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既然不爱,就请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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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值不值(2)

爱一个人,自然本色最好。每个人都难免有缺点,化妆掩饰的只是你外表的缺点,性格上的瑕疵,你无法通过化妆美化。所以,再成功的男人约你赴会,带着本色出席,才是最精彩的你。

赴约后,回家累个半死,女人嘴上说下次有男人约请,打死也不去,过段时间,如果这样的电话还不来,女人心里不舒服,就会主动约别人啦。

女人最怕男人把她们遗忘。

根本没有最爱

那个你爱过和爱过你的人,只能是一个阶段的最爱。

所有最爱都不过相比较而言。

女友聚在一起,经常会说—

与甲相比,我最爱的是乙……

我最爱他吸烟的样子,很酷。

我最爱他亲吻我的样子,很男人味儿。

我最爱他宠我的样子,像我慈爱的老爹。

我最爱他……

我大煞风景地打断她们的争论—

别傻了,世间根本没有最爱。

二十岁,你的最爱是一个和你一样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

可是,二十五岁以后你会发现,他原来那样幼稚。不再陪他满世界地玩,你要找一个可靠的男人,谈一场以婚姻为目的的恋爱。

三十岁,最爱是一个事业有成、外形俊朗的年轻男人。

但没过多久,你会发现,这也不是你的最爱,男人有多种款式都令你喜欢。

老男人有他独有的处事不惊。

小男人有小男人的果敢。

不老不小的男人也有他的情之所致。

A有A的情调。

B有B的趣味。

C有C的独特。

D有D的美好。

每个人都不可代替、重复。

喜欢A的情调,也爱B的趣味。

留恋C的独特,也迷D的美好。

这就是我们内心真实的需要和想法。

得不到时,我们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安慰自己的失落。

世间根本没有最爱。

人生不同的年龄、不同的阶段会遇到不同的朋友,会经历不同的事。

就像不同的年龄会爱上不一样的人。

那个你爱过和爱过你的人,只能是一个阶段的最爱。

所有最爱都不过相比较而言。

古人替我们感慨人生:岁岁年年花相似,年年岁岁人不同。

是啊,每过一年,我们的心境和想法都不一样,今年怎么会与去年是一样的感觉?

每每老了一岁,我们都有沧海桑田的感觉。

去年我们是少女,只知道撒娇的味道。

今年我们是少妇,房子和车成为目标。

后年我们是婴儿的母亲,为柴米和烟火而奔忙。

……

怕自己衰老,不停地购买新衣。

怕没有最好的物质,拼命工作。

怕住不上大房子,选男人就像选股票一样,左思右想。

怕比别人活得差,绞尽脑汁找关系,攀富结贵。

我们没有爱到为一个人真正去死也在所不惜。

也没有一个人为爱我们而由炭变成灰。

最爱的还是我们自己。

若说爱他,也是爱他手里的房产是否宽敞像豪宅,爱他的信用卡是不是可以为我们无限额度地透支,爱他给过我的那一段闲逸的时光。男人,最风尘,最守承诺,也最无情,有的时候,他明明给了你栖身的家,却让你的心无处安放。女人一生寻找的不过是这样一段感情:

你见或不见我,爱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在彼此的心里,默然相爱,寂静欢喜。

我们不是情圣,做不到这样伟大。

只能在红尘里,寻找那个能带给我们最大可能安稳的男人,若他有意,我们会义无反顾;若他一无所有,这爱,不久,也要凉了下来。

世间,若有最爱,一定是在错过以后,在我们充满遗憾的回忆里。

你是我的八宝粥吗?

