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定海上风力有一定难度。1806年英国人蒲弗根据风速及由风而引起的波浪大小和海面状态等,制定了风力的等级标准。该标准被各国一直沿用至今,被称为蒲氏风级。蒲氏风级将风力共分为12个等级,其中0~6级分别被称为无风、微风、和风、劲风、强劲风等,大于7级则被称为热带低气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或飓风。一般情况下陆地上的风力很少能达到12级,而海上的风力最大时远远超过12级。在有记录的海上飓风中,以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一带所形成的飓风势力最强,其最大风速曾达243千米/小时,瞬间风速甚至达到483千米/小时。2006年8月10日在我国浙江沿海登陆的第八号超强台风“桑美”,中心附近最大风力达17级,风速达245千米/小时(68米/秒),是我国沿海有记录以来最强的一次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