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抽厘筹饷是从同治元年开始的。其在湘抚幕中的办厘活动,拟归入骆秉章项下,此处不再述及。同治元年四月曾国藩将江西之景德镇、乐平、河口三卡划归左宗棠派人经收。左宗棠委周开锡办理此事,接手数月,收人大增,且越来越旺。其中河口一卡,三数月间增至原来的三倍,由每月收银五千两骤增至一万五千两,从而引发出曾国藩对江西厘务的大力整顿。不过为时不长,同治二年曾国藩即将此三卡收回,自己派员经收。这是因为左宗棠这时已经有了新的饷源。大约同治元年左宗棠借卡征厘不久,即委已革按察使段光清总办浙江捐输,并兼理上海盐茶丝捐事。这里的所谓盐茶丝捐当与厘金类似,或厘捐兼有。同治二年正月中英、中法洋枪队,即所谓绿头勇、花头勇攻占绍兴,控制浙东地区,左宗棠遂在绍兴设立盐茶支局,抽收厘税筹饷。并委派试用道叶熊才经理其事。同时,还委派周开锡赴温州督办官盐厘税事务,征收厘税筹饷。
至于用兵西北的粮饷筹办,据《续湘军志》的作者朱德裳称:“宗棠受命西征,自同治七年至光绪六年,先后十有三年,总计支出之数,约逾一万万二千万有奇。”其中“借外债者三百万,借内债者三百五十万,拨部款者二百万。”(《续湘军志》,岳麓合刊本,第279页。)而老湘营军饷则由金陵粮台协济。除此之外,概由左宗棠自筹。其数目之大,可能相当或超过镇压太平军、捻军期间湘淮各军所报军费的总和。
李鸿章抽厘筹饷,是在他同治元年春率淮军抵沪并署理江苏巡抚之后开始的。李鸿章的办厘机构是江苏牙厘总局与松沪厘金局,简称苏局、沪局,分别由陈庆长、薛书常主持,大约都是在同治元年抵上海不久设立的。据李鸿章称,初时每月可得银二十多万两(《淮军志》,第261页,注释6。)。现知其名目主要有茶捐、船捐、豆饼捐、房市捐、银钱业捐、洋药厘税等。同治四年五月苏籍京官殷兆镛、王宪乘曾国藩一一奏准停解广东、江西、湖南厘金之机,曾上奏攻击李鸿章沪苏厘捐之弊,希望一举结束这一弊政。不料恰逢僧格林沁在山东毙命,捻军声势大振,京津岌岌,清政府正赖淮军救护,遂下诏严责殷王挟私要誉,使李鸿章保住了这一饷源。同治六年五月李鸿章迁湖广总督后,不仅继续保有沪苏厘捐以充军饷,且同时接管湖北厘金得到新的饷源。及至同治七年剿捻战争结束,裁撤一部分淮勇后,李鸿章仍保有沪苏厘金,以充淮军饷源。其经理人员除薛、陈二人外,还有王大经、郭柏荫、王凯泰、蒯德模、蒯德标、何慎修、陈其元。
湖南厘金在曾国藩集团中是开征最早的,在全国也是较早的,仅次于江北大营与胜保。据《中国厘金史》的作者罗玉东称,早在咸丰五年四月骆秉章、左宗棠即开始在湖南设局征收厘金筹饷。倘按郭嵩焘的说法,湖南厘金开征的时间还要早些,似乎在咸丰三四年间。而若按骆秉章《年谱》,则事在咸丰六年。这年四月,“湖南照部议在郴、宜设局抽收盐厘、货厘”。开办之初,两广总督叶名深曾派员阻挠未果,此事遂成。“嗣后,岳州、澧、安、省城暨各府皆设局。每年共得厘金或八九十万至一百一二十万不等,湖南兵饷始觉稍舒。”(徐翰:《骆文忠公年谱》,光绪二十一年刊,上卷,第48页。)查《左宗棠年谱》亦同此说,当属确实,而郭、罗二说则仅供参考。湖南厘金的办理,主要由郭昆焘主持,无论骆秉章抚湘时期,还是后继者翟诰、毛鸿宾、恽世临、李瀚章时期,直到刘昆抚湘都始终如此。其中唯一的例外是咸丰八年夏秋间的数月。因此间郭昆焘被曾国藩拉到江西办理营务,不在长沙。另有重要人物则是黄冕,他也很少离开湖南。湖南厘局与东征局、西征局虽牌子不同,办事人员却是一套班子,为首的就是郭、黄二人。湖南是曾国藩集团的第一个基地,湘军四出赴援,遍及东南数省,广西、云、贵,凡由湘抚派遣,皆由湖南供饷,而厘金则是其最大饷源。照郭嵩焘的话说,“湖南亦恃此为富强之基,支柱东南数省。”(《玉池老人自叙》,第4页。)
