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没自信,越会无所不用其极地试探爱情。《哥林多前书》里有句话:“不要试探主。”值得情人们参考。爱情试剂,总有很大的反作用力。
他曾说他爱我
爱是真实存在过,只是承诺褪了颜色。
她失恋了三年,到目前还形容枯槁,还在舔舐伤口,而且越舔洞越大,朋友们连劝都不想劝她了。
她也很不满意自己现在的样子,却更讨厌前男友爱情事业两得意的样子——她总用各种管道去打听前男友消息。他在她不断打扰下,已经怕她怕得要命,甚至还说,他认识她是因他瞎了眼睛。可是她还是不放弃关心。
她曾是杰出美容师,曾赚了好些钱,所以失恋加上失业三年,生活上还过得去,可是家里的人都为她担心,再这样一蹶不振,年轻的她既没前途也没青春了。
“他怎么可以那样,他曾经说他要一辈子爱我,他骗我!”对她来说,我是个陌生的倾诉对象,可是说起旧情,她还是难掩激动。
“他没骗你,”我说,“当时他确实爱你,在他说爱你的那一刻。”
对旧情过度执着,执着成一种病态、不肯放手的人,往往是因为心中一直回荡着一句话:情人当时的承诺。最偏激的,都有一种“全盘否定”的看法,说自己难以咽下这口气的原因,是因为他最讨厌对方骗自己,当初他用尽心力追我,原来都是假的、有目的的,所以我怎能让他好过?
如果对于过去的恋情不要采全盘否定说,我们多少会觉得欣慰一点:当时的爱是真的,只是人变了——他变了,我也变了;他要的和我要的不同,爱情也就不如预期中美好;爱是真实存在过,只是承诺褪了颜色……
他曾说他爱我。他也确实爱过我,只是无以为继。这样想,过去的恋情还有正面效益,也许没有结果,至少也有一些不能被岁月改变的流金闪烁。
分手时谁要听真话
不再爱了,是所有理由中最真实的理由。
二十岁的书晴是个美少女,和男友认识以来一直吵吵闹闹,本觉得自己是在屈就这个男生,老早想分手,闹了好些日子,本来都以哀求姿态恳求的男友,忽然心平气和的同意分手了。没过多久,她想起前男友,买了宵夜到男友住处等他,偏偏在巷口看见男友带了长腿妹妹回家。
伤心欲绝的她在寒风中守到天明,又因感冒,病了一整个礼拜。
她越想越气的是男友分手时不说真话,还装作一份哀恸欲绝的样子,对她说:“我是因为太爱你,才愿意和你分手。”
没想到动人的话只是幌子。实话是:我已经另结新欢,所以放你走。
类似的mail我已收过很多,有的分手谎言比较奸诈:比如有位中年男子,曾在车子擦撞事件中与人斗殴,在警局留下了不良纪录,当妻子想申请移民时,他以“为了让你好办移民,所以我们先假离婚吧”为由离婚,妻子移民后才发现新欢入了家门,而她没拿到赡养费就成了前妻。
分手时,人们习于要求理由,被动说再见的人,尤其渴望一个让他可以相信的理由。不过,人在沮丧愤怒和自怜之中,其实什么都不会相信。
求去的人,必有离开的原因,只是基于最后的慈悲,也都不肯说出真正的理由。
对我来说,如果结局已经注定,我宁愿听漂亮一点的理由,彼此留点好印象。
“我爱上比你漂亮的女人”肯定比“因为太爱你才和你分手”更伤人;“因为你不行”一定比“因为你不懂体贴”后座力大。
别在他被迫说出你的缺点后,还痴痴的说:“我可以改呀,那不是理由。”
请相信,不再爱了,是所有理由中最真实的理由。
试探爱情
不要试探爱情;爱情试剂,总有很大的反作用力。
在充满不确定的年代,人们总爱搜寻一些确定的东西,于是,有了许多爱情试剂。
口头上的分手、离婚,是最寻常的爱情试剂,试试看对方反应如何,试试看自己在对方心中重要吗?这已是让渴求安全感的有情人无法消受的爱情试剂,而现代的情人往往玩得更猛,还有如下招数试探爱情:
查大哥大通联账单、跟踪(已婚者就是捉奸)、闹自杀。
这会有反效果,而其他方法效果其实更差。
在银行当协理的俊良,因为发现交往一个月的女友来查他电话通联账单,愤而与女友了断。女友说,她只是想证明自己是不是俊良唯一的女人;在美国受教育的俊良说,你完全伤害到我的隐私权,我忍无可忍。
大学女生安妮上法文课时,在补习班附近发现一直在追她的安迪鬼鬼祟祟的身影,她很气安迪跟踪她,他却说,他是想来保护她的安全,看看有没有无聊男子跟她搭讪。不正大、不光明的行为,使安妮把他想象成猥琐小人,拒绝和他交往。
茉莉和她男友的感情只能以“相欠债”来形容。她只要觉得他不关心她,就会闹自杀,看平日吊儿郎当的他惊惶赶来的样子,让茉莉觉得他好爱她。但第十次这样做时,她得到的答案是:“我不是国父,不想看到第十一次革命的成功。这次你自求多福。”
越没自信,越会无所不用其极的试探爱情;越试探爱情,则越适得其反。现代人忍受力不同,已不容爱情被试探。《哥林多前书》里有句话说:“不要试探主。”值得情人们参考。是的,不要试探爱情;爱情试剂,总有很大的反作用力。
