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浪漫挑剔的人,有责任站在主动位置寻找浪漫。太会找浪漫的男人让女人觉得靠不住,有浪漫天分的好男人却又不多。与其怨声载道,女人,不如自己搞浪漫。
情人总会越长越像
由异趋同,就算长得不像,一举一动也会互相影响,感觉起来越长越像。
有人说,情人在一起久了,都会越长越像。
仔细观察很多夫妻,确实如此。刚开始燕瘦环肥大不相同,经年累月相处,如果没有离婚,感觉起来不像夫妻,那一定是因为婚姻不睦。
来自截然不同的家庭,怎么会越长越像呢?在我分析起来,这个像字还蛮复杂的。有的是因为进入同一家庭,饮食习惯渐渐统一,大家一起变胖,所以越长越像。体重若大幅增长,脸型越来越圆,五官被挤得失去空间,一定会越来越像。
有的是因为磁场,婚姻本身就是一个会渐渐削弱个人棱棱角角的机器,一男一女若想要长久相处,不管性格多么互补,总有许多必须妥协退让的地方,由异趋同,就算长得不像,一举一动也会互相影响,感觉起来越长越像。诺贝尔桂冠女诗人辛波丝卡曾写过一首诗,叫做《金婚纪念日》,有几句形容老夫妻十分有趣:
他们一定有过不同点,
水与火,一定有过天大的差异,
一定曾经互相偷取并且互赠情欲,
攻击彼此的差异……
可是日子久了以后:
某一天,问题还未提出就有了答案,
某一夜,透过沉默他们可以在黑暗中猜测彼此的眼神,
性别模糊、神秘感消失,差异化为雷同,一如所有的颜色都褪成了白色……
这两人谁被复制了,谁消失了?谁依然活着,谁已经逝去?
诗人的答案是“熟稔是最好的母亲”,夫妻久而久之会变成孪生兄弟。
还有一种推测:人是自恋的。我们在谈恋爱时,总不知不觉的寻找着和自己相同的人。一见钟情,是因为在那人脸上看见某种熟悉感——其实,我们迷上的,是他像自己的地方。
我花了那么多力气追你
性再开放,男人心中一样有食古不化的地方。
在这个爱情越来越快餐的年代,很多人不愿相信,维系婚姻最坚强有力的绳索中,最坚韧的一条还是叫做“我花了那么多力气追你”。
在我主持的电视和广播节目中,我听了许多婚姻故事。不幸的很多,还牢固的也不少。有天我在广播节目中开叩应让女人谈谈恋情中最让她难忘的事,多数女人说的都是她的男人为了追她所做的傻事。
阿娟说,恋爱时两人分隔,有一年情人节,男友从嘉义搭火车到台北来陪她吃晚饭,吃完他又搭火车回嘉义去,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他半夜才到嘉义呢。”
说起此事,她仍甜蜜,虽然两人已经结婚十二年了。“虽然个性不同,婚后常为生活琐事吵嘴,我们彼此都会想想,不要轻易放弃,毕竟姻缘得来不易。”
小绿说,他们相识两年才有亲密关系。从相识到上床的这段时间,就六年级而言,算是无比冗长,她确实故意刁难。婚后小绿才发现,丈夫婚前其实还交过不少女朋友,其中也有人比她美丽身材好,但他常开玩笑说,选择她的理由是“追你到手不容易,怎能不捞回本钱呢?”她说还好当时没让他感觉自己上手太容易。其实,当初他也只是她的可能对象而已。
我询问过目前纵横爱情夜店的六年级爱情猎人,他们对一夜情对象有没有可能认真?
果然多数男人回答:很难,如果一个女人那么容易和你上床,那么她也一定很容易跟别的男人上床,为什么要赖在我身上?
性再开放,男人心中一样有食古不化的地方,永远不要以为体温的剎那交欢是留住爱情的良方。
女人不用自作多情
男人对于性,常仅止于身体反应,很少把对方名姓往心里铭记。
这是夜店之花安妮的心碎事件。
安妮很怕寂寞,很爱在夜店混到天亮,但她说自己很矜持,不轻易跟男人上床。她虽然不属于主张“上床后一定要为我负责”的传统世代,但好歹也坚持:“上床,一定要有真感情。”
某个夜里,她和一位空少一望生情。好巧,他们都点了某个冷门品牌的威士忌,就从酒聊了起来。相谈甚欢,离开夜店后两人到了五星级汽车旅馆,度过热情如火的一夜。
她希望这一夜是爱情的序幕,而不是句点。为了矜持,她没有向空少要电话,而空少竟也忘了要她的电话。然而,安妮每夜都像听到什么呼唤似的,到同一家夜店寻找空少的影子,一个月后才找到他。他仍喝着那个牌子的威士忌,看到她走到身边,起初对她盈盈笑了许久没说话。看她点了同样的威士忌后,举杯对她说:“哦,你也喜欢这个牌子?”