曾国藩集团主管后勤供应的机构叫粮台,其中转粮台又叫转运局,故统以台、局称之。粮台不仅管钱粮,也负责军械、服装、军帐的供应,在物资短缺时还组织采购、制造,故军工厂、局及其附设的翻译、科研、出版、教育机构,皆归这一系统。洋务派设立最早的军事工厂安庆内军械所,可能就是由原来设置于曾国藩大营的内军械所演化而来的。此外粮台还管办理军费报销。通常情况下,一旦战事告一段落,粮台人员便着手整理账目,为这一时期自己所经办的钱粮事项办理报销。于是,粮台也就改为报销局,仍由原来的粮台提调或另委所在省份的布政使主持其事。所以,粮台与报销局实际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只是时间先后与所行使的职能有所不同。
关于粮台的种类与内部机构,前后有很大不同,实际上也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最初,粮台设有文案、军械、火器、侦察、发审、采编及内、外银钱八所,有“条综众务”(《曾国藩年谱》,咸丰四年二月初二日。)之责,实际上就是曾国藩的整个湘军大营,其中包含了他的秘书处、政治部、参谋部、后勤部、军法处等一切办事机构。其后粮台与大营分开,在一定范围内独立行动,内部也仅设钱粮所、军械所等办理军需供应的机构。然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和后勤供应线的拉长,粮台的名目越来越多,职能也有所不同。不过,这里讲的主要是曾国藩的做法,胡、左、李等人有何不同及细节上的变化,则不得其详。
设立粮台主持军队的后勤供应,并非曾国藩集团的发明创造,而是沿用清朝已有的做法,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性质有所不同。以往国家有事,命将出征,皇帝总要另委大臣主持粮台。他们二者关系是平行的,地位平等,互不统属,共同对朝廷负责。这种粮台虽服务于战争,但不仅不受统兵将帅的管辖,还要代表朝廷从粮饷供应上制约统兵将帅的行动。而咸同以来清政府兵将无能,国库空虚,主要依靠地方勇营同太平军作战。这种以湘淮军为代表的勇营武装,自募自练,粮饷自筹,名为官军,实属私门。因其经办人员皆是地方督抚或统兵将帅的属员和幕友,只对统帅负责,遂使粮台失去独立性,不仅起不到制约作用,反如猛虎之翼,成为他们拥兵自是的经济基础。至于整个集团的粮台设置,拟大致以时间为序,分别将曾、胡、左、李的情况简述如下。
曾国藩自咸丰三年八月移驻衡州后始设立粮台。起初未委提调,由自己亲自主持,仅有两名会计人员为其管理收支账目。咸丰四年东征之初,开始委任粮台提调以主持其事,并有后路粮台与行营粮台之分。后路粮台留驻长沙,行营粮台随曾国藩大营行动。军至湖北、江西之后,又曾先后在岳州、汉口设立转运粮台,南昌设立后路粮台。咸丰六年冬南昌后路粮台撤销,一切粮饷物资皆由江西藩库供应。为方便起见,他们又派员设置钱粮支应所,专司其事。咸丰八年曾国藩再出领军,不仅恢复了长沙后路粮台和随大营行动的行营粮台,还分别在湖北汉口与江西湖口设转运粮台。其后,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和军需供应线的延长,粮台的设置也越来越多。围攻安庆期间,曾在江西省城南昌设后路粮台,安徽祁门设山内粮台,东流江面设外江粮台,安庆城外军营设钱粮支应所。