐团,中央民族乐团是目前唯一在民族管弦乐体制上具有国家级定位和示范性的民族音乐表演团体。乐团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中,以强烈的民族精神和富有民族气派的艺术形式,创作和上演了许多具有时代精神和代表性的民族音乐经典作品,在多年来的国家对外文化宣传和以文化外交的战略扩大方面,乐团以它深厚的文化品牌和富有实力的舞台表演,为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和弘扬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1998年和99年乐团两度赴维也纳金色大厅开始,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在世界和国内音乐舞台上的广泛宣传是在中央民族乐团的带领下而打开了国际主流文化舞台演出的市场空间,今天,我团已成为在进驻世界一流音乐殿堂表演中拥有最高规格演出经历的国家乐团,如美国卡内基音乐厅、柏林爱乐大厅、纽约联合国会议大厅、荷兰阿姆斯特丹音乐厅、札幌音乐厅、希腊雅典古剧场、法国香榭里舍大厅、俄罗斯圣彼得堡音乐厅等等世界超一流演出场所都成为了中央民族乐团进行对外文化宣传的舞台,这些场合的演出,乐团以精湛的表演给中国在世界上树立了一面文化大国的形象旗帜,真正展示了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影响,为中国的对外宣传起到了文化大使的桥梁作用。根据中央民族乐团在乐团定位上的示范性、导向性和代表性发展原则,结合我团在目前艺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针对今后乐团的发展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理论实践探讨,以便在具体工作中提出有目的性、有计划性的对应策略,使中央民族乐团能真正在今后的文化市场和艺术管理中制定出富有开拓性的改革措施,在院团建设上,真正向社会要影响,向市场要效益,向机制要成果,从产业经营上根本解决院团的出路问题。
一、目前乐团面临的困境
中央民族乐团是具有民族代表性的高雅艺术表演团体,所谓“高雅艺术”在今天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处于社会转型阶段的国家艺术表演团体,是如何将这种演出形式和它的艺术风格从文化的审美定位和观众群体的受众面上,更加让它社会化、普及化,而并不是以社会的个别少数群体为宣传对象,这就是说,社会的公众百姓是我们在提升国家高雅艺术走向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使命的最重要前提。在目前的社会文艺体制建设中,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立起适应艺术发展、适应市场需要,充分满足人民文化生活需求的艺术表演团体为建设目标,因此,社会文化需要我们的艺术表演团体在保证其正常运转的状态下,而且还要实现其社会功能的责任义务,从我们的社会文化定位来看,以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去引导艺术表演团体进行新的功能意识转变,这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央民族乐团在艺术定位上,既要保持高雅艺术形式又要走向市场,但演出市场又要求我们走多元化的道路。由于民乐演出市场的艺术价值与市场价值存在一种无法对等的关系,在目前的艺术产品作为一种被物化了的精神产品,它在进入市场等价关系交换中,民乐的低市值率、低产业覆盖率总是与市场无法搭建起一种真正稳固的和有规律可循的等价关系。有很多现实非常说明问题,很多富有创意的民乐作品和剧目未必都是能“赚钱”项目,而且,大部分都是属于“赔本”的艺术项目,所谓赔本并不是否定民乐不具有艺术价值,相反,正是因为它在艺术上的高附加值和凝重的文化精神才使得这门艺术成为“高山流水”的市场现实。从本质上看,民乐艺术在市场上形成低成本、低盈利的矛盾冲突而导致院团在管理上的被动状态,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形成:
1.艺术标准与市场价值的矛盾问题