情人间不只有甜蜜。

当两颗心灵不再为彼此驿动时,

柔软的爱瞬间转化成了刻骨的恨。

巴尔扎克这位天才小说家,拥有数位情人,他的情人与他所写的小说一样著名。所以,他总结了一句经典名言:

无论喜悦与否,情人会使你的生活变成一锅八宝粥。

我不知道三百年以前的法兰西帝国是否有八宝粥这种食品,单说我们大陆,有这种食品也不过十几年,就我个人而言,我是比较喜欢吃加热后的八宝粥,甜腻、柔软、可口。我也不知道,巴尔扎克所说的八宝粥是否与我吃的八宝粥是一种感觉。但总之,他说的八宝粥也一定是味道甜蜜、沁人心脾的食品吧。而他把情人比作八宝粥,是多么丰富的创意。

因为巴尔扎克,我想到另外一位男人。

他是我们所熟悉的诗人,顾城。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是顾城的发明和创造。

最初读顾城写在新西兰激流岛反映他与情人生活的自传体小说《英儿》,是在1994年9月,排着队在书店买到了那本书,知道顾城因为英儿跟一个新西兰老头走了,而谢烨也有了她自己的爱情。一句英文不会说的顾城在一个讲英文的国家,寸步难行。他生命中的两个女人几乎同时离他而去了。生活陷入了一团乱麻中,家没了、爱情没了、妻子走了、情人也离他而去了,生命成了一个空蛋壳,一触即碎。

后来,我又读到了谢烨的文章,她委婉地表达了一个女人的委屈:

丈夫不爱他们唯一的儿子—小木耳。硬生生送到当地土著家抚养,一个母亲不能亲自抚养自己的孩子,该是怎样的心痛?

顾城是诗人,只会写诗,不会说英文。连自己也不能养活,更别说挣钱养家、养育孩子。他唯一能做的只有写诗,甚至衣服袜子放在哪里都要谢烨的帮助。顾城自己也说,谢烨是他的眼睛、他的手、他的脚,更是他心目中的圣母。他对她怀有深深的依恋和感激。

谢烨的伤悲,是作为女人的伤悲、作为母亲的伤悲。

当她决定退出三个人之间的纠缠。她肯定这么天真地想:既然你们已经相爱了,那么,我为什么不能接受那个德国教授真挚的爱呢?

不是谢烨天真。

是男人妻妾同时拥有的情结太严重。

无望中,顾城举起了愤怒、仇恨的斧头,砍向自己结发的妻子。自知罪大恶极,在劫难逃。把自己吊挂在树上,自缢身亡。

他原本也不想用这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结束他们三个人的生活。可是,他环顾了一下四周,除了已经远走的身影外,除了他自己之外,没有一个是与他生命相干的人,没有一个能理解他内心荒芜的感受。所有的爱情都已经燃烧殆尽。他只拥有了两个女人的身体,而不是她们的心。他的世界从此安静无声。

死亡似乎成了他唯一的选择。

曾经他们三个人,都是一盒甜蜜的八宝粥。

现在,却为彼此结束了生命。

诗人在妻子的床上与另外一个女人睡在一起很是理直气壮。诗人举起斧头杀妻也很理直气壮。因为他是男人。所以,他逃脱了舆论的谴责。罪魁祸首要么是谢烨,要么是英儿。因为她们是女人。从此一提谁跟谁是情人,我就无法阻止自己想起谢烨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的情景。想起在新西兰一个陌生的小岛上独自舔舐伤口的英儿。

他们三个由一盒甜蜜的八宝粥,成了来世也脱不了干系的冤家。

诚然,爱情是自私的、是排他的。这是人类共同的弱点。不管是伟人还是凡人,随着死亡的来临,过往的誓言,都成了虚空,昨天的纠缠或者叫爱情,都已经结束。

落花且随流水,男人有几多爱情的沧海能成为女人一生守候的桑田?

用情没错,若能收放自如,想好好爱就倾尽所有爱一场,若不适合相爱,还能笑着道别,该开始就开始,说散场就散场,像是一场影院的经典电影,只有散场后的流连和无穷的回味,而不是纠缠,那该有多好?

人性的弱点是:陷入情网时,我们只想到情人带给我们的甜蜜,而忘了对方离去时的那一刻,带给我们不能自拔的痛苦。只是,不到痛苦来临那一刻,谁会想到那样甜如八宝粥一样的爱最后苦得张不开嘴,无法下咽?