玩火自焚的爱情试剂
分手是爱情辞呈,动不动就提出,总有一天被老板批准。
书平和诗芳一见钟情,没交往几天就陷入热恋,然而,爱情总是这样的,两人之间的龃龉,随着难分难舍的感情密集来袭。
两人都快三十岁了,各自有独立事业,也都很有个性。有一天,书平想约诗芳,诗芳正忙得焦头烂额,在电话中口气不太好,书平就生了闷气。到了午夜,不见诗芳打电话来安慰,他一时按捺不住,就打电话给她:“你对我们的感情完全不在乎,我们分手好了。”
那头沉默了很久。不久,他听见诗芳的啜泣声。她的哭声让他欣慰,证明她是在乎他的——喏,听到分手,她这么伤心。
不过,结果是他料想不到的。诗芳只是哭,没说什么就挂掉电话。从此,不管他说好说歹,说自己是开玩笑的,诗芳再也不理他。用伊媚儿跟她联络,诗芳只回了一句话:“轻易说分手的男人,让我没有安全感。”
再遇到她就是半年后的事了,她的身边已经有了另外的男人。
书平还是很喜欢诗芳。那不是他的真心话,说出这么决绝的话,不过是想撒娇而已。
“分手”是一帖现代人常用的爱情试剂。世上所有的分手说,真正想分手的恐怕不到十分之一。说这话的目的大多与书平相同,不过想撒娇而已,但是往往重伤了另一方,也伤害了爱情的信任感。如果对方像诗芳一样,属于自尊强的类型,她总会记在心底。
分手是爱情辞呈,动不动就提出,总有一天被老板批准。似乎可以试出爱意,但更容易玩火自焚,变成玩真的。
常说分手,是一种提醒,提醒对方早觅良人。
曝光的烦恼
爱情需要一点私密空间培养,众人眼光与压力确实足以毒死爱苗。
有一位知名女星对我感叹,当了名人之后,她觉得自己一定嫁不出去,因为她实在搞不清楚,别人是爱她的名,还是她的人。
有一回她交了一个从商的男朋友,本来觉得那人条件还不错,但除了第一次约会之外,每一次约会,她都会发现饭局里有其他的生意人,还有其他生意要谈,说好听一点,男友当她是展示动物,说难听一些,她得充当免费坐台女郎,不多久她心里的红灯就亮了,她说,再笨我都明白,这样的男人不能要。
有一位未婚的女性民意代表也说,虽然自己从事政治,却不能容忍男人来追她的理由泛政治化,她永远在问:这个人到底爱的是自己,还是喜欢她的政党、政治理念、政治地位或名声呢?她的结论是,早知道应该在成为公众人物前,就找到一个爱人。
算来什么都没有的人最没烦恼,如果既没钱又不漂亮、不有名,那么人家爱的铁定就是你这个人。
她是聪明的,那些最爱把漂亮女友当成超炫跑车展示的男人,最不能够天长地久,就算结了婚,也得容忍他在车库里挤进更多辆款式新颖的车子,这种搜集癖是很难改变的。
明星都怕恋爱见光死,爱情是需要一点私密空间培养的,众人眼光与压力确实足以毒死爱苗。其实就算不是公众人物也一样,当恋爱还没成熟,就有那么多旁观者加进来,压力往往超出估量的范围。
我总是替那些谈两天恋爱就大声疾呼:“我交男(女)朋友了!”的人捏把冷汗,他不是够天真,就是够坚强。
就是不准你不爱我
谈恋爱,最悲哀的就是交到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男友或女友。
之前发生一件骇人听闻的凶杀案,四死一重伤。受害者与行凶者都年轻得令人惊讶。
本来只是一对男女朋友在闹分手。行凶的男人是劈腿族,有别的女友,于是原女友痛定决心要求分手,在租屋处谈判,女孩想,姐姐和住在同一层楼的另一对同居男女都在场,应该很安全吧。没想到,本来个性暴戾的男友受不了分手的事实,竟然凶性大发,把在场所有的人都杀了。
有人打手机简讯求救,亲人赶来时,却只剩女孩一人还奄奄一息,姐姐和其他无辜的旁观者都已没了声息。
两家父母竟还是旧识。现场,凶手的父亲声泪俱下跪着说抱歉,说这个儿子他本来也一直没办法管,受害者父母还伸手将老友扶起来,如此下场使人错愕又鼻酸。
谈恋爱,最悲哀的就是交到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男友或女友,如果他阴晴不定、不可理喻,暴力倾向动不动就会被唤醒,别说交朋友了,连当他邻居都比住在爆竹工厂旁边危险。
到了现代,“不为瓦全”的偏激性格者未必会有为有守,也不一定痴情专一。他们很可能将道义解读为“只有我对不起你,你不能对不起我”,自己三心二意,却受不了别人主动说分手,在我的归类里属于“曾经拥有就永远不要失去”,一旦被他咬住,他比鳄鱼更不容易松口——不管我有多烂,就是不准你不爱我,除非我对你厌烦了。
这种人在追求时最会死缠烂打,在分手时最会以死相逼——但可别以为他们是爱情烈士。如果你选了他,在他该负责任时,他必然只是个不折不扣的懦夫!