乐团在经营上多年来形成的计划经济资源配置管理模式,使得我们的乐团经营与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多方面的矛盾冲突,这种矛盾主要来自追求强烈的高雅艺术标准势必放弃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艺术服务方向,而强调了通俗的大众艺术标准,实现以市场观念的艺术生产指标,势必又会造成艺术定位的不确定性现实,这也是困扰我们国家艺术院团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院团在坚持艺术思想标准时的一个导向问题。既,经济效益目标与艺术审美价值目标的同步性,作为国家艺术院团的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我们的经济创收必须建立在以艺术的审美价值标准取向为前提,就是说,我们既要保证国家艺术院团在该艺术专业领域中的代表性地位和示范性作用,同时,还要在创造出好的艺术产品的基础上,将艺术的审美价值取向赋予在我们今后艺术产品的市场需求上,使艺术价值与市场价值得到统一,这个原则也是国家艺术院团今后要深入研究开发的一个重要理论课题,否则,我们作为国家艺术院团在定位上会产生艺术方向和价值上的模糊认识。
从目前国家艺术院团在创作演出上的市场价值来看,坚守艺术的严肃性和高雅性这一宗旨,势必会影响追求经济效益目标的实现,但目前很多情况下,我们为了生存,为了市场效益,不得不放下高雅这个架子,去寻求通俗与时尚的艺术创造,来保证院团的人才稳定与艺术的创新发展。
2.艺术作为商品经营的观念问题
根据目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思路,国家艺术院团在面对生存,面对艺术创作时由于资金的困难,而不得不靠扩大演出市场份额来对应这种矛盾,但是,要增加我们的演出市场份额,一方面要通过用优秀的文化去鼓舞教育人的社会职责,去履行我们的艺术创作,另一方面还要,借助“市场”这个经济舞台,来实现院团公共艺术价值,由于艺术院团是作为联系着社会文化思想与艺术行为实践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来实现院团存在的社会意义,但事实上,艺术院团在面对自身的困境和履行国家赋予的艺术使命时,我们往往忽视了艺术自身的创作与表演已经不仅仅是独立的艺术品,而且,在目前的商品经济中,艺术也具有一定的商品属性。尤其是艺术产品和艺术行为要借助市场的力量进行价值回归,一切艺术品也必须要遵守市场的经济价值规律,去通过“市场”的调节和运作来实现艺术产品的价值体现,这是艺术院团在经营产业创作与实践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我们在艺术管理中如果不正视这个矛盾,回避艺术与经济的价值关系,就会失去艺术原本所拥有的价值,使艺术失去可经营的内容,而致使艺术自身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并带来负面效应,我团目前在艺术产品的价值回归问题上之所以不能有效地进行经营而产生负效应,就是我们没有认识到艺术院团现在也是在作为可经营的一种经济实体来看待和处理,所以在院团这样一种具有经营性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也好,我们不能从艺术品产销一体环节上去解决它的出路问题,其结果只能以被动的方式去面对创作、表演与演出市场的对应关系,使院团的产品出路产生封闭状态,很多情况下产品是自娱自乐型地进行创作,所以院团在经营上产销不对路,使问题越积越深,院团的发展最终只能走入无法自救的黑洞而负债经营。
3.民乐艺术的市场经营问题
民族音乐有它自身的特点,面对民乐在演出市场中的低票价率,低市场覆盖面,这主要是由于我们在经营管理上缺乏有力度的,有规模的战略营销推广手段。从民乐的文化传统来看,有着深厚历史底蕴的民族器乐无论在音乐风格和表演手法上都是以具有厚重的人文传统,悠久历史而著称,与西方外来艺术形式相比较,无论在形式上还是风格上都有其独特的魅力被世界各国人民所喜爱,但目前我团在演出市场中总是处于被动经营的地位,与其他艺术品中的高票价,高场次率是无法对等的,是民乐艺术质量不高,表演水平不够,究其根源这两方面都有,但主要原因我们认为是民乐在自身的艺术品牌项目和创新意识的推进方面还不能真正有效的成为社会公众广泛认可的一个突破点,即民乐的演出市场平台还没有形成能影响当前文化市场的重要艺术品种。而且,这个公众认可的影响面还不足以使整个民乐表演团体的表演水平和创新意识得到更大的转变,这是阻碍民乐提升品牌形象广泛占有市场空间的主要症结所在。所以,我们今天在看待民乐演出市场的不景气也好,民乐艺术品种的单一性模式造成的原因也好,其根本的问题是我们现在的文化演出在市场推广、营销策划、战略规划手段上是否被真正的加以运用和实践,这是主导和解决我们目前艺术事业经营中产生困境的最根本问题,依据我团近几年来的发展,我们在艺术创作与表演等多个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所投入的资金和产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却不成正比,按一般艺术市场规律来讲,如果艺术生产指标没有背离市场所要求的原则和规律,那问题就应该在市场推介环节上,充分比较分析我团近几年的艺术成就,优秀的受观众所喜爱的作品和剧目也产生不少,根本问题是我们在运用现代企业产品营销策划推广手段的机制是滞后的,很多情况下我们的乐团剧目品牌包装宣传是跟不上市场要求的,是不符合现代信息化时代要求的。因此,要改变我团目前的艺术市场经营状态,应尽快从市场营销环节找突破口,有计划的尽快组建符合我团艺术品牌经营发展的营销企划中心,以适应当前在演出、营销、创作、表演等思想上的机制转变,这也是我团从自身的薄弱环节入手,就实际存在的主要问题而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应对策略。