爱着的时候,我们只想着占有。

占有原本我已经不属于你的心和身。

而非真心的祝福。

情人间不只有甜蜜,当两颗心灵不再为彼此驿动时,柔软的爱瞬间转化成了刻骨的恨。

所以悲剧。

有一种讨厌,叫喜欢

女人折磨男人的时候,不知道自己会渐渐喜欢上他。

这样的结局令她自己也吃了一惊。

男人怎么会懂得女人这样的情爱心理?

女人可以不爱他,甚至对他有些讨厌。

仍然希望他能够不管不顾地爱她,把她当成珍珠一样的宝贝。

对于这样的男人,女人嘴上笑他傻、笑他痴。

甚至对他有些蔑视。

她烦他,他依旧百般讨好。

她不屑一顾,他依旧当她是手心里的宝。

她忽略他,他还是如昨日那样一往情深。

她冷漠他,他依然热情。

她难过,他哄她开心。

她晚归,他为她守候。

她放纵,他不怨不责。

……

但,一个人在暗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想起他无条件地对她好,她会笑出声来,那是从心底里发出的幸福的笑,就算她对着别的女友无所顾忌地贬低他的时候,他也不急、不恼,依旧随她左右。

不是有意要贬低他的傻、他的痴。

不是真的瞧不起他。

而是用这样的方式向同伴卖弄,炫耀自己的幸福。不过平凡人家的小女子,却能有这样一个英俊男人为自己鞍前马后。这是前世修来的福。

其实,她是故意这样折磨他,故意把他当成白痴、傻子。

她要看他,对她有多大的耐力、包容、忍让、疼爱。

她在考验他。

折磨他的时候,体验一种说不出来的甜蜜味道。

他是她的,她可以随时对他说不。

女人不知道的是,在折磨他的时候,自己会渐渐喜欢上了他,这样的结局令她自己也吃了一惊。男人怎么会懂得女人这样的情爱心里?多数会扭头而去。女人的生命不缺爱慕者,但是缺少一个随时供她发泄,让她想发脾气就发脾气,想颐指气使就颐指气使的男人,那是她心里的佛。他让她还原本性的自己,无所顾忌地裸露她的丑,即使这样,他也不肯轻易对她负气和别离。

可是,世间红尘,有多少男人能经得起这样的考验呢?

男人在经历这样“酷刑”的时候,怎么能想到这是女人故意设的局、编的套,让他往里钻,她站在外面,看着他在里面,无助地挣扎,痛苦地泅渡呢?

有时候,女人玩着玩着忘记了收手。

男人无望,扭头而走。

女人才想起他的好,捶胸顿足,像失了宝贝一样痛不欲生。

女人在恋爱的时候,喜欢—

折腾男人。

考验男人。

当男人是白痴。

以为,男人会永远这样对她好。

女人错了,男人也有累的时候,也有无助的时候,多数男人不愿意经受这样的考验,让他自尊扫地,哪怕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你设的套。

当男人厌的时候,你痛哭流涕,你要死要活,都为时已晚。

女人,别太过分了,见好就收吧。

情人的结局

男人有足够的理由,在他与情人之间制造分手的事端。

而女人不会,女人会的只有在黑暗中一遍一遍地回忆。

波伏娃获得龚古尔奖的《名士风流》那本书,写的是她去美国独自旅行时,遇到美国作家尼尔森,两个人一见钟情,热烈地相爱了。

他们相爱了三年之后,波伏娃回到了巴黎,完成了这本轰动文坛的获奖小说。

小说在出版时,波伏娃在扉页中这样写道:此书献给我最爱的情人—尼尔森。

事实上波伏娃回到巴黎以后,一直没有停止对尼尔森的思念。两个人一直书信来往,尼尔森已经成为波伏娃生命中无法割舍的男人。但是,波伏娃怎么也想不到,她用生命爱着的男人在看到此书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暴跳如雷、怒发冲冠!大骂波伏娃是婊子。他把这本书踩到脚下,仍然无法解除他对波伏娃的愤怒,将书撕成了雪花一样的碎片,他愤恨波伏娃,把他们曾经相爱的细节都记录了下来。

