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乡愁旧事(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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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第101次求婚

文/何胜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了,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2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训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牛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承受她一滴滴的泪,第一次那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那女人的柔弱。

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激凌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一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那晚写信给她用掉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

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格与她平起平坐了吧。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放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己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娟秀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惑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惟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黯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打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的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愣,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竟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9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玫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9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