二、针对我团目前困境的措施方案
中央民族乐团是承载了中国几千年的音乐文化传统,而民族管弦乐、民族声乐合唱艺术是体现了当代民族精神的时代产物,我们应该在继承传统,创新发展中将民族艺术推向国际,使民族音乐在时代的进程中焕发出它夺目的光彩。针对乐团目前的艺术品牌和实力,就乐团下一阶段的艺术工作开展,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步骤来实现乐团在体制与机制方面的转变,使乐团的艺术品牌资源充分调动起来而产生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经济价值回归。
1.成立适应市场机制的专业营销队伍
针对目前民乐在事业发展上的困境,我们的思路是一手抓创作,一手抓市场,将工作重点放在演出市场的营销和战略推广方面,同时,乐团在经营发展的思路上成立了以市场为开拓的营销企划中心。这个中心实际上是借用外来一切可用于包装、策划、拓展民族乐团演出市场的手段和渠道,使我团在短期内从经营和资金上能有一个新的转机。其措施主要有:(1)成立策划部,针对国内外具体市场的需求,整合资源,制定出乐团的长期发展战略;根据不同的演出市场,制定出相应的演出曲目与计划,并对乐团的整体形象根据市场的需求进行全方位包装。(2)成立国内外业务拓展部,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寻找国内外知名企业与乐团的合作对节点,利用民族文化提升企业文化高度,与赞助企业形成长期合作联盟,持续吸引赞助,为乐团长期更好的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使双方产生双赢的效益;(3)成立网络管理中心,开发乐团多语种、全方位的网络综合营销体系。建立网上视频节目选播栏目,提供音乐作品欣赏、付费下载服务,乐谱付费下载服务,与各大门户网站、艺术院校网站、艺术网站建立链接,通过高效快捷的互联网,迅速传递乐团最新的演出信息,24小时不间断的宣传乐团的演出活动。
2.开发具有战略性的旅游演出市场
依靠我团的优势品牌和艺术实力,同时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我团音乐厅设施资源,使我团在经营上真正走向以艺术的营销推广战略为主导的市场经营之路,盘活我团的艺术资源,搞活我团的经济创收,由于这种旅游性演出观众对象全部为欧美客户,从弘扬传播民族音乐的意义为我团的艺术定位和对外文化宣传而确定艺术发展方向,将我团音乐厅办成北京地区观赏民族音乐演出的一个标志性场所。
3.以品牌效应提升市场营销战略
依托我团在民族音乐领域的品牌价值和它拥有的强大艺术人才队伍,以弘扬中国民族文化为战略目标,将民族乐队有计划地推广到国内外音乐舞台中去,这是我团今后面对演出市场的一个策略转变。就今后中国对外交流与宣传来看,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民族音乐必定要在今后的国际文化战略中将发挥它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以中国民族器乐这一高雅而悠久的艺术形式,与国际间的对话与交流,使我团进行文化外交、市场开发的主要战略,所以,中央民族乐团应该在依托文化部的关怀和帮助下,发挥自身优势条件,以最大的可能性去赢得海外市场资源,这对乐团今后艺术市场建设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4.以音像出版、发行为基础建立新的传播体系
乐团将运用现有的录音设备,为乐团知名演奏家、歌唱家分门别类制作不同乐器组合的独奏、重奏、合奏、协奏等音像制品。整理乐团的创作曲目,利用中央民族乐团无以替代的演奏实力,录制大型民族管弦乐合奏的示范性音像制品,为海内外民乐团体提供示范性素材。建立一套规范的民族音乐版权保护制度,针对市场所出现的涉及乐团的品牌形象、演出内容、音像资料等进行版权保护与收费。
5.以举办大型比赛为依托,拓展民族音乐的发展思路
依据我团民族管弦乐在国内外的影响和知名度,从弘扬民族器乐入手,从明年底拟规划每年由我团举办和策划实施一次“国际民族器乐大赛”和“国际民族管弦乐队展演比赛”,比赛的目的就是扩大影响,发现人才,积累曲目。加强海内外民族乐队间的交流与学习,但在活动程序上进行商业化运作,以企业赞助形式将比赛活动办成具有国际影响和高端规模的艺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