攻占安庆后,东流粮台移驻安庆,成为曾国藩所属各军的总粮台。原设安庆城外的钱粮支应所,仍随曾国荃的吉字等营行动,专为此军供应粮饷,曾先后驻扎无为等地。及至曾国荃率军围攻天京,在雨花台设立大营,钱粮支应所则移至船上,停泊于大营附近的江面上。湘军攻陷天京后,安庆粮台改为报销局,办理咸丰四年秋至同治三年夏的全部军费报销账目。原设天京城外的钱粮支应所则改为金陵粮台,总司曾国藩所属各军的粮饷供应。同治四年春曾国藩率军北上剿捻,金陵粮台改为北征粮台,总司从事剿捻的湘淮各军的粮饷供应,月饷标准及发放时间也统为一律。同治七年剿捻战争结束,各地粮台纷纷裁撤,北征粮台改为军需局,负责当地驻军的粮饷供应,兼为远征西北的老湘营筹运粮饷。此时除与西北战事有关的灵宝等粮台外,原在战争期间设立的粮台都已先后裁撤了。为曾国藩经办粮饷、报销的人员主要有李瀚章、甘晋、李宗羲、李兴锐、张韶南、厉云官、胡大任、隋藏珠、王延长、孙长绂、洪汝奎等人。
胡林翼于咸丰五年三月署理鄂抚后设立粮台,委任湖北荆宜施道道员庄受祺为总办。咸丰九年又奏调户部主事阎敬铭来鄂,总司粮台,直至胡林翼去世。
左宗棠于同治元年进军浙江时开始设立粮台,由周开锡主持,初驻玉山,后随军行动,历经浙江、广东等地。同治六年奉旨远征西北,遂在武昌设立陕甘后路总粮台,以道员王加敏专司其事。抵陕后,复在西安设西征粮台,以袁保恒为总办,下设军需、军装各局,收入支出,各有专责。陕事平,移兵甘肃,饷道愈遥远,遂按行程设局,转运军需物资。迨及挥师出关,用兵新疆,设局而不设台,以道员沈应奎、知府陈瑞芝等督率委员办理,转道八千里,军需无误。
李鸿章自同治元年率淮军抵沪至同治七年剿捻战争结束,粮台设置情况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镇压太平军时期,曾先后设立行营粮台、前敌支应粮台和后路粮台,分别由徐文达、凌焕等人负责。剿捻期间,参与作战的湘淮各军粮台合并,统一供应。前期曾国藩统军作战,李鸿章司粮运;后期李鸿章统军,曾国藩司粮运。他们在江宁设后路粮台,称金陵粮台,由洪汝奎负责;在徐州设前敌粮台,称徐州粮台,先后由李鸿裔、吴世雄负责;在江苏清江浦、邵伯与河南灵宝设转运粮台,分别由钱鼎铭、杨觐宸、薛苏常负责。此外,他们还根据战争的需要分别在台儿庄、江宁、张秋、东昌等地设钱粮支应所。
为了便于粮饷供应,除设置上述粮台、转运局、支应所之外,他们还向各军派遣粮饷委员,作为粮台的代表,负责该军的粮饷分配。例如,林源恩就曾担当过这种角色。此外,湘淮两军的供饷办法也略有不同。在粮饷不足或一时供应不及的情况下,湘军往往采取拖欠的办法,直至裁撤或假归时才一总结算,由行营粮台发放票证,向长沙后路粮台领取现银,除报捐增广学额若干外,欠饷基本还清。而淮军则采取减成发放的办法,如每年十二个月,只发八九个月的饷。因发饷又称关饷,故有每年几关之说。曾国藩说淮军每年九关,即每年只发九个月的饷。而《异辞录》则称,“淮军自始至终每年皆发饷七关半”,即每年只发七个半月的饷,直至假归、遣散之时亦未还清,“遂积成巨款。李文忠直隶总督任内,银钱所专司其事,历王文勤、荣文忠两公。洎文忠复任,犹有五百余万两。文忠逝世,项城用以扩充新军至六镇之多。”(《异辞录》,第1卷,第39、40页。)还有人说,直至光绪末年仍余留巨款,并成为交通银行的启动资金。
§§§第三节 知人善用