安妮一楞,看来他根本忘记他们上一次是怎么聊起天来的。更糟的是,他的下一句话是:“你叫什么名字?”
安妮的自尊完全被击垮。她问,有一夜情的男人竟然忘了她是谁,是他太花,还是她表现得太差?
我想,应该是前者吧。加拿大学者做过一项研究,发现习于猎艳的男性很少记得住所有性伴侣的名字,而女性对性生活史的记忆就翔实得多。不过,这跟研究对象的平均性伴侣数有关,受访男人平均有十二个,女性只有六个。六个名字当然比较好记。
研究的结论是:男人对于性,常仅止于身体反应,很少把对方名姓往心里铭记。女人别自作多情,得相信:男人不会因为一夜情而痴痴惦念你!
岂能一样浪漫
太追求浪漫,就像吃兴奋剂一样,越吃瘾头越大。
女人对浪漫的要求越来越高。
不浪漫,也是离婚的理由。
莉雅离婚的理由之一就是丈夫不够浪漫。她的丈夫是学土木工程的,敦厚有余,想象力不足。婚后两年,她发现自己越来越像泡在酱缸里的豆腐乳,有天她故意刺激丈夫,说她婚前有个男友很浪漫,某日她感冒没去上班,昏睡了一天,醒来时满室花香,原来男友把一大束粉红色玫瑰花放在她枕上,含情脉脉望着她,那个时刻多么浪漫。
丈夫听了没说什么。第二天,莉雅在花香中醒来,发现枕畔有一大束玫瑰花,也是粉红色的。丈夫含情脉脉看着她,以为她会很高兴,莉雅的脸却垮了下来。
浪漫是不能如法炮制的,他是不是呆头鹅呢?莉雅哭笑不得。
这个男人很可怜,还是失去了老婆的爱情。我很同情他,他是个厚道的男人,老婆在他面前称赞前男友,他不生气,还想依样画葫芦。
一般人不翻脸才怪。
莉雅从小环境好,人也长得美,追求者众,有权利当个作梦的公主。嫁了最老实的一个,但追求浪漫的心在某一日又开始复苏;她想走,谁也招架不住。
离婚后,她吃了浪漫男子的大亏。有个男人在浪漫求婚之后反悔,使她有段日子心情跌到黑洞里。
其实太浪漫的男人,本来就难长相厮守。浪漫产生激情,让人陶醉,但太追求浪漫,就像吃兴奋剂一样,越吃瘾头越大,否则不够刺激。任何一种感情都有正负两个面向,观察周遭男男女女,越浪漫的人越会翻脸无情。
婚后琐事繁多,本来就不可能像婚前一样浪漫。浪漫是国庆节烟火,天天看岂能不烦?
乞讨浪漫
对浪漫挑剔的人,有责任站在主动位置寻找浪漫。
子勤婚前很浪漫,会在秀玮生日时送她玩具熊,在情人节送她玫瑰花,请她到她喜欢的那家餐厅吃饭,把她感动得半死。
婚前浪漫,不等于婚后浪漫。谈了三年恋爱后,又经过三年婚姻生活,生日时子勤还是送秀玮玩具熊,情人节时还是送玫瑰花,在同一家餐厅吃饭,秀玮却气得半死。
男人有他死脑筋的地方,不明白此一时也,彼一时也,也没想到同一套东西玩久了会生腻。
秀玮忍不住直言,你可不可以换换招式呢?这下更糟了,子勤不是个讲究吃的人,他认为最好吃的餐厅,就是一价吃到饱的餐厅,买衣服当生日礼物,款式老气到连丈母娘都不愿意接收,秀玮继续抱怨子勤越来越不浪漫,子勤也觉得秀玮越来越难讨好。
有一天,两人为此吵嘴时,子勤忽然说:“我本来就少根筋,如果你那么爱浪漫,那为什么你不主动浪漫一点?”
学文学的秀玮忽然顿悟。现在,她会自己上网寻找好民宿,在假日邀子勤双宿双飞,她也会寄mail到子勤的信箱订下约会,一起拜访新餐厅。她的浪漫品味确实比子勤好多了,两人一起出门,也总能欢喜回家。
这是个好例子。与其眼巴巴乞讨浪漫,恨铁不成钢,不如主动出击。对浪漫挑剔的人,有责任站在主动位置寻找浪漫。
太会找浪漫的男人让女人觉得靠不住,有浪漫天份的好男人却又不多。尤其是念理工科的男人,他们的浪漫都是很没创意的,与其怨声载道,女人,不如自己搞浪漫。
为什么老要别人猜你心意?
你自己最明白,如何迎合自己。
浪漫的前奏曲
年轻女子抱怨前奏曲不足,蜡烛两头烧的职业妇女则希望赶快结束。
这是一个新婚女子告诉我的故事。
睡前她在英国才子艾伦,狄波顿的《爱上浪漫》一书,老公把脸凑过来,对她说:“今天,嗯?”
