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的确有“定见”,在于以形势而定。可惜这个“定见”也被李鸿章等人给否定了,并不断地抵抗她这一维护王朝的最后一搏的“定见”。当时,逃到太原的慈禧,原想把太原当作陪都,但张之洞建议迁都湖北当阳,而荣禄和王文韶则主张杀掉载漪以向洋人议和。慈禧太后决定议和。雷颐在《李鸿章与晚清四十年》写道:
(慈禧)不断催李鸿章尽快北上,(1900年)9月8日在给李的“电旨”中终于承认“罪在朕躬,悔何可及”,再令李“即日进京,会议各使,迅速开议”。
此时,李鸿章才认为进京时机成熟,于9月18日先到天津与各方接触,于10月11日才到北京。由于列强提出朝廷要首先惩办支持义和团的官员作为“祸首“,并以此作为议和的先决条件,李鸿章与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山东巡抚袁世凯于9月14日联名上《请查办拳匪首祸王大臣折》,提出查办载勋、刚毅、载漪、赵舒翘等先行分别革职撤差,听候查办,明降谕旨归罪于该大臣等,以谢天下”。
慈禧表示,只要“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愿意“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帝国之欢心”。如果朝廷有什么最后的定见的话,那么慈禧的这个表示,便是代表了朝廷的定见。于是,全权议和大臣奕勖与李鸿章出台了《议和大纲》(即后来的《辛丑条约》),慈禧阅后“慨然应允”。奕勖、李鸿章即于1901年7月25日,与英、美、俄、德、日、法、意、奥、西、荷、比十一国公使,将《议和大纲》签订生效,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辛丑条约))或叫“庚子赔款”。《辛丑条约》首先自责:
本年五、六、七、八等月,印光绪二十六年四、五、六、七等月间,在中国北方省份,酿成重大祸乱,致罹穷凶极恶之罪,实为史册所未见事,殊悖万国公法,并与仁义教化之道均相抵梧。
接着签了十二款,附件十九件。这条约是对中国入民的大勒索、大屈辱,完全使清政府丧失了独立的地位。主要内容如下:
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白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三十九年还清,年息四厘,本息合计白银九亿八千余万两。
在北京东交民巷设立使馆区,界内不准中国人居住,由各国派兵驻守。
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大沽沿途的炮台,天津周围二十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各国派兵驻守北京和北京至山海关沿线十二个战略要地。
清政府在各地颁布上谕二年:“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毕斩”;各省官吏必须保护外国人,否则即行革职,永不叙用,惩处祸首诸臣将;有外国人“被虐”“被杀”地区,“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
清政府允许各个通商条约中,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均行议商”。
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清政府分派诸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谢罪”;并在德国公使克林德、日本使馆书记杉山彬被杀处建立牌坊。
从议和到签约,长达近一年。主要是为惩办肇祸者一案得不到列强的满意。列强声称处分人员太少,且处理太轻,要求除上述四人处于死刑外,还必须将怡亲王载静、贝勒载濂、载滢、辅国公载澜也要判处死刑。但慈禧不同意这么做,一直拖到1900年12月25日,才不得不发布新的惩处肇祸诸王大臣的诏谕。
诏谕“令载勋自尽;载漪、载澜发配新疆,永远监禁;鲧贤着即正法;已故刚毅追夺原官职;董福祥着即革职,并撤销卸典。”
诏谕还为徐用仪、许景澄、袁昶、李秉衡、联元、立山五人开复原职,恢复名誉。
为什么要为徐用仪他们平反昭雪呢?
原来,以上五位官员已被慈禧政府在宣战后处死。他们是主和派。时值慈禧主持最后一次对外宣战与否的御前会议,当时有光绪皇帝在座,许景澄等高级文武官员也在座,她是向在座的首要们征求“有何意见,不妨陈奏”无罪等语的。《李鸿章与晚清四十年》的作者,有如下比较浪漫的情节。
翰林院侍读学士朱祖谋明确表示:“拳民法术,恐不可恃。”一位满族大员打断他说:“拳民法恃可恃不可恃,臣不敢议,臣特取其心术可恃耳。”
内阁学士联元则坦率地说:“如与各国宣战,恐将来洋兵杀入京城,必致鸡犬不留。”此言一出,慈禧勃然变色,立即有人斥责道:
“联元这说的是什么话?”
这时,光绪皇帝看曾任多年驻外公使的总理衙门大臣兼工部左侍郎许景澄,立即下座。拉着许景澄的手说:“许景澄,你是出过外洋的,又在总理衙门办事多年,外间情势,你通知道,这能战与否,你须明白告我。”
许景澄连说“闹教堂伤害教士的交涉,向来都有办过的,如若伤害使臣,毁灭使馆,则情节异常重大,即国际交涉上,亦罕有此种成案,不能不格外审慎”等语。光绪深知万不能战,但慑于慈禧的淫威,不敢明言,想借以“通洋务”著称的许景澄痛陈“开战”的严重后果。以打动慈禧。听了许景澄一番话,于是悲从中来,拉着许景澄的手哭泣不止。许景澄也涕泣不止。站在许景澄身旁的太常寺卿袁昶曾多次上书,一直反对招抚义和团向洋人开战,这时也“从旁矢口陈奏,一时忠义愤发,不免同有激昂悲戚之态度”。慈禧见三人团聚共泣,大触其怒,注目厉声斥日:“这算什么体统?”光绪才放开许景澄之手。最终清廷决定向各国开战。
清廷决定开战后,于1900年7月28日、8月11日分别将主和的许景澄、袁昶、徐用仪、立山和联元等五人处死。
另外,慈禧政府还应各国要求,先后惩处了一百余名地方军政官员。
但是,这次清帝国被迫签下的屈辱的《辛丑条约》,不再有像《马关条约》那样地令国民愤怒,当然也没有康、梁当年公车上书的学子走上街头游行,以表示对列强的不满,以表爱国的情怀。
没有。
人们看出了这个帝国不再需要国民的爱,从“扶清灭洋”的义和团身上,他们看见了血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