为了安全,避开那些情绪一来就完全失控的家伙吧。他们并不专一,只是偏激。
浩大求婚要小心哪
浩大求婚要有一个大前提:你必须确定自己是她所爱的人。
某一天,台北市巨大的广告牌上出现了“晓玲,请嫁给我吧!”的求婚词,引起都市男男女女的讨论,听说光制作广告广告牌,就要五百万元,租用空间挂这幅广告,也要四百万元,看来憨厚的上班族,哪里有钱刊登求婚广告呢?
是富商巨贾也就算了,如果他倾家荡产来求婚——就算晓玲是个超爱浪漫的败金女,大概也会抱怨:“为什么不拿这个钱为我多买点东西?送我一栋房子也好呀。”
如果晓玲很节俭的话,则可能有“花这种钱,真想杀了他”的感想。普遍来说,女人爱浪漫,也多少有点虚荣,但这个方法,显然超过一个女人想要的虚荣。男人可得考虑经济学上的“边际效益”,求婚时漫天烟火齐放,婚后还能下什么重药呢?
不出我所料,就是那种故意卖悬疑的广告,据说是为了新乐透彩暖身。但此银行又信誓旦旦的说,晓玲确有其人,并非全然杜撰。
浪漫求婚总能感动女人。某电子公司的工程师也进行过“劳师动众”的求婚,男女主角是同事。某日女主角踏进办公室,发现巨大办公室内布满她最爱的玫瑰花,每个同事也都手持玫瑰花静候她,惊愕之际,男主角拿婚戒单膝跪地大呼:嫁给我吧!女主角想了三秒钟后点头,顿时同事掌声如雷,齐声欢呼。
任职该公司的工程师把实况转寄给我,附注:很感人。
但我捏了把冷汗,他不成功怎么办?
浩大求婚,确实要有一个大前提:你必须确定自己是她所爱的人,也要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把握她会点头,除此之外,还要确定“现在”她就愿意嫁给你。值得男人这样求婚的女人,脑袋一点都不浆糊,她一定会想到“未来”的问题,不只考虑这一秒钟浪漫的晕眩感而已。
劈腿族
劈腿族的记忆力要很好:不能一时说漏了嘴、叫错名字、记错电话。
劈腿族这个词,很流行,虽然有点难听。
这个词其实很早就有了,以前叫做“一只脚踏两条船”,文雅得多。
只不过,以前够资格加入“道德重整委员会”的人比较多,一只脚踏两条船是缺德,现在的人看劈腿族,比较有幽默感。
不久前,有个劈腿族的经典事件出现:一个医生,在同一天被跟拍到和三个女友约会,而且还不只各约一次会。由于事不关己,据我统计,看到这个八卦新闻的E世代,说“好厉害”的竟然比说“好恶心”的人还多。有一位朋友还惊叹道:“天哪,他那么忙,一定很会做时间管理!”
劈腿族,如果能够维持一段时间,确实得有些“真功夫”。时间管理的效率是不用说了,他在和A约会不接到来自于B或C的暧昧电话,在情人节或重要节庆时找方法让自己脱身赴另一个约,他得让所有的情人不起疑。
他的记忆力要很好:不能一时说漏了嘴、叫错名字、记错电话。
他还得很有耐心,看过的电影要假装没看过。有位资深的劈腿族朋友坦承,他的纪录是陪看了五遍“铁达尼号”,四遍“魔戒”,当然,身旁坐的是不一样的女人。这家伙也很工于心计:永远不带女人回自己的住处,才不会自找麻烦。
这样做当然很累,但是他能够持续这么久,一定有他的乐趣。在刺激中找安全,在危险中求平衡,就是他的乐趣。
不过我想,如果想安安全全的当一个劈腿族需要那么多聪明才智,把这些力气放在事业或投资理财上,老早就成功了。
很多人谴责劈腿族,但细究起来,我们其实都是自私且矛盾的:总认为自己有权利在婚前多交几个朋友“看看”不算不道德,却很难有雅量接受对方还有别的选择。其实,一样都是劈腿行为罢了。
上一代劈腿族
正在劈腿的人,谁觉得累?没尝到苦头前都觉得很刺激。
不久前有个调查:谈过恋爱的人,每一百人中,就有二十七个人曾经发生“两段感情重迭”的状况。
如果把“两段感情重迭”就定义为劈腿族的话,这个比例更显惊人。其实周旋在三个以上情人的也大有人在。
“那样不是很累吗?”与我年代差不多的一位朋友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