结婚三个月了,她决定更要求婚姻品质,让老公更体贴一点,对他说:“你不要每天只想要,嗯?为什么不浪漫一点,我们应该有些浪漫的前奏曲?”
“怎么浪漫?”
“先培养一下气氛哪,比如说,一起读一点书,我念一段给你听:只要是人类,灵魂就会多多少少与一个人的感受扯上关系,一个挖鼻孔、看歌剧打嗝或是完全瞧不起诗歌的家伙,都可以因此被称作没有灵魂……喂,写得真好对不对,喂喂,你睡着了?”
“我累了。”男人翻身睡去,不多久,打呼声如雷。对牛弹琴的她哭笑不得。
没想到第二天,男人还是得到一点启示。她上床时,他正在床上等着,火速拿起她的床头书《爱上浪漫》,疾声念道:“那我也念给你听,很浪漫哦……只要是人类,灵魂就会多多少少与一个人的感受扯上关系,一个挖鼻孔、看歌剧打嗝或是完全瞧不起诗歌的家伙,都可以因此被称作没有灵魂……喂,念完了,现在可以了吗?OK?”
还是哭笑不得。她的生活笑话很贴切地反映了男女对前奏曲的心情。男人是被生理动能激使的,前奏曲太长或太文不对题(对很多男人而言,对题的可能只有A片),欲望一定会被浇熄;而女人,环境气氛身心感受决定她们是否能够欢愉享受,非要前奏曲不可。不过,随着年岁,这种期许也会变化,年轻女子抱怨前奏曲不足,蜡烛两头烧的职业妇女则希望赶快结束:“不要浪费时间和体力。”
遗憾的是,当男人女人在前奏曲的长短快慢达成共识的时候,也是婚姻与爱情最平淡的时候。
老实男的利器
心地老实是美德,但可不能老实到无法沟通、不懂人情世故。
女人为了安全感问题,也常在诸多选择中选了看来很有安全感的男人。如果婚姻是个市场,老实男的竞争优势,通常不比帅哥差,也比舌灿莲花的男人强许多。
在我看来,老实男应该分为两种,一种是长相老实男,一种是心地老实男。长相老实男的利器,就是他的老实。我曾访谈过几个常混夜店的二十岁左右的大学男生,其中长相最老实的那一个,一夜情的经验竟最多。
当然,他坦承此事的模样看来也很老实。他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个中老手,但一年来,他已有几十位一夜情(或数夜)的对象,有一半以上的对象年纪比他长一些。值得他夸口的是,没有一个女人会在事后还与他纠缠。
你看起来有点嫩,怎么“把妹”呢?我问。
他说很多女人看说话木讷、不会吃豆腐的男生,反而会主动逗他玩,或主动跟他上床。
“我没有惹上麻烦,也是因为我很老实,上床前我都会很诚实的告诉她们,我还是个大学生,我没钱,也没办法为她负责,这点一定要讲清楚。”
怪的是,女人都能会心一笑,接受他的老实。
真了不起,年纪轻轻就很了解多半女人心中有一条对男人“坦白从宽,自首无罪”的免责条例。
女人对男人的“老实说”特别宽容,除了“自首无罪”,还会“既往不究”。但女人常忘了,这些听来老实的理由虽是实话,却可能经过老实男精心算计过:他知道这一部分是可以讲的,你可以接受的。
从来不说谎,不意味着他会说出每一句真话。
长相老实男,未必是心地老实男。
至于心地老实男,也有另一层问题。心地老实是美德,但可不能老实到无法沟通、不懂人情世故,这样的男人,最会连累终身伴侣。
两组基因
也许凡人身上也都有可能有两组基因吧,想爱一个人,反而对他恶形恶状。
这个小小的国际医药新闻,如果让恐怖大师史蒂芬金看见了,应该可以编出一本厚达四百页以上的灵异小说。
珍,五十二岁,住美国波士顿,有三个儿子,她需要换肾,三个儿子都到医院验血,看看谁最适合捐肾,结果医生竟然发现:以DNA来看,这三个儿子是同一个爸爸没错,但其中两人的基因与妈妈完全不同,医生问珍:你是不是聘用了代理孕母来生小孩?
珍觉得莫名其妙,明明都是自己的肚子生出来的,可也没借过别人的卵子。医学界追查了两年,从她身上不同地方抽取基因检验,才发现其中奥秘:她的甲状腺、口腔和头发拥有同一组基因,而血液和五脏六腑的基因则全然不同。进一步检验卵巢,医生断定她有一个从未出世的异卵双胞胎姐妹。她的姐妹虽未成形,但原来的两个胚胎已分化出两种不同基因细胞,在珍的卵巢内并存,产生基因不同的卵子。其中两个儿子虽然是珍怀胎所生,遗传的却是“阿姨”的基因。
写《侏罗纪公园》的麦可·克莱顿对这个报告一定也很有兴趣:它证明了“生命自己会寻找出口”——阿姨虽然没有活下来,却留下了她的子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