要夺取战争的胜利,不仅要有一批能征惯战的将才,攻必克,战必胜;还要有一批善长文案、营务的人员,保障指挥系统的畅通、有效;一批善长筹办粮饷的人员,保障后勤供应的充足、及时;更需要一批长于吏治、善理民政的人员,尽快恢复控制区内的社会与生产秩序,以保障粮饷有地方可筹。所以,在社会制度、方针路线确定之后,是否拥有与能否恰当使用足够质量与数量的人才,就成为战争成败的关键。正是由于曾国藩集团极为重视并恰当处理了人才问题,方使他们雄心化为伟业,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在清政府与外国侵略者的支持下,成功地镇压了太平军与捻军起义,也就是说,曾国藩集团所以能够在战争中取胜,不仅因其军事可恃、筹饷有方,还因为他们在人才问题上有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理论与政策,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效。
曾国藩集团,尤其曾、胡等人对人才极为重视,并对此作过大量论述。他们认为大至世之兴衰治乱,小至军事之成败、粮饷之盈亏、吏治之修否,皆以是否得人为转移。曾国藩从唯心主义的英雄主义史观出发,早在京宦时期就认为,社会风气的厚薄全由一二人之倡导而成:“此一二人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众人所趋,势之所归,虽有大力,莫之敢逆。”(《曾文正公文集》,第2卷,第2页。)又说:“世多疑明代诛锄缙绅而怪后来气节之盛,以为养士实厚使然。余谓气节者亦一二贤臣倡之,渐乃成为风气,不尽关国家养士之薄厚也。”(《曾文正公文集》,第2卷,第70页。)从军以来,面对“内忧外患”的严峻形势,更把扭转时局的希望,寄托在少数人才身上。称“粤、捻内扰,英、俄外伺,非得忍辱负重之器数十人,恐难挽回时局也。”(《曾文正公书札》,第7卷,第36页。)又说:“吾辈所慎之又慎者,只在用人二字上,此外竟无可着力之处。”(《曾文正公书札》,第9卷,第22页。)胡林翼则称:“近时大局艰难,只求一二有心之士力济时艰。济之之法,壮者杀贼,廉者谋饷耳。”(《胡文忠公遗集》,第59卷,第18页。)又说:“为政之要,千条万缕,而大纲必在得人。”(阎敬铭编:《胡文忠公遗集》,同治七年醉六堂重刊本,第10卷,第13页。)譬如,“天下事固患贫且弱,楚祸尤甚。而所以贫弱之故,则正气不申,伪士得志也。”而破解之法,“求才是先务。理财亦须先求才也。”(《胡文忠公遗集》,第59卷,第4页。)又如,“天下以盗贼为患。而乱天下者不在盗贼,而在人才不出、居人上者不知求才耳。酂侯治汉、文若佐许、武乡治蜀、景略图秦,其得力全在得人。盖无一时一事不以人才为念,得人者昌,失人者亡。以卫灵而不丧国,以武氏而能治天下,其效可睹矣。”(《胡文忠公遗集》,第59卷,第30页。)故“救天下之急证,莫如选将;治天下之真病,莫如察吏。兵事如治标,吏事如治本。”(《胡文忠公遗集》,第59卷,第16页。)他们有时甚至认为,人与法二者相较,人比法更重要。曾国藩与左宗棠皆以为,“用法不如用人”(《曾文正公书札》,第19卷,第10页。)。曾国藩并进而解释说:“吏治有常者也,可先立法而后求人;兵事无常者也,当先求人而后立法。”(《曾文正公书札》,第7卷,第37页。)他还在给胡林翼的另一封信中说:“默观天下大局,万难挽回。侍与公之力所能勉者,引用一班正人、培养几个好官以为种子,即咸丰四年寄公缄中‘种火’之说也。”“若能引出一班正人,倡成一时风气,则侍与公借以报国者也。(《曾文正公书札》,第18卷,第34、37页。)”总之,他们将人才问题看成了决定成败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