这是波伏娃意想不到的,永远也不会想到的结局。

她想到的是尼尔森在看到这本书时,该是怎么样的高兴呢,是不是也像她一样坐在窗前,想着他们在一起的热烈缠绵时光呢?他应该是这样想的吧,最起码,她是希望他能在这样的时刻里想到她和他们的过去。她没有想到尼尔森撕了她的书,他才不会看呢。如果非要记录这件事,也不是波伏娃,而应该是尼尔森。

男人有理由,有足够的理由,在他与情人之间制造分手的事端。

而女人不会,女人会的只有在黑暗中一遍一遍地回忆。

回忆彼此的触摸、拥抱、亲吻和喘息,并赋予诗性的感觉。

接着是我的一个朋友。

在拒绝了一个老板几十次的爱慕后,他们还是成了谁也无法离开谁的情人。一年之后的一天,他在她的家里与她缠绵,她陶醉在他的动作和姿势中,陶醉在彼此的爱中。

也许是上帝让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分手。他在她丈夫的位置上正大汗淋漓的时候,她丈夫回来了。当然,她的丈夫是个很有修养的男人,咬牙切齿地看了他们一眼,什么也没说,扭头走了。那个老板一边穿着衣服一边指着她怒气冲冲地说:

你为什么要和他串通一气来羞辱我?

是不是想趁机敲我一笔钱?

原来你也是这么的卑鄙!下流!

然后,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她不怕他响亮的耳光,一把扯住他。天地良心,她的确没有,两个人处于那样的时刻,是最害怕有人打扰的。她可以出卖别人,但不会出卖自己,但是,男人一口咬定是他们串通一气。

然后,他走了。

她很伤心,对男人解释,他一听是她电话就啪地挂掉了。后来,因为这件事她与丈夫离婚了。她一点儿也不后悔,她对所有人都这样说,因为她用心爱过他,至今,她仍然爱着他。有一次,她在另一个朋友处听到她深爱的情人,也就是给了她一个耳光的男人在酒桌上对着许多的男人说:她的床上功夫绝对到家。

她惊讶!她震惊!她悲哀!

他已经用巴掌伤害她一次了,为什么还要用这种方式继续伤害她?

做情人的结局总是非此即彼。

男人通常是挥挥手走了,一点儿痕迹都不会留下,像是到哪儿参加了一次晚餐聚会,吃过了,连什么滋味也不记得了。而那些往事的伤痕往往就像树的年轮一样,刻在女人的身体里,任岁月飞走流转,也无法抹杀掉。

女人,当你像蝴蝶一样飞蛾扑火的那一刻,注定伤害已经开始。

但,在下一场相遇开始的时候,女人往往是第一个经受不住诱惑的人。

一旦沉陷,难以自拔。

缘分尽了的时候,谁能做到真正的不悲不喜、不增不减那样的云淡风轻?

明知情人是大麻一样的毒品,一饮而尽,也如含笑砒霜的通常不是女人吗?

高烧不止的情欲

爱情后遗症,往往无药可救。

有一段日子,街上很流行第二个耳朵眼,那是在第一个耳朵眼流行过后的很长时间以后才流行的。很快就有时髦的女孩子把自己冰清玉洁的耳朵扎成了两个眼,等待红肿和疼痛消失之后,再把那些叮当的环佩戴上。

我问一个扎了第二个耳朵眼的女朋友:

扎上第二个耳朵眼的感觉如何?

她很平淡地说:“说不上,反正人家都扎,就流行这个,也就扎了,就戴上了,至于是什么感觉也没想过,应该是很好看的,要不怎么会流行呢?我就是喜欢流行的东西,没办法。”你看看有几个女人不喜欢跟着流行走呢,如果有一天,你对街市上所有流行的东西都不感兴趣了,说明你老了,女人害怕自己老去,想要留住青春,也只有如此了。

忽然想起多年前苏芮唱的一首流行歌儿:跟着感觉走,紧抓住梦的手。

脚步越来越轻越快活。尽情挥洒自己的笑容。爱情会在任何地方留我。

蓝天越来越近越来越温柔。心情就像风一样自由。突然发现一个完全不同的我。

跟着感觉走。让它带着我。希望就在不远处等着我。

……

是啊,梦想的事哪里都有,谁不希望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